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苗購銷合同範本(通用5篇)

木苗購銷合同範本 篇1

甲方:種苗繁育基地

木苗購銷合同範本(通用5篇)

乙方:

本着公平、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銷售給乙方 。

二、苗木價格: 。

三、購銷苗木總金額: 。

四、乙方拉苗後於*年**月**日前結算苗木價款。

五、甲方要根據乙方要求的時間、數量、苗木標準無償起苗和裝車,苗木未運走前甲方要做好苗木的保温和假植工作。裝車時乙方要現場驗收好苗木質量。裝上車的苗木數量要按雙方共同查收的結果為準。苗木運出後,甲方不在負責任何技術和成活等問題。

六、以上各條雙方要認真遵守,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按每日1‰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木苗購銷合同範本 篇2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採景觀電氣的品種、規格、數量、單價等,見:Ⅰ、附表 二、供景觀電氣時間、地點、方式

1.供苗時間、地點:乙方於 年 5 月 28 日至 年 6 月 20 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體交貨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但須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貨地點和方式:乙方負責將苗木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為: 。)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 甲方 負責栽植。 三、苗木質量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

1.驗收標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達到上表中的規格要求外,還應滿足如下質量要求:植株強壯、根系發達、完整無外傷、樹杆挺直、不偏冠、無病蟲害,土球無鬆散等。

2.驗收方法:交貨時,甲方安排專人 到交貨地點,按上述質量要求現場驗收苗木數量和質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單價為苗木的包乾結算價格,包括苗木採購、辦證、税費、起挖、包裝、裝車、運輸費用。貨到甲方指定工地位臵驗收合格後 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 ,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貨完成後,20xx年9月12日前甲方向乙方付清餘下的苗木款。

五、相關責任

1、甲乙雙方在簽署合同後,中途若有減少或增加苗木的購買數量,甲方應在採購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實際數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貨造成苗木規格、質量等達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或無條件退貨,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20%的違約金。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供貨,造成甲方的人工、機械等經濟損失的,均有乙方承擔。

4、乙方每次供貨後必須向甲方提供正規苗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從應支付苗木款中扣除相應税金代乙方開具發票。

5、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另約定

六、其它

1、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政策調整、瘟疫、戰爭、強震、冰雹、狂風、洪水)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況下,雙方不承擔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或代表(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Ⅰ、附件:

採購苗木清單

木苗購銷合同範本 篇3

甲方:許昌鑫悦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需方) 乙方: (供方)

為保證甲方更方便、快捷地從乙方採購苗木,本着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特訂立本合作意向書,具體合作內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採購苗木一批,金額為人民幣868925.00元。

甲方與乙方按實際採購苗木數量,按實結算。

二、苗木採購清單。(附件附後)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乙方使用汽車負責將苗木送達到甲方指定的地方。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驗收裝車後即與乙方結算支付苗木款項。

五、苗木質量:乙方保證所供苗木達到的質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貨並不予支付任何款項,苗木數量超差幅度為±5%。

六、有效日期: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22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

另行簽訂合同或補充合同。 甲方:許昌鑫悦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11月22日

苗 木 清 單

木苗購銷合同範本 篇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優質高速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遵循平等互利、自願、公開的原則,甲方與具有良好信譽和雄厚資金實力的乙方合作,委託乙方進行 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設備的採購工作。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充分協商,共同達成並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採購以下工程範圍內的工程材料/設備:

第二條 委託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義按照甲方承諾的條件與供貨方簽訂材料/設備購買合同。但是,乙方應當指令供貨方開具以甲方為付款人(購貨人)的發票並將發票原件及材料/設備購買合同的複印件交給甲方。

2、乙方無償接受甲方的委託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委託內容。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額:根據預計的材料/設備數量和雙方商定的材料/設備單價,預計合同金額為 萬元。(見附件)此金額是估算或設計數量的預計金額,不能作為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最終結算金額按最終雙方籤認實際消耗的材料/設備數量乘以材料/設備單價確定。

2、工程季度/月計量:

甲方每季度/月 日前對乙方當季/月完成當季採購並經監理、質檢員檢查及實驗檢驗合格,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材料進行籤認,乙方應負責提供購買材料/設備相關資料。

3、工程完工結算:

在本協議工程全部完工,經監理、業主驗收合格計量後,甲方將對本協議工程與乙方進行完工結算。

4、餘款支付:

剩餘5%合同價款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質保義務的,質保期滿後 日內付清餘款,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材料/設備質量

1、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和交通部頒佈的現行有關標準和規範,以及本工程業主的有關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質量證書(如材質報告、出廠合格證等),按甲方、業主和監理要求進行檢驗並經甲方報監理、業主批准同意後方可用於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即使是經過驗收並計量後),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質量監督部門、業主、監理工程師或甲方組織的各類檢查)發現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不合格或存在質量隱患,乙方必須負責承擔返工費及由此產生的罰款和損失。

4、如果因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等原因導致本合同段在各級單位組織的各種檢查、評比中,不能獲獎或受到處罰,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若業主、監理或甲方質檢工程師發現乙方供應材料/設備質量不符合施工規範要求且責任由乙方承擔時,則乙方負責無償清退缺陷材料/設備出場,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因乙方負責採購供應材料/設備的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缺陷責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負責每季度/月按時辦理乙方的材料/設備計量和結算;按照本協議規定對乙方進行支付。

(二)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經甲方同意的條件與供貨方簽訂合同,及時向供貨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設備貨款;

2、主要材料/設備進場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證和試驗報告,並提供樣品經建設方、監理及甲方確認,否則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設備進場時,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按國家規定,需複試的材料/設備均由乙方配合監理單位進行取樣和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4、凡用於工程的原材料/設備、半成品、構件、設備等,須有質量合格證或檢驗證明,否則不得用於本合同約定的工程,乙方亦須負責原材料/設備、半成品、構件、設備等進場複試的義務和費用。

5、乙方承諾及時足額向材料/設備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如乙方未按時足額向材料/設備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導致發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設備供應商支付款項的結果,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款項(含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時足額向材料/設備供應商支付貨款及其他款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6、如供貨方違反其與乙方簽訂的合同的,應當及時追究供貨方的違約責任。

7、乙方負責承擔所有材料/設備設備的卸車費、工地現場材料/設備設備二次搬運費、垂直運輸費。

8、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對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乙方必須遵守。

第六條 委託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之時止。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出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通過充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武漢鐵路運輸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章後生效。(若此合同為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必須將授權書附後,方可簽訂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苗購銷合同範本 篇5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購銷合同(標準文本5)。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