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設備採購合同(通用17篇)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

甲方(蓋章):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通用17篇)

乙方(蓋章):

第一章 合同説明

1.1本合同包括兩部分:普通條款和附件。如有同條款之間有衝突,則普通條款效力大於附件;附件效力大於附件中提及的文件(國家規定的強制性標準文件除外)。

1.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信函、電子郵件、電話,均使用且只能使用下列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名。

1.3甲乙雙方之間有關合同的財務往來及結算,應通過下列甲方與乙方共同確認的銀行及賬號。本合同存續期間,一方若遇結算銀行及賬號變化,應在變化之日起兩日內書面告知另一方。

1.3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附件內容包括: 附件:合同設備配臵清單 第二章 合同標的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除塵脱硫設備及配套設備。

2.2乙方對所購設備進行安裝、調測,並對原有煙筒進行拆除。

2.3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設備和服務項目的行為是合法的,如有第三方對本合同轉讓提出異議,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等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章 合同價款

3.1 合同設備總成交價款

3.2價格説明:

(1)幣種:人民幣

a.包括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運輸保險費及卸貨費安裝費用等。

b.包括提供技術文件、技術服務及出廠檢驗及隨機抽樣檢驗所需費用等。

第四章 結算和支付

4.1本合同雙方之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4.2第一次付款時間 :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20天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95%;

第二次付款時間 :設備運行正常後,壹個採暖期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

4.3甲方在支付賣方到貨款前,乙方須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同的全額正式發票。

第五章 合同設備(貨物)的交付及工期

5.1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8日內安裝、調測完畢。

5.2 交貨前,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廠驗。

5.3 乙方提供的合同貨物抵達交貨地點後。由甲方及時組織合同各方共同按裝箱清單進行開箱清點。並簽署送貨單。

5.5甲方應事先為乙方提供適合設備存放和保管的地點。

5.6到貨時,如設備短缺或損傷,應由雙方檢驗人員共同簽署《貨損貨差證明》,乙方應根據該貨損貨差證明負責補足或更換,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7若貨物損傷嚴重,甲方可全部拒收。

第六章 包裝和標識

6.1 所有合同設備應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適於長途空運、內陸運輸及反覆裝卸和操作。賣方應根據貨物特點和要求採取保護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濕、震盪、撞擊和其他的損壞,以使其在正常裝卸和操作條件下貨物能夠安全無損地抵達安裝現場。如果因為賣方在發貨前未採取適當的包裝和/或不充分的保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損壞或丟失,賣方負責更換、補充受損或丟失的設備。

6.2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相對的兩個側面上,印刷以下標記:

6.3乙方應按設備安裝地點分項目包裝並標識清楚,裝箱單要求一式二份,箱內、箱外(體)各一份。(箱外裝箱明細可用塑料製品密封固定在箱體上)。

第七章 質量標準

7.1 乙方提供給買方的合同設備應為全新的,應通過測試和檢驗,並提供完整質量合格證書。賣方保證提供的設備和服務,其質量、性能、數量均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乙方保證合同設備不存在設計或技術瑕疵。

7.2乙方保證向甲方所提供的各種技術資料是清晰的、完整的、正確的,向甲方提供的設備是合法的。若第三者對上述資料的提供、處分、轉讓權提出異議,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及因此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

第八章 安裝、調測及驗收

8.1安裝準備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工程無法進行時,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買方要求改進,若甲方無法改進,則延誤工程責任由甲方承擔。

8.2 安裝、調測

由乙方負責安裝、調測,安裝、調測完成後由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8.3乙方要運輸安裝調測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殘、死亡等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九章 免費保修

9.1乙方對設備的免費保修期為設備終驗通過之日起2個採暖期。保修期內,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

9.2保修期間,被更換或修復的設備部分在原保修期結束後相應延長3個月免費保修期。

9.3在保修期內,設備出現故障或缺陷,甲方應及時將出現的故障和缺陷通知賣方,對甲方的通知,乙方應在4小時內明確答覆並開始組織修理。如屬非甲方原因,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缺陷設備與材料,缺陷設備的更換或維修不應影響系統的正常運行,並應在1周內完成。特殊緊急情況下,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期限內完成。若發生影響合同設備正常運行的緊急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派遣技術人員到現場幫助解決問題。

9.4保修期屆滿後,乙方應保證繼續為甲方提供維護保障服務。雙方執行維護保障協議。

9.5若乙方對甲方的通知要求有異議,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後三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如果在上述時間內沒有答覆,則視為乙方認同。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1.1如果合同任一方因戰爭,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則可根據受影響的程度順延合同履行期限,這一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若一方違約行為導致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合同的履行,違約方不得以此後發生不可抗力為由免除其違約的責任。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後,儘快通知對方,並在十日內將有關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也應在十日內儘快通知對方,並隨後用掛號信加以確認。

12.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合同履行超過180天,嚴重影響了一方的合同預期利益,一方可向對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要求,雙方就合同內容另行商議。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13. 當事人之間發生簽訂或履行合同相關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對原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應簽訂正式合同書;如協商無法解決需提交訴訟,應選擇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生效

14.1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合同章後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肆份,買方兩份,賣方兩份。

14.3 本合同簽訂之後,凡需對本合同重要條款進行修改,應經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協議方式明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從乙方購買如下設備品名規格質保數量單價總價

