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司辦公室設備買賣合同(精選3篇)

桂林公司辦公室設備買賣合同 篇1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桂林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桂林市行政事業單位、團體組織辦公設備年度協議供貨商採購(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供貨協議和第____號協議供貨通知書,供需雙方就此次中標相關設備供貨涉及的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桂林公司辦公室設備買賣合同(精選3篇)

一、貨物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

二、交貨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符合國家檢測標準及出廠標準,並負責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

安裝安全,使用後工作正常,並按出廠規定和投標承諾提供質量保證。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免費將貨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①具備供方提供的説明書或產品介紹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術參數;②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外觀、調試性能、技術參數情況、各種説明資料、合格證明等。

八、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供方應向需方交付所有隨機配件、附件、使用説明書、交貨清單等。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協議供貨商提供採購申報表、協議成交通知書(附採購明細表)、合同、驗收證明、發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標公司核對無誤後,送採購辦辦理付款相關手續(每個月結束後______天內辦理)。

十、售後服務承諾:供方應全面履行招標文件規定的服務要求及投標文件中的各項承諾。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配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貨物。

供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承諾。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公司辦公室設備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技術規範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等

1.1 本合同單價包含由乙方工廠至甲方交貨地點的運雜費、隨機配件及工具費、包裝費、裝車費、資料費、培訓費、整機安裝費、調試費、報驗取證費、税金、保險費等一切費用。 (提示:上述包含費用項目可能並不全面,具體項目在合同簽訂中予以增減。如果此設備為進口設備,應約定進口報關等費用的承擔方。)

1.2 設備的主要零部件配置詳見《設備主要零部件配置表》;隨機配件、工具詳見《隨機配件、工具清單》。

1.3 設備的主要技術參數詳見《 》。

2. 設備製造商: 。本合同中的設備不得交由第三方製造完成。

3. 包 裝

3.1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包裝物品,使設備及配件便於裝卸、運輸,以防受到損壞。

3.2 包裝標記和包件內外隨包文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

4. 交貨及安裝期

設備需在 年 月 日前運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現場交貨。年 月 日前安裝、調試完畢,達到正常使用要求; 年 月 日前取得國家相關設備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書和使用許可證。

5. 交貨、安裝地點、聯繫人及電話:

5.1 交貨、安裝地點: 。

(提示:應寫明項目具體地址。如供貨地點較多或簽訂合同時尚未確定,建議約定具體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5.2 聯繫人及電話: 。

5.3 卸車由 方負責,卸車費用由 承擔。

6. 運輸

6.1 乙方負責將所供設備直接運輸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安裝地點,所發生的運雜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之中。

6.2設備在未經甲方驗收合格前,設備的毀損、滅失等其他一切風險由乙方負責。

6.3 設備到達甲方指定的交貨、安裝地點後,按第5.3條進行卸貨,另一方提供相應的協助。

6.4 乙方應隨貨提供設備的質量檢驗和測試的成果資料以及構成設備的主要材料、部件的質量保證書等。

6.5 每台設備的隨機備件、隨機工具、技術資料隨主機一起交貨。

7. 驗收

7.1 乙方派工作人員赴甲方指定交貨安裝地點,負責拼裝、調試、試驗,進行驗收、交接,其中關鍵性試驗需有甲方相關人員參加。

7.2甲乙雙方進行實物驗收,設備配置、隨機備件及工具、資料與本合同和發貨單規格、型號、數量一致,且無破損,雙方認可簽字後視為實物驗收合格。物流方單據簽收由乙方自行籤認,不作為驗收依據。

7.3 設備經調試正常運行、各項試驗滿足相關規範要求,雙方簽署技術性能驗收報告單即視為技術性能驗收合格。(提示:如約定由甲方自行開機調試、試驗,甲方須在調試、試驗完成後返回已簽署的驗收單或整改要求給乙方。)

7.4 最終驗收合格,以第 方式為準

(1)一般設備實物驗收、技術性能驗收合格,視為最終驗收合格;

(2)設備需取得國家相關設備檢驗單位出具檢驗合格證書和使用許可證的,則取得上述證書後視為最終驗收合格,由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合格單,標誌該設備已驗收合格,並辦理設備交接手續。

