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精選5篇)

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 篇1

合同編號: 買方(甲方):

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精選5篇)

賣方(乙方):

一、因甲方施工生產需要,同意由乙方供應甲方建築用模板、木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約定模板木方規格、單價:

上表單價指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卸料後的價格(包括料費、運費、裝卸費及一切不可預見費用),此單價為固定單價,不調價,對此雙方確認。如因數量變化則總價按單價予以相應調整。

第二條 數量:數量按甲方收料單統計,以甲方實際收到的乙方合格產品數量為最終結算數量。

第三條 質量:

1、模板質量:松木模板實際厚度與標準厚度不得誤差0.2mm,且確保為全整芯。可保證週轉 8 次以上,在規定的週轉8次內松木模板不得開膠、起皮。松木模板為清水優質模板,不得使用劣質材料加工模板。

2、木方質量:木方實際尺寸以上。幾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皮、邊皮、彎曲、裂痕、裂口等)的木方不得超過每批次送貨量的 2 %。

3、模版、木方的材質、規格型號均按照乙方送甲方封存的樣板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1、凡因乙方對貨物包裝不善、標記不明、防護措施不當或在貨物裝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乙方應承擔交貨不能之違約責任。

2、包裝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內,不另計付。

3、風險負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該貨物通過甲乙雙方聯合驗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擔,通過聯合驗收交付後由甲方承擔;因質量問題甲方拒收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期限及方法:甲方在模版、木方到達指定地點後組織驗收;基於對乙方質量承諾、實力、規模等的信賴,驗收方法僅限於數量、規格、表面及包裝是否瑕疵及接收相關證書(如合格證書、説明書等),該驗收不免除乙方產品質量責任;

2、甲方有權拒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包括使用中發現的、工程

質保期內出現系因本合同產品質量缺陷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退還貨款,損失由乙方承擔。

3、如驗收、使用中發現已收產品不符合要求,則甲方有權取消未交付部分產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驗收期滿或合同履行完畢,產品質量責任亦不能免除。

第六條 結算付款

1、結算數量按甲方收料單統計,以甲方實際收到的乙方合格產品數量為最終結算數量。

2、結算方式:乙方墊資供貨在貨款滿100萬後作為履約保證金,以後每月甲方按貨款的50%支付給乙方,年底甲方再支付餘款的50%(除履約保證金外,付至貨款的75%);

3、付款形式:現金、支票及承兑;

4、乙方提供合法發票是付款前提,如果乙方提供之發票是假票、套票等,一經查出,視為乙方供貨不能,應承擔約定之違約責任。

第七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乙方送貨至工地現場

2、交貨地點:位於 。

3、交貨日期: 。

第八條 索賠

1、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乙方提出索賠。

2、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A乙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7日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7日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有權從應付貨款或從乙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3、如因乙方供應的模板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在正常使用時出現開裂或者炸模現象,甲方按壹張換貳張模板的標準同乙方予以更換或扣減乙方的結算金額,同時承擔因更換給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如模板開裂或者炸模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予以賠償。

第九條 其他違約條款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延期交貨,則乙方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千分之五付給甲方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即時供貨,則乙方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千分之五付給甲方違約金。如乙方供貨延期超3天的甲方有權另行採購貨物,由此造成的價差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確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乙方違約,則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將作為賠償金,賠償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應向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署後,如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或實施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定義如下:“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甲方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弄虛作假,損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併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合同載明地址為雙方送達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效地址為3、本合同任意條款修改或另行達成補充協議均須在修改處或協議上加蓋雙方公章方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 篇2

甲方(需方): x項目部

乙方(供方):

因甲方施工生產需要,同意由乙方供應甲方建築用模板、木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約定模板木方規格、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模板質量:松樹模板實際厚度不得低以14.5mm厚。可保證週轉 8 次以上,松樹木模板為清水優質模板,不得使用劣質材料加工模板。

三、木方質量:木方實際尺寸4.8mm*8.8mm以上。幾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

四、交(提)貨地點:一期工程工地。

五、運輸、裝卸費用承擔:貨物的運輸及運輸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甲方要求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乙方指定工地經雙方點數驗收合格辦理相關驗收手

七、違約責任: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要求供貨質量、數量所本合同要求不相符,

八、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 電話: 聯繫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 篇3

合同編號:

購貨單位:

供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供需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1、購貨單位購買的建築材料的總金額 人民幣(大寫) ;購貨單位扣除供貨單位結算總價5%作為建築材料的質量保證金,待購貨單位收到所購材料30日內未發現質量問題後返還給供貨單位,在購貨單位收到所購材料30日內如建築材料有質量問題供貨單位負責履行退換等義務,否則購貨單位有權扣除質保金作為罰款。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貨單位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供貨單位在正式供貨之前,先送樣品,並提供相應的廠家生產許可證,資質證、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經甲方現場確認後確定方可按樣品大批量供貨。

2、供貨單位所供的建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進場提供廠家資質、檢驗報告、合格證。符合相關規範標準。如購貨單位收到材料後發現有不合格材料(外觀、尺寸、質量等出現與供貨單位提供的樣品不符),供貨單位應無條件負責更換。

五、交(提)貨地點和方式:合同簽訂後按甲方要求按時供貨,交貨地點項目施工現場,若未按購貨單位要求時間供貨至現場,由供貨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六、運輸方式、到達站及裝卸費用負擔: 由供貨單位負擔全部費用。

七、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由供貨單位負擔全部費用。

八、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運輸過程中所有損耗由供貨單位承擔 ,由供貨單位承擔全部費用,甲方以現場實際收貨量為結算依據。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國家標準、雙方確認的樣品、洽商記錄或其他書面約定等;貨到指定地點三日內,購貨單位組織並完成驗收,若有異議當即書面通知供貨單位,24小時內將標的物全部退場,並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違約責任以及工期延誤的損失(含經濟損失)。

