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買賣合同範本 篇1
出賣方(甲方): 玉潔棉花廠
買受方(乙方):貝貝貿易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棉花物資的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
1.標的物的數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20噸棉花
注:雙方特別約定,實際交貨數量以乙方工作人員簽字並蓋章的單據為準,只有乙方工作人員簽字而未加蓋乙方印章的單據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2、質量要求
標的物質量執行一般標準,並且不得低於國家及廠址所在地地方政府關於標的物的相關強制性規定
3、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標的物所有權自甲方將標的物交付乙方時起轉移,乙方接收前損毀滅失的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4.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於20xx年5月31日前將標的物送至漯河市源匯區貝貝貿易公司。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4.1甲方應在貨到工地現場前10天通知乙方,到達現場後由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初步驗收,如甲方交付的貨物、及資料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應負責補足或更換,對於初步驗收時未能發現的潛在質量問題,甲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
4.2乙方在標的物使用過程中,對質量問題有權隨時提出異議,因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5.1甲方應採取公路運輸方式運輸至乙方工地指定地點;
5.2裝卸、運輸及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5.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和諮詢
6、結算方式、時間
6.1貨到驗收合格後10日內付合同價款。
7、解除條件
7.1雙方協商一致。
7.2一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8、違約責任
8.1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8.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雙方另行制定協議;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應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乙方不予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8.3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損失;
8.4甲方須服從乙方現場安全、環保、衞生要求,因不滿足現場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8.5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權、擔保物權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納的罰款、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8.6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銀行同期利息。
9、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發、山體滑坡、雪崩、颱風、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嘯、地震、工程停建、緩建等)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10、爭議的解決方法
10.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鑑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10.2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1、其他約定事項
10.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0.2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與本合同內容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10.3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方執 二份,乙方執 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玉潔棉花廠
法定代表人:劉青青
委託代理人:馬文博、白貝貝
聯繫電話:
地址:鄭州市二七區
乙方名稱:貝貝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三
委託代理人:張四
聯繫電話:
地址:漯河市源匯區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 3月 1 日
合同簽訂地點:鄭州市金水區
原材料買賣合同範本 篇2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中鐵二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 物資的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1、 標的物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及價格
注:雙方特別約定,實際交貨數量以乙方工作人員簽字並蓋章的單據為準,只有乙方工作人員簽字而未加蓋乙方印章的單據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2、質量要求
標的物質量執行 標準,並且不得低於國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關於標的物的相關強制性標準。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4、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5、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標的物所有權自甲方將標的物交付乙方時起轉移,乙方接收前損毀滅失的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6、交付及驗收
6.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標的物送至 。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6.2甲方應在貨到工地現場前 天通知乙方,到達現場後由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初步驗收,如甲方交付的貨物、及資料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應負責補足或更換,對於初步驗收時未能發現的潛在質量問題,甲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
6.3乙方在標的物使用過程中,對質量問題有權隨時提出異議,因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7.1甲方應採取 方式運輸至乙方工地指定地點;
7.2裝卸、運輸及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8、質量保證期限及售後服務
8.1標的物質量保證期為2年,從送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8.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和諮詢。
8.3其他服務約定:
9、結算方式、時間(以下兩種只能任選一種)
9.1貨到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合同價款的 %;剩餘價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 年)滿後付清,質保期自收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9.2約定其他方式:
10、解除條件
10.1雙方協商一致。
10.2一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 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雙方另行制定協議;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應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乙方不予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11.3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損失;
11.4甲方須服從乙方現場安全、環保、衞生要求,因不滿足現場
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11.5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權、擔保物權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納的罰款、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11.6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銀行同期利息。
