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箱買賣合同(精選5篇)

配電箱買賣合同 篇1

買方:(下稱甲方)

配電箱買賣合同(精選5篇)

賣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天樂園工程提供配電箱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天樂園工程所有低壓配電箱

第二條 型號及單價:各種配電箱共87台,具體單價以乙方報價下浮14%為準,詳見報價單。

第三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保證以上貨品按國家規範生產製作,按圖紙功能要求,元器件採用德力西牌,具體型號以乙方報價清單為準。

第四條 送貨期限:合同簽定後10日內。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預計總價款為人民幣捌萬貳仟捌佰玖拾參元(¥82893.00),結算總價款以甲方實際收貨數量乘以相應單價為準。

5.2乙方按甲方要求將全部貨物送到指定地點後,經初驗甲方支付乙方實際送貨總價款的70%;甲方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結算總價款的90%;餘款作為質保金,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經甲方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後一次性無息付清.

第六條 質量保證:乙方保證所供貨物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要求,如因乙方所供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而導致甲方工程發生質量問題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20%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其他爭議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於20xx年10月28日于山東聊城。

買方:

簽字代表:

賣方:

簽字代表:

年月日:

配電箱買賣合同 篇2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第二條 標的物生產、檢驗執行的質量標準、技術性能及使用方要求:符合產品使用説明書、雙方約定的合同附件要求及買受人使用要求。

第三條 交貨期:合同生效40日內,出賣人須將全部貨物運抵買受人指定地:南京港指定倉庫。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木箱包裝符合《國際貿易中的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具有IPPC標誌。適合長途空運、海運,防濕、防潮、防鏽、耐粗暴搬運。包裝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 合同生效後,標的物經買受人驗收並簽收,驗收合格後,所有權歸買受人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負責將標的物運至買受人指定地:南京港指定倉庫。。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出賣人汽車運輸至買受人指定地,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 驗收標準:按本合同第二條、合同附件及產品説明書進行驗收。

第九條 標的物驗收:

1、到貨驗收:在設備到達標的物使用地:泰國,由雙方共同進行驗收;

2、安裝調試進料運行驗收:設備在出賣人指導下安裝調試結束,調試和運行驗收由雙方共同進行驗收;

3、運行期的驗收:在設備投入運行正常一年內,由雙方對設備運行以來的質量和技術性能共同進行驗收;

4、在到貨、安裝調試、正常運行三個階段的驗收期間,買受人書面通知出賣人蔘加驗收,5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沒有到達買受人設備使用地點參加驗收,則視出賣人同意買受人自行驗收,所有驗收的結果,出賣人無條件認可。

第十條 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現場指導標的物的安裝、調試和技術培訓工作,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買受人負責安裝。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憑買受人60%合同總額的匯票傳真件,出賣人發貨,貨到南京港由雙方進行初驗收合格後,出賣人提供17%全額增值税發票,買受人支付匯票。安裝調試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付合同總額的30%,餘款待產品使用壹年無質量問題付清。付款形式:匯票。

第十二條 標的物供貨範圍: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條 標的物技術協議:詳見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合同附件四。

第十四條 出賣人提供的服務承諾: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出賣人承諾嚴格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質量、數量履行供貨義務;不因任何理由而解除,若出賣人違約,自願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執行生效後合同,承擔合同總價款20 %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每推遲一天承擔合同總價款 0.1%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在買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貨期內交付標的物;

3.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全部標的物,承擔沒有交付標的物價款 20%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在買受人重新指定的交貨期內交付標的物;

4. 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技術性能指標和買受人的使用要求,承擔合同總標的額 20% 的違約金,或者承擔買受人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隨機提供的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八條 隨機提供的資料: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 起生效。合同共陸份,買受人叁份,出賣人叁份。

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

1、合同附件一、合同附件二、合同附件三、圖紙(圖FY304-10BD號)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賣人不得轉移生產廠址或轉包其他單位生產,經買受人同意,其他單位生產或配套的設備、部件等發生質量問題全部由合同出賣人承擔更換、維修、賠償責任。

