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林員勞動協議(精選3篇)

護林員勞動協議 篇1

甲方:

護林員勞動協議(精選3篇)

乙方:

為了加強森林資源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大連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護工作的通知》甲方職責和權利

1、對乙方的護林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毀壞林地、林木進行開墾、採石、採砂、挖土和以營利為目的採摟枯枝落葉破壞土壤覆蓋層;

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

扒剝活樹皮、挖掘活樹根;

進入有林地區採集種子、藥材和山貨野果;未經批准進入林區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收購樹枝、樹葉和珍貴林木種子;

擅自移動、損壞林業標誌和林區工程設施;

非法徵佔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亂埋散墳;

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未經批准野外用火;

捕獵野生動物;

盜伐、濫伐林木。

2、對乙方提供的案情,依法律程序,按有關規定進行及時處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考核,對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下列後果的,甲方可解除對乙方的聘任。

因玩忽職守,不履行管理職責,造成本責任區森林資源損失的;

對盜伐和濫伐林木行為不制止、不報告,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

擅自同意單位或個人進入林區施工、放牧、埋葬新墳,或不制止、不報告,造成林地破壞的;

對本責任區存在的森林火災隱患,不報告又不採取措施消除,導致森林火災發生的;

用權力謀私己,監守自盜,弄虛作假,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

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在履行協議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乙方職責和權利

1、對毀壞林地、林木進行開墾、採石、採砂、挖土和以營利為目的採摟枯枝落葉破壞土壤覆蓋層;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扒剝活樹皮、挖掘活樹根;進入有林地區採集種子、藥材和山貨野果;未經批准進入林區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收購樹枝、樹葉和珍貴林木種子;擅自移動、損壞林業標誌和林區工程設施;非法徵佔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亂埋散墳;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未經批准野外用火;捕獵野生動物;盜伐、濫伐林木等行為要及時制止,並直接向鄉、街道林業站和森林公安機關報告;

2、發現林火要及時組織撲救,並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3、做好森林病蟲害疫情監測,及時向森防部門報告森林病蟲害情況;

4、積極配合森林公安機關做好各類林業案件的偵破工作;

5、積極協助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林業法規的宣傳工作;

6、接受、服從甲方等上級機關對護林情況的檢查。

甲方依據考核結果,應及時向乙方支付補助費,若未按規定及時支付護林員補助費,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四、護林員報酬

甲方根據乙方對管護區域內林地管護情況,依據考核結果,按季付給乙方護林補助費,其中:最後一季度補助費在年終檢查後兑付。按本合同書規定的檢查內容,經檢查在乙方管護責任區內,若存在下列問題的,按一定比例相應扣減乙方最後一季度補助費:

1、存在毀壞林地、林木進行開墾、採石、採砂、挖土和以營利為目的採摟枯枝落葉破壞土壤覆蓋層的,扣減5%補助費;

2、存在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的,扣減5%補助費;

3、存在扒剝活樹皮、挖掘活樹根的,扣減5%補助費;

4、存在進入有林地區採集種子、藥材和山貨野果的,未經批准進入林區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收購樹枝、樹葉和珍貴林木種子的,扣減5%補助費;

5、存在擅自移動、損壞林業標誌和林區工程設施的,扣減5%補助費;

6、存在非法徵佔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扣減50%補助費;

7、存在新建散墳,沒有及時報告的,扣減0%補助費;

8、存在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未經批准野外用火的,扣減0%補助費;

9、存在捕獵野生動物的,扣減30%補助費;

0、存在盜伐、濫伐林木的,扣減40%補助費。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自簽字之日起滿一年,雙方便終止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林權所有者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護林員勞動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加強森林資源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規定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乙方管護責任區域

管護區名稱:_________

管護面積(畝):_________

管護區域: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護前林地狀況:

1、鬱閉度(%):_________

2、濫伐、盜伐情況:_________

3、毀林狀況:_________

4、病蟲害狀況:_________

5、火災情況:_________

6、墳地管理情況:_________

7、野生動物保護情況:_________

8、其他情況:_________

二、管護期限

乙方對所管護區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壹年。

三、雙方職責和權利

(一)甲方職責和權利

1、對乙方的護林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毀壞林地、林木進行開墾、採石、採砂、挖土和以營利為目的採摟枯枝落葉破壞土壤覆蓋層;

(2)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

(3)扒剝活樹皮、挖掘活樹根;

(4)進入有林地區採集種子、藥材和山貨野果;未經批准進入林區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收購樹枝、樹葉和珍貴林木種子;

(5)擅自移動、損壞林業標誌和林區工程設施;

(6)非法徵佔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7)亂埋散墳;

(8)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未經批准野外用火;

(9)捕獵野生動物;

(10)盜伐、濫伐林木。

2、對乙方提供的案情,依法律程序,按有關規定進行及時處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考核,對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下列後果的,甲方可解除對乙方的聘任。

(1)因玩忽職守,不履行管理職責,造成本責任區森林資源損失的;

(2)對盜伐和濫伐林木行為不制止、不報告,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

(3)擅自同意單位或個人進入林區施工、放牧、埋葬新墳,或不制止、不報告,造成林地破壞的;

(4)對本責任區存在的森林火災隱患,不報告又不採取措施消除,導致森林火災發生的;

(5)以權謀私,監守自盜,弄虛作假,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失的;

