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務分包合同(通用3篇)

個人勞務分包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勞務分包合同(通用3篇)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法律、行zd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木工、瓦工、鋼筋工、力工及現場隨時發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總日曆工作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省建築驗收標準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相應施工規範

(2)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7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2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集1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___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___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

(2)在開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開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_________________技術交底及驗收標準的確定;

(5)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

(6)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________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原樣交回,損壞賠償;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15、4鼓勵勞務分包人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7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1);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_________________

U託、步步緊、釘子、綁線、8#線、掛線及鋼筋加工設備。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_________________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_________________

中間支付: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第九層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第十四層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時間為第十七層完工,共支付三次,總額為已完成工費的60%。

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結清。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_________________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20__元;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5萬元;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0萬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_________________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爭議:_________________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_________________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留存,工程承包人執1份,勞務分包人執1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簽訂後生效。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2: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3: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合同員: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合同員: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勞務分包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勞務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修工程施工勞務承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如下:

一、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質量、包安全。

二、承包範圍:

C、B棟1~3層的電路鋪設各户至各樓層的主線、電箱內各器件組裝、各通道照明、消防應急燈專線及插座、部份功能性專線及插座,室內開關插座、燈具、電器安裝(不含空調),暗線、暗盒開槽裝盒、線後水泥砂漿抹平(不能高出牆面),當班自產垃圾清掃至樓下統一放置

三、工程質量:

1、主線槽安裝統一水平,吊鈎設置均勻美觀,電箱內按統一標準角度組裝,電箱內線頭留置長度約80釐米為宜不得浪費;

2、各室內線槽儘量順陰角垂直走向,線槽用槍訂固定時,槽內訂必須付腳,不允許有垂直訂頭外露;

3、室內線盒嚴格按各標準統一各自高度,功能相同的必須同一高度,底盒安裝必須牢固水平;

4、暗線預埋用pvC管套至與線盒連接位;

5、各開關插座底盒必須暗裝;

5、各線頭留置不得浪費,嚴禁工人私自將線頭帶走;

6、嚴格按色裝線,黃紅綠為火線、蘭色為零線、黃綠相間為接地線。

四、結算方式:

按外牆內邊丈量面積:30元/㎡;閣樓不另計面積。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以實際發生工日數據為依據,按每日30元/人生活費,每10天支付一次,每月支付工程進度款至50%,工程完工質檢合格,支付工程款的75%;工程竣工驗收達到標準後,工程款付至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結算金額的90%。驗收合格後100天后付清。付工程款時乙方提交每位工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由工人按指模簽名確認。

六、甲方責任:

1、提供所有民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必須自備施工工具,負責作業層面的衞生,施工中不得浪費和損失材料,保護好設備和製成品,如有損壞雙倍賠償。

3、教育民工遵守甲方和建設方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管理和指揮,不得打架、鬧事,處理好建設方、甲方及其他施工隊伍的關係。

4、乙方應按安全規範技術規範組織施工,確保施工安全,由於乙方施工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其責任及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確保人身安全和飲食安全,發生責任事故,其責任及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工程質量的約定:

1、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工程未達到優良標準,未通過建設方、監理方、甲方的驗收,乙方進行返工所發生的人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2、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3、工地紀律約定:不得打架,上班時間不準喝酒,不得隨地大小便。注意保護別人勞動成果。當班自產垃圾當班必須清理,當班領用材料(電線、開關、插座、燈具)下班必須交回,第二天上班重新領用,嚴格按色號裝線,一經發現罰款500元每次。所有材料由包工頭親自領取,如在施工中所領用材料與實際使用的數量不符時,包工頭必須賠償損失開關插座按20元每個,漏電保護器按80元每個,單極開關按20元每個。所有罰款及賠償款直接從工資內扣除。

4、文明施工約定;嚴格控制操音,早上8點半之前、中午12點至下午1點半不得使用電錘等操音大的設備。不得擾民,無關人員不得帶入工地。設有內部食堂,由工頭統一報歺,收費10元每歺,從工程款中扣除。也可選擇叫外賣。