二、甲方付乙方貨款計小寫:¥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額。

四、交貨時間: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天內交貨,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五、售後服務條款

1.乙方提供的貨物須為正規渠道銷售的貨物。

2.乙方負責所提供的產品在保修期內免費維修及維護,在超出保修範圍時提供維修方案。

六、違約條款貨物如發現設備故障應按保修條例執行(包換、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照成損失,乙方應按照合同金額的_______%,以天計算支付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貨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湖北省省級政府統一採購文件的要求及投標文件中的服務承諾及乙方與省招投標中心簽訂的協議,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辦公設備和辦公自動化耗材明細單

二、產品保修期:按照產品生產廠的標準質保條款執行,同時履行乙方在合同的承諾。

三、交貨時間、地點: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貨至甲方指定收貨地點。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作為預付款; 2、所有網絡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完成後的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給剩餘尾款。

3、對於本合同約定內容之外的應用需求變化,可由雙方協商,根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視工程的工作量免費或另行收費。 附乙方開户信息

户 名:武漢浩普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開户行:興業銀行江岸支行 帳 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供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未按約供貨部分貨款0.5%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10天以上未按約供貨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請求仲裁處理。

六、驗收標準:

1、甲方各端口、網絡、電話均運行正常。 2、甲方各端口、網絡、電話均可受控。

七、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經手人(簽字): 經手人(簽字):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4

需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機電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在供貨時附出廠説明書、合格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2 年。。

2、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3、產品的風險自發貨之日起轉移至買方,但產品的所有權自買方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轉移至買方,在買方付錢所有款項之前,本合同所述的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

四、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3、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除應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的違約責任外,還自願承擔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法院訴訟費等。

五、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5

甲方:(收貨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 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款結算與支付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第三條 技術資料

合同生效後 天內,供方應將有關設備(材料)的技術資料(如樣本,安裝工藝圖、電氣原理圖、操作手冊、維修指南等)免費提供給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機提供。還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規範及內容: ______

第四條 包裝

4.1設備(材料)包裝應按國家標準或部(專業)標準規定執行。由於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4.3包裝箱應有明顯的包裝編號和起吊部位標誌,組裝件應有明顯的組對標誌。

第五條 交貨

5.1合同交貨期應以招標文件中的交貨期為準,實際交貨時間,以最後一批貨物到達指定到貨地點為準。

5.2供貨方安排運輸。

5.3供方發貨後 小時內,應將該設備(材料)合同號、設備名稱、件數、總重量、總體積(立方米)、運單號、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貨工作。

第六條 檢驗

6.1設備(材料)運達到貨地點後,需方負責清點接貨。如因包裝不當造成設備質量下降或破損、缺件等,供方承擔質量責任。如運輸部門造成的破損、缺件等事故,由供方為主出面協調處理,需方協助解決。

6.2設備(材料)全部到達現場後,供方應按需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進行開箱檢驗。如供方不能按時到達現場,又無函電通知時,需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質量損壞情況做出記錄,供方應認可並負責處理。

第七條 保險

貨物裝運後由供方辦理保險,其費用由 方支付。

第八條 質量

8.1供方應嚴格按照製造圖紙、技術要求和國家、部(專業)有關標準生產和檢驗,確保產品質量。並且完全複核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並保證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

8.2供方保證設備(材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8.3對設備(材料)質量應按國家和部(專業)頒佈的質量標準或驗收規範進行驗收。設備(材料)安裝後,供方負責調試工作,並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最終驗收工作。

8.4在設備(材料)驗收後的質量保證期內,如因需方使用不當和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供方應配合解決,但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九條 現場服務

9.1設備(材料)在安裝調試階段,根據需方要求,供方應及時派出現場服務人員處理有關設備(材料)質量問題。

9.2需方應給予供方現場服務人員提供食宿條件,費用供方自理。

第十條 索賠

質量保證期內如發生由於製造、工藝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______日內(以電報日期為準)給予答覆,如果供方對需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如逾期不予答覆和處理,則視為上述索賠已被接受。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供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時,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他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供方應向需方付延期違約金,每天按 元計收,但最高限度為 %。

11.2需方逾期付款時(正當拒付,供方同意延期付款時除外),應向供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天按 元計收,但最高限度為 %。

11.3設備錯發到貨地點時,由供方負責解決並承擔有關費用。

11.4由於需方填錯到貨地點或臨時改變運輸方案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責。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2.1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無效變更。若因國家計劃改變,或設計變更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 日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12.2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負責。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合同經供需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即行生效。

13.2合同生效後,供需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如出現問題應按照《經濟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13.3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方式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收貨方(蓋章):___________ 供貨方(蓋章):________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公司業務需要,新添置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及打印辦公設備,經與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願達成以下采購合作條款:

一、 採購概況

1、 採購名稱: 電腦及辦公設備採購

2、 送貨地點: 甲方指定

3、 送貨方式:由乙方承擔此次採購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乙方必須將設備如期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二、 採購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筆記本電腦、台式機電腦及打印辦公設備。

三、採購明細

現將具體設備名稱、品牌型號,參數數量、交易金額如下:

