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買賣的合同(通用10篇)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山林買賣的合同(通用10篇)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和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林地買賣承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林地座落吉林省臨江市鄉村社,小地名,施業區林班小班,林權證書編號,林地權屬面積公頃,林木組成、出售給乙方,四至界限:東西南北。GPS座標定位EN。

(二)林木林地經營流轉形式轉讓出售承包其它。

(三)林木林地所有權、使用權性質:林地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

(四)林木林地成交價格按林地面積計算,該林地單位為(幣)每畝________元,總金額(幣)。(小寫)________元(大寫)十萬仟佰拾元角分,按林木價值計算該林木單位為________幣,每立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大寫十萬仟佰拾元角分。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林地交付乙方使用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林木交付乙方使用期。

(七)林地林木附屬。

(八)甲方保證林地林木沒有任何林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九)辦理林權登記所繳納的`税、費由方按規定交納。

(十)違約責任: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須信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和無故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林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四)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天內,向申請登記備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後,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範圍內的相應補助。並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並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2、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後,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範圍內的相應補助。並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五萬 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並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2、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後,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範圍內的相應補助。並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並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範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鑑證單位_______(簽章)鑑證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買賣時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願意將位於張家口市宣化林場範圍內規定的樹木出售給乙方,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有出售的樹木有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採伐的便利條件。

3、乙方負責到辦理採伐證等相關採伐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採伐手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需在採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萬元的樹木價款,並預先繳納5000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採伐完畢後,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返還全部保證金。

5、乙方負責樹木的採伐及運輸以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只能採伐雙方約定的樹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樹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則每棵樹包賠甲方200元人民幣。

7、採伐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與20x年 月 日前完成採伐工作,逾期按 元/天包賠甲方損失。

9、乙方在採伐完畢後必須在2日內將採伐現場清理乾淨。否則甲方有權酌情在保證金中扣除場地清理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

甲方代理人簽字: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小地名楓木山、過水沖水溝上)。經甲乙雙方查閲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願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後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後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買賣山林四界權屬份額。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蔣漢陽屋南邊岌)。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佔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鬆全部賣給乙方;尚仁裏鄉卿家巷村五組所佔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佔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複印附後為證)。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鄧家屋後右邊進家衝)。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裏村八組。甲方佔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複印件附後為證)。

二、買賣管理年限。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採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年底終止,為期拾陸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鬆均歸乙方所有,採伐時乙方如有越界採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採伐時分成約定。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採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四、土地、分成糾紛責任。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採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五、上述二處山林買賣價值。(甲方:劉吉生所佔土地權屬山林、租憑土地造林所佔份額)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佔的山林分成份額。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裏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陽新能及兒子陽開江將自家位於九內組(小地名:擺磅高坡又名楊梅樹)的一片約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賣給乙方,雙方經實地勘查,自願買賣此處山林。為保證買賣雙方土地,收益、處置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後發生爭執,特定立本合同。

一、雙方協議此處山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圓整。(420xx.00元)。雙方簽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山林四抵界線:(坐山向)左抵溝(與陽志品的山相臨),右抵兩組墳山樑(以大巖石為界)直下轉陽新恩獨田上坎,(獨田右上角灣距離田16米,中間距離田14米,左田角平過灣7米處向上斜向田中距離14米處靠攏。注:左田角平過灣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後直下灣至三岔灣處向左出坳再下灣直至抵排內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內組山界。

三、購買期限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元月1日止,共20xx年;如果到期由於各種原因無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長砍伐期限,直至採伐條件成熟為止,甲方不能拒絕;延長砍伐期限後,乙方每年須付給甲方貳仟圓(20xx.00元)人民幣作為借土養木費進行補償。

四、在乙方擁有林權期間,國家、企事業單位、個人如徵用此處山林,清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地皮補償總額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五、乙方在購買此處林地之後,乙方獨有對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權、受益權(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資購買,受益平均分配)。與甲方無任何瓜葛。

六、此處林地如有土地糾紛,貸款抵押等事務全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果糾紛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七、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已經主伐此山林木材完畢之後,甲方可提前收回該土地使用。

八、為維護法律尊嚴,雙方約定違約金為壹佰伍拾萬圓人民幣。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雙方簽定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後,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範圍內的相應補助。並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xx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並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x月x日

鑑證單位(簽章)鑑證人:

20xx年x月x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小地名楓木山、過水沖水溝上)。經甲乙雙方查閲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願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後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後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 買賣山林四界權屬份額。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蔣漢陽屋南邊岌)。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佔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鬆全部賣給乙方;尚仁裏鄉卿家巷村五組所佔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佔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複印附後為證)。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鄧家屋後右邊進家衝)。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裏村八組。甲方佔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複印件附後為證)。

二、 買賣管理年限。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採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底終止,為期拾陸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鬆均歸乙方所有,採伐時乙方如有越界採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 採伐時分成約定。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採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四、 土地、分成糾紛責任。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採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五、 上述二處山林買賣價值。(甲方:劉吉生所佔土地權屬山林、租憑土地造林所佔份額)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xx.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佔的山林分成份額。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裏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 方 代 表簽章:

乙 方 代 表簽章:

在 場 人簽字: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自願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森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賣給乙方_____________畝小地名樹木和雜樹。

2.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森林基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剩餘資金必須在砍伐樹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資金全部付清之前,不得砍伐任何樹木,否則甲方將向林業部門和林業森林警察報告,對非法砍伐的.樹木進行處理。

3.乙方負責到相關林業部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甲方向乙方提供林權證辦理採伐手續。

4.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砍伐該林木,甲方有權重新拍賣該林木。

5.乙方應對砍伐樹木的所有安全問題負責。

6.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人民幣違約金。

7.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