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供銷合同(精選5篇)

油品供銷合同 篇1

供應方(以下簡稱甲方):

油品供銷合同(精選5篇)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互利、誠信的原則,就甲方給乙方供油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總體共識

(一)雙方一致同意,按照國家標準建立供需油品業務關係。

(二)雙方一致同意恪守本合同條款內容。

(三)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成品油質量、計(數)量、供需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定。

(四)質量技術標準:以 材質標準為準,各指標波動值在國家允許範圍內.批次材質單作為合同附件一存在.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保證質量向乙方供應油品。

2.在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有權拒絕本合同以外的要求。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的定點機構客户,有貨權優先權。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到港口的規定.

三、付款和供油方式

1、合同簽署之日支付貨款30%定金,摺合人民幣 萬元整;裝船後經雙方確認合格,支付全部款項,款項到帳後貨物權屬於乙方。

2、甲方與乙方共同確認排產計劃(以附件2為準);

四、價格和質量調整

1、價格的波動以國家發改委調價通知為準;

2、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符合 的國二標準;

3、油品的數量與質量的測量以國家港務測量局為準。

五、違約責任

1、因甲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數量不足,應按照缺損數量補償乙方或按照數量進行款項結算;

2、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或法律的變動,致使甲方供應油品型號、品種、價格與質量發生的變動,甲方不承擔有關責任。

3、合同定金僅作為油品生產定金存在,不作為違約金使用,如出現合同違約,雙方根據油品生產狀況協商確定。

4、甲方貨權轉移給乙方後,乙方自行承當相應風險與責任。

5、合同簽定後,供需雙方必須按照合同履約,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按照油品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實際費用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不因承辦人、法定代表人、甲乙雙方隸屬關係或機構名稱的變更而作廢。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品供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本着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態度,就乙方在煙台港供應甲方租賃運營船舶的燃料事項,經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 甲方同意乙方作為甲方租賃運營船舶在煙台港定點供油單位,乙方同意並提供每天24小時隨時的供油服務。

二、 乙方必須保證銷售給甲方燃油質量符合甲方要求,且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每次供應的實際數量與計量標準和《加油通知單》相符。如因乙方供應的燃油質量、數量發生差異等問題或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 甲方應提前24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乙方每次甲方的加油計劃,並同時告知乙方需加油船舶預計靠泊的時間、地點,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船舶靠泊的時間、地點及時安排加油船或車輛準時到達加油地點,如因拖延造成甲方船舶航班延誤,所造成甲方的損失費用,乙方應予以賠償並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 乙方根據甲方的上述通知要求給所需船舶加油,供油時,供受雙方應嚴格執行“四共同”(共同測水、測比重、監碼、簽單)規定,並嚴格執行防污染安全操作規程。加油完畢由被加油船舶的輪機長在乙方提供的一式三份的加油憑證上簽字並加蓋船名章,並由乙方負責將其中一份寄送給甲方,乙方以此為憑證,在開具正規發票後向甲方結算加油款。

五、 乙方應主動向甲方需加油的船提供雙方共同現場提取的加油油樣,並將油樣當場由雙方代表簽字封存,其中一份交被加油船。

六、 乙方可根據油品市場行情,隨行就市定價,油價變動應及時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油價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價格為準。

七、 燃油的付款按30日週期結算一次,每月20號以前結清上月油款。如由於甲方或其銀行的疏忽、過失而致油款未按期支付,則乙方應給予書面的一定寬限期通知,以便糾正錯誤。如甲方仍未按通知付清油款,乙方有權停止加油,直至結清油款。

八、 甲方每次的《加油通知單》、對賬單等需加蓋甲方船管部印章和甲方主管人員的簽字後方為有效,乙方收到後加蓋乙方業務專用章予以確認並回傳甲方。以上印章和人員及簽字作為本合同附件。雙方業務往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加油通知單、對賬單、報價單等)傳真有效。

九、 雙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由違約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並共同同意選擇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其規則在上海進行仲裁。

十、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同到期後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然延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品供銷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1. 買方委託賣方配送,應提前兩天書面通知賣方, 油品所有權和風險自油品裝入買方承運工具時給買方

2. 買方自行外僱配送車輛的,油品所有權和風險自油品裝入買方承運工具時買方

第二條 油品驗收

1.驗收方式:由買、賣雙方各委託一名相關人員對油品的數質量共同驗收,並在相關記錄上簽字確認。

2. 數量驗收:

對數量的異議,買方如有異議,應在卸油過程中或在運輸工具離開前提出(買方委託賣方配送時)。

經雙方確認,承載工具為油罐車的,交接允差約定為±3‰。若發貨數量比驗收數量多並超出3‰時,以實際驗收數量為結算數量;若發貨數量比驗收數量少並超出3‰時,超出3‰的部分,由賣方承擔;若多或少均在3‰以內時,則以發貨數量(提油單或卡載明的數量)為結算依據。(雙方約定,承載工具為汽車油罐車時,發貨數量和驗收數量的計量方法,均以賣方計量儀計量為準)

