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合同樣本(精選15篇)

貿易合同樣本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説,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樣本 篇2

賣 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樣本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農機具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農機具基本情況 單位: 元/

農機具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總價

備註

合計(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農機具應符合《產品質量法》,達到《使用説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或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出賣人送貨 □買受人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對於農機具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受人異議期為出賣人交貨後 日內,異議經核實,出賣人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定合同時,買受人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違約責任:

1、農機具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出賣人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受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2、出賣人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受人還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受人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出賣人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受人違約責任:

1、買受人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出賣人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出賣人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按照《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或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樣本 篇4

本合同由ABC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以下稱甲方),與XYZ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以下稱乙方)於19xx年X月X日在中國簽署

茲證明

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鋼絲繩的機器設備,並願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

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

鑑於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議

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

商品:

規格:

生產能力:

1.2 數量:2台。

1.3 價格:

港FOB價:

單價:

總價:

1.4 支付:

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XX日開始支付。

1.5 裝運:

裝運期: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 保險:

由甲方保險。

1.7 檢驗:

1.8 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這,性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規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XX米。

2. 銷售協議

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2.1 商品及規格:

商品:鋼絲繩。

規格:

2.2 數量:

鍘絲繩每年XX米。

2.3 價格:

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IF價確定

2.4 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為。

裝運港:

目的港:

法語運嘜頭:

2.5包裝:

木卷軸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7保驗: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

2.8 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後依據。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仲裁

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

 乙方:

貿易合同樣本 篇5

合同號碼:____

日期:____

地點: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20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9)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始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爐號。

d.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爐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它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爐號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條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10)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本合同貨物的船隻,由買方或買方運輸代理人中國租船公司(地址:北京,二里溝。電報掛號zhong zu peking)租訂艙位。賣方負責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物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並同時通知買方在裝港的船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並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隻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繫船舶代理人配合,船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隻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後,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隻不能於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隻到達裝運口岸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並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本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達班輪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隻裝運。載貨船隻在駛抵本合同第(7)條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台灣及/或台灣附近地區。

(11)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淨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第(11)條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13)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90天內,根據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如重量短缺,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14)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15)延期交貨及罰款:除本合同第(14)條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16)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7)附加條款:以上任何條款如與以下附加條款相牴觸時,以以下附加條款為準。

買方: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賣方: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貿易合同樣本 篇6

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製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塗料標明貨號、毛重、淨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並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

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D.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 A

B C D 送交方議付銀行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隻,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並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並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隻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繫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隻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後,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隻不能於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隻到達裝運口岸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並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隻裝運。載貨船隻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90天內,根據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貿易合同樣本 篇7

甲: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雙方代表同意訂立本協議,其條款如下:

1.商品

(1)甲方保證整批供應__________________全套設備,細節詳見附表一。

(2)乙方保證出口__________________以向甲方補償設備合同金額。規格詳見附表二。

2.價格

(1)加工設備每套的成本加運費到_________價格為_________元,包括:

_________離岸價:_________元;

海洋運費:_________元;

利息: _________元。

(2)_______每_______箱_______離岸價_______元。

3.裝船期

(1)加工設備在_______;

(2)_______在_______年_______月份。

4.裝貨港

(1)加工設備在_______;

(2)_______在中國_______。

5.目的港

(1)加工設備到中國_______;

(2)_______到_______。

6.支付條款:用對開信用證。

(1)乙方在簽約後十五天內,為加工設備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銀行承兑的信用證,其金額不少於_______元,見票_______天付款。這份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只有在乙方收到甲方為_______對開的信用證後才能生效。甲方在收到這份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後,應及時裝運加工設備,提供本協議第七條所需的單證和一百八十天期的匯票,以便取得他的銀行的承兑。

(2)甲方應在其匯票得到銀行承兑後七天內為_______對開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其金額不少於_______元,見票即付。該對開信用證的條款應與本協議的規定一致。

7.單證

雙方在議付時均應向付款行交送下列單證:

(1)整套可轉讓的、已裝船的、清潔的、待指定的、空白背書提單,並分別註明:a.加工設備的“運費已付”;b._______的“運費待收”。

(2)發票一式_______份。

(3)裝箱單一式_______份。

(4)製造廠或有關當局出具的品質檢驗證。

(5)裝船後立即發給買方的有關船名、裝船日期、數量、金額的電報通知的副本。

8.品質保證

(1)甲方保證該設備是用最好材料和頭等工藝製造的,嶄新而未用過,在各方面均符合本協議的品質和規格的規定。保證期為十二個月,從提單日期起算。

(2)乙方保證_______頭品質達到中國出口標準。

9.備註

甲方應派一名工程師到安裝現場,協助安裝和試車工作。_______的機票費用應由甲方負擔;_______的交通食宿費則由乙方負擔。

甲方: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貿易合同樣本 篇8

合同編號: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 於

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______的機器設備,並願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產的______,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款;

鑑於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該項機器設備;

鑑於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______,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協議。

第一條 貿易內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於生產的_____________型機械__________台,以及各種其他輔助機械設備,並同時提供各類機械設備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備用件,以及在生產過程中各種必需的測試儀器。具體的各類機械設備、測試儀器、附、配件、備用件之型號、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設備進口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所生產的部分產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經雙方協商,用_____工廠生產的______商品來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具體的償付商品的名稱、數量、價格、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償商品供貨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設備進口合同與補償商品供貨合同可合併為補償貿易購銷合同。

第二條 支付條件與方式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

當乙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基於乙方按規定開出限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乙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貿易合同樣本 篇9

賣方:

買方:

簽訂時間:

一、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賣方應對產品質量承擔的責任: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相關責任的承擔: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廠家規定的出廠標準嚴格執行,保證安全運抵交貨地點,包裝物不回收。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直接向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税:賣方應承擔納税義務,税種和税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令和規定辦理,税金已計入單價中。

九、廉政責任:

(一)買方責任

1、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買方責任,為合同履行提供必要的條件;

2、買方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向賣方索要財物,買方有責任對有索賄行為的管理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包括罰款、調離、處分、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等);

3、買方管理人員不得介紹親屬在賣方單位工作,買方有義務對此類行為進行清理;

4、買方對賣方提出的舉報不及時調查處理,或者故意泄露賣方舉報內容,造成賣方損失的,買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買方管理人員對賣方進行打擊報復的,經查實後,買方對其加重處分,該管理人員今後不得繼續從事與賣方有關的管理工作。

(二)賣方責任

1、賣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中約定的有關責任,全面履行合同的有關條款;

2、賣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買方人員饋贈財物,不得安排與賣方業務有關人員的親屬在其屬下工作;

3、賣方以獲取有關業務或謀求自身利益等為目的,以任何方式行賄買方人員的,買方有權按下列條款對賣方進行處置:

⑴賣方主要負責人行賄的,買方有權終止與賣方簽訂的合同,並拒付貨款,買方不補償賣方任何損失;

⑵賣方下屬業務人員行賄的,該批貨款暫不付給,價格重新核定,一般情況,單價下浮10%-20%;

⑶買方按賣方行賄數額的雙倍從賣方業務款中扣回;

⑷取消賣方重新取得買方業務的資格。

4、賣方為獲取不當利益向買方管理人員行賄,造成買方經濟損失的,除按前款處置外,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賠償。

5、賣方遭受買方管理人員敲詐、勒索、故意刁難時,有義務向買方領導及買方有關部門舉報,買方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並對有關人員予以嚴肅處理,同時,應將調查處理情況向賣方通報。舉報屬實的,買方給予舉報人適當的獎勵。

6、賣方認為買方在處置員工腐敗行為不力時,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三)本合同簽訂前發生的違反本合同廉政責任條款的責任,按本協議的相關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壹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壹份,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本合同以傳真的方式簽訂,合同原件、傳真件及與原件核對無異的複印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貿易合同樣本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銷貨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茶葉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品名、級別、單價、數量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所銷售茶葉衞生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2762-20_)及

