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採購合同

耗材採購合同_耗材採購合同(精選6篇)

耗材採購合同

耗材採購合同_耗材採購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梅州市人民醫院《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材料採購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梅市醫字[20xx]19號)要求,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甲方醫用耗材的正常供應和產品質量,保障臨牀醫療安全,切實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本着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按照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招標結果發生的配送和採購活動。

第二條、乙方承諾依據甲方計劃按時、按質、按量保證供應,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供貨期限:

乙方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24小時內交貨,最長不超過48小時,急救耗材乙方應在12小時內送達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限內送貨,甲方有權另行選擇其它經銷商配送。

第四條、醫用耗材的驗收及異議

乙方交貨時,甲方應驗收醫用耗材的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數量、有效期和包裝,如果配送的醫用耗材與甲方計劃不符或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貨、換貨、補貨。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醫用耗材,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醫用耗材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在臨牀使用中發現醫用耗材不符合質量要求(含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

凡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在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十天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須出具有效證明,方可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醫用耗材貨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本規定的執行不免除乙方因醫用耗材質量產生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產品的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監督管理部門最新頒佈的正式標準,同時應提供配送產品的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註冊證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產品的計量、數量單位應該使用國家通用的計量、數量單位;

(三)除甲方對醫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規定外,乙方所提供產品的剩餘有效期應占整個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產廠家或管理部門對包裝有特殊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產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產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產品合格證,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產品包裝上必須附有以下所列各項國家規定的中文標識: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企業名稱、註冊地址、生產地址、聯繫方式;產品註冊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標準編號;產品生產日期或批(編)號;電源連接條件,輸入功率;限期使用的產品應標明有效期限;依據產品特點應標註的圖形、符號以及其它相關內容。

第六條、伴隨服務的要求:

(一)乙方交貨方式採用現場交貨,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負責辦理運輸到指定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該提供下列服務:產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提供產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對開箱時發現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無條件及時更換;在甲方指定地點為甲方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二)乙方應具備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到甲方現場解決。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因醫用耗材產品質量問題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後果,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如因乙方供應的醫用耗材質量問題引起的醫療事故或糾紛等,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處理善後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計劃通知單後拒絕供應或供應不及時造成的糾紛,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

甲、乙雙方按於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招標採購現場會確定的中標價格執行。具體見附表。

以上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在合同期內,不因市場價格波動而變動,但如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則按上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醫用耗材之日起90日內結算貨款。

第九條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從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耗材採購合同_耗材採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商定,中鐵二十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張桑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項目部與乙方就甲方辦公耗材,電腦、打印機維修及粉盒、硒鼓耗材使用達成如下協議:

本次因工作需要,甲方的辦公電腦,打印機及使用耗材由乙方保證按市場最低價格供給甲方,乙方保證及時對所產品做好售後服務。為充分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1 乙方負責提供本次甲方所採購的產品,並在指定的時間內安裝,調試,讓甲方投入使用。按時對甲方所採購的產品進行後期維護。

1.2 設備在(保質期內)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質量故障均由乙方負責維護,修理,更換。保質期後若設備再次更新,升級,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1.3 乙方負責所提供設備正常使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 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4 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丟失,認為損壞,軟件使用不當導致系統崩潰均由甲方負責。保修期內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更換或維修。

1.5 安裝完工後,甲方應更改自己各種原始資料,加強防盜意識。若發現自己賬號可能泄露,可聯繫乙方,幫助更改。

1.6 甲方未按使用要求,違規使用產品帶來的損害由甲方自行承擔。

1.7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三包政策對所銷售產品進行售後服務。

1.8 乙方按甲方要求對相關產品進行相應的質量保證,產品價格低於市場價15%,甲方可進行市場調查(同區域內)如有差異,經甲乙雙方證實,甲方可按調查到的價格付款。

1.9 若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二、付款方式

2.1 甲方本次所採購的產品費用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

2.2 甲方一次性付清該項目所發生的費用。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若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帶來的損失,由違反合同乙方負全責。

甲(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月日:

耗材採購合同_耗材採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梅州市人民醫院《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材料採購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梅市醫字[20xx]19號)要求,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甲方醫用耗材的正常供應和產品質量,保障臨牀醫療安全,切實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本着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按照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招標結果發生的配送和採購活動。

第二條、乙方承諾依據甲方計劃按時、按質、按量保證供應,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供貨期限:

乙方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24小時內交貨,最長不超過48小時,急救耗材乙方應在12小時內送達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限內送貨,甲方有權另行選擇其它經銷商配送。