3、如因本合同標的物引起侵權行為,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買受人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配電箱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電箱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採購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2.貨物清單

3、交貨地點、時間

3.1交貨地點:上述貨物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施工現場

3.2交貨時間: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後,接到甲方通知,七天內交貨。

4.產品質量要求

4.1乙方所提供的電箱內電器元件均為正泰正品,如出現產品不符或假冒偽劣產品,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雙倍賠償。

4.2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並保證使用功能。

4.3消防泵變頻控制櫃必須達到以下功能:滿足出水7.5Kw變頻恆壓控制,進水15KW 浮球控制,所有電器元件均為正泰正品,變頻器品牌為國內知名品牌。

4.4所有電箱應設置室外防雨箱,除一級電箱外與消防變頻控制櫃外,其餘電箱均為帶支腿安裝。

4.5所有電箱的防雨箱應做防鏽處理,外表面塗橘紅色防鏽油漆,並噴塗白色“ ”字樣。

4.6所有電箱應按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製作,並滿足使用要求,消防泵變頻控制櫃由乙方自行設計,但必須達到甲方所要求的使用功能。

5.驗收標準

甲方指派專人驗收籤認,結算數量以甲方工地實際收到的數量為準。如乙方供應的電箱不是合同約定或甲方計劃指定的廠家產品或質量不滿足要求,甲方可拒收,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採購數量及單價

6.1採購數量:《貨物清單》中的數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甲方驗收合格後由現場負責人簽單認可的數量為準。

6.2採購單價:《貨物清單》中單價均為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工地所指定地點的價格,該單價為包含材料費、運輸費、裝車費、利潤、税金以及在此期間發生的所有風險和其它費用的到工地價格,未列明的,甲方認為已包括在單價內。乙方應提供國家正式税務發票。

7. 雙方的權利義務

7.1甲方

7.1.1甲方有權對所提供的圖紙進行修改,甲方圖紙修改或新的要求應提前乙方。

7.1.2甲方指派專人對所供貨物外觀質量、規格按合同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如出現外觀質量及規格不符時,甲方有權拒收。

7.1.3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在貨物驗收合格後分期支付貨款。

7.2.乙方

7.2.1若甲方向乙方就其所供應的貨物提出質量異議,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給與回覆並按照甲方要求做出及時處理。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退場,費用自理。因供貨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2.2乙方對所供貨物的質量負責,並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質量保證責任。乙方對產品所負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

7.2.3貨物運達工地後,乙方應遵從甲方的卸貨安排。交貨期時間每超過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誤損失 元/天。

8.安全及環境保護

8.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自負。交貨以前的一切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8.2乙方進出甲方施工場地的車輛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的統一指揮,凡乙方疏忽大意、不聽指揮而造成污染環境事件、釀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9.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9.1本合同實行分期結算,貨物按要求運輸至甲方施工場地並驗收合格後15天內,若無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60%的所提供貨物的貨款;在交貨後3個月內累積支付貨款的85%。待質保期滿累積支付全部貨款。

9.2結算時,經由甲方項目經理簽字、蓋章後,乙方憑國家正式發票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貨款結算。如乙方按期不辦理對賬結算手續或乙方未提供國家正式税務發票,甲方將不予辦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9.3結算款一律通過合同約定的銀行賬號轉帳或支票支付,未辦理結算的不支付任何價款。

9.4如因業主原因造成結算款撥付不及時,對乙方的撥款也應相應延遲。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售後服務及質保期

10.1自貨物驗收合格後,質保期為一年。

10.2在質保期內,若貨物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負責檢修和維護,並達到正常使用狀態。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問題,所涉及的檢修和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責任

11.1如果乙方供應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將其運走,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按時清退場,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11.2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起訴。

11.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履行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業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12其它約定

12.1乙方必須服從配合甲方關於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電箱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2.4本合同共4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電箱買賣合同 篇4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一、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期