十、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本工程無預付款。

十一、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現場後,經購貨單位驗收合格,由購貨單位接收人驗收合格並簽字後,出具相應的驗收證明及收貨單,購貨單位收到供貨單位提供的付款票據資料文件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支付憑證給供貨單位,支付95%材料款,預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待驗收之日起30日內無息返還。

十二、違約責任:

供貨單位未按購貨單位要求時間供貨的或因標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場重新加工訂貨的,每延期一天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法律規定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合同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貨款付清後合同終止,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貨單位 貳 份,購貨單位 貳 份。

十六、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建築材料到達現場後,由供貨單位負責卸貨。若未取得購貨單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處合同總價款5%的罰金,由此造成貨物的損壞、丟失等情況全部由供貨單位承擔。

2)供貨單位在施工現場卸貨時,若造成現場物品損壞或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供貨單位承擔。

3)供貨單位未按購貨單位要求時間將建築材料送到施工現場,處合同總價款1%/天的罰金,並承擔由此給購貨單位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4)出現不合格建築材料,供貨單位無條件退換。若供貨單位未能及時退換不合格建築材料,處合同總價款10%的罰金,由於出現不合格建築材料所給購貨單位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供貨單位承擔,且購貨單位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5)若在雙方未協商的條件下,供貨單位中途停止供應建築材料,對供貨單位處建築材料合同總價20%的罰款,賠償由此給購貨單位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且購貨單位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6)購貨單位和供貨單位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7)購貨單位購買的建築材料,在購貨單位未驗收交接之前均由供貨單位保管,無論丟失、損壞與購貨單位無任何關係,供貨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購貨單位購買的建築材料,經購貨單位現場人員驗收後發生的建築材料損壞、丟失與供貨單位無關。進場未驗收的建築材料由供貨單位負責保管,損壞、丟失供貨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9)本合同是依據雙方簽訂合同之前認可的資料,如有更改,須另立書面洽商記錄。與本合同有關的報價單、洽商記錄、往來函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隨合同一併執行。

10)材料進場時間列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以及結算依據。

供貨單位單位(章):購貨單位單位(章)

年月日:

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 篇4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多層板用於中華世紀城工程建設事宜,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達成以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一、 材料名稱及規格、型號、材料數量、單價及總價

注:以上單價含税票及運輸費在內;數量以實際進場為準。

二、質量要求

1、進場材料必須付有產品《合格證》,規格必須是1830×915×14尺寸,對角尺寸在2mm以內並表面平整無凹凸現象。

2、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扎邊,突皮乙方負責更換,如不更換甲方拒付剩餘款。

3、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多層板週轉次數必須達到八到十次,如果達不到週轉次數,乙方應無條件更換或拒付所剩餘款。

三、供貨及驗收

甲方應提前三天向乙方上發需要量及進場時間計劃書,乙方在接到計劃書後,由乙方送貨至甲方承建的建設工程工地,乙方送貨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乙方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安排塔吊和工人卸貨及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2、乙方送貨途中發生的損毀所產生的損失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3、乙方供應貨物數量、外觀、材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由甲方指定人員及庫管依據“第二條第1款”對質量的標準和規定進行驗收。

4、供貨的數量、規格應由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計劃單或傳真信息為準。甲方指定收貨人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範仁德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三人驗收並在乙方送貨單上同時簽字生效,其他人員收貨簽字無效(如簽收人員有變化,甲方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並作為結算憑證。

四、貨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貨到甲方工地,現場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首付到場材料貨款的30%(首付以20xx張為一結算段),剩餘的70%在第3個月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將本次付款金額的税票送財務後再付款。

五、材料進場約定

乙方在每次發貨前,必須將發貨清單及貨物到達項目部時間及簽收單電話至甲方負責人,甲方將隨時抽查貨物質量、數量,如乙方未將發貨清單及貨物到達時間簽收單電話至甲方負責人,甲方對該批貨物不予認可,如發現乙方供貨質量、材質、數量有問題的,而引起甲方項目部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責任

1、甲方有權確定和要求乙方送貨時間和送貨地點。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送貨物進行檢查,對檢驗不符合第一條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退貨或要求換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將此貨款必須匯到乙方單位指定賬户。

七、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約定品種、規格、質量、數量的貨物。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有瑕疵,數量減少,將視為乙方違約。

2、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按時送達貨物。否則乙方違約,並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損失。

3、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款項,乙方有權利停止供貨。

九、合同效率及其他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款清後自行失效;乙方應在甲方最後一次付款後向甲方出具合同終止函。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籤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合格證、檢驗報告等資料,送貨收貨清單,往來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4、履行合同糾紛的處理,甲乙雙方如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採購合同樣板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___元地板。其產品名稱、規格、 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數量

規格(毫米)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 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預付款_____元。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結算方式

1、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甲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此延誤交貨時間的,甲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向乙方償討逾期交貨的違約金。(注:木地板屬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預更換)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貨,則甲方應付給乙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規定時,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4、木地板屬半成品商品,只有通過科學的安裝方法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商品,甲方對所售地板實行安裝的,保修期為一年,安裝費另行協商。安裝部分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甲方應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標準的,應按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退貨的,應由乙方償付甲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乙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付款總額的___________承擔逾期交款違約金。

4、合同簽定後如甲方送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裝的,甲方負責終身維修,維修費用另行協商。乙方擅自改變安裝程序造成損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如因生產資料(material)、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天與乙方協商。

第七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可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八條 甲、乙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説明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與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 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