3. 質量驗收:

買方有權對每車油品進行隨機取樣化驗,合格後進行油品接卸;如質量不合格買方有權拒絕接受油品,並由雙方將共同封存的油樣送往買方所在地市級以上法定質檢機構檢驗。檢驗結果表明,屬賣方原因造成油品質量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賣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以合同承諾的標準為準,由雙方共同封存油樣備查。買方應當要求賣方留樣交買方留存。若買方未要求留樣的,則以賣方的留樣為準。由於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向第三方採購或存儲賣方油品的容器裝載了第三方產品或其他可能發生混裝、混油情況而發生的質量問題,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標的、供應時間

柴油:0#,-10#,-20#,-35#;汽油:93#,97#。

供應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特殊情況下的供應

1、無論市場供應情況如何,賣方必須及時滿足買方要求。

2、如遇輕柴油換號,買方應至少提前一週通知賣方,便於賣方安排供油。

第五條 銷售方式

1、賣方以預收款的方式向買方銷售油品,柴油以噸為單位、汽油以升為單位進行結算。

2、每次發生業務時,賣買雙方應當共同在銷售統計表或加油記錄單和賣方要求的單據上簽字確認。

第六條 賣方在合同中應履行的義務

1、賣方在買方預收油款不足時,有權拒絕買方加油。

2、賣方按買方要求將油品送達指定卸油地點,由買方負責接收。(買方委託賣方配送時)

第七條 買方在合同中應履行的義務

買方必須按賣方要求,及時足額將預付購油款交給賣方並及時存入銀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違約責任。

2、賣買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或延遲履行協議的,應向對方書面通報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應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15日內提供書面證明,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經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1、 如因賣方供應的油品質量原因造成買方損失、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確認的,因油品質量造成買方直接、 實際的經濟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賣買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着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 解決爭端;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由協議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在協商和仲裁、訴訟過程中,雙方應保證本協議正常履行。

第十條 需要雙方明確的其他事項

1.賣買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認識已達成完全的一致。

2.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賣方要求買方提供擔保或第三方為買方提供擔保,則由賣方和買方或第三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附件,對賣買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3.賣買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文件、資料、數據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於有利競爭地位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祕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

4. 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變更,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規定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專人,速遞或傳真按本合同中註明的註冊地址向對方發出。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a. 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b. 速遞在發送後第三天被視為送達;

c. 傳真方式以順利發出當天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5.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此類事件當然包括合同雙方所在地特別是賣方所在地區域成品油脱銷致使賣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政府規定的保供部門除外。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 賣買雙方協商確認,任何口頭方式的發貨要求或收款要求均無效。

7. 任何對本協議的修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並加蓋與本合同尾頁相同的公章(合同專用章後方生效)。

8.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賣方兩份,買方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賣買雙方籤 字並蓋章後成立。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賣買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談判 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意向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品供銷合同 篇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甲方購買如下產品: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貳佰貳拾壹萬伍仟捌佰貳拾元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肆拾萬 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95%付給乙方,另外5%為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過後付給乙方。

三、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四、運輸方式: 公路 運輸費用承擔:乙方 交貨時間:貨到九十天內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品供銷合同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工程名稱:

訂貨時間: 交貨日期:

一、品名、規格、數量、金額

二、付款方式:

1、現款現貨:乙方須以現金、電匯等方式支付貨款,可直接交給甲方財務人員或者匯入甲方 指定帳户,其他任何未經甲方認可的付款方式視為無效方式。(可選項)

2、按比例支付:出貨前支付_____%,出貨_____天支付_____%,出貨_____天支付剩餘款項。 比例款應於出貨前按約定比例金額開出期票給甲方,甲方於到期日軋入銀行兑現。 (以第一次出貨日起計算)(可選項)

三、訂貨手續:

1、乙方向甲方訂貨時應於訂貨單上註明貨品名稱、數量、供貨時間、到貨地點、收件人、負責人簽名。

2、凡辦理訂貨不得隨便變更或取消,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追加貨物低於30桶,以二次 為限,第三次起該追加單之總金額需加30%貨款給供方補貼製造成本。

3、其它特殊情況則由甲、乙雙方協議處理。

四、交貨事宜:

由乙方至甲方工廠直接取貨。或由乙方指定貨運公司,甲方代為託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五、瑕疵品退換:

1、乙方簽收之貨品,除因甲方製造上所發生之瑕疵由甲方負責更換補足外,乙方不得要求退 貨。

2、若乙方於施工時發現有瑕疵者,應“即時停工”並聯絡甲方前往處理。施工後始發現者,雙方應會同現場研議處理,若非產品品質問題,應由乙方負責,如確為產品品質之問題,甲方將迅速提供其合格材料貼補乙方。雙方對品質有所爭議時,應將產品委託檢驗機關檢查認定憑辦。

六、協議及裁決:

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上海市仲裁委員解決。

七、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之修改、刪除未經過雙方簽署者,則對甲乙兩方不發生效力。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鈴鹿複合建材(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負責人: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