7.5 如設備及配件與本合同和發貨單不符合,或設備不符合規格和標準的要求,甲方將拒絕接收,乙方應將被拒絕設備及配件予以替換或作必要的更改,並承擔由此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如經替換或作必要的更改後,設備仍不能滿足規格和標準的要求,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6 甲方的驗收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保修或其他責任。

8. 結算方式及期限

8.1 本合同無預付款。

8.2 設備運抵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支付發貨設備總價的 %(即人民幣: )。

8.3設備經實物驗收合格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到貨設備總價的 %(即人民幣: )。

8.4 設備通過最終驗收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設備總價的 %(即人民幣: )。

8.5本合同總價的 %作為質保金,在設備質量保證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

8.6 在 付款前,乙方向甲方開具設備的全額增值税專用發票,因乙方如未能及時提供上述發票,甲方付款時間將相應順延。

8.7 各階段付款由乙方出具收款收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票據和相關文件後,按上述條款規定的條件和進度付款。

8.8 如甲方出現資金困難,乙方同意給予 3 個月的付款寬限期,在此寬期間內不視為甲方違約且不計息,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中斷本項目的貨物供應。

9. 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9.1 質量標準:國家、行業、甲方所提供的標準及製造廠家設計、製造標準,乙方在製造過程中應嚴格進行質量控制,制訂合理工藝,選用合格材料和性能安全可靠的外購設備,國家相關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購零部件,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生產單位提供;環境要求必須遵守《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規範標準。

9.2 質量保證:設備整機質量質保期為最終驗收合格後 個月。在質保期內,凡由於設備設計、製造或材質等非甲方原因造成故障,乙方負責修理或更換零部件,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下的零部件由甲方統一處理;如經乙方兩次修理或更換零部件後仍不能徹底排除故障,致使甲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超過質保期後,乙方對設備實行終身服務。

10. 技術服務和技術資料

10.1 乙方對甲方相關人員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培訓時間 ;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安裝、調試、操作、維護保養、故障處理等。(提示:約定免費培訓的次數或培訓學時。)

10.2 在質保期內,如因設備出現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影響現場正常使用,乙方須在 小時內無條件調派維修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維修等服務,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滿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 天內派維修人員趕赴甲方現場進行維修等服務,費用甲方承擔。

10.3 每台設備乙方需提供設備説明書原件 份、總裝圖、零部件圖冊、零件目錄原件 份、設備出廠合格證原件 份、液壓原理圖 份、電氣原理圖 份,及其他廠方應提供的隨機技術資、 其他 資料(以上資料需另提供電子版資料各一份)。

(提示:不同設備,技術資料種類不完全一致,可在合同簽訂時雙方具體協商。)

11. 違約責任

11.1甲方在寬限期後,仍逾期支付貨款的,甲方對逾期付款部分從寬限期滿的次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利息。

11.2 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全部設備,或由於乙方的設備、配件、質量及售後服務等方面原因影響安裝調試時間,導致設備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要求的,按每誤期一天扣減合同總價的 %的標準核計,累計扣減金額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一旦誤期損失賠償達到了合同價的 %,甲方則有權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11.2 本設備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達不到技術設計要求,致使本設備無法投入使用,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按照合同總價的 % 支付甲方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4 本設備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達不到技術設計要求,影響正常使用的,乙方應按本合同10.2條約定派人維修,經兩次維修後仍影響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按照合同總價的 % 支付甲方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5 乙方未按合同10.1條約定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技術培訓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11.6 在質保期內,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 小時(提示:與10.2款保持一致)內調派維修人員趕赴甲方現場進行維修,或在合理期限內無法修復的,乙方應向甲方每次支付 元違約金,甲方有權找第三方進行維修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11.7 乙方保證本合同中的設備無權屬瑕疵,不涉及到與第三方的知識產權爭議等,否則除產生的任何風險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乙方的此項義務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後仍有效。

11.8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包括不得轉包與分包,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按照合同總價的 % 支付甲方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9 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

12.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①提交 法院進行訴訟;②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繫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13. 其他

13.1 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不得轉讓,也不得用於擔保。

13.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13.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 _份,雙方各執_ 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聯 系 人: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桂林公司辦公室設備買賣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擔甲方所屬X項目中央空調設備供應、安裝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1、合同標的物的名稱、品牌、型號、數量、價格