5、防火約定:煙頭必須就地捏滅,不得動用明火。

6、防工傷事故約定:禁止違章操作,如工人自我感覺危險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向項目部彙報,否則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有關工期的約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延誤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的工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結算價款的10%。合同生效後10天內暗裝線盒及需走地的暗線安裝完畢,走道佈線、20天內安裝完畢,其他60天內全面完工,如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九、其它條款:

1、承包人向發包方承諾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因乙方的施工未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或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則甲方隨時有權調整其施工範圍及減少其工作量,或者終止合同。

3、若發包方與承包方意見發生分歧,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通過仲裁解決。

4、乙方中途撤場負全部責任,包括退還已付所有工程款,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工程完成自行消除。

發包人:承包人:

日期:日期:

個人勞務分包合同 篇3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以及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要求,為有效利用甲方的管理資源和乙方的勞務資源,明確雙方在勞務協作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人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期: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

二、承包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

(具體樁號以項目部技術部劃分為準),詳見附件1《工程量清單》。

三、合同工期及其責任

1、本合同總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中已充分考慮各種程度的晴、陰、雨、風、霧、洪水、颱風及停電、停水等影響因素,具體工期以項目部下發的月度、季度以及年度施工計劃為準。

2、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內完成合同項下的全部工作內容,甲方給予乙方50萬元獎勵;若超過合同工期,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處罰;若在甲方同意的順延工期內完成,甲方不予獎懲。乙方拖延工期由其承擔違約責任後,並不免除合同規定的乙方對完成本工程的責任和義務。若業主(指江西省昌奉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辦公室,以下同)對工期有新的要求,乙方應積極響應,並滿足業主要求,同時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為優良工程標準,並應滿足江西省高速公路精品大綱要求和本項目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未達到該標準引發的全部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未達到上述標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按雙倍數額予以賠償。

五、工程數量及合同價款

1、本合同總金額暫定:大寫:元(小寫:元)。

2、本合同採用按約定的分項工程的綜合勞務單價(含管理費)進行結算;工程量按設計圖紙實物尺寸計算,同時須由項目部相關部門予以確認。

3、綜合勞務單價包括的內容:甲方按本合同書給乙方支付的價款,為乙方承擔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全部價款,除本合同指明由甲方供應(或甲方委託乙方代購、代租)的材料、機具外,其餘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費、小型材料費、小型機具費、小型設備費、材料現場卸車費、保管費、倒運費(甲方庫房或指定存放點到施工現場)、缺陷修復費、管理費(含社會保險費用)、利潤和税金(其中營業税(税率3.41%)由甲方代扣,其他税費由乙方自行繳納),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費用都含在此單價中;同時此單價中也包含了場內便道、施工生產生活用房、施工場地平整硬化、施工用水、施工用電等全部費用以及附表1《工程量清單》的“備註”中所示的全部工作內容。

4、本工程的合同價款,除設計變更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作調整。

5、工程量的確認:由甲方主管工程師按月將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填報數量表,並經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確認,在規定時間乙方不予簽字確認的視為認可;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六、計量與支付

1、本工程每月計量一次,提交月計量報表的時間為每月20—22日。甲方在接到報表後3日內組織現場驗工計價;計量確認後,在業主撥款到位的情況下於3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月進度款。在完成全部工作內容,並經業主、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辦理竣工決算。

2、甲方對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通過量測核實後,進行計量與支付。構成支付的依據,必須由甲方計劃、技術、項目總工和項目經理確認,任何個人單獨籤認的工程量及其價款都不能認定為支付依據。

3、乙方應派代表參加現場驗工計價,並提供計量所需的一切詳細資料和必要的人員、設備及有關永久工程的記錄與圖紙,對無異議的計量結果進行籤認。如果乙方對甲方計量核實結果存在異議,應在計量結果公佈當日起2天之內向甲方提出申辯,並與甲方共同進行復核籤認,否則,視甲方計量結果準確;對於合同外用工,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帶有編號的《合同外用工派工單》,並由項目經理認定的人員籤認完整,且在一個月內申報;超過一個月,甲方可以認為乙方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4、如果乙方既不對計量結果進行籤認又不提出異議或不派人蔘加計量工作,則視甲方所作的計量為正確計量,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申辯。甲乙雙方重要事項應以書面形式聯繫,任何一方接到另一方函件後應簽收確認。