四、 供貨期限

供貨期限為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為甲方送達此次採購的所有設備。

五、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均為正品行貨,其中筆記本電腦均帶有原裝包鼠。

七、售後服務

乙方提供的產品為全國聯保一年。保修期過後經雙方協商可簽訂有償續保服務。

八、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共計應支付人民幣:人民幣:陸萬陸仟陸佰元整(¥66,600元整),付款方式為:轉帳支付。供貨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全部總金額的貨款(即rmb¥66,600元整)。在甲方支付全部金額起,乙方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相等額的正規發票。

九、雙方責任

1. 甲方:

甲方須遵照合同按期付款給乙方。甲方如需臨時變更本採購的相關內容或部分細節,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2. 乙方: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採購報價。乙方有責任遵照合同按期按量交貨給甲方,並保證設備原裝正品。乙方必須嚴守商業道德,做好保密的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一切甲方資料均不得外傳。

十、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若甲方因單方面原因延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每逾期 1 天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千份之五作為滯納金,以此類推;若甲方因單方面原因延期向甲方支付款項 10 天以上,乙 方有權即時解除合同,並依據法律程序向甲方追討欠款及上述標準的滯納金;

2.乙方須在雙方約定之時間內完成甲方委託的此次採購,如遇不可避免的時間耽誤,乙方須提前1天向甲方説明。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 合同簽約地: 廣州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規定執行的,甲乙雙方可向本合同原簽訂地廣東省--市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請訴訟。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蓋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7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方(蓋章):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東新路155號

聯繫人: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簽約地點:杭州市區路號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8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合同標的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 成套設備 套( );乙方負責提供所供成套設備的隨機配件、特殊工具及調試配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設計、安裝、調試、生產操作和系統維護等所需的技術資料。

1.3 乙方負責所供設備的安裝、調試,並提供現場服務和相關培訓。

1.4 上述具體信息詳見技術協議。

2. 合同價格

2.1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元整),該價格為固定價格,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受原材料價格和其他因素的影響而改變。

2.2上述價格已包含了設備價格、備品備件價格、技術資料費、技術服務費、安裝調試費、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税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3. 支付方式

3.1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萬元(大寫:元整);

3.2設備到場安裝並最終驗收合格後,由乙方開具合同全額增值税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一週內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 即人民幣 萬元(大寫:元整);

3.3 合同餘款10%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2個月後一週內付清。

3.4 甲方採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應事先得到甲方的認可。

4. 交貨及清點

4.1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20)日內交貨,並在發貨前(1)日書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方可發貨。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交貨時間作出調整,但是必須提前(1)日書面通知乙方,且延期不得超過(3)天。乙方應於到貨後(3)日內完成安裝調試並通過甲方的驗收。

4.2 交貨地點: 甲方所在工廠內

4.3 運輸方式: 汽車 ,甲方負責卸貨。對於大型設備,甲方應無償提供卸貨車輛、工具的協助。

4.4 設備的所有權自交付之後轉移,設備損毀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前由乙方承擔,交付後由甲方承擔。

4.5產品合格證、維修使用説明、質量保證書、技術資料等文件資料由乙方在交付設備的時候一同交付,或者在交貨期滿前交付,技術協議對另有約定的,按技術協議的約定執行。

4.6乙方須在發貨前(3)日用傳真或者特快專遞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詳細的貨物裝箱清單及預計到達交貨地點的時間,同時派有關人員到交貨地點協助設備清點。

4.7設備到貨後甲乙雙方應根據裝箱單所列項目對實際運到合同設備進行清點核對,如發現合同設備與裝箱單不一致項目將被認定為乙方缺少、丟失或者過量供貨,該雙方清點過程作好記錄並簽字確認。

4.8如不能在設備交付時開箱,甲方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開箱的時間,乙方應準時派人蔘加開箱檢驗,如果在開箱檢驗時發現的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設備的缺少、丟失和損壞,雙方應做好書面記錄並簽字確認,乙方應在(10)日之內對發現的缺少、丟失和損壞部分進行維修、替換或補充並儘快送達現場。如乙方未及時派人蔘加開箱檢驗,甲方有權單獨開箱,檢驗記錄對雙方有效。

5. 包裝和運輸標記

5.1乙方交付的所有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中關於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及設備承運部門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以確保合同貨物安全、無損的運抵現場。

5.2包裝應保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並有減振、防衝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乙方要在設備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

5.3乙方根據合同設備不同的形狀及特性進行包裝,並採取防潮、防雨、防黴、防鏽、防腐蝕和防震保護措施,以適應遠途海上、陸上運輸條件和大量的吊裝、卸貨以及長期露天堆放的需要,從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鏽、腐蝕、受振以及機械和化學引起的損壞,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約定交貨地點。設備包裝前,乙方負責按照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義務,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5.4乙方在每件包裝箱(如有)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標準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目的站;

(3)收貨人名稱; (4)設備及部件名稱、機組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mm表示);

(8)生產廠家; (9)生產日期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於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並標有適當的習慣用符號和直觀標記。

5.5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撐或墊木。

6. 安裝、調試和驗收

6.1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有關的技術指導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6.2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必須是精通合同設備性能的、具有足夠專業知識結構和工作經驗的、完全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對現場出現的相關問題及時作出正確處理、具有良好的協調和協作精神、身體健康的合格人員。一旦發現乙方技術人員不合格,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的要求,乙方必須在接到更換通知後一週之內更換合格技術人員提供現場服務。

