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物業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我國的勞務派遣經濟是一個新的商機,發展迅速,潛力巨大,同時又存在競爭無序、缺乏規範等問題。物業勞務派遣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勞務派遣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物業勞務派遣合同範文一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地址:

户名:

開户行:

帳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根據甲方要求,甲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方式。

第二條 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必須做到隨時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標準、質量標準、安全衞生標準、管理標準和考核標準,並報甲方審定後執行。

第四條 服務內容

(一)派遣人數: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派遣 名勞務派遣人員,為甲方提供服務。

(二)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及:

(三)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的要求: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調度和安排乙方派遣人員的工作,並根據自身需要安排或調整乙方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場所等;

(二)甲方協助乙方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四)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勞務費;

(五)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各種突發情

(六)除本合同約定的勞務費用外,甲方不承擔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的其他任何費用;

(七)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勞動用工相關連帶責任。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二)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鑑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三)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並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等相關手續;

(四)為勞務人員配備制服及基本裝備,負責按時發放勞務人員的工資及按時繳納其相關社會保險,工資發放單及社保繳費憑證複印件按月交甲方備查;

(五)乙方應對每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家族遺傳疾病或其它隱性疾病的不得向甲方派遣,如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因此突發疾病致其死亡或傷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七)乙方派遣到甲方的所有員工,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在未徵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調換、調動;

(八)乙方有權對甲方勞務派遣服務區域存在的隱患提出合理的書面整改意見。雙方確認後,甲方應及時整改,乙方需留給甲方一定的整改時間,整改時間一般為15天、在整改時間內勞務派遣服務區域隱患由乙方重點清潔。因甲方未能按雙方商議的整改時間採取相應措施,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報告甲方管理人員並積極配合處理;

(九)根據合同約定,為甲方做好服務,取得服務費用。

第七條 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管理費用:每人 元/月;

(二)服務費: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為 元。(大寫: );此費用包含乙方派遣人員的勞務費、福利及其社保費、勞務費用代開發票產生的税金;

(三)遇國家法定節日需要安排正常上班的,按寧夏回族自治區最低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上班人員的加班工資。

(四)費用的結算方式、支付時間:

服務費用按月結算:乙方應當於次月的 5號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正式的勞務費發票及各項費用結算明細,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勞務發票及費用結算明細後 10日內將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以轉帳的形式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貳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

止。在協議期內,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關係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務合同關係自行終止、解除。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及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未盡事項進行增項;

(二)可以視甲方服務情況增減勞務派遣人員,同時增減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三)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合同期限內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10%的違約金;

(四)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勞務派遣服務內容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月勞務派遣服務費用,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合同總額【合同期限內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10%的違約金;

(五)甲方逾期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須向乙方支付每日5.0‰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指派勞務派遣人員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勞務派遣服務職責範圍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對勞務派遣人員和其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因過失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承擔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70%,甲方承擔30%的責任。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因故意或失職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直接經濟損失的100%。

第十條 合同的續簽、終止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如果當事人一方欲續簽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遇有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按實際天數支付相應費用,雙方當事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及時修改、變更合同內容,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其他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勞務人員應嚴格履行甲方相關制度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並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派遣所有的勞務人員須服從甲方管理;

(二)工傷事故的處理:

1.乙方須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工傷保險金;

2.在履行勞務過程中,勞務派遣人員如發生傷亡事故:

(1)若乙方未代繳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負責進行解決,甲方給予配合;

(2)若乙方已代繳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保險,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工傷法律法規規定,有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的,甲方承擔30%的賠償責任,乙方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三)勞務派遣人員因違反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以外造成傷、殘、亡,所發生的費用由勞務派遣人員本人及家屬承擔,乙方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四)在履行勞務過程中,甲方如與勞務人員發生爭議和糾紛,由乙方負責進行調解。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勞務派遣合同範文二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温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物業勞務派遣合同範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依據地方勞動法令/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合作的原則,現同意乙方員工協助生產。甲方接受乙方駐廠管理人員進入工廠工作,監督丙方及協調事宜,為了明確雙方責、權、利的關係,經甲、乙雙方自願協調同意簽訂此協議。

