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固定工人勞動合同(通用3篇)

單位固定工人勞動合同 篇1

名稱: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

單位固定工人勞動合同(通用3篇)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因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為________工人。遵循國家相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待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程度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鑑別證

鑑字第________________號

鑑證部門(蓋章)

單位固定工人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性質: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____________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____________(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年(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衞生要求的勞動作業;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三條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簽證________________

簽證部門(蓋章)________

單位固定工人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自__年__月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工時制。

第三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