控制箱合同價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4KW+3KW

配電箱設計型號:4KW+3KW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2KW

電器元件價格明細表

配電箱設計型號:11KW

二、合同價款:本合同價格即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壹萬叁仟伍佰貳拾伍元肆角陸分(小寫¥13525.46元)。本合同價格包括合同設備包裝、技術資料、技術服務等費用,還包括合同設備的檢驗費、税費、裝卸費、運輸費(從製造廠至項目施工現場)、安裝費、調試費及保險費等。

三、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20天

四、交貨地點:海南博鰲國賓館工地現場

五、交貨方式:賣方送貨

六、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的所有權在貨物到達買方工地且買方支付到貨款後,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2、在貨物所有權轉移到買方之前,賣方需對貨物的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所有權轉移給買方後由買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

1、貨全部送到工地,安裝完畢,且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後買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的95%。

2、餘合同總價的5%,買方於一年質保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賣方。

3、買方支付款項時,賣方應向買方出具相應金額的發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付款。

八、交貨文件:

1、出貨後,賣方須以電郵、傳真或快遞的形式向買方提供發貨清單複印件一份。

2、裝運貨品時,賣方須將操作手冊、圖紙各一份一併裝入箱內。

3、賣方在貨物到貨後需向買方提供到貨清單、質量證明書等。

4、收貨人: 電話:

九、運輸包裝:

1、賣方負責安排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期按時交貨。在運輸過程中由於運輸原因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失由賣方承擔。

2、所有貨物須一次直達裝運。如果由於賣方少發貨或其他任何賣方失誤造成實際發貨次數多於合同規定的次數,由此造成的運輸費用,均應由賣方負擔。

十、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賣方應確保所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行業及廠家出廠標準。

2、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且進貨渠道合法。產品具備出廠合格證。並完全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十一、保修與維修

1、保修:保修期一年。對於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問題,賣方應在買方發出保修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維修完畢,如賣方在此期間無法修復的,買方可自行或聘用其他維修人維修,由此造成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2、維修:保修期經過後,賣方將以成本價提供維修。

十二、違約責任: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具有資質的權威機構根據雙方認可的以上第9條標準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買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賣方承擔,同時賣方必須在買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內包修、包換、包退,且產品必須符合質量要求。賣方承擔修理、調換、退貨發生的一切費用,賣方未能在買方指定的時限內完成補救的,應當按每天3000元承擔賠償責任。

2、如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有權拒收。買方拒收的,賣方應買方指定的期限內進行更換以符合合同規定。

3、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賣方應支付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逾期30天的,買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另行選取其他具備資格的供應商,由此產生的合同差價、管理費用(按合同總價的15%計算)由賣方承擔。

4、如買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買方應支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五計算違約金,並順延交貨期。

5、賣方不能交貨,應按不能交貨部分30%的價款向買方償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貨到現場,因買方原因中途退貨,應按退貨部分30%的價款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6、在質保期內,如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0.5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在產品質保證期內,在收到買方通知後, 賣方應在買方指定的期限內積極提供服務,如有延誤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

8、在產品質保證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由賣方負責保修。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賣方負責維修,費用由買方負責。

十三、違約終止合同:

1、賣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之一時,買方有權考慮並提出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3、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4、發生上述情況且賣方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5、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部分的義務。

6、在買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並不解除賣方對已交貨部分設備應負的產品質量責任、安裝指導義務、保修責任。

7、買方將對供貨的產品進行不定期地質量抽檢,如發現供貨產品的技術參數與招標文件中描述的產品技術參數或封樣產品的技術參數不符時,買方將對所有產品作退貨處理,直至終止或解除合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期為十五天。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向海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壹式陸份,買方執肆份,賣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買方: 賣方:

年月日:

配電箱買賣合同 篇5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 臨平花苑二期地下室配電箱 購銷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總則