(6)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7)在履行協議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二)乙方職責和權利

1、對毀壞林地、林木進行開墾、採石、採砂、挖土和以營利為目的採摟枯枝落葉破壞土壤覆蓋層;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扒剝活樹皮、挖掘活樹根;進入有林地區採集種子、藥材和山貨野果;未經批准進入林區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收購樹枝、樹葉和珍貴林木種子;擅自移動、損壞林業標誌和林區工程設施;非法徵佔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亂埋散墳;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未經批准野外用火;捕獵野生動物;盜伐、濫伐林木等行為要及時制止,並直接向鄉(鎮)、街道林業站和森林公安機關報告;

2、發現林火要及時組織撲救,並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3、做好森林病蟲害疫情監測,及時向森防部門報告森林病蟲害情況;

4、積極配合森林公安機關做好各類林業案件的偵破工作;

5、積極協助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林業法規的宣傳工作;

6、接受、服從甲方等上級機關對護林情況的檢查。

甲方依據考核結果,應及時向乙方支付補助費,若未按規定及時支付護林員補助費,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四、護林員報酬

甲方根據乙方對管護區域內林地管護情況,依據考核結果,按季付給乙方護林補助費,其中:最後一季度補助費在年終檢查後兑付。按本合同書規定的檢查內容,經檢查在乙方管護責任區內,若存在下列問題的,按一定比例相應扣減乙方最後一季度補助費:

1、存在毀壞林地、林木進行開墾、採石、採砂、挖土和以營利為目的採摟枯枝落葉破壞土壤覆蓋層的,扣減15%補助費;

2、存在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種用途林內和封山育林區內砍柴、放牧、放蠶的,扣減5%補助費;

3、存在扒剝活樹皮、挖掘活樹根的,扣減5%補助費;

4、存在進入有林地區採集種子、藥材和山貨野果的,未經批准進入林區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收購樹枝、樹葉和珍貴林木種子的,扣減5%補助費;

5、存在擅自移動、損壞林業標誌和林區工程設施的,扣減5%補助費;

6、存在非法徵佔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扣減50%補助費;

7、存在新建散墳,沒有及時報告的,扣減10%補助費;

8、存在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未經批准野外用火的,扣減10%補助費;

9、存在捕獵野生動物的,扣減30%補助費;

10、存在盜伐、濫伐林木的,扣減40%補助費。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自簽字之日起滿一年,雙方便終止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林權所有者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護林員勞動協議 篇3

聘用方:楚雄林業局和平森林管護站(以下簡稱甲方)

被聘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實施好天然林保護工程,甲方聘用乙方為護林員,條款如下:

一、乙方管護責任區:雙柏縣妥甸鎮的 林班

小班,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轄區內的森林資源管護面積約 畝。

二、乙方的管護責任、權利和義務

1、主要職責是巡山護林(年巡山天數不得少於300天)。負責搞好責任區內的森林資源保護,制止偷砍盜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毀林開墾和侵佔林地(取土、採石、採沙、修路、修水庫、建房及其它)的行為,及時報告情況;負責森林防火巡查,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報告情況,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病蟲害情況;阻止獵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違規採脂、剝樹皮、挖花、挖筍、挖根、修枝、打葉等一切不利於植被恢復的人為活動)的違法行為,並及時報告情況;在《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雲南省雙柏縣實施方案》中規劃的森林管護項目實施區和封山育林區、新造

林地內還必須制止人畜進入管護區毀壞林木和林下植被。最終實現無森林火災、森林病蟲害、偷砍盜伐、亂捕濫獵野生動物、毀林開荒和非法侵佔林地,破壞森林資源的一切行為,為有關執法部門提供有價值的破案。

2、負責廣泛宣傳、貫徹林業方針、政策及法規和廣泛宣傳天保工程的重要意義。

3、做好巡山記錄,並準確掌握責任區的四至界線,瞭解民情、林情和山情。

4、按年度施工設計及管理目標要求完成生產任務,做好上級安排的各項工作。

5、有權制止一切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6、依法履行職責時,受法律保護;根據實際需要自買簡易保險一份,履行職責時要注意自身安全,除在執行公務過程中被違法人員暴力外,其餘安全責任自負。

7、要廉潔自律、秉公依法辦事,嚴禁索賄受賄,收受他人財、物。

8、每月按百分量化考核結果享受相應工資,年終被管護站評為“先進”將得到管護站的表彰獎勵,被評為“優秀”以上者,下年可續聘。

9、發現在相鄰責任區內有破壞森林資源的一切行為,有義務進行制止報告。

10、養護好責任區內國道至管護站的林區的道路,確保

公務車輛的通行。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領導、協調、指導乙方的工作和培訓乙方,有提供給乙方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法規、條例等依據的義務。

2、有權利監督、檢查乙方的工作,有權利對乙方進行考核和對不稱職者進行解聘。

3、乙方全額工資300元,但每月甲方按百分量化考核結果付給乙方相應工資,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不給予任何補償。

三、考核辦法

按《雙柏縣天然林保護工程護林員管理辦法》、《楚雄林業局和平管護站管理及考核制度》及其他規定、縣防火辦和天保辦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四、雙方履行本合同時間:自20xx年1月1日起至10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雙方一切關係解除。

甲方:和平管護站 乙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管護站掛點人: 家庭住址:

管護站驗收人: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20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