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買賣合同(精選7篇)

板材買賣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板材買賣合同(精選7篇)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2、生產廠家及商標

3、供貨時間

以甲方通知進場日為準。

4、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所供標的物的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具體質量標準為: 。

甲方應在收到標的物之日起日內對所收到的標的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及質量進行檢驗,如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並向乙方提出索賠,乙方還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5、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將所有標的物送至 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落地交貨。

6、交付費用承擔

乙方負責承擔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所涉及的包裝費、運費、裝卸費及因履行交付義務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理誤差及計算方法

8、包裝要求

包裝應能保證標的物質量完好。

9、結算方式及期限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交付標的物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10.2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10.3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應付未付貨款的0.05%/天,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10.4當應支付的違約金累計超過合同總額的5%時,相對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合同自書面解除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終止;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的損失時,違約方還應足額承擔賠償金。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權利轉讓

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

13、解決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

下第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關於管轄的約定不因合同無效、撤銷及解除或本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而改變。

14、其他條款

14.1乙方保證所交付的標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標的物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15、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板材買賣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付款方式

甲方將貨款一次性打入乙方賬户,貨到付款,乙方開户行:瑞金市金都信用社:劉健平,賬户:。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條款

3.1乙方保證所交付的標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標的物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4、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板材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經濟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購銷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標準

1、產品的名稱:擠塑板

2、產品的品種:

3、產品的規格:

4、產品的質量標準:甲方根據乙方對產品標準的要求,為其提供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T (擠塑板)

二、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產品的計量單位、方法以現場實際送貨簽收憑證為準。

三、產品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甲方負責送貨,乙方承擔運輸費用,貨物送到指定施工地點,由接貨人或其委託接貨人在 上簽字確認後,貨物交接完畢。

2、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接貨人(委託接貨人):如乙方變更接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委託接貨人),應按約定的交貨日期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運輸計劃,如果乙方違反該約定,延期交貨與甲方無關。

四、產品的交貨時間

乙方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交貨時間,甲方應及時將貨物送往交貨地點,直到供貨結束,不得影響乙方施工進度。如乙方少於 日通知甲方,造成延期交貨與甲方無關。

五、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結算

1、產品單價: 元,擠塑板單價為 元/立方米,產品總造價共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2、貨款的結算方式:預付款為 元,其餘貨款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付清。

六、驗收方法

1、甲方提供所有貨物必須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產品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標準(按 標準允許誤差為± KG/立方米),乙方在驗收時間內,如果發現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應妥善保管不符合質量的產品,並且於 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按約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提供產品符合合同約定。

2、乙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編號、運輸車輛、到貨日期、接貨人姓名,説明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批號、合格證、數量、檢驗方法、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要求的處理意見,以及甲乙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事項。

3、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七、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可拒收。甲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逾期未處理的,應向乙方償付不合格產品總價 %的違約金。

八、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退貨向甲方償付退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該部分貨物貨款 %的違約金以及運輸費。

3、乙方如填錯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水災、地震、颱風、自然災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24小時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接到通報一方可允許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1、產品保修期為 年。

2、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章)代表: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電話: 經辦人: (簽章)

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 住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板材買賣合同 篇4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不鏽鋼板材的買賣,經友好協商訂立如下購銷合同:

一、品名、規格、包裝要求、數量、單價、金額:按乙方訂貨清單要求,單價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甲方保證供貨質量,對商品使用中非人為因素而壞損的,三個月內包退換。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由承運商運至乙方車站(港口);或乙方自帶車輛到甲方倉庫提貨。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汽車或輪船運至某某站(港),某某公司收。

五、運輸費用負擔:運至乙方車站(港口)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到站(港)後,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在總重量的0.5%以內的運輸損耗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由雙方均攤。

七、包裝費用負擔:由甲方承擔。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貨物到站(港)後,由承運商和乙方共同驗收,如有異議,乙方應在貨到當日內向甲方提出。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訂貨後,現金支付一半貨款,貨物到站(港)驗收後付清所剩貨款 。

十、違約責任:乙方訂貨後,十日之內如不提貨,甲方有權在訂貨所交50%貨款中扣除一半作違約金;乙方訂貨後,甲方發貨延至十日後,乙方有權少付20%貨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板材買賣合同 篇5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不鏽鋼板材的買賣,經友好協商訂立如下購銷合同:

一、品名、規格、包裝要求、數量、單價、金額:按乙方訂貨清單要求,單價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甲方保證供貨質量,對商品使用中非人為因素而壞損的,三個月內包退換。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由承運商運至乙方車站(港口);或乙方自帶車輛到甲方倉庫提貨。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汽車或輪船運至某某站(港),某某公司收。

五、運輸費用負擔:運至乙方車站(港口)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到站(港)後,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在總重量的0.5%以內的運輸損耗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由雙方均攤。

七、包裝費用負擔:由甲方承擔。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貨物到站(港)後,由承運商和乙方共同驗收,如有異議,乙方應在貨到當日內向甲方提出。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訂貨後,現金支付一半貨款,貨物到站(港)驗收後付清所剩貨款 。

十、違約責任:乙方訂貨後,十日之內如不提貨,甲方有權在訂貨所交50%貨款中扣除一半作違約金;乙方訂貨後,甲方發貨延至十日後,乙方有權少付20%貨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板材買賣合同 篇6

需方(甲方):陳保林

供方(乙方):劉健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付款方式

甲方將貨款一次性打入乙方賬户,貨到付款,乙方開户行:瑞金市金都信用社:劉健平,賬號:0203087。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條款

3.1乙方保證所交付的標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標的物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4、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板材買賣合同 篇7

簽訂時間:

計量單位: 立方米

供方:

需方:

國家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省(區)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任務部門

管理局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用途

合同號 字第 號

一、樹種、規格、等級、數量、價格:

二、運輸方式:

三、結算方式: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五、捆綁用具的供應與回收:

六、檢疫辦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統一送貨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供方(簽章) 需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