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及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江蘇 省(自治區、直轄市) 蘇州 市(縣) 吳中經濟開發區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早晨 ——下午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做相應微調。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甲方以拖延半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形式為 次月30號發放至次月15號工資(每月發放),在乙方正常 辦理離職手續時,全部結算 。
3、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六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七條、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6、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2、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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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位用工合同 篇2
甲方(用工方):
乙方(勞動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職責要求
(一)、工作內容:
(二)、工作職責及要求:
三、勞動報酬及保險待遇
在本勞動合同中用工期限內,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每月應向乙方支付不低於 元
(人民幣)的勞動報酬;按照相關勞動法規的規定,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不低於元(人民幣)的勞動(養老)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保險手續)。甲方每月共 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乙方當月的勞動報酬,甲方最遲應在當月末後的五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乙方在甲方上班勞動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及保護條件。乙方在上班勞動時間,如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傷,按國家工傷法規由甲方承擔責任。如由於乙方違反勞動 紀律或勞動操作規程及自身、自然因素髮生的傷、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四、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規、法紀和職業道德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 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其具體要求如下: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 更勞動合同中的部分條款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的;2、在工作中,未能履行崗位職責,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有連續曠工行為的;
4、被勞動教養或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其勞動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其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另行強加工作任務和未能提供勞動條件的。
凡有以上條款情形之一的,無論甲乙雙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都必須以書面的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間,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或剋扣乙方的勞動報酬待遇,甲方應按當月乙方勞動報酬的20%支付補償金給乙方;
2、甲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除全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外,應另全額支付一個月的勞動報酬(不含保險費用)的違約補償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間,乙方未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工作中未按規定程序操作,恪盡職守,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全部賠償(可在當月勞動報酬中抵扣)。
2、未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勞動的實際情況扣減當月的勞動報酬。
3、乙方單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除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待遇外,乙方應另按一個月的勞動報酬標準(不含保險費用)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七、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可簽訂補充條款,作為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人事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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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位用工合同 篇3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職業介紹許可證(勞務派遣專營)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及人數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勞務人員總 數 名。
第二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並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 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於每月 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並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為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報工作。甲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八條 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六條 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並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必須提前 日(不少於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
l、勞務合作協議期限未滿;
2、勞務人員在勞務輸出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l、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 管理費及費用承擔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資總額 %的標準收取管理費,由乙方在支付勞務人員報酬時一起支付給甲方。
二、按照國家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經濟補償等有關費用,除甲、乙雙方有約定的以外,其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勞務人員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出具經深圳市地方税務局監製的《深圳市勞務費專用發票》。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下: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本協議條款如與《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協議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的內容,但變更內容不得侵害勞務人員的利益。
三、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項選擇。
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單位用工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及其身體健康情況,單方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並同意薪隨崗位而變更。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另按加班計算。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假。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按月發放,試用期工資是 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試用期後乙方的工資是_______元。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四)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辦理。
八、本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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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位用工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登記證號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確立聘用關係,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屬以下第 種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中長期: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結束時止。
雙方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按照崗位職責承擔責任,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本崗位職責如下: 。
三、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乙方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
(三)乙方如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甲方可以按規定對乙方做出適當的處分、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崗位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法規、標準,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保健用品,並按照規定保障乙方接受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的權利。
五、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有關規定,依據乙方的崗位、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支付相應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
(二)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終止、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調轉手續。
(三)乙方應享受的工時、公休節假日、勞動保護、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內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內,甲方被撤銷或乙方死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擔重要專業技術工作或重大科研項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將給甲方帶來技術項目的終止、產生知識產權糾紛、技術失密及可能產生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違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並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追償培訓費。
(三)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以連續受聘於甲方的時間計算。乙方如系甲方原固定職工,其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的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
八、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的,可以自爭議發生起60日內向當地同級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較多時可附頁)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執行。本合同生效後,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新頒佈的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新頒佈的政策為準。
(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由鑑證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審核簽證。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鑑證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