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通用3篇)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1

賣方:___________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通用3篇)

銷售接待: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1.買方

買方全稱: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證件/公司號: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2.購車約定

品牌:___________車型:___________數量:壹輛,交車地:賣方營業地

車身顏色:___________內飾色調:___________(樣色均以廠家出廠為準) 車架號:___________

車源:___________□現車選購或□合約訂購交車期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3.買方應付款

3.1、車輛約定售價: 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輛

3.2、其他應付款項:金融服務費: GPS定位費: 續保押金:

3.3、其他約定:

合約合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___________元)

4. 付款約訂:___________(提示:買方必須在賣方收款台/財務室辦理付款手續,或通過銀行轉款至賣方單位賬户。)

4.1 買方簽訂合約時,支付首期款¥____________元(提示:需辦車貸的買方在貸款通過後付此款。)

4.2 買方辦理提車手續前,向賣家付清合約全款(含購車貸款到賬)。

4.3 買方先付定金¥ ___________元,車輛到店後於三日內付清合約款項,定金轉為車款。

①銷售支持核對

③ 聲明:本人經過比對選購,確認上述內容與銷售人員陳述一致,認可賣方提醒注意背頁合約條款,同意簽訂本合約。

買買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

④ 收款額: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賣方財務部蓋章,合約生效:

②銷售主管複核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約條款

1、車輛質量

1.1、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汽車產品標準,達到出廠檢驗合格標準,能在公安交通部門檢驗上牌,以及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1.2、車輛質量整車或部件的“三包”、保修範圍及期限,執行國家生效法律法規及生產廠商的保修政策。

1.3、生產商對產品技術及工藝的持續調整,以及非原廠加改裝件,不作為本合約車輛質量檢驗標準。

2、車輛檢驗

2.1、買方提車前應當場對車輛型號、外觀、內飾、加裝用品以及基本使用功能,特別對制動、轉向、燈光、水、電、油、氣等狀況進行檢查,如有異議,應當場向賣家提出;買方提車後,視為驗收合格。

2.2、買方應閲讀車輛及商品的使用説明,正確使用。

2.3、在買方提車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缺損,賣家有責任參照國家或廠家產品質量標準檢測及修復。

3、資料交接

3.1、雙方簽署車輛交接單,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車輛所有權及風險責任轉移至買方。

4、責任

4.1、賣方未按期限交付車輛,每逾期一日,買方有權按已付款萬分之四,要求賣方償付違約金。逾期45日後,買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賣方終止本合約,賣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內,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並在合約終止後十日內連同買受人已付款交付給買方;如買方十日內不通知終止,本合約可繼續履行。

4.2、買方應在接到賣方提車通知後三日內付款提車,如買方以貸款方式購車的,須在簽訂合約後五日內提交全部申請貸款資料,貸款審批通過後須在三日內繳清首付款。如未按期辦理,每逾期一日,賣方有權按買方未付款額萬分之四,要求買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三十日後(現車為十日),

賣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買方終止合同,買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內,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四支付違約金給賣方;賣方有權從買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退還買受人,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4.3、因賣方車輛原因或手續不全導致交付後四十五天內無法入户上牌的,賣方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

4.4、買方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賣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檢測、維修。如屬買方(包括第三人)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事故受損等造成質量問題,不在保修範圍內。

4.5、買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召回範圍,買受人應按照生產廠家公佈具體方案辦理,賣方有積極協助辦理的義務。

5、其他約定

5.1、生產廠商、第三方對車輛的各類報道,以及賣方非承諾性宣傳等,不構成賣方有效承諾。

5.2、賣方為買方提供一店式車貸按揭服務,並收取相應的金融服務費,貸款審批通過後該金融服務費在交首付款環節中繳清。

5.3、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此後若買方中途選擇全款方式購車,則金融服務費不予退還。

5.4、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若買方不配合或提供資料和信息不真實,導致貸款無法審批通過的,金融服務費不予退還。

5.5、買方不管是全款方式或貸款方式購車,提車前須繳清合約各項款項方可提車。需要賣方協助買方車輛入户上牌的,買方須繳清該車輛入户所需的所有費用。

5.6、買方選擇貸款方式購車的,接到賣方車輛入户通知後三日內,須配合並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給賣方辦理入户和抵押手續。每逾期一日,賣方有權按買方未付款額萬分之四,要求買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十五日後賣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買方終止合約並回收車輛,買方按全部車價款的百分之四十支付違約金給賣方;賣方有權從買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5.7、本合約壹式叁份,買方執壹份,賣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爭議解決

可申請消協調解,也可選定:□仲裁,□法院;如一方採取妨礙秩序,詆譭名譽等侵害行為,受害方有權按合約的百分之二十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賣方: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2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品牌電動車輛買賣協議 篇3

協 議 書

甲方(賣方):__ 乙方(買方):__

單位或姓名:__ 單位或姓名:__

住址:___縣___鎮富民街781號 住址:___縣___鄉西___東北莊242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車牌號:魯Q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底盤號:__________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號:__________ 車身顏色:白色

協 議 內 容

一、 甲方自願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 經雙方協商價格為:¥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

三、 此車自_____年__月__日__時__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 此車自____年__月__日__時__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 過户由乙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期限為10天

六、 因車是二手車,甲方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 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