6.3乙方須要求派出的技術人員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工作安排,甲方可提供乙方技術人員在甲方提供服務期間通信、食宿的方便,但是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為其技術人員在服務期間購買保險,支付工資、福利和津貼,如期間發生意外導致其技術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負責承擔責任。

6.4本合同安裝調試的具體內容按照《技術協議》的要求進行,如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現某一部件、零件是設備正常運行必不可缺的,但是該部件、或零件沒有包含在本合同的供貨範圍中,乙方有義務免費提供該部件或零件,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6.5本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甲乙雙方將共同參加對合同設備的驗收,設備能夠正常運行、符合《技術協議》設定的各項參數的,甲方將簽發驗收合格證明;如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或者不符合《技術協議》設定的各項參數的,乙方應及時排查故障原因,並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內完成調整或修復,甲方將根據乙方的調整修復情況組織第二次驗收,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的,按照本合同第8條執行。

6.5 無論設備是否經過第二次驗收,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內使設備驗收合格的,均應按照本合同第8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6.6 乙方有義務提供免費的技術培訓,使甲方人員掌握合同設備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6.7 甲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明並不免除乙方在合同設備質量保證期內的義務。

7. 質量保證

7.1乙方應保證設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製造而成的,並完全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行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令甲方滿意的性能。在設備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7.2如合同設備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儘快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後(2)日內派人趕赴甲方處理,即使該質量問題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也有義務在前述期限內派人處理,但是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能及時派人處理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選擇第三方提供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7.3 如因乙方原因合同設備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停產停工等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該賠償。

8. 索賠

8.1 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內交付本合同設備、備品備件、技術資料以及使本合同設備通過甲方驗收。

8.2 除非甲方要求推遲交貨期或者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設備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

(1)逾期交付1—2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0.5)%;

(2)逾期交付3—4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1)%;

(3)逾期交付5周及以上,每週違約金金額為遲交設備金額的(1.5)%;不足一週按一週計算。合同設備逾期交付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合同設備總價的(5)%,乙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8.3 由於確屬乙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付相關技術資料時,則每遲交一週,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8.4乙方技術人員逾期提供安裝調試服務或者經安裝調試後未能經甲方驗收合格的,則每延誤一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該違約金的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

8.5 如合同設備經第二次驗收後仍未合格,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設備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設備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設備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甲方所發生的相關直接費用。

9. 合同變更、修改和終止

9.1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由建議方書面通知對方,如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由乙方提出影響合同價格或交貨期的詳細説明,甲方認可後簽署補充協議。

9.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

(7)日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作出修正。如果得不到修正,甲方將保留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於這種終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本合同其它條款有明確約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9.3如果甲方行使終止權利,甲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終止部分的款項,並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乙方的終止部分款項索回。

9.4如果乙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併、合併、解體、註銷)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視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行經過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 保險

10.1乙方須對合同設備,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甲方為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總價110%的運輸相關險,保險區段為乙方發貨地點到甲方指定倉庫或場地的合同交貨地點為止。

11. 税費

11.1 根據國家有關税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11.2本合同價格為含税價。乙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所有税費(包括保險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承擔。

11.3乙方向甲方提供含17%增值税的專用發票。

12.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是合同生效後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可抗拒的社會和自然事件,包括,嚴重的自然災害,戰爭、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合同義務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價格。

12.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和電報通知另一方審閲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2.3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3. 知識產權和保密義務

13.1乙方應保證不因所供合同設備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出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如果發生這類事件,乙方應全部承擔因此引起的相關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13.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甲方的任何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參數等只用於本合同的執行,此外不得擅自使用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否則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14.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4.1 本合同以及由於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發生,雙方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 其他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至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15.2 《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衝突,以《技術協議》為準。

15.3本合同生效後,所有甲乙雙方達成的修訂、變更和補充協議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甲乙雙方往來的函件(包括但不限於特快專遞、掛號信、平信、傳真、郵件)共同構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4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按相關特種設備操作規範規定,維護合同項目內的特種設備設施正常運行,乙方願意承包甲方所屬項目特種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維修保養承包合同。

一、合同範圍:

合肥二電廠(2_350mw)脱硝系統特種設備設施的維護、檢修及保養。

二、維修保養範圍:

脱硝特種設備設施的測試、維修、保養、年檢。包括以下系統:

1)壓力容器(液氨罐、蒸發器、緩衝罐、空氣壓縮罐);

2)壓力管道(氨管、空氣管);

3)安全閥。

三、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特種設備設施年維修保養費為人民幣__元/年(大寫:__:__元)。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提供正式服務類發票後一週內甲方一次性給付合同總價款30%的預付款,即人民幣__元(大寫:__);合同到期後,乙方提供正式服務類發票後一週內甲方一次性給付合同總價款70%的尾款,即人民幣__元(大寫:__)。

四、維護保養期限:

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責任:

1)甲方及時向乙方反饋廠區內特種設備設施的使用及故障情況,使乙方在維修保養時能快速及時;

2)甲方負責廠區內的協調工作與配合,並及時按合同支付費用;

3)甲方為乙方提供維修保養時所必需的水、電、登高扶梯及其它可提供的工具等,並在乙方工作時提供方便;

4)甲方為乙方提供維修保養時所需的技術文件、圖紙資料等。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特種設備的正常運行;

