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樣本(精選12篇)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1

出 賣 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精選12篇)

買 受 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築層數地上 層。 該房屋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房屋總價款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四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2.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五條 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2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1005648485 ),空調兩台(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台(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台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達州市南壩鎮23號 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1005648485 ),空調兩台(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台(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買方):(印)身份證號: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5

售房方(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 位置: 市 區 村 號

2,房屋類型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結構 。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甲方如數返還全部房款並承擔經濟賠償(定金三倍).

三: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 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 。

四:乙方需要產權過户時,甲方必須提供有關證件,負責協助辦理,如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 元訂金。 (甲方違約賠償雙倍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作廢。)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 萬元。

(3)鑰匙、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 萬元。

(甲乙雙方約定 年 月 日 午 點履行一切手續)。 (注:交接時間可提前,但不可推遲)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 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中間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6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__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____________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____________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室內附着設施(略)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方將新密市西大街長寧街向東建行東鄰樓四層東南户兩室一廳的房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房產證複印件給乙方,乙方願意購買該房產》。注:此樓屋為甲方一次性從開發商購買,此房產中包含有房產兩套,此次出售的房產是其中的兩室一廳面積約80平方。該房產甲方於 年 月 日申請產權登記領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 , 房產位置 。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鄭州市新密市_____________ _ 街_ ___ _ 的房屋( 室 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 萬元整(¥________ 萬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為小產權房。

二、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上述房產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廢止,由此給乙方造成不良損失,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雙倍失。

四、房屋因政策性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內立即通知乙方,賠償的一切福利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屋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屋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抵押或貸款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雙倍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8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人民幣(小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四、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併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餘款項一併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後的房產過户順利,將暫時暫扣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户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户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户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八、經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餘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應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併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 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九、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房訂金。

十、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9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含儲藏室 號 平方米,共計 元(小寫 )。

二、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款 元(小寫 )。如甲方反悔本合同,按本合同房屋造價的雙倍賠償乙方。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因過户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房屋使用、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五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本合同簽訂前此房屋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簽訂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轉讓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一、概況及轉讓內容

由乙方受讓甲方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為工程頂賬房地產(甲方頂賬合同複印件見附件),有房屋所屬權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現出售給乙方,房屋辦理產權證時以乙方名義辦理,在乙方結清購房款之前房屋仍屬甲方所有,乙方有居住使用權。

(二)房地產座落: x小區, #樓 户。

(三)房屋建築面積:x平方米,實際測量時房款由乙方多退少補。

(四)交房時間: x年xx月xx日。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六)該房屋的附屬物(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煤氣、電力、供水、電話、供暖、有線電視、網絡線路等管線、計量表等一併轉讓;為使該房屋達到合理、正常使用之目的的必要設施一併轉讓;該房屋上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等權益一併轉讓。

二、合同價款

雙方商定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xx元(小寫元)¥xx元,成交價格已經包括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內容轉讓之價格。自合同訂立之日起,房屋市場價格的漲跌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辦理產權登記所需的税費及房屋修繕基金等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中,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價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在甲方交鑰匙並協助乙方辦理完房屋所有權登記後,按甲方約定日期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餘款在乙方辦完產權登記之日起兩年內付清。

四、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一房多售、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獨立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説明該房屋交接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公共修繕基金繳納等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手續便利;結清乙方房屋所有權登記前的與開發商、建築公司之間的有關費用,出示有關交費證明。

3.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安全隱患,能夠達到正常、安全使用之狀態。

4.甲方應當及時交房並協助乙方辦理物業移交手續。

五、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

2.乙方應於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物業移交手續。

六、產權登記及入住

甲乙雙方應當在地產公司交鑰匙及辦理房產證時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由乙方按約支付相應税費。土地使用權證的屋所有權證後的兩日內由雙方共同前往土地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並按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税費。

甲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完畢之日起交予房屋房屋鑰匙,辦理完物業登記手續,結算所有有關費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協助的,乙方應當協助。

甲乙雙方在房屋登記後三日內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移轉手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1)由於甲方原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致使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時超過三個月未按約交接房屋產權,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在違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乙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總價日仟分之伍的比例向甲方收取違約金,乙方同時享有隨時解除合同的權利。

(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或與開發商和建築公司簽訂不合法合同的,存在一房多售情況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在違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

(3)甲方由於開發商和建築公司拖延未按約交接房屋產權超過三個月,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地產公司賠付的違約金,甲方超過約定一年仍未交付乙方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合同簽訂之日至合同解除期間以合同總價日仟分之伍的比例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4)甲方應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違約責任的第一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房地產不能正常登記在乙方名下,乙方因入住對於室內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違約

