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供銷合同(精選5篇)

木材供銷合同 篇1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木材供銷合同(精選5篇)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特訂以下木材購銷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數量、單價:

注: 以上產品的價格不含税價。金額、數量按雙方委託人簽字的送貨單計算為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和驗收標準:

1、方木、楸木、多層板必須保證雙方約定規格所要求的幾何尺寸,材質要求:方木必須是白松和鐵杉的材質,但最終以現場雙方籤送貨單為驗收標準。

2、驗收標準:方木按第一條中的規格要求檢尺,尺寸合格率和四邊上線率必須達到85%;多層板按第一條的規格要求檢尺,板材的寬度保證最小頭不能低於0.18cm,但最終以現場雙方籤送貨單為驗收標準。

3、甲方所供的多層板正常週轉次數不低於6次,如有質量意義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合格。

第三條、送貨驗收人

第四條、結算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從20xx年5月21日起甲方所供應的材料款乙方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日前付清全部材料款。

第五條、本合同的解除條件:

1、因供方未按合同中的約定供貨,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需方未履行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供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違背了雙方商議送貨時間,乙方有權推遲付款,甲方並承擔違約責任;非因供方原因而延遲交貨不視為供方違約。

2、甲方因自身原因延遲送貨或乙方延遲付款,違約方每日均按總貨款的千分之五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擔保人擔保期限至需方付清全部材料款之日止,並承擔連帶給付責任保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供銷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苗木購銷協議:

一、甲方銷售苗木給乙方,具體數量,規格,價格見附表: 備註説明:本合同苗木的銷售價是上車價,起苗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運輸和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質量須達如下標準:①根鬚發達,②苗木健壯,樹冠勻稱;③無檢疫病蟲害;④沒有嚴重的機械損傷;⑤包裝要求應符合行業的一般標準.

三、交驗貨時間及地點

交貨地點:苗木基地所在地大貨車可至的公路邊或乙方指定地點(運費和送貨費由乙方付或協商解決) 交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

四、付款方式

全部苗木裝車完畢,發車前苗木款一次結清或苗木運至乙方指定地點未卸車前結清全部貨款;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質量,提供給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證不提供假苗、劣質苗木;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剩餘苗木.

六、違約責任

雙方均應按合同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有違約,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七、免除責任

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違約則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遭遇不可抗力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貽誤通知,貽誤通知一方需對因貽誤通知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的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若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供銷合同 篇3

需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春天花園苗木供貨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如下:

1.(1)乙方供貨的具體明細應由乙方以表格形式向甲方提交併加蓋乙方公章,該供貨明細表應載明乙方承諾提供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等內容。

(2)乙方提供的供貨明細表作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苗木的供貨規格、數量、單價等詳見附件。

2.(1)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苗木規格向甲方供貨。苗木品種及外形以甲方確認的苗木品種、規格為準,苗木胸徑為覆土以上1.2米處測量。

(2)苗木上車前,蟲蛀厲害、樹形有嚴重缺陷或由於起挖引起的樹皮嚴重損傷經雙方共同確認,甲方不予結算或乙方及時更換。

(3)乙方須保證苗木枝條完整無斷枝、脱皮現象,保證苗木土球按行業標準起挖、包紮,土球鬆散不成形不得起運。

(4)乙方產品應執行的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3、乙方的具體供貨時間由甲方指定。每批的供貨量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供貨的書面通知後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10月1日內向甲方足量供貨。合同期內,甲方可任意決定每批起苗的品種及規格。

4.收貨地點:春天花園。

5.乙方提供的苗木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確保在正常運輸和保存條件下不致遭受損害。乙方不應回收包裝物。 乙方應自行負責將貨物運輸至本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並自行承擔相關運輸、保險等費用。貨到工地由乙方負責卸貨。

6.(1)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按合同約定及甲方確認的質量標準執行;

(2)由甲方代表在苗木起苗裝車前比對乙方提供的苗木規格、外觀、數量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對相應苗木進行起挖裝車。

7、合同總價:貳佰壹拾壹萬肆仟陸佰陸拾叁元(大寫),2114663 元(小寫)。

8. 該價格已包含了甲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 苗木費、起苗費、土球綁紮費、吊車費、裝車費、運輸費、苗木上下車的吊裝費、栽植費、辦理苗木證(含檢驗檢疫證、運輸證等)税金等全部費用。

本合同單價包含所有費用、政策性文件規定的各項應有費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的費用等。該價格已考慮合同履行期間內苗木上漲下跌的風險,因此本綜合單價不因任何材料的市場價格風險、政策性調整風險等因素而變化。甲乙雙方同意放棄因本合同項下苗木價格上漲或下跌而基於情事變更原則產生的要求變更合同價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9.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執行中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供銷合同 篇4

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

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商品價格包括抵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買方國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兑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60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

________到達站名稱;

________賣方名稱;

________買方名稱;

________貨件號;

________毛重;

________淨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銀行開立並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________發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________包裝單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買方國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買方國境外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餘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並對此承擔責任,便於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的商品。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需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雙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供應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後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後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儘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

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在最九年級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

2.以後每過期一個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5%。

第十三條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並經雙方簽字後才有效。

在買方國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税,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買方國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由國際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五條雙方法定地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電話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電話_____

木材供銷合同 篇5

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鑑於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量經雙方確認,並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於接到信用證後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後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5天(公曆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並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於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於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並能予以承兑。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後,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於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説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後,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閲並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蓋章):_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