2)乙方按規範要求和維護保養方案對特種設備設施進行維修、保養:

負責對系統及設備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及執行整改。

3)維護要求:

a)當甲方的特種設備發生故障時,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的一天內(24小時內)到現場檢修;

b)乙方在維修過程中需增加或更換設備時,應向甲方提供工程業務聯繫單,經甲方同意後再採購與使用,所維修產生的費用除人工費由乙方承擔外,更換設備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c)乙方在每次維修後填寫維修記錄單,由甲方檢查後籤確認。

4)保養要求:

a)乙方根據特種設備產品的保養週期和甲方的要求進行保養;

b)乙方在每次保養後填寫維修記錄單,由甲方檢查後籤確認;

c)乙方參加甲方定期或節日前安排的安全檢查活動;

d)乙方應按照不低於1次/月的頻率對所屬設備進行巡檢。

5)其它事項:

a)乙方需參與甲方的事故調查;

b)乙方每年底應該對甲方的特種設備的維護提出建設性意見(包括備品備件的採購計劃);

c)乙方需根據有關特種設備的相關規定對甲方相關項目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若在執行過程中產生不同意見,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爭議發生地法院訴訟。

八、經濟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後,如發生毀約,由毀約方按本合同金額的2%/天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九、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法人或法人委託人:法人或法人委託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採購乙方產品一事,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

1.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 本合同的總價款包含乙方的運輸費;保險費;檢驗費;税費及現場卸貨費等一切費用。本合同產品需安裝;鋪貼的還包含□安裝費; □鋪貼費。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 產品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下列:

按國家標準執行;□按行業標準執行;□按企業標準執行;□封樣標準;□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特殊要求: 。

2.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額條件期限:

(1) 乙方在質量保證期限內對所工產品實行三包,所供產品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同意修理的,乙方免費保修。

(2) 因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缺陷給甲方;乙方施工人員及第三人所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三條 產品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數量:

2. 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期限;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期限:年月方提供的分批供貨的時間及時供貨。如甲方變換供貨時間的,則根據甲方的貨物變更通知所確定的期限運至指定地點交貨,甲方不承擔由於變更而產生的任何費用。乙方產品如需安裝;鋪貼的已安裝鋪貼完工時間為交貨時間。

2.交貨方法:乙方負責送貨;

3.運輸方式:乙方自定(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規定方式運輸)。

4.交貨地點: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具體地點為: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 乙方送貨到合同約定的地點後,及時通知甲方人員驗收貨物,甲方按合同約定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牌花色;數量;外觀質量及雙方封樣進行驗收,總體驗收以甲方用户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為準。

2. 甲方有權拒收乙方交付的包裝物損壞及產品損壞的貨物。

第六條 付款條件及期限

1. 付款條件

(1) 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的所有權無任何瑕疵,無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 乙方若到甲方用户及相關方(包括但不限於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處理有關問題時,以防止保證解決質量問題及技術指導服務,不得向其泄露有關供貨渠道;價格等信息,否則甲方有權對此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停付乙方的全部剩餘貨款之索賠事件處理完畢,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 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並按時;按量供貨。

(4) 乙方在每批貨物交付後必須開具相應的正式發票,甲方憑正式發票支付貨款。

2. 付款期限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記款作為預付款。

(2)乙方全部供貨到工地後%;

(3)安裝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貸款%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協調,協調不成時,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履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本合同總金額超過伍萬元,必須經過甲方公司確認加蓋公章後合同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採購以下電腦設備:

二、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乙方為甲方培訓結束、甲方無疑問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甲乙雙方20xx年2月14日簽訂電腦,約定3月2日安裝電腦,甲方在1個月內付清所有款項,必須在4月1日前付清所有款項。所有款項打入乙方法人賬户:

户名:劉斌

開户行:中國建設銀行臨安分行

賬號:4367424

三、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20xx年3月1日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並於到貨前24小時將到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於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並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後,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並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並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並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後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四、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後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製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後,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後服務內容、響應時間、範圍、方式、收費標準等,並進行其他售後服務工作。

五、責任與義務

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供水設備採購、安裝、調試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本合同約定的產品及服務:依據供水工程施工圖紙及甲方招投標等文件為標準,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供水設備及相關產品,供水設備運輸、安裝、調試及後期維護等產品和服務。

1)、安裝及施工範圍:本工程圖紙包含的與供水設備相關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供水工程設備工藝電氣部分、自動化部分等圖紙規定的所有項目)。

2)、設備參數是乙方根據甲方招標技術要求來進行選型配置的,完全滿足甲方招標技術要求。

3)、乙方保證產品為全新產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甲方項目要求所需一致。

三、交貨期和安裝期

1.設備交貨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3天全部到達甲方現場,現場具備安裝條件後7日內安裝完畢,具備安裝條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畢,設備土建基礎施工完畢。

2.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60天內,乙方需按照圖紙施工完畢。

3.設備的運輸:乙方負責送貨,運輸、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四、設備的調試期

1.設備調試期:甲方向乙方發出調試時間通知,乙方在收到調試通知之次日起5日內完成,調試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通話通知、短信或微信通知、書面函件、郵箱或郵件等任何方式。