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三月之後按照約定支付未付金額的日仟分之伍支付違約金;乙方拒絕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支付剩餘價款逾期超過一年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15%的總合同價款。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該協議未能達成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因入住對於室內裝修的費用。

八、房屋風險

房屋風險的轉移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前由甲方承擔,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移轉至乙方。

九、爭議解決

爭議解決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轉讓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一、概況及轉讓內容

由乙方受讓甲方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為工程頂賬房地產(甲方頂賬合同複印件見附件1),有房屋所屬權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現出售給乙方,房屋辦理產權證時以乙方名義辦理,在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房屋產權證之前房屋仍屬甲方所有,乙方有居住使用權。

2.房地產座落:禹都家園小區(龍門大街和喬南路十字向西), 東單元25樓中户。

3.房屋建築面積:101±1平方米。

4.交房時間: 年 月 日。

5.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6.該房屋的附屬物(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煤氣、電力、供水、電話、供暖、有線電視、網絡線路等管線、計量表等一併轉讓;為使該房屋達到合理、正常使用之目的的必要設施一併轉讓。

二、合同價款

雙方商定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貳拾玖萬元整,(小寫):¥290000元,成交價格包括:

1.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內容的所有費用;

2.辦理房屋產權登記證所需的所有費用;

3.甲方已經交付的房屋修繕基金、天然氣初裝費、裝修押金、裝修管理費、閉路初裝費、天然氣報警費、打壓費、物業費等。

自合同訂立之日起,房屋市場價格的漲跌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合同價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65.52%,即拾玖萬元整,甲方交鑰匙於乙方,並提供已支付費用的所有票據,需變更姓名的及時協助變更姓名;剩餘合同價款的34.48%,即拾萬元整在甲方協助乙方辦完產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付清(第一年付款叁萬、第二年付款叁萬、第三年付款肆萬)。

以上款項,由乙方直接通過轉帳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銀行帳號(銀行帳號見附件2)。每次收到款項後三日內甲方應當開具收據給乙方。如甲方三日內未開具收據的,則乙方憑其持有的銀行開出的轉帳憑證或者存入憑證作為付款的有效證明。

四、交付約定

該房屋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應繳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一切與該房屋相關的費用。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鑰匙。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入户手續。

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的更名手續。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維修基金髮票、物業管理費押金等相關收據。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屬設施的設備發票及保修卡。

五、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一房多售、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獨立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説明該房屋交接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公共修繕基金繳納等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手續便利;結清乙方房屋所有權登記前的與開發商、建築公司之間的有關費用,出示有關交費證明。

3.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安全隱患,能夠達到正常、安全使用之狀態。

4.甲方應當及時交房並協助乙方辦理物業移交手續。

六、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

2.乙方應與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物業移交手續。

七、產權登記

甲乙雙方應當在地產公司辦理房產證時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由甲方按約支付相應税費。

甲乙雙方在房屋登記後三日內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移轉手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

(1)由於甲方原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致使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時超過一年未交接房屋產權,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已經支付合同價款金額的115%。

(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或與開發商和建築公司簽訂不合法合同的,存在一房多售情況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在違約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已經支付合同價款金額的115%。

(3)甲方在辦理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乙方應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違約責任的第一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4)由於甲方原因造成房地產不能正常登記在乙方名下,乙方因入住對於室內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違約

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三月之後按照約定支付未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伍支付違約金;乙方拒絕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支付剩餘價款逾期超過一年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15%的總合同價款。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該協議未能達成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因入住對於室內裝修的費用。

九、房屋風險

房屋風險的轉移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前由甲方承擔,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移轉至乙方。

十、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一、爭議解決

爭議解決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份,乙方留執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篇12

賣房方(簡稱甲方):

買房方(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甲方所屬產權房產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 約 平方米

二、甲方保證該房是符合現有國家及合肥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必須保證擁有該房屋的獨立產權;無任何產權爭議及糾紛,並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甲方保證該房屋手續真實有效。

三、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和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合同,並認可在這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的效力。

四、乙方將購買房屋款項一次性交清後,甲方將房屋所有手續交付乙方。

五、甲方負責辦理過户手續及費用,乙方承擔過户費用。

六、乙方辦理房屋入住和產權過户的手續時,如需要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和及時到場時,甲方無條件負責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不配合,屬違約行為。

七、此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房款兩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此房屋提出產權要求。

八、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並永久有效。

甲方產權人: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年月 日 甲方共同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