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隆買賣合同(通用3篇)

苯磺隆買賣合同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苯磺隆買賣合同(通用3篇)

乙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南寧(中國-東盟)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NCCE”)公開電子競價交易結果,乙方向甲方採購苯磺隆,經雙方協商就苯磺隆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1、採購的除草劑產品名稱、商標、數量、價格、金額,交貨時間:

貨物名稱 :苯磺隆

生產廠家 :_____________。

商標 :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噸)。

價格 _________(元/噸)。

金額 _________(元)。

交貨時間 :____________。

備註 _______________。

合計總金額:_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_ 元)。

2、乙方採用先貨後款原則進行採購,貨款根據供應情況分批支付。電子競價交易成交的價格不隨市場價格的變動而變動,雙方自願承擔市場風險,甲方必須在交貨期限內按合同約定供貨。

3、交貨地點:甲方負責將貨物運送到乙方指定倉庫,在乙方未驗收合格前所有風險仍由甲方承擔。

4、苯磺隆包裝標準為桶裝,包裝無泄漏,包裝材料不計價,不回收。

5、質量要求:質量按雙方簽訂合同標準及要求執行,甲方要對所供應的質量負責。乙方按合同簽訂標準及要求對貨物品名、規格、數量等進行驗收,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當日或第2日書面(或電話)通知甲方,並出具提貨時的有關證據。在產品使用期間發現質量問題,經權威部門檢驗確認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有權將貨物全部退還給甲方,並要求退款。由此所產生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提供的產品因不符合質量要求而給第三方造成財產損失的,也應當對此進行全額賠償。

6、甲方的貨物到達乙方指定倉庫經乙方書面驗收,甲方開具正式足額發票後,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把該批到貨的貨款支付到NCCE帳號。如甲方未開具正式足額發票,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相應款項且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貨物運費由甲方負責。

7、違約責任:甲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按所定的數量、質量供貨完畢,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8、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伍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南寧(中國—東盟)商品交易所商品購銷電子競價交易規則》(______年_____月修訂版)及本次交易公告、交易須知和銷售清單等均屬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供方)__________(蓋章)乙方(購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開 户 銀行:____________開 户 銀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_ 日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_ 日

苯磺隆買賣合同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_________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標的物的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 包裝標準

標的物包裝必須牢固,賣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方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五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屬於_________所有。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交貨方式: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交貨期限: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 驗收

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後_________日內進行驗收;其中標的物包裝必須註明標的物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產許可證號、標的物登記證號和注意事項等,並應另附説明書,闡明產品性能、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方法等,產品合格證上還應註明生產日期、有效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付款

買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____元;約定由買方支付定金的,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則定金不予返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標的物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七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標的物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並要求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_________。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賣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公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

圖文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需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公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

圖文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__________(公章)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

苯磺隆買賣合同 篇3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單位地址: 項目地址: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一、產品和價款(本合同及所有相關附件文本內出現的貨幣金額,如未加另行指明,其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買方根據需要,決定向賣方訂購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製造的電梯台;

二、貨款支付及產品交貨週期

1、電梯土建圖、技術規格(附件一)經買賣雙方共同確認,賣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收到買方的相應款項後,本合同產品交貨週期為120天。如電梯土建圖、技術規格(附件一)有未確定項,或在合同執行中買方提出變更,產品交貨週期的起始日將從買方確定待定項及變更項後計核。

2、買方於合同簽訂後5日內將合同總價的10%作為定金匯入賣方賬户。

3、買方需在產品發運前天將合同總價的20%作為產品排產款匯入賣方賬户。

4、買方需在產品發運前天將合同總價的70%作為產品提貨款匯入賣方賬户。

5、本合同總價不包括產品安裝費。

6、買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提貨款後,未在雙方約定的交貨日期提取本合同產品的,賣方免費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買方按如下價格向賣方支付倉儲費:電梯每台80元/天,該倉儲費應在買方要求交貨前付清。

7、買方支付款項應直接匯入賣方銀行賬户,否則視為買方未履行付款義務。賣方在買方每次付款時應提供蓋有“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杭州營銷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的同等金額的收據。賣方在買方支付最後一筆合同款項前3天提供國家税務局監製,蓋有“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杭州營銷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的全額發票,買方收到發票後付清餘款。