2.本套設備由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安裝和調試,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甲方對設備是否合格存有爭議的,雙方同意共同委託相關鑑定部門對爭議進行鑑定,鑑定費用先由乙方墊付,鑑定結論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依據鑑定結論情況承擔鑑定費用。

3.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併為甲方培訓技術人員。

五、交貨和安裝地點

交貨、安裝地點:

六、計價及付款方式

1.計價方式:¥13800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佰叁拾捌萬元整)總價包乾,該包乾總價是指乙方實施該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備款、運輸裝卸費、安裝費、安裝調試費、後期售後服務費等所有費用。結算時以包乾總價為準,除甲方允許的工程變更和簽證外,不作任何調整。

2.付款

2.1付款方式:對公轉賬

2.2付款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度付款(付款時,乙方需給甲方開具税率為13%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工程量進度款以甲方要求為準。

2)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2年,質保期內,保修、更換;質保期滿2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無息支付給乙方5%質保金。

七、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本合同約定技術標準。乙方所供產品因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全部價款,並賠償甲方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且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質保期:整機質保2年,終身維護,即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滿2年。質保期內若發生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48小時內趕至甲方現場進行維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託第三人維修,維修費在質保金內扣除。

八、驗收

1.乙方應在送貨前1天電話通知甲方,在貨物到達甲方工地現場後,由甲、乙雙方按合同對產品外觀、數量、品牌進行清點。若貨物與合同約定不符,乙方須在10日之內按照合同約定補正。

2.乙方應在全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2日內通知甲方並邀請相關公司驗收,甲方接通知後應在5日內組織驗收(法定節假日除外),驗收合格出具書面的驗收結論。

3.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執行。

九、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保量的交付產品、進行安裝調試。

2.乙方交付的產品、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規範標準。

3.乙方產品和安裝材料、工具到達甲方項目現場時,甲方提供相應的保管場所,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物品的保管。

4.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安裝調試時,應做好防火、衞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員在工作中損壞甲方財物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做好安全培訓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若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6.甲方給乙方在安裝調試期間提供水、電等條件。

十、違約責任

逾期責任: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不能按時交貨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履約金,如逾期超過20日,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支付的全部價款,且乙方應賠償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進度款,則每逾期1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20日,則乙方可解除合同,並可以主張15%的違約金。

十一、附則

1.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賬號:賬號:

年月日年月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3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有關條列規定,經供需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確定供方為需方設備供應商,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肆萬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寫¥:43935。00元),該款項包括本合同所含的產品貨款、運輸費用,該款項為需方應付給供方的全部費用。

三、技術要求:

產品質量按原廠正品標準。

四、供方的責任:

供方負責所供產品為原廠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證所供產品均為未經使用過的全新產品,其質量、規格、型號、技術指標、參數、功能、質量標準、性能與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責任:人民幣:(小寫¥:¥:43935。00元)。

六、保修及維修:

1:乙方對合同中設備具體保修條款依據設備中設備廠商提供的保修條款為準,並按廠商承諾標準執行。

2:台式機及筆記本質保三年。打印機質保一年。

3:人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燒壞不在質保範圍之內。

4:三年質保為三年免費質保;

5:保換期內應更換新品;更換新品不得低於原產品性能。

6:供方對所售電腦整機產品提供軟件六個月,硬件一年上門服務。 7:超過質保期的產品,乙方有權利和甲方協調解決。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交貨時間、地點:

交貨時間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內供方將貨物送至需方指定地點。

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給供方貨物定金壹萬元(¥10000。00)供方根據交貨時間按供貨清單供貨,供方在貨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貨物後一個月付清合同餘款叁萬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無論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沒有收到全部貨款的情況下,貨物的所有權仍歸供方所有。

十、供方違約責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貨,每天支付合同總額的5‰繳付罰款,罰款總值不超過合同總金額1%若超過交貨期五天仍未交貨者,需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違約金。需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為肆萬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違約責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款項,應向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支付合同總額的1‰繳付罰款,罰款總值不超過合同總金額1%

2、由於此批貨物是供方專為需方而準備的,由於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貨,應向供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5%的違約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颱風、戰爭和其它雙方都認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無法按期履行合同,則合同執行的時間由於上述事件的發生作相應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供、需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簽章後即行生效,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為便於運作,可採用傳真方式簽定合同,故簽章後的合同傳真件被認為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需方向用户銷售本合同產品後,供方除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外,所有因本產品發生的經濟糾紛,除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均與供方無關,應由需方與用户自行解決,供方一概不承擔法律責任。

供方委託代表:

簽訂日期:

需方委託代表:(簽名)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所需消防設備採購和安裝調試工程達成協議如下:

1、合同概況:

1.1合同內容:消防設備採購安裝。

1.2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

2、供貨:

供貨內容(見附表)

3、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甲方項目具備施工條件當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4、交貨地點

施工現場或甲方指定地點。

5、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5.1 乙方的設備到貨後,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一個倉庫,用以放置各項相關 設備;

5.2 設備由乙方保管;

5.3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安裝調試;

5.4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裝調試完畢書面通知後三日內,組織有關人員對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進行驗收,並簽署安裝、調試工程驗收單。甲方如拖延驗收時間,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驗收,視為驗收合格,乙方有權要求付款;

5.5甲方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合同款;

6、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 乙方負責合同中所有設備的採購;