第四條、醫用耗材的驗收及異議

乙方交貨時,甲方應驗收醫用耗材的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數量、有效期和包裝,如果配送的醫用耗材與甲方計劃不符或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貨、換貨、補貨。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醫用耗材,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醫用耗材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在臨牀使用中發現醫用耗材不符合質量要求(含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

凡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在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十天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須出具有效證明,方可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醫用耗材貨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本規定的執行不免除乙方因醫用耗材質量產生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產品的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監督管理部門最新頒佈的正式標準,同時應提供配送產品的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註冊證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產品的計量、數量單位應該使用國家通用的計量、數量單位;

(三)除甲方對醫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規定外,乙方所提供產品的剩餘有效期應占整個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產廠家或管理部門對包裝有特殊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產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產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產品合格證,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產品包裝上必須附有以下所列各項國家規定的中文標識: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企業名稱、註冊地址、生產地址、聯繫方式;產品註冊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標準編號;產品生產日期或批(編)號;電源連接條件,輸入功率;限期使用的產品應標明有效期限;依據產品特點應標註的圖形、符號以及其它相關內容。

第六條、伴隨服務的要求:

(一)乙方交貨方式採用現場交貨,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負責辦理運輸到指定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該提供下列服務:產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提供產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對開箱時發現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無條件及時更換;在甲方指定地點為甲方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二)乙方應具備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到甲方現場解決。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因醫用耗材產品質量問題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後果,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如因乙方供應的醫用耗材質量問題引起的醫療事故或糾紛等,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處理善後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計劃通知單後拒絕供應或供應不及時造成的糾紛,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

1、甲、乙雙方按於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招標採購現場會確定的中標價格執行。具體見附表。

以上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在合同期內,不因市場價格波動而變動,但如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則按上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醫用耗材之日起90日內結算貨款。

第九條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從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耗材採購合同_耗材採購合同 篇4

甲方(購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 。

2.產品描述(產地、型號、規格): 。

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單價及總價: 。

2.供貨價格

(1)在同等產品中,乙方願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產品給貴單位。

(2)按照標書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的優惠價格執行。

3.價格調整

每一個季度結束前 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如價格調整浮動至 %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預期通知的將計為下一個季度(個別產品除外)。

4.執行更新價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價格調整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後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5.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費。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每個季度(或月)結束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發票及甲方訂單,經甲方將產品訂單與產品驗收單對照核實後,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甲方按實際發生的一個季度(或月)貨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貨款總額的 %)人民幣 元(¥ );乙方負責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在 天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 %,即人民幣 元(¥ );餘款(貨款總額的 %)人民幣 元(¥ )作為質保金,待設備質保期滿後 天內支付。

第四條 包裝及運輸

1.乙方應為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產品採用密封性形式,包裝上應註明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對於因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鏽損,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2.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訂單所指定的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

3.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並辦理相關商品移交手續。商品移交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交貨地點及時間

1.交貨地點: 。

2.交貨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內;一般送貨時間為 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或以最短時間將對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六條 檢驗

1.貨到後,甲方按訂單內容收貨,產品的規格、型號均以訂單要求為準,對於使用單位要求更換規格、型號的情況,乙方必須通過 的同意後方可更換,對於清單外的產品,按照招標書的要求,以“達到一定採購量”的價格出售給甲方。

2.甲方收到產品的同時填寫一般產品採購驗收單,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同時驗收單複印一份給乙方。 季度(或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

3.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的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4.對於應急採購產品,按甲方對產品的要求,乙方保證在 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七條 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產品均為投標書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符合標書中規定的標

第八條 售後及其他服務

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時內進行退換,對於退換貨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記錄,以備結算時對賬。

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繫人和聯繫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均應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乙方公司標誌,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應做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退換或補貨等。

第九條 環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諾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產品瑕疵

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性能、數量及重量做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招標書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性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 ‰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 %。

4.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產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 ‰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5.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招標書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後才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於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 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由於嚴重的水災、火災、地震、政府政策調整等和其他公認的不可抗力或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 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不可抗力事件後繼續履行合同職責。

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 個月以上時,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4.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2.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3.爭議處理期間,除正在審理的部分以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耗材採購合同_耗材採購合同 篇5

買方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賣方名稱:

地 址:

郵 編:

聯繫人:

電 話:

開户銀行:

傳 真:

網址:

帳 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釋義(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費用均以人民幣“元”為計量單位。

1.3簽收人是指甲方所屬員工或指定的收貨人。

2.協議要點

2.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與其它日用商品,且每月消費金額在RMB1000元以上;

2.2購銷協議的有效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所售商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並提供三十天的結算期;

2.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支票、現金、銀行轉帳、銀聯卡支付) 3供貨價格

A、在同等商品中,我方願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商品給貴單位,特別議價的的商品按最終協議價供貨。

