不籤勞動合同(通用3篇)

不籤勞動合同 篇1

本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__________公司的工序(工號: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不籤勞動合同(通用3篇)

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本人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且本人清楚,貴公司擬與本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本人因自身原因而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因完全在於本人,與公司無關。本人自願承擔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所產生的一切後果。

特此確認!

姓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不籤勞動合同 篇2

導讀:單位在僱傭勞動者後,如果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來説,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責任有哪些如果因此發生了勞動爭議,勞動者對於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舉證呢這關係到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如何索賠的問題。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一、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一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的這一規定是該法的一個亮點。有利於促使用人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具體分為兩個方面:

其一,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後,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是用人單位的一項義務,但實踐中許多用人單位並不履行這一義務,也沒有法律責任的規定,致使《勞動法》的規定形同虛設。該條規定解決了這一難題,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就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言外之意,用人單位不是總拖延着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嗎,那好,你只要捨得出錢,你就拖延着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吧。實際上,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就是為了多撈取一些利潤,如果反而要拿出更多的錢,相信用人單位會肉痛的。

其二,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與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一樣,用人單位只要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要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舉證

1、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2、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3、房貸收入、繳税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4、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5、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最好有原件。

6、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7、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8、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9、錄音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瞭解到了有關“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責任”以及“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舉證”等問題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單位如果不籤勞動合同,是要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的。勞動者如果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就未籤勞動合同問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不籤勞動合同 篇3

__________後勤保障部:_________________本人基於以下原因: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已知悉公司欲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及購買社會保險並已通知本人;

二、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若本人購買保險,每月必須會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個人承擔部分來購買保險,必將減少本人收入;三、目前的工作地域、年限難確定。

鑑於此,本人申請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申請不為本人購買社會保險,如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及風險由本人自願承擔,與貴單位無關。

申請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