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居間合同

土地買賣是清代、民國時期農村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對於土地買賣居間合同你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買賣居間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土地買賣居間合同
土地買賣居間合同範文1

甲方(委託單位代表):

乙方(居間方代表):

一、委託事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四百二十六條和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的土地轉讓項目,居間方自願同意受委託方的有償委託,協助委託方提供買家或需求方的信息和協助過户要賬等相關服務。

二、居間方報酬的結算方式:

據乙方協助買賣雙方完成土地轉讓或過户合約簽訂成功後以首批土地轉讓進賬資金進賬後3天內委託方自願無條件下的,不可更改的按合同總金額的___ %(即_______元)付中間人服務佣金,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居間方。

三、違約責任: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併成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同時具有法律效力。委託方未按第二條款規定,按時、足額兑現報酬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可依法在守約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請示代依法調解或強制履行。

四、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企業(公司、集團)名稱變更,法人代表更換或其他重大變化,此合同仍然有效,由變更後的企業和法人或原企業主管體承擔法律和履約責任。

2.就本承諾書而言,如果甲方和乙方提供的土地出讓方簽訂協議的不是本人是和甲方公司相關人員或及其親屬朋友、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資質相關聯公司和相關負責人,只要這些人中一人與項目方進行私下交易,都視為和乙方服務有關委託方同意以上條款但拖延或拒絕支付居間方佣金,居間方可以土地需求方支付甲方土地款中扣付居間方服務費。

3.本合同未經公證,但具有公證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委託方、居間方各執一份,具有保密性,不得做任何泄漏。

5.乙方提供的土地需求方和甲方簽訂土地轉讓或過户和合作合同本協議就生效,否則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居間合同範文2

委託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面積: )的轉讓居間服務。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項目業主,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託方與土地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促使交易成功。

第三條: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一旦交易成功後,委託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與土地業主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 ( %)。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與土地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土地業主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 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 土地(位置: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業主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為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土地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土地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 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本協議共 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買賣居間合同範文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丙方(居間方):

在接受甲方及乙方的出售及購買居間委託後,經丙方居間活動,現甲、乙雙方對本居間協議第二條所述房屋買賣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為表示對丙方居間介紹的甲方房地產之購買誠意,交付意向金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RMB)。

二、買賣的房地產基本情況

2.1 物業類別:□住宅 □別墅 □ 商鋪 □辦公樓 □其他:類型: ;

2.2 坐落:本市平方米(以產權證為準);

2.3權屬:使用權產權房地產權證號:恩房地

2.4 裝修:;附屬配套設施: 。

2.5 是否設定了抵押:□否 □是

2.6 是否設定了租賃:□否 □是

三、購買條件

3.1 總房款:人民幣佰萬仟佰拾元整(小寫RMB)。

3.2 房款的支付方式:

A.甲、乙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補交人民幣佰拾元整,即定金共計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RMB: )。該定金收取適用下列第 種方式:壹、甲、乙雙方同意此款交於丙方暫為保管,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時,交付給甲方,抵作房款。貳、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同時,甲方應該將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交由丙方保管至甲乙雙方簽署該房屋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當日。

B. 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內含已付定金)。上述款項中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由丙方暫為保管至甲、乙雙方辦理完結該房屋交房及更名手續當日,其餘首付款收取適用下列第 種方式:壹、由甲方向乙方書面簽收後直接收取。甲方應該將該房屋的產權證原件交由丙方暫為保管至甲、乙雙方前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當日止。產證保管期間,甲方不得對該產證進行掛失補辦。貳、由甲方向乙方簽收後交丙方保管,待甲方辦理銀行還貸手續當日由甲方取回。

C. 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後內辦理完結註銷該房屋抵押登記事項。還貸當日,甲方還將該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由丙方暫為保管至甲、乙雙方共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當日止。產證保管期間,甲方不得對該產證進行掛失補辦。

D.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日起工作日內,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提交齊全按揭貸款所需全部資料。乙方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RMB: )。在乙方就該房屋的產證及他項權證辦出後壹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他項權證原件通過丙方轉交貸款銀行,貸款銀行在收到該他項權證後將乙方所貸款項直接支付甲方。

E.如乙方的貸款申請獲得通過,則在乙方的貸款申請經過銀行審核且在甲方辦理完結該房屋抵押登記註銷手續後甲、乙雙方應共同赴該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如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獲通過或者通過的額度不足申請額度,則乙方應在銀行作出不予通過決定後 日內將不足額度補足,並於補足當日和甲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F.在□甲方收到全部貸款後日內 □乙方關於該房屋產權證辦出後日內 □(可以複選,視為須同時滿足所選條件),甲方向乙方辦理交房手續。交房前的□水費 □電費 □通訊費□物業管理費 □及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G.該房產內的□水 □電 □煤氣 □電話 □物業維修基金□ 裝修 □傢俱 □等都已包含在總房款內,隨該房產一併轉讓給乙方。在甲、乙雙方辦理交房手續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赴有關部門辦理上述各項及該房產物業的更名手續。如因此產生的更名費,則由乙方承擔。

H.乙方承擔因申請按揭貸款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保險、評估、貸款合同的公證(如有)等費用。

I.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規定各自負擔交易所產生的税、費。

J. 如該房屋內存有户口,則甲方承諾在送件後十日內,向該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機構辦理完結原有户口遷出手續。

K.房地產買賣合同需公證,公證費由(根據需要而定)

四、丙方應在接受本協議第一條所述意向金後 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業務處理情況。

4.1 在此期間,乙方不得收回本意向金,否則乙方支付之意向金作為丙方居間費用由丙方直接扣除。

4.2 在此期間,如乙方所提的要求甲方無法接受,致使甲方與乙方無法達成交易,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內或乙方認可的兩個工作日之外的某個時間,將意向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如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本協議第三條所述之購買條件,則乙方同意將該意向金作為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由丙方轉交甲方。

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 天內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所述內容至丙方處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甲、乙雙方有義務在約定的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限前與丙方確認簽約時間、地點。

七、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第六條之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相當於本協議約定定金的總額,可用定金抵扣)。同時,乙方確認丙方的居間費用為總房款的1.5%,並同意按此支付。

八、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第六條之約定,則應返還定金,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相當於本協議約定定金的總額)。同時,甲方確認丙方的居間費用為總房款的1.5%,並同意按此支付。

九、協議履行期間,如果丙方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乙雙方利益的,應向甲、乙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十、如果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後將該款項放至丙方處代為保管,則適用本條款。

1、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內,如甲方明確以書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且授權丙方將保管之定金返還乙方,則丙方可以將所保管的款項返還乙方,甲方所持有的款項保管證明同時作廢;

2、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內,如乙方明確以書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或未在居間協議約定的期限以內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則甲方可從丙方處取回所保管的款項。

十一、甲、乙雙方向丙方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應具真實性。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丙方。否則,丙方所發出的任何書面郵件或通知均視為甲、乙雙方已收悉。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據以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的,應及時署名通知相對方。在徵得相對方同意後,上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未經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協議條款,如給相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三、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協議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文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即為生效。

十六、補充協議: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