第一章、 雙方關係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勞務派遣關係,乙方為實際用人單位,為甲方實際用工單位提供人員(即丙方),以滿足甲方生產的需要,但被派遣人員不屬於甲方員工。

第二條 甲方不干涉乙方與丙方的利益分配。但如乙方勞動條件低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係。

第二章、 協議期限及人數

第三條 本協議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協定總人數為 人,性別:男: ,女 人。拒絕童工、弄虛作假學歷、假證件任用。協議期滿前兩個月,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環境;乙方應至少為員工(即丙方)購買工傷保險。丙方如出現工傷及在生產工作以外或廠外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與甲方無關,其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為丙方免費提供食宿,不扣除丙方任何費用。(因甲方生活標準為9元/天/人,即為270元/月/人,離職人員必須將飯卡交回人事課,否則費用從乙方薪資中扣出)。

第六條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全額的相關勞務費用,雙方需對丙方絕對保密。甲方有權預先告之員工(即丙方)何時支付乙方工資,避免不將工資支付員工。

第七條 甲方不得將合同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一方透露,也不得泄露任何一方的商業祕密。

第八條 每月支付工資時,甲方須付清丙方應得工資並交給乙方簽約人,乙方簽約人必須在甲方監督下,在甲方工廠內將丙方應得工資發放給丙方並清點完畢後,乙方簽約人方可離廠;乙方人員因工資問題引起的勞動糾紛由乙方公司負責解決,與甲方公司無關。

第九條 乙方員工(即丙方)享有探親假、病假等權利;為保證甲方生產順利,乙方應控制探親假和病假人數,丙方在請假期間,甲方不需按保底工時支付乙方工資。遇到丙方請假人數超過1%且每人請假5天以上,如甲方生產需要,乙方需無條件補足合約第三條規定的人數。

第十條 乙方員工(即丙方)應遵守國家及地方性的法律、法規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十一條 乙方員工(即丙方)如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拒不服從甲方的正確管理,且甲方有權要求退回被派遣員工並要求重新派遣;另外,乙、丙雙方勞動關係所涉及的經濟補償金問題與甲方無關,雙方均不得追究甲方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人員在甲方公司內上班不滿三天離職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甲方協商後,並由乙方補充人員後,方能辭職。若丙方未有任何交代擅自離廠,造成甲方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與丙方簽訂勞動合同,才能進入甲方企業。發生勞動爭議,乙方自行解決與處理,與甲方無關。

第四章、 雙方工資支付標準、工作時間和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乙方報酬每月結算一次,每月 上月薪資。

第十五條 丙方工資在甲方包吃包住不扣任何費用的情況下,以小時為結算標準,由乙方支付給丙方,乙方支付給丙方的薪資金額甲方不作干預。

第十六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結算標準按以下兩種方式:

一、 乙方派遣丙方在甲方工作兩個月以內的人員按每小時 元計算;

二、 乙方派遣丙方在甲方工作兩個月以上的人員按每小時 元計算。

第十七條 乙方派遣的丙方人員要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進行生產,未達到甲方制定目標產量80%的將扣除對應工時;丙方有生產不良,造成甲方損失的,其損失費用將從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中扣除。

第十八條 甲方保證丙方每月工作的綜合工時不少於 小時;如不足 小時按 小時計。元/人/月),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丙方的管理工作,在丙方正常的工作期限內,管理人員應保證全天跟蹤管理,未經甲方產線幹部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場所,經同意離開工作場所最多5分鐘。(乙方駐廠管理人員不參與甲方工廠的生產管理、不屬於甲方員工)。

第二十條 甲方以現金(人民幣)的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延遲發放乙方工資。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協議期滿後七日內結清乙方所有工資,甲方不得拖欠。(節假日除外)

第五章、 協議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二條 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確須變更時,雙方應通過協商再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協議終止條件出現時,協議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協議,協議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東莞市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籤 字: 代 表 籤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