(一)購銷商品名稱:臨平二期1-9號樓地下室與地下車庫工程配電箱、配電櫃採購

(二)生產廠: 乙方

(三)工程名稱: 臨平花苑二期 (四)交貨地點:杭州餘杭臨平

二、商品價格及總價

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壹佰零陸萬貳仟貳佰柒拾陸元 整

三、產品名稱與金額

注:

(1)設備明細詳見附件——設備明細表;

(2)單價為到達甲方工程使用地點的施工落地價,包括商品採購價、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運輸損耗、檢測試驗費、税金髮票等一切費用;

(3)貨到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簽字確認的數量為結算依據。

(4)總價中已包含防雷檢測費並確保檢測合格,如未合格,相應費用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

(一)執行國家、行業、地方現行標準、規範,並確保質量合格。

(二)顏色、規格嚴格按圖紙及甲方要求。

(三)乙方所供應的商品國家有相關環保要求的,應符合國家相關環保要求。

(四)商品進場時須向甲方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報驗,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五)質保期為兩年,自房屋交付購房者之日(即20xx年12月31)起計算。

五、供貨方式

(一)供貨數量及期限:根據甲方進度要求和現場具體情況及時送到現場。

(二)供貨地點:甲方工地現場。

六、驗收標準、方法

(一)乙方隨進場貨物提供出廠合格證、質保單與有關部門的檢驗報告,並對商品質量負責。

(二)乙方應在商品到貨前 兩 天通知甲方以便準備驗收接貨。

(三)甲方有權對到貨產品進行定時抽樣檢測。

(四)以甲方工程負責人、監理單位工地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清點確認驗收合格的簽字單為結算依據。

七、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其中:質量保證金為50%;工期保證金為20%;成品保護保證金15%;與甲方及總包之間的配合保證金15%。

(二)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5萬元。

(三)箱體與元器件模塊分批發貨到甲方工地現場後,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的數量作為貨款支付依據,甲方按批次向乙方支付合格產品金額_30_%的貨款,同時在第一次支付貨款時一次性扣回預付款。

(四)全部產品發貨到甲方工地現場後,經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的數量作為結算依據。施工單位完成安裝並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格產品金額_80_%的貨款。

(五)施工單位完成安裝並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甲方與乙方辦理合同結算手續,經甲方審定後十五日內,向乙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_95_%,餘款5%的發票應在甲方付款至合同總價的95%時由乙方一起提供給甲方。即乙方應

(六)餘結算總價的_5_%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房屋交付業主之日起計)滿兩年後,若無質量問題支付給乙方5%(無息)。

八、設計變更

(一)甲方如果設計變更引起供貨數量、產品規格、顏色和技術要求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乙方下發變更通知單。重大變更或增加造價時,必須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達成協議後,乙方才予實施。因設計變更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變更通知單後 5 日內按照本合同向甲方申報供貨數量及價格。如果甲方未能在收到乙方申報之日起 10 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則視為同意乙方的供貨數量及單價。如甲方增加定貨數量,增加產品的價格不發生變化。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完成供貨後,雙方按重新核定的供貨數量、價格進行核算。

九、供貨期限

(一)貨物的最終清單與供貨時間以甲方另行發出的書面訂貨單或發貨通知單為準,甲方應提前 30 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訂貨單或發貨通知單,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貨時間及時供貨。

(二)甲方發出的訂貨單和變更通知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雙方責任

(一)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付款,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額 1 ‰的違約金。

(二)乙方產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貨或補交,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甲方、施工單位或監理工程師檢查發現假冒偽劣產品,乙方須支付5000-10000元/次的罰款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交貨一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該批次貨物合同價 1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還須無條件退貨或補交,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四)甲方及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違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違約方承擔,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合同另有約定或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外)。

十一、知識產權保護

乙方承諾所供產品未侵犯任何國家或企業、個人的知識產權,並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識產權而遭受的訴訟、仲裁、索賠或其它經濟損失,否則,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賠償責任。

十二、糾紛解決方法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需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經有關部門鑑定核實的有關證明文件。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效力相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