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勞動合同(通用11篇)

杭州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杭州勞動合同(通用11篇)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濟類型: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守合法、公正、同等被迫、協商一致、老實信譽的準則,訂破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按期限:從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終止條件湧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屈服甲方的工作部署,在地處_________市_________鎮街(區)

社區(村)廠區(公司、門店)的_________部門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甲乙雙方並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衞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平安、衞生和職業特別維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材的保險或健康重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侵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衞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須要,有權常設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該服從。如甲方需調劑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彌補協定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逐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分同意,乙方所在崗位以實現工作義務為工作時光,不存在意思上的加班。

(3)綜共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為盤算週期,綜合總工時契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履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算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吻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根據本省企業職工假等待遇相關規定,每年恰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杭州 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法核發乙方工資:

(1)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尺度為_________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頒佈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__元/月。

第十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調配製度、羣體工資協商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當月/上月)貨泉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辨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傷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掩護規定,包含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供給合乎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職業病防護常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加入上述培訓並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辦法,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貼,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支配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謝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功課,對甲方及其管理職員疏忽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請求矯正並向有關部門揭發、控訴。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依據國度跟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規章軌制,公示和告訴乙方;乙方應自發遵照,遵從治理,踴躍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形進行檢討、督促、考察和賞罰。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控制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責任守舊貿易機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制約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革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情勢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新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15天后或1年曠工屢計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可查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並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統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不相符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偷盜、賭博、打架鬥毆、結黨營私、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多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導不改被給予開除處罰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要挾或有非法限度乙方人身自在,逼迫勞動,凌辱人格,損害乙方正當權利行動的;

(5)甲方持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前提惡劣和嚴峻迫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商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毋庸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假寓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任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支配工作的;(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3)因出產經營、技巧條件發生變更,甲方又無奈調解安頓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理及生產經營狀態產生嚴峻艱苦需裁減人員的。(4)其餘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容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1)乙方因結婚或照料家庭等原因此要離職的;(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許可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告訴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畸形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解僱(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掛花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貼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能夠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干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情況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議是否發給經濟彌補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重大守法、違紀等起因被開革、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損失勞動才能,且自己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醫治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紀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呈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撤消營業執照、責令封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遣散的;

(3)乙方開端依法享受基礎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國民法院宣佈死亡或宣告失落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並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20xx年。

第三十一條 肯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實書》給乙方,並在1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物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接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一方違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喪失的,應根據其成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十、調停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劑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劃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牴牾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履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留一份,相互監視實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存在等同效率: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障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署理人(簽名):_________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杭州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性質: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項確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杭州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杭州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杭州仕族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328號富麗科技大廈A座1635室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工作的具體日期)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工作地點在 。如果乙方被甲方聘任相應職務的,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或者乙方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職務。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也隨之變動。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等規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税前收入。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到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則提前或者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是需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放不得超過1個月。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五、乙方每次收到工資、獎金、津貼或者補貼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如果對於甲方計發的工資、獎金、津貼或者補貼有異議的,必須在收到工資、獎金、津貼或者補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為沒有異議。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社會公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二、乙方應當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及工作規範;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八條 培訓及保密

一、乙方可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申請參加培訓,但乙方在接受培訓後應當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履行相應的服務期限。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處理》。

二、甲乙雙方可以就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協議》

三、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無論在職還是離職,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者通過第三人披、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四、如果乙方需要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則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競業限制的範圍為 地域為 在競業限制期限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 元/月,發放方式為 。如果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如果這種損失無法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2倍。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則以協議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的;

7、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或者間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

8、連續曠工3天或者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或者累計事假達20天以上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十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培訓費用;

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2倍。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有關約定的,乙方應當按照未服務年限分攤培訓費的標準承擔違約責任,退還甲方支付的專項培訓費用,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的2倍。

四、如果乙方違反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義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5倍。

五、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或者在本合同被依法解除、終止後拒不移交或不完全移交工作的,乙方應當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2倍。

第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通知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顯示的地址均為各自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應當在送達地址發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向對方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者其他無法送達情形時,則從發件人寄出文書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2、乙方如發生結婚等會影響工作的重大事項時候,乙方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事項發生時間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以備甲方提前有所安排臨時接替工作之人員。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規定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杭州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 第一條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以下工作: 第二條

第三條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四條第四條 第四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或轉賬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五條 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按工傷保第五條險政策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第六條安全衞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七條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甲方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第八條 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條 第十條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5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1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六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5000元;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第八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杭州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後,若雙方無異議,則合同自行延長一年。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包含社保部分。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包含社保部分。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28 日左右。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3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杭州勞動合同 篇8

勞動合同範本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 性質: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項確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杭州市勞動合同範本(2)

發佈時間:20xx-04-14來源:勞動合同範本 手機版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杭州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性質: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項確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杭州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性質: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項確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杭州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性質: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項確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