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青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收購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乙方(出賣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促進茶葉生產的發展,暢通茶葉流通渠道,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售青(幹)茶 _公斤。
2、甲方應按照收購時的市場價向乙方計付貨款。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驗收
青(幹)茶的品種、等級和質量, 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為:
第三條 交貨地點及貨款結算方式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在 交貨;
乙方交售的青(幹)茶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向乙方以現金的方式支付貨款,乙方憑有效身份證複印件領取貨款。
第四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違約自銷而不履行合同時,甲方將有權取消與乙方的長期合作關係。
2、乙方交售的青(幹)茶沒有達到第二條前款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或作降價處理。
3、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或作降價處理。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改變交貨時間、地點的,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甲方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不承擔違約責任,經雙方協商確定,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徵得另一方同意,再由雙方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紹興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乙方所在地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茶青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茶青訂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茶青交售品種、數量、價格
賣方全年分春夏秋冬四季(另加雪片茶一季)向買方交售售青,其品種、數量、收購價格如下表:
┌───┬───┬───┬───┬───┬───┐
│ │ 春 │ 夏 │ 秋 │ 冬 │ 雪 │
├───┼───┼───┼───┼───┼───┤
│品種 │ │ │ │ │ │
├───┼───┼───┼───┼───┼───┤
│數量 │ │ │ │ │ │
├───┼───┼───┼───┼───┼───┤
│價格 │ │ │ │ │ │
├───┼───┼───┼───┼───┼───┤
│備註 │ │ │ │ │ │
└───┴───┴───┴───┴───┴───┘
收購價格:買方以不低於如上表規定的保護價進行收購,具體收購價由雙方於收購前按茶青等級和收購時市場收購價另行確定,但不得低於保護價。
二、收購時間與方式
買方須提前三天發出收購憑單,確定應交售的品種、數量。
三、包裝要求
賣方按買方要求進行包裝、運輸。
四、買方責任
1.及時安排收購指標,發送收購憑單,按合同約定收購賣方所提供的茶青;
2.應當於收購當天自行或者委託檢測機構對茶青質量進行檢測;
3.以質論價,按收購標準進行驗收,不壓價、不少斤缺兩。
4.定期派員無償提供必要的茶葉田間管理、採收技術和病蟲害防治等知識(包括髮放宣傳資料,集中培訓,送科技下鄉活動等)。
5.不得拖欠賣方的茶青款,按當天驗收憑單足額發放茶青款(如遇特殊情況,其付款方式及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賣方責任
1.不得在茶葉生產中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高殘留農藥。
2.不得在採收前_________天施下肥料、噴施葉面肥等。
3.按標準要求於當天上午9:00後至下午4:30前手工採摘鮮葉,並在採摘後_________小時內送達買方指定的地點。不得向買方提供雨天採收的茶青和隔天採摘的茶青。
六、買方違約責任
1.沒有按時按量收購,造成茶青變質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賠償賣方的損失外,應向賣方支付該批茶青總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2.拖延支付茶青款,應參照銀行關於拖延付款的規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七、賣方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90%,應向買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茶青總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2.交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茶青,應按每百斤_________元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人身傷亡,賣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 :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茶青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方案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名稱和地點
1、項目名稱:草坪種植合同
2、項目地點:
第二條、供貨內容
1、平整種植草坪場地:平整種植草坪場地面積約壹萬平方米(10000m2),單價:伍元/平方米(5元/ m2),包含填方、挖方、清理種植草場地,(挖機費運土機費、人工整地費,乙方支付。整體質量按照甲方要求,包含發票),暫定整地造價伍萬元整(¥:50000元)。填方、挖方的土由甲方定點提供,運輸路遠不能超3000米。
2、草坪總種植面積:約壹萬平方米(10000m2),單價:壹拾元/平方米(10元/ m2),包含草坪種植工費,密度種滿,管理一個月,成活達98%以上,除淨雜草,包含發票)。暫定草坪造價拾萬元整(¥:100000元)。草坪品種暫定中國台灣草,也可以由甲方更改。
3、造價:平地、種草,二項造價約十五萬元。
第三條、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水源供乙方澆草坪使用;
2、乙方施工過程由甲方監督;
3、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的質量、進度施工,並服從甲方管理。
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及其它分包單位的關係。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確保工程質量,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交付使用。
2、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施工資源條件,如水源不到位,導致草坪成活率低,甲方自負。
3、場地平整或草坪種植後,甲方更改,必須對乙方進行補償。
4、草坪養護期:以立協議書一個月內屬於種植期,滿二個月屬養護到期(截止5月15日)。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工程現場文明施工和噪音等有關管理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6、及時清理現場施工垃圾。
第五條、草坪質量標準:按照甲方設計要求,乙方種草、管理草坪必須達到青綠旺盛一致為準。
第六條、訂立整地種植草坪時間:20xx年3月15日前進場整地種植草坪,4月15日前竣工,5月15日工程結束。如甲方延誤,甲方要按實際補償;乙方延誤,也按實際給甲方賠償。
第七條、驗收: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甲方在5月15日前派員與乙方進行驗收,如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甲方必須在5月1日向乙方提出要求修補;如乙方沒有修補,工期延遲驗收,乙方負責,如人為甲方自負。驗收面積按實際丈量為準。
第八條、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清理、平整場地,甲方預付貳萬元(¥:20xx0元);
2、清理、平整完成,開始種植草,甲方預付伍萬元(¥:50000元);
3、種植草坪完成後,甲方預付伍萬元(¥:50000元);
4、工程餘款叁萬元(¥:30000元),待甲方全面驗收確認後,10天內付清;
5、付款方式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法
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貨款完畢後,自行失效。
2、本合同壹式四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茶青買賣合同 篇4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甲方:乙方:日期:
茶青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
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税價為: 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 提供,包裝費用由 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 辦理,運輸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 辦理,保險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 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籤訂 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 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 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兑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祕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繫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閲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