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購買合同(精選5篇)

土地房屋購買合同 篇1

甲方:

土地房屋購買合同(精選5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台江縣台拱鎮秀眉東大道,革東衝320國道旁原龍氏酒樓,土地面積為394.5平方米(土地證號為:台國地土( )第 號),建築面積為730.57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台房權證台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還在台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於20xx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208萬元。

付款方式:(1)於20xx年8月 日,先預付定金20萬元;(2)20xx年 月 日付88萬元;(3)20xx年2月30日付100萬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 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户及設施屬於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於20xx月3月10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後,若乙方沒有過户,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後屬於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房屋購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基地房屋買賣事項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 甲乙自願將坐落在張村村東的宅基地房屋一套出售給乙方。(240平方米,以實際測量為準)

二、 甲方保證宅基地手續清楚(以張壽富家人農業户口前的名字,前三年宅基地手續檔案,全權委託乙方,另立協議,簽訂合同之日起120天辦完)

三、 甲乙雙方議定 上述房產成交價為每平米1500元(壹仟伍佰元)年限67年,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款總房價(60%)元,餘款在甲方交付房屋宅基地手續後一次付清。

四、 若發生與雙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五、 外牆北立面為瓷磚,南立面為水泥拉毛,內牆為毛牆毛地,前後兩個門,所有門窗都為塑鋼門窗,甲方負責樓上樓下上下水接通到位。乙方如需加蓋部分,需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協商。

六、 如遇拆遷徵用,地面附屬物及賠償都歸乙方。

七、 違約責任:乙方中途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5%的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向乙方在10天內退還所有房款並向乙方支付總房價5%違約金。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需向對方支付房價2%滯納金。

八、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宅基地手續費用為3萬元,甲乙雙方各壹半。

十、 宅基地手續未2.67畝超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房屋購買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 的房屋出售給乙方,其房屋建築面積為1241.41m2,(安房權證縣房臨字第0000020909號),土地面積為2131.25m2,( 國用( )第006891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本宗房屋及土地總價格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二、甲方保證本宗房屋及土地系甲方合法的個人私有財產,並已取得房管局、國土局的一切合法手續。

三、甲方保證本宗房屋及土地與其它單位和個人無任何經濟及其它法律問題糾紛,如今發生一切糾紛概由甲方自行解決,乙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四、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房屋及土地的過户手續。.

五、本合同一經簽字,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和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房屋購買合同 篇4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1005648485 ),空調兩台(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台(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達州市南壩鎮23號 電話:

土地房屋購買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預訂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

服務機構:遂寧市誠欣房屋中介(以下簡稱丙方)【註冊號:_】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該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預訂物業。甲方已取得該物業的所有權,所有權證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該物業產權面積為平方米,該物業甲方擬定於簽定買賣合同並支付完□首付款或□全款交付給乙方(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物業單價為¥元/㎡(大寫:/㎡),總房價為¥元,(大寫:),乙方採弱一次性□分期□按揭(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方式付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該物業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買賣價格應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為準。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天,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到船山區誠欣房產中介處協商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超過預訂期導致未能按時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違約方向守約方按定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兩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因甲方故意謊報或隱瞞該物業的具體情況,導致乙方未對該物業充分了解的;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物業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或其它由甲方主觀因素造成無法順利過户於乙方的;3,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作為該物業買賣價格的。

第六條:除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在乙方向甲方交完定金後,丙方負責保管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買賣合同》,同時甲,乙雙方各按第二條約定的總房價百分之一向丙方支付佣金,在簽定本協議時先支付全部佣金的百分之五十即¥元(大寫:),剩餘的百分之五十在該物業所有權證過户遞件後當日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1,提交四川省遂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後,本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各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遂寧市誠欣房屋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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