B、供貨價按乙方實時統一銷售價(可參考乙方網站、商品彩冊或電話諮詢)

C、本協議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含税費用。

4.結算方式

4.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驗收,每個月30日前,乙方需提供發票及具有甲方簽收的配送單據,經甲方對照核實後,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甲方將當月貨款一次性付清。

4.2甲方如有規定或最佳結算日期請註明:每月_____日至_____日,如無註明結算的具體日期,將由乙方自行安排。

5.包裝及配送服務

5.1乙方將保證所有商品為生產廠家的原始包裝並保證包裝完好,不得私自拆開或重新包裝。

5.2乙方將保證優先配送簽約客户,儘量以最短的時間、最快的效率將商品配送到甲方收貨處,因深圳的交通現狀因素,所以具體的配送時間不受協議約束,但乙方保證在24小時內送達。

6.驗收與退換貨

6.1貨到後,甲方按訂單內容與乙方提供的配送單核實收貨。

6.2甲方收到商品經核實清點無錯後,需在甲方的配送單據上面由指點的簽收人簽收。結算貨款時以配送單上商品數量、價格為準。

6.3對於應急採購商品按甲方對商品的要求,乙方將根據與甲方約定的時間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6.4紙類商品整箱或整包包裝一經拆包,將不能退換貨;其它商品如因質量問題需要退換貨時請保留包裝材料完好,部份商品因選購錯誤或因甲方其它原因需要退換貨請參考乙方網站所註明的範圍。

7.售後及其他服務

7.1將採用電子商務系統功能模塊(BS/CS),實現更多用户自助功能。同時讓甲方可在乙方網站上面實時查詢到所購商品與歷史訂單的詳情與訂單處理狀態。

7.2乙方將為甲方提供不限最低起送金額的配送貨服務,但請甲方酌情合理的使用此服務。

8.違約責任

8.1協議生效後具有法律責任,甲乙雙方應本着信守協議、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協議有關事宜。

8.2 如甲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當月總貨款百分之一的違約金,直至付款為止。

9.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9.2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如甲方連續三個月採購金額未達到協議要求的金額,乙方保留單方面取消協議繼續執行的權力。

9.4本協議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協議自動終止。

11.其 他

11.1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11.2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協議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11.3本協議一式­­二份(共2頁),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耗材採購合同_耗材採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梅州市人民醫院《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材料採購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梅市醫字[20xx]19號)要求,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甲方醫用耗材的正常供應和產品質量,保障臨牀醫療安全,切實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本着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按照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招標結果發生的配送和採購活動。

第二條、乙方承諾依據甲方計劃按時、按質、按量保證供應,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供貨期限:

乙方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24小時內交貨,最長不超過48小時,急救耗材乙方應在12小時內送達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限內送貨,甲方有權另行選擇其它經銷商配送。

第四條、醫用耗材的驗收及異議

乙方交貨時,甲方應驗收醫用耗材的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數量、有效期和包裝,如果配送的醫用耗材與甲方計劃不符或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貨、換貨、補貨。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醫用耗材,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醫用耗材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在臨牀使用中發現醫用耗材不符合質量要求(含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

凡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在十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十天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須出具有效證明,方可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醫用耗材貨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本規定的執行不免除乙方因醫用耗材質量產生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產品的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監督管理部門最新頒佈的正式標準,同時應提供配送產品的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註冊證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產品的計量、數量單位應該使用國家通用的計量、數量單位;

(三)除甲方對醫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規定外,乙方所提供產品的剩餘有效期應占整個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產廠家或管理部門對包裝有特殊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產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產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產品合格證,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產品包裝上必須附有以下所列各項國家規定的中文標識: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企業名稱、註冊地址、生產地址、聯繫方式;產品註冊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標準編號;產品生產日期或批(編)號;電源連接條件,輸入功率;限期使用的產品應標明有效期限;依據產品特點應標註的圖形、符號以及其它相關內容。

第六條、伴隨服務的要求:

(一)乙方交貨方式採用現場交貨,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負責辦理運輸到指定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該提供下列服務:產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提供產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對開箱時發現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無條件及時更換;在甲方指定地點為甲方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二)乙方應具備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到甲方現場解決。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因醫用耗材產品質量問題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後果,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如因乙方供應的醫用耗材質量問題引起的醫療事故或糾紛等,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處理善後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計劃通知單後拒絕供應或供應不及時造成的糾紛,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

甲、乙雙方按於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招標採購現場會確定的中標價格執行。具體見附表。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醫用耗材之日起90日內結算貨款。

第九條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從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