三、交貨方式

買方工地現場開工前準備工作落實後,賣方負責將本合同項下的產品運達交貨地點: 金華歐源原墅。產品運達交貨地點後,買方應在48小時內對運抵的箱體進行驗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約定期間參與驗收,視為接受對方的驗收結果。

四、產品質量保證及驗收

1、本合同產品規格詳見技術規格(附件一),賣方保證本合同產品符合雙方確認的技術規格(附件一)。

2、本合同中電梯產品按GB/T21739-20xx《家用電梯製造與安裝規範》標準制造。

3、根據GB50118-20xx《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及GB50096-20xx《住宅設計規範》規定,買方在電梯佈置時不得緊鄰卧室佈置,也不宜緊鄰起居室(廳)佈置。受條件限制需要緊鄰卧室、起居室(廳)佈置時,買方應採取有效的隔聲和減震措施。

4、由電梯製造單位授權許可的單位進行安裝的電梯產品,在買方正常合理的保管和使用下,產品質量保證期為電梯經買賣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的24個月。電梯經買賣雙方驗收合格後移交買方保管。

5、在買方支付產品提貨款後,非賣方或安裝方原因導致電梯在雙方約定的交貨日期起6個月內未能通過買賣雙方驗收,則產品質量保證期在雙方約定的交貨日期之日起滿30個月後終止。

6、電梯使用期間,如買方將電梯作施工梯用,在此期間的電梯保養及施工用梯結束後的整修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7、產品安裝完畢經電梯買賣雙方驗收合格後,賣方向買方提供: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客户資料》;

8、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賣方對存在質量缺陷的部件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更換下的零部件所有權歸賣方所有,由賣方回收。

9、產品的安裝、改造、維修,應由電梯製造單位授權許可的單位進行。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產品投入使用之前,買方應仔細閲讀賣方提供的《客户資料》,並遵照執行。

1、颱風、雨雪、洪水、地震等影響合同履行的嚴重自然災害;

2、戰爭、暴動、罷工等不可預知的動亂;

3、非因本合同當事人的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建築物坍塌等嚴重事故;

4、政府行為、法律法規等文件或其適用的變化;

5、超出本合同當事人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影響合同履行的其他意外事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但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以傳真方式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20日內向對方提供事發地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如果因沒有及時通知對方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就該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一方當事人未經對方允許或非因本合同規定的情形而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當買方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貨款後,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交貨週期交貨,或買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貨款,違約方須按逾期金額(指逾期交貨的電梯產品部件價款或逾期支付的貨款)每天萬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約方支付逾期交貨或逾期付款的違約金。雙方都認可上述逾期違約金將是守約方可得到的唯一賠償。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義務。

2、買方在其書面通知的交貨日期滿120天后仍未付清產品提貨款的,賣方可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買方。

3、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或退貨部分價款總額30%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或選擇與違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繼續履行合同,守約方直接損失超過上述違約金的,可按法律規定繼續向違約方索賠。

4、如買方在沒有付清本合同及相關所有附件項下全部款項而提取產品的,不得將產品抵押、轉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進行處置。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定金後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對合同條款進行變更,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議需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3、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達成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如與本合同內容有衝突之處,均以本合同內容為準。技術規格(附件一)、電梯土建圖、其它由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確認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文件內容互為補充,如果各文件內容有衝突的,以時間在後的文件為準。

4、本合同及相關的所有附件均以打印的文本內容為準,任何手寫、塗改、粘帖等各種方式的刪改未經雙方在刪改處共同確認並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都視為該刪改無效。

5、一方通訊方式(包含地址、電話、傳真、聯繫人等)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對方。因一方提供的通訊方式不準確或未將通訊方式變更的事實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對方按本合同載明的通訊方式寄發文書經合理期限後都視為已完成送達。

6、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

1、買方自行對本合同產品進行裝潢,或在電梯井道、機房等與電梯相關的部位增設其它設施,需提前將方案交賣方技術部門書面蓋章確認,並應在電梯正式調試前完成裝潢。未經賣方書面確認的上述行為,造成的後果由買方承擔。如轎廂裝潢重量超過合同約定重量需重新稱重或買方自行裝飾後需二次調試的,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2、為保障電梯開關門運行順暢,買方不能自行裝潢電梯轎門,且不允許在電梯隨行電纜上外掛其它電纜。如買方擅自操作,造成的後果由買方承擔。

2、本合同及相關所有附件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另行約定事項:無。

買方:

賣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