5、本工程無預付款。甲方按照乙方當月計量工程價款的90%支付給乙方,同時扣除本月應扣甲方供應材料的價款及其它應扣款項;剩餘10%作為質量保證金和民工工資保障金,在業主對工程驗收合格且民工工資支付完畢後,一次性退還給乙方。對缺陷期及保修期內未達到規定質量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返修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6、如因業主原因未能及時支付,甲方給予乙方的撥款也將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不排除乙方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等方面的責任,否則構成對甲方的違約。

七、合同變更及解除

1、乙方不得將工程進行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如屬乙方原因導致施工進度滯後或施工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的工程任務進行調整或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果乙方只完成合同項下的大部分工程,未經甲方允許而撤除其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的,對於其剩餘工程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它隊伍施工,其單價可以在合同單價的2倍範圍內確定,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材料供應及設備租賃

1、對於工程中所用的主要材料,如鋼筋、型鋼、水泥、碎石、中砂等由甲方統一供應(供應單價見附表2《供應材料一覽表》),乙方對數量、質量進行監督,不合格材料嚴禁使用;在甲方同意的條件下,也可以由甲方委託乙方代購部分材料。對於乙方自購材料,要保證達到本工程所要求的質量標準並經業主、監理同意後方可使用,同時乙方要將購買材料的發票交給甲方財務部門進行列銷。

2、為了規範合同管理,防止材料不正當流失或損耗過大,本項目所用材料雙方約定實行單項工程材料“總價包乾”的辦法,即由雙方約定單項單位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數量,甲方只按約定數量和單價供應乙方材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合理節餘部分的費用也由乙方享有。

3、機械設備、週轉性材料等由乙方代甲方租賃,費用由甲方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進行測算,實行單項工程機械費“總價包乾”,節餘部分歸乙方所有,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小型材料、小型機具、油材料等由乙方自行採購,所需費用均含在綜合勞務單價中。

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乙方在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施工的有關規定及操作規程組織施工,教育全體員工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和要求。

3、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人身、機械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施工期間必須加強對人員駐地、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道路及乙方工作生活的其它場所設置、懸掛各種警示、標牌、圍欄,確保行人、車輛、牲畜以及他人財產安全。

5、乙方要文明施工,尊重民俗,尊重業主、監理及甲方管理人員,愛護周遍環境,愛護百姓財產。

十、民工工資

乙方承諾民工工資由甲方代付。每月月底前,乙方將當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民工工資表及出勤考核記錄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由甲方財務人員按照審核後工資表上的人員逐一發放,嚴禁代領、冒領。

十一、保險

乙方在開工前應對自身的機具投保財產險,對從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以及第三者責任險,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由乙方承擔。

十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和現場交接,並指導乙方施工。

②、視業主撥款情況及時向乙方撥付工程款,組織工程驗收和竣工決算。

③、簽證各種檢查記錄,審定各種計劃和報表。

④、提供經監理批准的砼配合比。

2、乙方責任

①、乙方除經甲方書面授權外,乙方不能與業主直接接觸或談判,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

②、合同一經簽定,保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開工。

③、乙方應按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相關統計報表及技術資料,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

④、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的施工組織及現場安排。

⑤、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乙方要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工地應整潔有序,工完場清,注重環保。

⑥、乙方應保證甲方不承擔屬於乙方及其僱員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及其它費用的責任和人身或財產損失的責任。

⑦、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所用民工工資,如因此引起訴訟、索賠等事件,由乙方負擔全部經濟責任。

十三、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條款及附件;

2、施工圖紙;

3、本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其它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4、經乙方簽收的甲方項目管理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

十四、爭議

如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大連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原則及時協商解決。

2、本合同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工程款結清後自行失效。

3、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