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印機設備買賣合同書 篇1
賣方
買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並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願意出售,買受方願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於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份。
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准驗收手冊。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後,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後支付總價%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並安裝調試後,支付總價的%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後第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
買方
複印機設備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同內容:廚房設備及用品添置
二、工程總金額:(大寫)
三、施工安裝地點:甲方所在地
四、施工時間:從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至年月日內完成並會同甲方共同驗收。
五、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合同一經簽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訂金,即人民幣:,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後立即開始製作或準備甲方所需物品。製作完畢後,由乙方負責將甲方所需物品運至甲方現場並負責安裝施工。貨到現場,甲方再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50%貨款,即人民幣。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向乙方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貨款,即人民幣。
六、權利與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施工的水、電施工配置,已滿足乙方安裝施工的需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安全操作,並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要求。若安裝施工完畢,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對甲方未付款部分產品自行處理。
七、售後服務: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或製作的產品“三包期”為一年。保修期後產品繼續實行售後服務,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收取一定的材料及人工費用。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方所在地法院訴請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起效。
備註:根據甲方所要求的質量所需要的材料來製作。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
代表: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複印機設備買賣合同書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轉讓標的
1.1賣方擁有位於的一幅工業用地,土地信息如下: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地號: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並辦有《房地產權證》,其中:____________
1.2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於生產經營。
第2條轉讓標的概況
2.1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第九條。
第3條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元。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税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税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4條交易定金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賣方應向買方出具定金收據。
第5條【付款方式】
5.1雙方應於定金支付完成後日內共同至開立資金監管賬户。賬户開立完成後日內,買方應當將支付至上述資金監管賬户。
5.2轉讓標的全部過户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後5日內,雙方應共同至__行、持新的登記證書原件辦理監管資金解付手續,即由__行將監管資金支付至賣方指定賬户。
5.3剩餘作為交房保證金,在下述文件齊備的前提下,賣方應當在10日內將交房保證金支付給賣方:
5.3.1本合同第九條所述之交接確認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條所提及的房產税的清繳憑證。
5.4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税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餘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第6條賣方指定代理人
6.1賣方指定作為本次交易賣方的全權委託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享受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權利、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義務,即包括而不限於辦理資金監管手續、代為收取轉讓價款、辦理交接手續,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6.3本合同第3、4、5條的全部轉讓價款應當支付至以下賬户之一,即買方支付至任何一個賬户即視為已完成了付款義務。具體按照________行及土地、税務等部門的要求辦理。
賬户一: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賬户二: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賬户,則其與賣方之間的賬務結算支付與買方無關。
第7條過户
7.1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7.2賣方收到定金後,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户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於過户登記的買賣合同,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文件,等等。
7.3買方應於本條7.2款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的十日內,依據第五條之付款方式向指定__行資金監管賬户付清全部合同價款。
7.4過户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於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户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户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11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5過户登記手續完成後,由買方負責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的領取。
第8條税費承擔
8.1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税費除所得税外,由買方承擔,即:
8.1.1契税、營業税、城市建設維護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務費、評估費、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税種、税率依照國家規定。
所得税由賣方自行承擔。
8.1.2此外,轉讓標的過户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税由賣方承擔。
8.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費,由買賣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第9條交接
9.1雙方應於:買方付清部分合同價款/或買方付清第期合同價款/或轉讓標的全部過户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後3日內,共同至現場開始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原則上應當在20日內完成。
9.2轉讓標的全部過户登記完成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
9.3在根據9.2條約定結算各項費用的同時,雙方應當辦理水、電等過户手續。
9.4賣方應當按照附件一清單將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交付給買方。
9.5轉讓標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關部門結算的款項,應當一併在9.1條約定的期限內由賣方結算並支付完成。
9.6上述過户、清點交付手續全部辦理完成之日,即視為交接完成,買賣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完成確認文件。
第10條合同解除及變更
10.1雙方確認,根據現行政策及客觀情況,轉讓標的過户登記所需的時間預估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因此,本合同第5.2條之監管資金的監管期限亦為__行收到全部監管資金後5個月。若非因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轉讓標的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過户,則在上述期限屆滿之次日__行自動將監管資金及所產生的利息轉回買方賬户。此時,本合同自動解除,買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應在三日內退還。
10.2當然,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對上述期限予以延長,並在期限屆滿前通知__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未能辦理完成的,依照10.1條辦理。
第11條違約責任
11.1若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以逾期應付款項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11.2若賣方怠於履行過户登記之配合義務,則自收到買方協助配合通知之日應以轉讓總價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賣方履行協助配合義務之日。
11.3若轉讓標的無法過户是由於賣方的原因,則買方除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立即退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要求賣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作為違約金。
11.4若轉讓標的存在任何賣方未披露之爭議、債務、糾紛,致使買方的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則買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合同,此時賣方應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並向買方承擔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第12條法律適用與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3條合同數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