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貨運合同(精選5篇)

長期貨運合同 篇1

甲方:

長期貨運合同(精選5篇)

乙方(承運人): 身份證號: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貨運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甲方有權指定乙方運輸車輛的貨物裝車地點、行駛路線及收貨地點。

2、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運費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按單程里程結算(按規定的車公里執行),乙方必須憑運輸發票辦理結算。

3、甲方有權檢查核實乙方車輛的運行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準時如數承運貨物。

2、乙方保證其承運車輛車況良好,運輸需用的鴨籠、大繩、篷布等由乙方自理。

3、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方式為隔月發放(例:3月份運費5月份發放;4月份運費6月份發放),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給甲方造成名譽或者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扣除其運費,並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車輛證件必須齊全有效,包括運營手續及車輛保險等。(保險:成員險不少於2人,每人不低於5萬元,第三者不低於20萬元)。

5、乙方保證運輸安全,嚴禁酒後駕車,如有發現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6、乙方承擔車輛運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包括交通事故、人身傷亡及其他財產損失),並對所承運貨物負責。如因車輛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毛鴨途中和宰前死亡、丟失等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民事賠償。

7、為保障運輸里程的公平,乙方上崗前必須安裝GPS定位系統。

8、如乙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解除本合同。

9、甲方如遇到不可抗拒外力導致甲方停產或關閉,本運輸合同自動解除,甲方無賠償責任。

三、甲方和乙方不存在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係,乙方不是甲方的職工或僱工,無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

四、爭議解決及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為有效期。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車號: 保險單號:

年 月 日

長期貨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業務工作需要,需租用甲方運輸貨物的船舶,為乙方運輸煤炭貨物,現就各項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裝船地點:枝江白洋碼頭(宜昌市山移港埠有限公司碼頭)卸煤地址為:宜都東陽光煤業有限公司(電廠)

二、乙方在裝船前3天告知甲方裝船時間,甲方在接到通知後,積極配合安排裝船事宜,不得拖拉影響乙方貨物按時進廠。

三、運輸費用為7元/噸包乾,輪船靠港後由甲方辦理一切正常手續,保證乙方順利卸煤,乙方與甲方之間不再產生其他任何費用。

四、甲方在水面運輸途中,要絕對保證乙方的貨物運輸安全,如發生透水、滲水、換煤和貨物丟失的,一切損失按煤炭進廠價格、質量和數量,由運輸單位(甲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損失。

五、煤船靠港後,乙方保證甲方貨船在四天內卸完貨物,如逾期則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費用結算:當月貨物交貨完畢後,按入廠實際噸位,於次月十五日前結清上月運輸費用。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經簽訂蓋章,長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長期貨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委託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 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乙方運輸完成後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 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 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 費用結算時間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 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代表:(蓋章) 年 月

乙方: 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日

長期貨運合同 篇4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正在建設中的一套期房賣給乙方。雙方簽訂如下合同:該房屋由菏澤市財政局開發建設,位於長江路西段路北的龍澤花園內,另有車位。

二、由於是期房,因甲方資金困難,無力繼續繳納房款,現將該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

三、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用後,甲方將該房所有權轉讓為乙方,已交開發商房款由乙方承擔,該房以後應繳房款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負責。

四、以上甲乙雙方買賣的房屋如存在其他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協商的原則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如需辦理有關手續,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中間介紹人一份。

七、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本合同自簽訂自日起生效。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中介人(簽名):

年月日

長期貨運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期房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為的正式員工,按照於20xx年月出台的員工保障性住房銷售政策,甲方可在20xx年月至月間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單價購買坐落於的棟號,該房屋為鋼混結構,建築面積平方米,擬於年月日前交房。

第二條甲方願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將該期房轉讓給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後將該期房按甲方公司現定價格轉讓給乙方,並以乙方名義辦理購房合同。

第三條該期房的現定單價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大寫):拾萬千佰拾元。乙方按恆大地產集團政策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據或發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對甲方支付該期房的轉讓中介費為人民幣(大寫)萬元,甲方出具轉讓中間費收條,待乙方簽訂合同當日,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五條在房屋交易、轉讓以及合同的辦理過程中,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相關工作。

第六條因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除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定金賠付原則進行賠付外,違約方還應額外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易總價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的情況下所簽訂,因房屋購買為乙方,故從簽訂協議至協議終止為止期間,所發生的任何因變動而增加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負責配合乙方順利簽訂合同,期間,房市的漲跌等不可預見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擔風險,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費用,否則,違約方按第六條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在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之前,乙方若將購房指標轉讓與第三方,必須經甲方確定,並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簽訂購房合同時作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附件一:

轉讓中間費收條

今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長沙市開福區萬家麗北路一段699號恆大雅苑棟號房屋的轉讓中間費

第筆,計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鑑於目前以甲方名義購買,實為甲方收到此款項,認定為甲方向乙方借支。待乙方以乙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後,由乙方退還本收條給甲方,特此為證。

收款人:

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