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審核指引(通用3篇)

買賣合同審核指引 篇1

買賣合同審核指引

買賣合同審核指引(通用3篇)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審核要點主要包括:

一、主體資格適格審查

要求相對方提供相關公司的登記註冊證明,如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若締約方為自然人,則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核實相對方信息,以瞭解其主體合法性(是否合法存續、有無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等)和經營範圍。

二、合同權利義務分擔合理性審查

(一)對片面加重我方責任,免除對方責任條款的審查。

(二)設計合理的權利義務的分擔體系。

三、合同條款可履行和可操作審查

合同作為確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用語應當清晰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履行性。所以在審查合同的時候應當逐字逐句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審查,對於用語模糊,不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履行性的條款,應當指出,並提供修改意見。重點審核條款包括結算條款、質量驗收條款、履行期限地點方式條款等。

1.標的

即我們平時所講的產品名稱。我們在寫產品名稱的時候也應該做到寫全稱,寫明標的物的名稱、規格、型號、花色、等級、商標等。如果標的不明確,如果出現糾紛,將導致合同難以履行。

2.數量

此條應注意寫明計量單位。

3.質量標準條款

本條要寫明本合同要求執行何種標準達到什麼樣的質量要求,如表述按國標GB幾號標準執行或按行業標準QB同號標準執行或其他要求,如憑樣交貨則要將樣品由雙方共同封樣確認分別保管一份以備作為日後驗收的依據。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可以用企業標準替代)。

4.價款和報酬

應當寫明單價和總價。可以用附件形式,將價格表放在合同後,但是在合同中必須要表明。如“本合同貨物單品的價格見附件一價格表。”此外,可視情況約定一個變更價格的條款,如“本合同價格根據市場浮動,可適當調整。如合同履行時,原料在當地定額站公佈的價格比合同簽訂時的價格浮動超過5%,則賣方可通過書面調價函的形式,要求變更價格。

5.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條款約定:

a、應明確規定貨款結算和支付的時間、方式(約定結算賬號);合同約定應當清晰明確細化到年月日。

b、逾期付款時買受人應承擔的責任和出賣人應享有的權利;

(規定逾期多少時間或未支付款項達到總貨款的百分之幾時出出賣方有權停止供貨並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一般是按日萬分之五計收)

c、所有權保留。(對方未支付完所有價款之前,保留貨物的所有權)

(2)履行方式和地點條款約定:

履行(交貨)地點,不僅影響到履行費用,同時對以後確定法院管轄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合同履行地是法院管轄的依據。在雙方沒有約定選擇管轄法院的情況下,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所以,合同中應明確合同貨物交貨地,並且儘量爭取在我方工廠交貨,以便爭取我方法院管轄。

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可以約定:“購買方負責貨物運輸,上門提貨。”或者“銷售方負責代辦託運”。“代辦託運”可以避免貨物在運輸途中損毀滅失的風險。

6.驗收條款。

本條關係到以後發生質量爭議時的質量責任和質量風險承擔。應寫明驗收時間(如貨到後或提貨後幾天)、驗收標準(根據質量條款來確定)、驗收異議的時間及方式以及未提出異議的法律後果。

如可以約定“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應及時按標準驗收(如包裝、數量、質量等),應及時向送貨人(或甲方)簽收。乙方對貨物驗收如有異議,應在送貨單上註明,並自收貨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提出,否則視作收貨數量、質量符合合同約定或放棄申訴。”

7.違約金條款

如果需要約定違約金的,必須要約定明確的計算方法或者明確的數額。

8.簽收人條款

在合同中清晰明確的標示出貨物簽收人,可以設定幾個簽收人,簽收單據經過其中一個簽收人簽收後就生效,經過簽收的收貨單極具法律效益。如“本合同約定貨物簽收人為某某某、某某某等,其中一個人簽字確認,簽收單據即有效。”

9.爭議解決條款

買賣合同可以由締約雙方協商選擇管轄法院,約定時應儘量選擇對我方有利的管轄法院。

買賣合同審核指引 篇2

合同編號:20__0001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的石材荒料供應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荒料的名稱、各種規格的單價

荒料的名稱 芝麻白,合格標準的規格荒料第一年按___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第二年按___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帶色線、色差及處荒料的規格荒料按___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

第二條 石材荒料的數量與規格

1、荒料的數量及規格按照乙方的入庫單為準,合同簽訂起第一年甲方必須保證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給乙方,第二年必須保證七千立方米至一萬立方米荒料給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夠荒料生產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把荒料賣給第三方,乙方也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數量進貨,如果發生類似情況,視為違約。

3、荒料規格根據行業標準厚度必須達到600㎜規格,長度按最短位置300㎜進退,寬度按行業標準(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計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須根據乙方需求的規格,進行開採供貨,供貨的連

方荒料必須達到1500㎜高度、數量達到總需求量的80%以上進行供貨。

第三條荒料的驗收標準

1、乙方的工廠交驗貨。

2、甲、乙雙方按雙方實際測量認可尺寸進行驗收結算。

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尺寸問題甲方應當場給予答覆解決。

4、甲方負責運輸到乙方工廠,運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運輸市場行情定價,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預付四萬元(人民幣)荒料款給甲方,年終結算時與當月荒料款一起結算。荒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實際測量檢驗共同確認的荒料立方數,按照合同的單價進行結算。結算時間每個月的月底結算。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合同約定,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直接和間接損失50萬(人民幣),若由於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如發生分起和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過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第一年的時間期限按甲方開始送貨時間開始計算,以此類推。合同到期,同等價格和條件的情況下,甲方必須無條件將荒料繼續賣給乙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乙方代表:

電話:

傳真:

簽訂日期:

買賣合同審核指引 篇3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税價為:         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  提供,包裝費用由    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   辦理,運輸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   辦理,保險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      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籤訂    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    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   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兑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祕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繫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閲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