1.1 甲方向乙方購買的設備名稱、品牌、廠家、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

1.2本合同總價款為¥ (大寫:人民幣 元整),該價款包括直至將空調運至甲方工地、安裝調試完畢並交付給甲方使用的一切費用(包含全部設備、風機排管及材料費、包裝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調試費、成品保護費、培訓及技術服務費、保險和税金等所有費用)。

2、設備的質量標準和技術指標

2.1乙方保證所供中央空調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若與本合同項下產品質量相關的國家標準有更新的,或者合同期內,若與本合同項下產品質量相關的國家標準發生變化,則以國家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執行,若乙方所供產品與國家最新標準及規範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2乙方保證所供中央空調設備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品名、品牌、規格型號、廠家/產地等要求。

3、權利瑕疵擔保:

3.1乙方保證所供產品是由具有相應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提供的合格產品,乙方保證對其所供的所有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3.2乙方保證在其所供的產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3乙方保證其所供的產品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等權利。

3.4乙方保證使用方在使用產品、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如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5乙方負責運輸、裝卸、安裝,並承擔交付甲方前發生的安全責任。

4、空調設備的交貨及貨物保管

4.1 交貨地點:乙方應負責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甲方要求將所供應的設備送到甲指定的交貨地點。

4.2交貨時間:20 年 月 日前。

4.3交貨方式:

4.3.1乙方應在交貨前3日,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等),以便甲方及時作好準備。

4.3.2由乙方負責包裝、運輸和裝卸。

4.4設備保管:甲方和乙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後,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直至設備安裝驗收完畢。設備保管期間,貨物的滅失、受損等後果均由乙方負擔。甲方將協助乙方尋求合適的設備堆放場地。

4.5本合同項下所有設備在運輸途中、保管期間、安裝階段的保險事宜均由乙方負責。

5、空調設備的包裝和運輸

5.1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採用國家標準或專業保護措施進行包裝。空調設備的包裝應適於長途運輸,並有良好的防濕、防潮、防震、防腐蝕的能力,空調設備的控制(精密)部件還需使用可以妥善保護的軟包裝,確保設備不受損、完好安全到達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造成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概由乙方承擔損失和賠償。

5.2運輸方式由乙方在保證供貨期和設備質量安全的前提下自主選擇,但須運輸、吊裝至安裝地點,因運輸和吊裝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概由乙方承擔損失和賠償。

6、空調設備的貨到檢驗、安裝及安裝驗收

6.1貨到檢驗:

6.1.1乙方交貨前應對設備的品名、型號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全面精確的檢驗,甲方有權對本合同設備進行質量認證、監造和預驗收。

6.1.2在設備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後,甲方和乙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的外觀、品名、品牌、型號規格、質量、數量、產地等進行拆箱檢驗。檢驗不合格時,應由乙方無條件補齊或調換;即便是在交貨日期以後發現貨物與本合同約定的品名、型號規格、質量、數量、產地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乙方對此的保證責任。

6.2安裝:

6.2.1本合同項下中央空調設備經開箱檢驗合格後,由乙方指定有資質的、合格安裝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進行安裝和調試。

6.2.2乙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項下的空調預埋風管、線的敷設工作;乙方須於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空調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

6.2.3在安裝空調設備過程中,乙方安裝人員須遵守甲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愛護和保護好甲方現場的建築、設施設備等,由於乙方人員原因造成甲方建築、設施設備等被破壞或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3驗收:

6.3.1本合同項下空調預埋風管、線敷完畢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安裝質量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6.3.2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空調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設備質量、安裝調試質量等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時,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更換或安裝調試到位,並保證驗收合格,逾期按交貨延誤處理。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裝驗收沒有通過而給甲方造成開業延誤等責任的,由此產生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6.3.3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空調保修期自空調移交給甲方之日計起。

6.3.4空調驗收通過、交付甲方後並不排除乙方對空調及其部件的質量、規格等潛在缺陷的全面保證責任。

7、技術文件

7.1中央空調設備應具備以下整套技術文件並經妥善包裝隨貨物一同發運,若有任何文件遺失,乙方須在10日內將所缺資料補齊給甲方:

7.1.1設備產品的詳細裝箱單、設備安裝圖、電路圖、設備結構圖;

7.1.2設備產品的品質證書、合格證書、產品説明書;

7.1.3設備產品的操作手冊、維修及維護保養手冊。

7.2乙方應提交甲方認為需要的其它技術資料。

7.3上述文件屬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8、質量保證

8.1乙方所供設備產品應嚴格履行產品質量保證承諾。

8.2乙方保證提供的設備產品是最近生產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製造的原裝合格正品,並保證能得到該產品生產廠家的認可。乙方保證設備經過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週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設備最終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生產廠家或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

8.3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方的中央空調設備是均按中央空調技術規範、中央空調製造及安裝安全規範的國家標準以及本合同約定的技術規格、質量標準和投標時承諾的質量標準設計製造的產品。

8.4本合同項下所有設備的質量保證期為 年、質量保修期 年,均自本合同項下所有設備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交付給甲方使用之日計起。

8.5在質量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設備進行維護、維修或更換,除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外,不收取任何費用。經乙方維修、更換後仍不能符合質量標準及安全運行需要的,乙方應無條件予以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8.6在質量保修期內,設備出現故障或損壞,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在4小時內維修完畢;若乙方維修不及時,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維修,其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8.7本合同項下所有設備質量保修期滿後,並不排除乙方對設備及其部件的質量、規格等潛在缺陷的全面保證責任。

8.8若甲乙雙方對設備質量問題的認定有爭議,由設備安裝地法定檢驗機構檢驗並裁定。

8.9乙方承諾售後服務嚴格按照乙方投標時的服務承諾和本合同約定執行。

9、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9.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定金,即¥ (大寫:人民幣 元整)。

9.2本合同項下中央空調主機設備製造完成經甲方確認後發貨前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大寫:人民幣 元整)。

9.3本合同項下所有設備產品全部運到合同指定的卸貨地點、經雙方拆箱清點檢驗合格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大寫:人民幣 元整)。

9.4本合同項下空調設備及配套風管等全部安裝調試完畢,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並交付甲方使用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大寫:人民幣 元整)。

9.5本合同總價款的 %留作質量保證金,即¥ (大寫:人民幣 元整),於質量保修期滿後,經雙方驗收合格確認不存在質量問題後甲方予以一次性付清。

9.6本合同各筆款項的支付方式均通過銀行轉賬。

9.7乙方須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逾期交貨(相關資料及證書不齊也應認定為逾期交貨),每延誤1天按合同總價款的0.3%承擔罰金;若延期超過3天,每延誤1天按合同總價款的2%承擔罰金;延期超過10天甲方可以認定乙方為根本違約,乙方除雙倍返還定金、退還貨款外,還應承擔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2甲方若逾期付款,每逾期1天按應付款的0.03%計算滯納金。

10.3任何一方擅自不履行本合同,或因一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10.4若因乙方未能及時交貨(相關資料及證書不齊也應認定為逾期交貨)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失的,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0.5在質量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內未能提供維修、調換服務的,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直接從乙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0.6若乙方所供設備違反質量或瑕疵擔保義務,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0.6.1所供設備不符合約定的品種、型號,應立即無條件調換,並向甲方承擔逾期交貨違約責任。

10.6.2所供設備不符合約定和法定的質量標準,除按前項約定處理外,若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應承擔影響工程質量的全部賠償責任,並按全部損失金額的30%向甲方計付違約金;若因質量問題處理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誤,還應按本協議約定的逾期交貨違約責任處理。

10.6.3所供設備是由不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生產的,或系假冒產品,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6.4甲方有權根據上述事由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10.7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約定或擅自違約或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8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乙方不可預見、不能避免、無法控制的,且在乙方沒有過錯或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事件、條件或情況,包括暴風雪、洪水、颱風、火災、颶風、地震、山崩、戰爭、封鎖、恐怖主義事件、暴亂、動亂、破壞活動、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化或其他類似的自然或社會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在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

本合同約定的,可免除違約責任,但乙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以儘可能履行自己的義務。

11、其他:

11.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後,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均須得到雙方的確認。

11.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合同的義務進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將本合同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11.5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1.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1.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