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範本

買賣合同是買受人接受此項財產並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法。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商品房買賣合同優秀範本
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文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和擔保人: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賣人(以下稱甲方)和買受人(以下稱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賣買商品房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商品房來源依據

甲方以單位統購的方式取得位於 ,商品房小區署名為 ,户型為 ,本套建築面積為: 。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房屋,基本情況為: - 1 -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總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人民幣 仟元( 元)整;

2、該商品房(套)總價款為 。

第四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正負1%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小於1%(不含1%),小於面積部分由出賣人將已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大於1%(不含1%)但不超過3%,由買受人按出賣人購房價(每平米3000元)付款。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小於3%或超過3%(不含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10天內將

買受人已付款全額退還給買受人,並按每月(計算到日)5%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小於3%(不含3%),小於部分(面積)的房款由出賣人三倍返還買受人;超出3%(不含3%)面積的房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第五條 付款方式與期限

買受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1、首次付房價總款的10%,簽訂協議;

2、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合同後5日內再付房價總數的約60%;

3、出賣人向買受人交接房屋及房鑰匙後15日內,買受人交最後房價款剩餘的30%中的20%。

4、剩餘房總價的10%,等房產證辦理後付清。

第六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逾期在15日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超過3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0.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交付期限

出賣人在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及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1、出賣人應當在20xx年6月30日前;

2、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該商品房經過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

3、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的。

4、以交給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門鑰匙為標誌,並符合上述2、3要求的。

第八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商品房交付受買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交房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房款全額一次性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5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逾期不超過30日,如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出賣人從逾期的第一天起,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的3%的違約金;

4、逾期超過30日,雙方解除合同,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房款全額一次性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累計衣服房款的6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5、以上2、3種方式,買受人可在逾期第二天起15日內作出決定,決定後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按照上述規定,在5日內清理完一切經濟手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簽訂此合同後2個月內,在開發商售樓部辦理變更權屬登記;商品房交付給買受人後12個月內辦理房產證,如因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不全等原因,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房地產權屬登記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50%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35%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出賣人提供辦理房產證相關資料並給予協助,辦理所需相關費用由買受人支付;

第十條 雙方承諾下列事項

出賣人承諾:

1、此合同本人簽定後,保證履行合同內的各條規定;

2、對於樓層和户型方位達不到買受人要求的,仍視為違約,願以經濟補償方式解決,具體雙方協商;

3、買受人住房後所繳納的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與本單位購房職工同等對待。

買受人承諾:

1、按合同辦事,不拖欠購房款;

2、有問題多協商,既依法守規,又採取靈活的、雙方樂於接受的方式,注重人情和友情;

3、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給予理解和尊重,注重人情和友誼,以此作為保持長期友好的橋樑。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的發生的問題和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

1、在擔保人主持協調下;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此合同(包括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共6頁,一式四份,出賣人持1份,買受人持2份,擔保人持1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賣人】:(簽名蓋章)

乙方【買受人】:(簽名蓋章)

丙方【 擔保人】:(簽名蓋章)

1 籤於:二○一四年

日 月

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文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信之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就下列商品房買賣事項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房屋概況

甲方現有商品房壹套及雜物間,座落於 ,土地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雜物間 ㎡,甲方現自願將本套商品房及雜物間全部賣斷給乙方永遠為業,乙方對該商品房做了充分了解自願買受。甲、乙雙方兩廂情願,均不得反悔。

二、房屋產權依據:《房屋所有權證》證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

三、房屋轉讓價款:

經雙方商定得出上述商品房成交價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四、付款方式及交房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的購房定金後定金抵作購房款。

2、雙方約定於日之前,乙方支付給甲方元整。此項款用於償還甲方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

3、雙方約定於年月日之前,甲方負責提供房屋“兩權證”及市房管局,市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要求的變更過户的有關資料,甲方將“兩權證”移户更名登記到乙方名下之日,乙方將房屋購房款 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將房屋的相關材料及房屋使用權交付給乙方。

4、雙方約定於年日之前,甲方將房屋使用權交給乙方,而同時,乙方將購房餘款 支付給甲方。

五、“兩權證”移户更名到乙方名下期間所涉及的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名字的兩權證所涉及的税費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另外本合同中房屋水、電、有線電視的過户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另,甲方已交納的房屋水、電、有線電視的開户費,甲方放棄向乙方追償。

六、甲方保證:

1、上述房屋權屬鄰界清楚,水、電、閉路、大小門路通暢,設施完善。若發現權屬有異議,鄰界不清楚以及與甲方相關的一切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料理清楚,決不涉及乙方。

2、甲方不得將上述房屋轉讓、出售、出典、抵押、饋贈與他人,否則乙方將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後,若乙方中途悔約不買,則不得索還購房定金;若甲方中途悔約,應雙倍賠償購房定金給乙方;若其中一方違約,則中介費按整。

八、本房屋的中介費按 %計算,合計人民幣 元整,《兩權證》移户登記到乙方名下之日由乙方付清。

九、協議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共二頁,一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中介方留壹份存檔。

甲方: 中介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購房定金的30%收取。當甲方收到乙方第二筆購房款時,雙方的違約金提升為

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文三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願、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國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___】,證號: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國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____】,證號: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______】方式取得坐落於_____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准名稱為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為______,建築總層數為____層,其中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3. 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幢】【座】【_____】_____單元____層____號。房屋竣工後,如房號發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_______,其預測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_____米,有_____個陽台,其中____個陽台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台為非封閉式。陽台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抵押登記機構: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債務履行期限:____________。

抵押類型: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抵押登記機構: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債務履行期限: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記備案或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幣種)______ 元,總價款為_____(幣種)____ 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幣種) _________元,總價款為_____(幣種) _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_ 元(大寫_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 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幣種)______元(大寫),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_________】時【抵作】【______】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______元整),應當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_____】。買受人應當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______(幣種) 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佔全部房價款的______%。餘款_______(幣種) 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户,用於本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__________,預售資金監管賬户名稱為_______,賬號為________。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該比率不低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説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並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衞生標準,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並正式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___________;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並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__________________;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户。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第4、5、6、7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第7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出賣人採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於約定交付日後____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3、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4、物業服務用房: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5、醫療衞生機構: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6、幼兒園: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7、學校: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_。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

關於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______日(不少於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範、標準自查驗次日起____________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後再行交付。

(1)屋面、牆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3、查驗該商品房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於第八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於第八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___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__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低於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築面積-預測套內建築面積)除以預測套內建築面積×100%

2、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建築面積誤差比= (實測建築面積-預測建築面積)除以預測建築面積 ×100%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範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

4、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雙方簽訂合同後,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

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_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後,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採暖方式;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_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並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_____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和民用建築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築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__,標準文號: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築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後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__________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 關於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一)出賣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_____日內】(不超過30日)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並將本合同登記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

(二)有關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____________。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____】。物業服務費為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並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閲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3、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____________;

2、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税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税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税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負擔,由__________承擔。

第二十四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採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並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於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第二十五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_________】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於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一)。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其中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_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