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買賣合同(精選4篇)

成都市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賣方)

成都市買賣合同(精選4篇)

乙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所有人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價為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餘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餘房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為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並需驗看水錶、電錶、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户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成都市買賣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__區蔬菜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市(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蔬菜户,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菜農積極性,實行糧、萊掛鈎,促使蔬菜生產優質、高產、低耗、少浪費,保證蔬菜供應,滿足城鎮人民吃萊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蔬菜交售品種、數量、質量及辦法

1.根據蔬菜供應計劃,乙方全年必須向甲方交售各種蔬菜__________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為:_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為:_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__________,第四季度交售__________。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日期詳見後表。

2.蔬菜品種的等級規格,按規定執行。乙方應分等級交售,甲方抽樣驗級。

3.價格:日常收購按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4.蔬菜每月交售時間為_____天以上。日常由甲方聯絡員與乙方負責人協商,銜接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開出蔬菜預約通知單,乙方憑條辦菜交售。其交售與預約量允許上下浮動20%左右。

第二條本合同內的品種、數量要求

在正常情況下,按分月所訂品種、數量交售、收購,所訂品種完成90%以上者,均按執行了合同對待。

第三條獎勵措施

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務後,糧食局根據菜農的人數、口糧標準供應其平價糧。乙方每交售一萬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斤化肥指標。

第四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即從__________年元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須及時驗收,通過銀行賬户(或現金)及時承付菜款,最遲不超過_____天。

2.甲方評定蔬菜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甲方應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務撥付給乙方化肥供應指標。

4.甲方對乙方交售的不合規格的蔬菜,有權拒收,但必須對乙方認真説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務,甲方有權通知糧食局根據其欠交數量按比例扣售平價糧。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務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為確保人民身體健康,乙方必須按照蔬菜用藥規定施用農藥,嚴禁在蔬菜地使用劇毒農藥。對藥性、肥氣未脱的蔬菜嚴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給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級菜達到_____%,二級萊達到_____%,三級菜不多於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須保證按合同規定的面積和品種種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前不得種植其他農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務後,有權自行銷售。

第七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正常或預約的臨時收購時間內,甲方無故不收購,造成蔬.菜變質和運輸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外,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蔬菜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時間,應按銀行關於拖延付款的罰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應指標,每百斤化肥指標拖延一天,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災害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90%者,除應按比例扣出平價糧指標外,應根據所欠蔬菜價款,比照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務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劇毒農藥噴灑以及藥性、肥氣未脱的蔬菜,應按每百斤_____元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傷亡,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蔬菜生產的損失,不以乙方違約論,甲方應據實減少乙方所承擔的交售任務。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雙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合同。本合同內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預測重新簽訂蔬菜訂購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縣糧食局、銀行、鄉政府(如經公證簽證,則應交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成都市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受委方):

地址: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信息,雙方達成如下看房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中介服務,並承諾乙方促成交易時支付服務報酬給乙方。

二、房產概況:甲方需購買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出售報價__________元,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三、報酬支付期限:乙方促成買賣交易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房產成交總價1.5%作為服務報酬,甲方須在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甲方(包括甲方的親屬、朋友、同事、授權人、合作伙伴、所在單位、關聯單位)須邀請乙方參加與房主的談判並見證簽約,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私下與房主以任何理由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另行通過其它任何單位、人員成交,如果違反本協議,甲方除須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佣金外,還須另行支付售價的3%作為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時間:

成都市買賣合同 篇4

甲方:___

乙方:___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本日先交付定金__元整。

甲方必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___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