6.2乙方負責在設備驗收時提供相關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檢測報告;

6.3乙方負責設備運輸中的運雜費和裝卸費;

6.4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設備的破損、丟失、變質的責任;

6.5 乙方負責合同中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 ;

6.6 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若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立即返工且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隨工程向甲方移交相關的技術和檢測資料;

6.7乙方有權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收取應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規範施工和甲方所提供的圖紙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簽訂後付定金元。

7.2 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剩餘作為質量保證金。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中的任何一款,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的20%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至合同終止。

9、質量保證

9.1乙方保證按合同規定的品種、規格、數量、參數提供全新優質的設備;

9.2本合同規定設備質量保證期為二年,在質保期內,乙方承擔維修、維護責任,但因甲方人為因素損壞除外 ;

9.3質保期內經確定,因質量問題給甲方 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 質保期後,乙方提供售後服務,費用由甲方支付。

10、不可抗力、意外變故

如果合同雙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職責,合同期的時間按照不可抗力變故的時間而順延,或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1、驗收

11.1設備安裝調試完成,由雙方在完工後3日內驗收完畢。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11.2 驗收按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1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如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設備清單及付款方式

1.設備及材料清單(附後)

總價 (大寫:)。

2.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全款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 (按照需方要求時間供貨)。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鹽津縣公安局。

三、保修條款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户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户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户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售後服務詳述:

1.保修期:本公司所提供的設備, 壹 年內免費保修.

2.在保修期內,由於用户使用不當或故意損壞造成系統組成設備、配件出現損壞,我公司將及時予以更換,只收取相關成本費用。

3.問題“半小時響應”,即半小時內作出問題答覆。需要時24小時內趕赴現場排除故障。

4.公司每年有定期回訪計劃,採取上門走訪或電訪詢問方式。

五、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六、其他事項:未盡事項,另行友好協商。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6

訂貨方(以下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管理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供貨質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建設規模:

第二條:設備的名稱、規格、質量標準

2.1設備名稱:

2.2規格:

2.3型號:

2.4設備的包括範圍:

2.5質量標準: 各標準之間不一致時,按要求最高的標準執行;

2.6數量:

2.7產品包裝要求:

第三條:合同文件組成

3.1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款;

3.2中標通知書;

3.3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3.4投標書、承諾書及其附件;

3.5工程技術規範(或技術要求)、標準和設計圖紙;

3.6產品説明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所有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合同價款支付及結算辦法

4.1訂貨設備的數量和單價

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

本合同為以功能設備為計量單位的單價合同,詳細組成見投標報價表(附件一),結算時將根據實際設備數量及單價調整。

4.2本合同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內容:

A、 設備供應價;

B、 運輸費、設備配件在運輸階段的損耗費;

C、 保險費;

D、 工地卸車費;

E、 乙方的利潤、風險、各種政策性上繳費用和税金;

F、 系統調試的配合費;

G、 現場技術服務人員工資、津貼、補助和差旅費等;

H、 設備調試費;

4.3凡現場使用該設備所需零配件,無論是否在報價清單中有所註明,均視為已包含在乙方設備單價中,由乙方提供。

4.4 乙方提供的設備應該是完整的、系統的,所需備件、部件、零件、工具都應該配備齊全,並與設備主機相匹配一致,此等費用均已包含在投標單價中。

4.5付款方式:

4.5.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設備價值的 %的預付款;

4.5.2乙方將設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監理、總包方共同檢驗合格後,付給乙方進場設備價值的 %;

4.5.3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實際安裝設備價值的 % ;

4.5.4按甲方要求提交結算資料並在辦理完結算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價的 %;

4.5.5扣除結算總價的 %作為設備質保金,甲方在設備保修期( 年)滿後按保修條款支付給乙方(無息);

4.5.6在本合同下,除了最後的付款外,任何其他的付款都不應理解為是對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認可,任何付款都不應理解為對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確認。

第五條:交貨規定

5.1交貨方式:乙方送貨到現場;

5.2交貨地點: ;

5.3交貨日期: ,以滿足工程總包單位制訂的總工期進度要求為準,具體日期由甲方或其授權人指令確定。(附件二:供貨進度表)

第六條:安裝規定

6.1安裝地點: ;

6.2安裝工期:乙方自接到甲方安裝通知指令後, 日內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工作,以滿足工程總包單位制訂的總工期進度要求為準,具體日期由甲方或其授權人指令確定。(附件三:安裝進度表)

6.3乙方應遵守設備安裝驗收規範標準,預先制定安裝方案和計劃,與甲方進行研究協調,做出統一具體安排。

6.4乙方要使用完整的、全新的、系統的安裝材料和零部件,在設備安裝過程中的成品保護和設備零部件的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直至設備安裝完成,驗收合格交付甲方為止。

6.5乙方在安裝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安全規定,若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7.1向乙方下達設備的進場計劃,並組織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對進場設備進行驗收。

7.2甲方如中途變更設備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要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滿足甲方的要求。

7.3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履約而中途退貨,甲方就同意接受並使用的設備向乙方支付價款,如果甲方要求全部退貨,乙方應返還已付款。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規定、國家標準、設計圖紙和規範的設備。

