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纜購銷合同(通用5篇)

線纜購銷合同 篇1

需方:

線纜購銷合同(通用5篇)

供方:

供、需雙方為實現合同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圍場縣佳航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業務綜合樓電氣工程電線、電纜採購事宜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經雙方商定,需方向供方採購電線及電纜為天津市瑞達線纜有限公司生產的“津達”品牌電線、電纜。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見附表。

第二條、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

供方按國家質量標準、供方提供的產品樣品及檢驗報告指標參數生產製造供應給需方,供方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交貨。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

1、交貨時間:根據需方需求,按照工程進度分批次或一次交付給需方建設施工方。

2、交貨地點:需方建築工地。

3、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承運並負擔所有費用。

第四條、驗收標準及方法:貨到工地後,需方建築施工方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及雙方認定型號規格及樣品為準。供方須向需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及其他所需檢測、檢驗等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第五條、對質量提出異議期限:

需方對供方產品如有疑問及異議,在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並負責對貨物進行保管。在此期間內,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後,須在2天內派人員到現場處理。否則,即視為接受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定後,供方發齊貨到需方工地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15日內支付到合同貨款總額的30%,餘下合同貨款總額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待需方使用無任何質量問題且滿壹週年後,於7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供方所交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國家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的,應無償包退、包換、包修;並承擔因退貨、換貨或維修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否則,按違約處理。

2、供方因產品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合同規定,導致二次施工的,供方應當負責所發生的施工費用並賠償因延誤工程驗收及工程交付使用的損失。

3、供方逾期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需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產品錯發到貨地點的,供方除應負責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外,還應承擔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5、由於需方原因,如沒落實產品規格型號、數量等而使供方交貨期延遲的,責任由需方承擔。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不可抗力除外),從規定交貨期限起每延遲壹天按合同總價的10%對延期交貨向需方支付違約金;並有權單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進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間接損失的權利。另外,對於因供方遲交貨而導致需方增加繳納有關税費或其它費用,則此等增加之費用須由供方承擔。

第八條、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第九條、不可抗力: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國家法律程序解決。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間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線纜購銷合同 篇2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的電線電纜購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概況

1、工程名稱:

電纜盤由供方及時回收,若有丟失需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第七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及時間:按需方的要求按時運至工地現場,並且將貨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點。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後 天(如有變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員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運輸過程中所有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驗收方法

1、供方產品進場時必須由需方簽字確認後,方可作為結算的依據。

2、按電線電纜現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供方提供的經需方確認的樣品驗收。外觀質量可當場檢驗,內在質量,需送有資質檢測機構檢測,以檢測結果為驗收依據。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二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 天內需方支付合同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貨物運至工地現場,經驗收合格後20天內付清所有貨物價款。

2、供方供應的貨物按需方指定的地點進場並對外觀質量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價款的85﹪,供方在收到貨款後5天內開具等額合法的税務發票給需方,否則需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且供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未開發票貨款的10%支付違約金。

3、供方供應的貨物須經當地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20天內付清所有貨物價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供方的供貨質量、時間未符合合同約定,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供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需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超過5天不能交貨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電纜進場後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供方承擔。並免費負責指導電纜安裝、敷設、試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2、供貨數量為暫定量,具體量以需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要求為準,最終按實結算。

3、供方提供的電纜是全新的。電纜的封端應嚴密,不允許有接頭。多芯電纜要求分色,其分色符合國家標準。

4、供方必須遵守需方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相關規定,供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需方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擔,並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日 期: 日 期:

線纜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需購電線電纜、裝飾裝修材料一批,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甲方願意以最優惠的市場價格銷售給乙方。

一、貨物數量及價款

數量、總價詳見購置清單。

二、交貨日期:

三、付款方式:

四、數量和質量要求:

1、數量:甲、乙雙方當面點清。

2、質量:乙方在使用時如發現殘、次品貨物,立即通知甲方,並將原包裝整件保持不動,退回給甲方,甲方收到退回的貨物後照數以正品貨物補齊給乙方,退回和補給貨物的運輸費、裝卸費由甲方負責。

五、運輸:

六、其它相關約定:

在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用的情況下,甲、乙雙方自願長期進行購銷往來,除每批次貨物價格數量變動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線纜購銷合同 篇4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1、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全新的、未拆封的、未使用的正品行貨(含配件),完全符合廠商相關技術規範、質量及性能;按廠家規定進行質保,免費質保壹年。

2、交貨(運輸)辦法及地點:款到發貨,發貨或自提

3、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完好無損壞

4、結算方式:銀行轉帳。

5、雙方責任:

供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應按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每天誤期貨款的千分之三違約金。

(2)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同規定,供方負責更換,允許退貨。 需方責任:

(1)對無故變更品名,數量,不履行合同,給供方造成損失,應給付供方實際損失的千分之一賠償金。

(2)對無故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取貨,事前未聲明,每延期一天,應承擔每天遲取貨款的千分之一違約金。

6、甲、乙雙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和確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減輕或免於經濟責任。

7、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訂附件。

8、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籤認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xx 年 10 月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年月日:

線纜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

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於 年 月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葉品名,數量如下:

茶類

品種(花色):

級別:

單位:

數量:

單價元/擔:

總金額(元):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交提貨方式:

結算方式:

備註: 年 日。 日至 月

條 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未經雙方同意,單方終止或廢除合同的,承受未執行合同金額百分之 的違 約金。

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調出(入)方不能按合同規定交貨、接貨的,承受未執行部分的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其它違約責任按《茶葉購銷合同實施辦法》規定處理。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生效。傳真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

5.如有附加條款,可在備註欄中説明,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中條款如有相關特別約定,以特別約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