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聘請用工合同(通用3篇)

勞務聘請用工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聘請用工合同(通用3篇)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分配乙方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用工約定:

1、乙方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後,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立即解除其勞務用工關係(試用期內按實際日工計酬);

2、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時終止;

3、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查看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一定責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資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於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業務(工作)主管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主管應在請假單上簽字,並做好保存,以便月底報考勤計工資時備查。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天/月,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六、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2、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工資元。

七、保險福利:

甲方按照國家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和工傷保險。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質量和安全防火責任事故者;

5、隱瞞身體健康情況並影響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聘請用工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獵聘人才,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獵聘__________職位__人,並付該職位兩個月的正式月薪作為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分二次付款)。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簡介並填寫《招聘委託書》,所填寫的內容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簽訂獵聘合同後,即支付乙方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總額的________%作為尋訪金。

4、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後的二十個工作日內未獵到符合甲方《招聘委託書》中所列條件的候選人提供甲方面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必須退回所有的尋訪金,或者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適當延長尋訪時間;如果甲方已面試乙方提供的符合《招聘委託書》中所列條件的正式候選人,乙方將不再退還尋訪金。

5、甲方如在面試時不滿意乙方所推薦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人才面試,直至合約期滿。

6、為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甲方不能單獨約見應聘者,面試由乙方安排,如有特殊情況約見,也必須通知乙方。

7、甲方通過面試選定人才到崗後,一週內必須付清其餘________%的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

8、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獵聘任務。如甲方選中人才上崗三個月內對人才不滿意,或由於人選自身原因而離開公司,甲方都有權要求乙方再次舉薦人選,乙方都應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還不滿意,則乙方不再舉薦人才,合同自行結束。

9、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因甲方原因中止合同,甲方需支付給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0、甲方在半年以內,不得錄用乙方曾推薦過的而未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否則將按該職位招聘成功收取人才獵聘服務(諮詢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簽訂獵聘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資料撰寫獵聘職位報告。

2、乙方通過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3、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並甄選及評估測試,確定預備候選人,對預備候選人進行復試測評,選出3名符合甲方所列條件的正式候選人。並將正式候選人的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資料包括候選人基本情況,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的推薦報告)。

4、為甲方和正式候選人安排面談時間和地點,如甲方要求正式候選人赴企業所在地面試,將由甲方負責旅途及住宿等相關費用。

5、乙方在正式候選人被聘用並正式上班以後,做詳細地跟蹤,提供給甲方《服務反饋表》,由甲方填寫,並將回執反饋給乙方。

6、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企業信息資料絕對保密,不得泄露。

7、協調甲方與擬聘人才之間的關係,並最終完成獵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天。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未盡事

宜,雙方可協商另立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聘請用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自願,簽定協議如下:

一、家教要求甲方安排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對授課學生_________於每個星期的_________時間,在_________地點,教授_________課程。時間和要求一經商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一方有變故必須提前12小時通知另一方。

二、勞酬方式甲方於每個月的_______日,現金支付乙方上個月家教酬金_________元。

(參考標準:對國小生,國中生,高中生一門課程的授課勞酬最低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元/小時。

特長類家教勞酬和交通費用另算。)

三、工作及安全責任在家教時間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的授課,不得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

四、工作紀律乙方除收取協商勞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禮品,不允許在甲方家中就餐。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甲方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家教服務,並可對乙方的家教服務提出建議。

2.應按時按合同條款付給乙方家教酬金。

3.當對家教服務不滿意時,及時與_________聯繫解決。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條款按時保質地對甲方進行家教服務。

2.保證按期實現甲方的目標。

六、違約責任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協議要求完成家教服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發當月家教酬金。

若因甲方的原因中斷家教服務,甲方一次性額外支付給乙方兩個課時的家教費作為違約的補償。

七、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八、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一、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