12、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發、山體滑坡、雪崩、颱風、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嘯、地震、工程停建、緩建等)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13、爭議的解決方法
13.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鑑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13.2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4、其他約定事項
14.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4.2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與本合同內容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14.3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方執 二份,乙方執 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石景山路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地址: 年 月 日 35號
原材料買賣合同範本 篇3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甲方因承擔 公路工程施工任務,現向乙方購買一定數量、質量符合甲方施工工程設計文件及施工技術規範要求的 材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材料產地: 。
二、材料名稱及規格
三、數量
1、甲方向乙方購買的各種規格名稱材料數量分別為各種規格名稱材料最終數量以甲方所承擔工程的實際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變更增、減數量)為準。
2、甲方因設計變更,需要增加或減少訂貨數量,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
3、若乙方超出上述總數量或當月數量向甲方供應材料,甲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收購或不予收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材料價格
1、 規格的 材料到場(甲方收料場地)單價為:¥ (大寫: )。其中出廠價(含裝車費)為:¥ ;運費(含卸貨費):¥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2、 規格的 材料到場(甲方收料場地)單價為:¥ (大寫: )。其中出廠價(含裝車費)為:¥ ;運費(含卸貨費):¥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以上單價中包含原材料費、加工費、礦產資源税(費)、江河管理税(費)、營業税、便道便橋費、過路過橋費、裝卸費、運輸費、安全費、管理費、利潤、税金、損耗和其它損失費用及風險費用等。
五、質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應符合甲方所承擔的 工程設計文件及相應施工技術規範的要求。其主要質量技術指標如下:
1、
2、
六、質量檢測方式
甲方隨時或定期派質檢人員對進場材料進行質量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收貨並責令清運出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乙雙方因檢驗結果發生爭議,由甲方駐地監理部門最終檢驗確認。
七、交貨時間、地點及收貨計量方式
1、供貸期限: 。各種規格名稱材料分月供應量為:
2、交貨地點: 。
3、乙方在組織材料的生產過程中,應將生產的合格材料及時轉運至甲方收料地點或安全處,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災害損失。生產及運輸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收貨計量方式
雙方確認數量後,應立即填寫籤認收料單作為結算貨款的憑據。收料單必須由雙方專門指定的人員填寫籤認。其它人員填寫籤認的收料單及塗改無效。
八、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憑甲方指定人員填寫籤認的有效收料單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門結算上月21日至當月20日貨款,並提供已結算貨款總額的正式有效的税務發票。當月結算貨款在 支付 %,餘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後 月內付清。所有貨款均通過轉賬或匯付至乙方銀行賬户。
九、違約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合同爭議的處理
合同發生了爭議,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向甲方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法人代表授權書、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數、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多頁合同甲乙雙方應同時加蓋騎縫章)後生效。甲方工程結束,並結算付清全部貨款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它事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地 址: 地 址: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開户單位: 開户單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開户賬號: 開户賬號: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注:
原材料買賣合同範本 篇4
一、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二、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條例,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嚴格信守履行。驗收貨物時如有產品質量異議,應在收到貨物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特殊情況經甲方認可,予以協商解決。
三、交貨地點:乙方指定的開平廠交貨。
四、運輸方式:汽車。
五、運費支付:單價含運費。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按乙方訂單要求將材料送至乙方指定的開平廠,並隨貨提供給乙方相應金額的增值税發票,乙方於20_年01月31日前支付貨款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承擔《合同法》規定的有關責任。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簽定合同的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不可抗力:
自然災害、地震、洪水、交通管制等人力不能預測或人力雖能預測但不能抗拒的事件發生時,導致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不須對此負責。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具備同等法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材料買賣合同範本 篇5
買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電話:______
賣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電話: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建築用河沙及石子,並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
2,石子(大三)
二、交貨期:自賣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內。
三、數量:
1,河沙5000噸
2,石子5000噸
四、交貨地點:成武縣紫荊花園工地(老農行家屬院)。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單價:
1,河沙人民幣65元/噸,共計人民幣325000 元。
2,石子人民幣45元/噸,共計人民幣
六、付款和結算:
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總貨款的60%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户,貨物全部到達交貨地點後買方一次清支付總貨款的35%,剩餘總貨款的5%作為賣方的質保金,買方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年內支付給賣方;賣方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進行結算貨款。
七、貨物發運:
運輸方式:汽運。賣方承擔運費。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於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為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5%作為補償。
十、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