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勞動爭議上訴狀(精選3篇)

單位勞動爭議上訴狀 篇1

上訴人:______________,女,1962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退休工人,現住_____市_____區_____鎮_____社區。

單位勞動爭議上訴狀(精選3篇)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通信有限公司_____區分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區_____鎮_____路19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經理。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市_____勞務事務服務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_旅館209室。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經理。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_____市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請求依法撤銷一審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

二、請求依法改判支持上訴人的一審各項訴訟請求;

三、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審法院對本案事實沒有查清:_________________

1、原審判決“審理查明”中已經查明(第9頁第三自然段)“1986年—1989年期間的養老保險系其個人全額負擔”,但在“本院認為”中(第11頁最後一段)卻又認定“關於_______________主張被告聯通公司給付應由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費用訴訟請求,因未向本院提供證據證明該項訴求,於法無據,故對原告的該項主張,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即原審法院一方面確認了1986年至1989年間的養老保險費用中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及個人繳納部分均是上訴人個人全額補繳的這一根本事實,但對於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網通公司返還應由其承擔的在此期間的養老保險費用9395.28元的訴訟請求卻又不予支持,明顯自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説。此外,上訴人的該項主張有_____市社會保險局於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的“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補繳)通知單”及__________區地税局於20__年2月5日出具的“税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税證”兩份證據予以證實,故上訴人的該項訴訟請求在二審中應當依法獲得支持。

2、上訴人自1986年參加工作始,就在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從事營業員工作,直到20__年5月退休,上訴人從未離開過工作單位—網通公司,更從未到過包括被上訴人__________勞務公司在內的其他任何單位工作。但原審法院卻無視事實真相,錯誤認定上訴人在20__年至20__年4月間,與被上訴人__________勞務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真實情況是被上訴人網通公司採用欺詐手段,違反法律規定,為達到免除自己法律責任的非法目的,採用“反派遣”的違法手段,不顧上訴人已在其單位連續工作20餘年的事實,在未與上訴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自20__年起,將上訴人“派遣”到被上訴人__________勞務公司,再由__________勞務公司將上訴人派回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嚴重損害了上訴人作為勞動者所應當享有的合法權益,上訴人在受欺詐以及違背自己真實意思情況下與被上訴人__________勞務公司自20__年起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被確認為無效合同。而原審法院卻將無效的勞動合同認定為合法的勞動關係,懇請二審法院將這種錯誤判決徹底予以糾正,依法確認上述勞動合同無效,並確認上訴人只與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3、原審法院對上訴人主張由被上訴人網通公司為其補繳醫療保險及給付休息日加班工資、超時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訴訟請求均超過訴訟時效的認定錯誤。上訴人直到20__年5月辦理退休手續時才發現被上訴人網通公司從未履行未上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法定義務;同時,與同期同崗位的員工在工資待遇方面差距巨大,未能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此時才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即此時才是勞動爭議發生之時,上訴人自此開始一直在主張自己的權利,並未超過訴訟時效,原審法院對訴訟時效的理解和認定錯誤,懇請二審法院予以糾正。

二、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原審法院在對本案有關勞動合同效力的認定、訴訟時效的認定、舉證責任的分配及本案的處理依據等方面的法律適用上出現錯誤,應當適用的未適用,不應當適用的卻被錯誤適用。

綜上,原審法院在對本案的審理中重要事實沒有查清,適用法律錯誤,懇請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並改判支持上訴人的各項訴求。

此致

__________省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單位勞動爭議上訴狀 篇2

合同編號: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年,即自 20年 月 日起至 20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五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與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為: 元/月(學歷、績效、職稱、社保另計)。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税前收入,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由於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按照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並不斷改善。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七、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第十七條 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八、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能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遵守有關服務期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照法律規定,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在乙方辦清工作交接手續後依法支付。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1天應支付甲方1天的工資作為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有關協議書,可以約定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技術培訓協議、服務志願書等。

第二十六條 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 月日

單位勞動爭議上訴狀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性質:

地址:

電話: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電話:

住址:

郵編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甲方的勞動用工管理等制度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各嚴格履行約定的義務。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崗位或工種)。

第三條生產(工作)任務(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生產部所轄範圍內的相關崗位上工作(暫定),按照確定的具體崗位(任務)履行職責。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並按甲方的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實際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調整。如乙方無合法正當理由拒不服從調整,則按乙方自動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職工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依據國家規定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但對公司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實行計件制工資員工執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遇公休日上班工作,屬於正常上班,不發加班工資,公司視情在停水、停電、原料缺乏等停產時間或生產淡季合理安排員工補休,以保證計件制員工的休假權利。

第六條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全額計件制或定額加超產),按照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乙方出勤達到法定工作天數,並完成定額任務,甲方根據乙方相應崗位計件工資單價計算工資,按月以貨幣形式發給乙方工資報酬。乙方在正常上班完成任務後,甲方給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與本崗位相關的各種培訓,依法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乙方在合同期間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應接受甲方的處理,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相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條社會保險。甲方按照國家法律和當地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繳納各自應承擔的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月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社會保險關係即行終止,由乙方自行接續或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績效考核。甲方根據公司規定對乙方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業績,以及對乙方的考核情況,決定乙方職務和工資的升降。

第十條勞動紀律甲方根據勞動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及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書(協議書)、保密協議,視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生產(工作)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如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將按嚴重違紀處理,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

甲方或乙方因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按《勞動法》第25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解除乙方合同的除外),本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續簽。

第十二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視後果和責任大小,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金。如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向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小組)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仲裁機關申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則按國家相關的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