8.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是擁有全部專利權和生產許可手續的合法產品,由於乙方侵佔其他機構或個人的專利權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8.3甲方出於對乙方專業技術知識、經驗和實力的信任,向乙方進行訂貨,乙方應仔細研究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工程規範,乙方如發現設計或工程規範不合理或不確切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和請甲方予以確認,乙方不會因上述問題停工、返工向甲方索要追加費用和工期,任何由於上述問題沒有及時提出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費用和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4乙方自行採購設備加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如甲方有需要,乙方應提供材料、零配件的材質證明和合格證書。

8.5乙方主動核對土建、機電等各方專業圖紙,確認現有預留預埋、層高、空間等是否能滿足設備安裝要求,如有不滿足,應立刻通知甲方,乙方在合同簽訂後7天內,向甲方提出關於設備安裝所需環境的技術要求,如乙方沒有提供,視為乙方無此類要求,由於乙方沒有提出要求,造成設備不能被恰當、順利安裝所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6乙方承擔甲方辦理正式驗收手續前設備的全部保險責任及風險。

8.7為保證乙方供應設備能在工地現場被正確地安裝和使用,乙方應派技術人員在工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進行技術交底,解答設備安裝和使用單位的技術詢問等工作。

8.8設備安裝完畢後,現場具備調試條件時,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到現場免費進行調試。

8.9乙方免費提供設備的有關安裝工藝、保養説明、操作説明和注意事項等資料負責培訓甲方現場操作人員,由於乙方未提供上述資料或未培訓造成甲方或甲方下屬承包商施工錯誤所導致的經濟損失以及最終客户使用不當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設備質量保證

9.1乙方保證為本合同所提供的設備是優質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全套齊全的、無損的、符合本合同的技術規格和質量的產品。

9.2乙方保證為本合同所提供的設備質量符合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業標準。

9.3乙方在設備進場時同時提供有關的國家權威部門的檢驗報告、廠家的材質證明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一式 份)。

9.4如果乙方運至甲方工地的設備有質量缺陷或不符合甲方進場計劃的要求,甲方有權拒收並通知乙方立即運離施工工地,甲方亦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修復缺陷或調換直至滿足甲方要求。

9.5甲方對設備的驗收並不會解除乙方在合同上對質量的保證責任,如在設備開始正常運轉前的任何時間內及在工程竣工後 個月內發現設備的質量問題,乙方仍然要承擔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由於一方過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如屬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協商解決。

10.2設備品種、規格、質量、數量、交貨時間和安裝工期等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或按合同規定重新供貨。由於上述原因致使交貨時間延誤,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設備款總值的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該違約金可由甲方從給供貨商的貨款中扣除,由於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交貨期比進場計劃逾期7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該合同,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同時乙方向甲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10.3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將設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乙方需承擔違約責任,如乙方由於自身條件所限,不能按甲方要求運送設備到工地指定地點,甲方可自行組織工地範圍內的搬運,費用可從甲方給乙方的設備款項中扣除。

10.4乙方必須保證進場設備滿足設計要求,如乙方違反此款規定,進場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低於樣品質量水平,甲方有權退貨,甲方重新訂貨所增加的費用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使用時間的迫切,不能重新訂貨時,甲方有權在乙方單價上扣減 %,作為讓步接收的價格。

10.5為規範供貨商行為,甲方一經發現乙方使用假冒偽劣設備或將訂單外包生產,甲方有權立即停止結算一切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乙方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費用及損失。

10.6如由於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承包商和最終客户向甲方進行索賠時,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乙方必須賠償承包商和最終客户的損失。乙方不能積極主動解決質量問題並賠償損失時,甲方可代為賠償,但有權向乙方追索該筆賠償金。

第十一條:保修期

11.1本合同中所有設備、備件和配件的保修期為 個月,保修期從設備開始運行之日起算。

11.2在保修期間內,設備運行如發生問題,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後 2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保修,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及時到達現場或設備經過維修後仍無法達到使用要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進行維修,所花費費用從乙方剩餘保修款中扣除,如保修款不足以支付第三方維修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齊不足部分。

11.3乙方在保修期內應對產品本身的任何原因造成的缺陷免費進行修補或更換。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12.2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12.3不可抗力發生後,受影響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4天內出具事故發生地區的有關機構證明並取得對方認可。上述情況發生後,雙方應努力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12.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12.5本條款所定義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對於市場環境變化、乙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及生產安排不周等情形,無論嚴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特別條款

13.1本合同一經簽訂,設備價格不再調整,無論原材料漲價、國家税費調整、運輸費用變化等任何條件發生變化,乙方均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甲方提高價格。

13.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13.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與合同有關或執行合同有關的資料文件、往來信函及合同文本以任何形式傳播給與執行合同無關的任何組織或個人。

第十四條:爭議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與之有關而引起的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則提交合同履行地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5.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設備質量保證期滿,並按本合同規定雙方將最後一筆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15.2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以往的一切與本合同有牴觸的函電和文件隨之失效。

15.3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需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5.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副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設備採購合同 篇17

需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機電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序號

產品名稱及牌號或商標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在供貨時附出廠説明書、合格證,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2 年。。

2、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3、產品的風險自發貨之日起轉移至買方,但產品的所有權自買方付清所有款項之日起轉移至買方,在買方付錢所有款項之前,本合同所述的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

四、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

3、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除應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的違約責任外,還自願承擔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法院訴訟費等。

五、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