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精選3篇)

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精選3篇)

買方

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名稱

品種

養殖地

日齡

數量

單位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

合計金額:大寫: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1.交付的肉禽應符合以下標準:。

2.甲方應提供縣級以上動物衞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第三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於肉禽交付之日起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肉禽交付後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4.。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

2.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貨。

由甲方送貨到。

由乙方自行到提貨。

其他:。

4.運費承擔:。

第五條驗收

1.以下列第項方式驗收。

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肉禽,並開具驗收單據。

2.途損約定:

第六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肉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肉禽價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壹萬元。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北京市海淀區路宿舍10幢1203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124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叁拾叁萬元(¥330000元)税費各付。

三、付款方式:分二次付清,第一次第二次各付50%(定金壹萬元在第一次付款中扣除)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計人民幣壹拾陸萬伍仟元(¥165000元)(含定金)。在20xx年1月15日前付清。第二期房款:甲方同意乙方辦理二手房按揭貸款支付,如因各種原因不能辦成按揭貸款或貨款額度不足時乙方將以現金支付二期房款的全部或不足的差額部分,代辦人必須符合正規的法律手續和相關法律資料。

四、辦事程序和時間的約定:

1、在20xx年2月18日前甲方完成房產評估並在一週內會同乙方完成納税手續。

2、在20xx年2月18日前乙方應聯繫確定貸款銀行並取得銀行的貸款承諾,按照銀行規定辦好各項手續。

3、在交納各項税費並取得銀行貸款承諾和貸款合約後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程序辦好產權轉移手續。

4、雙方同意委託中介公司辦理證件和按揭手續的事務性工作,事前要由雙方進行資格認證,並要求中介公司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辦理有關事項,在辦事過程中要增加透明度,辦房產證所需服務費用雙方各半,按揭貸款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但甲方支付辦證費500元。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應在三日內退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在七日內將房屋退還給甲方,逾期不退按日按房價的千分之一加收滯納金。乙方不能向甲方按時支付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相當於房地產價款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六、租用和買房的轉換,租房協議按購房進度順延,並按進度調整租金,在支付第一期50%購房款,甲方向乙方停收租金。另現有甲方在房屋內所有能動的和固定的物品一切歸乙方所有,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

七、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八、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訂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有同等效力。

十、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契約副本壹份送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地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石家莊肉禽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數量:

4.計量單位和方法:

5.質量等級:按國家標準執行(見附件),確定標準後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5.包裝費用由 (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 (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 %,餘款在貨到後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

(2)税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 (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 %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説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後,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