(GB2763-20_)。凡明仿示為有機茶、無公害茶、綠色食品茶、原產地保護名茶的,均應提交認證證明。有機茶應符合(NY5196-20_)標準,無公害茶符合(NY5244-20_)標準,綠色食品茶葉符合(NY/T288-20_)標準,原產地保護

名茶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

雙方應當將樣品封存保管,用於交貨時對樣驗收。 第三條 包裝

茶葉包裝採用_ 箱裝 方式,執行__國家環保_標準,包裝物由乙方提供,包裝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及運輸

交貨方式:(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當日通知第二天貨物到場,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結算

乙方向甲方所購茶葉應當用以(經銷/代銷/試銷)方式對外銷售茶葉,結算方式為:

第六條 定金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合同履行完畢,定金應當(抵作價款/返還乙方)。定金交付後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如約提供茶葉,茶葉如不符合質量要求、衞生標準或與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權要求換貨、退貨或降級、降價,但應當在收到貨物後_2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因退換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1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關於違約責任的其他約定:終止合同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2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貿易合同樣本 篇11

買方:________ 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 電傳: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

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

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説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_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聲明。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貿易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證: 身份證:

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有限期限:本合同有效期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質量標準: 。 包裝形式: 。 驗收方式: 。條 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未經雙方同意,單方終止或廢除合同的,承受未執行合同金額的違 約金。

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調出(入)方不能按合同規定交貨、接貨的,承受未執行部分的金額 % 的違約金。其它違約責任按《經濟合同法》規定處理。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生效。傳真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有附加條款,可在備註欄中説明,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中條款如有相關特別約定,以特別約定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樣本 篇13

第一條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稱為:

2.加工成品規格為:

3.加工成品數量為: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寫明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提供的辦法、規格、數量、質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時間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數量是:——————消耗定額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質量是:——————規格為——————

4.承攬人對原材料的檢驗期限是——————,承攬人如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

5.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變更,不得偷工減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計算,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辦法、期限及保密條款

1.技術資料、圖紙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期限為:——。

3.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在——————(日/月)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4.保密要求:————————(承攬人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應寫明,承攬人應嚴格遵守保密的約定,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5.定作人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報酬承攬人按合同有關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給承攬人價款(或酬金)——元。

(價款或酬金,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

2.驗收期限為:①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②驗收前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3.保證期限為: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由雙方協商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攬人負責修復或退換。

4.雙方當事人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雙方不同意以上計算方式,可以另行約定。)

2.交貨地點:——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包裝定作物的材料為:

2.包裝定作物的方法為:

3.包裝定作物的標準和要求為:

4.包裝定作物的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方式與費用負擔

1.本次加工承攬中,採取

2.本次加工承攬中發生的運輸費用由————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與期限

1.定作人應在承攬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內,進行結算。

2.定作人採用——————(寫明是現金結算,還是轉賬結算,還是銀行匯款結算)作為結算方式。

第十一條定金與預付款

1.承攬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攬人給付預付款——元。承攬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額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務,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按質量論價;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攬人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責任;定作物經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2.交貨時間到期,承攬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攬人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3.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人應支付給定作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的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4.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應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元;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暫不接收。

5.承攬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價款總額的——%(一般為10%~30%)或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人代保管時,承攬人應支付定作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等。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人,承攬人除應負責運到正確指定地點或接收入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承攬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承攬人應償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承攬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辦法與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承攬人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按定作人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定作人中途變更定作物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2.定作人中途終止合同,應償付承攬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或未完成必要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人應償付承攬人停工待料損失。

4.定作人逾期領取定作物的,應支付違約金——元,還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人;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費、保養費時,定作人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損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向承攬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償付違約金。

6.定作人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當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定作人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人,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間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毀損、滅失的,承攬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後,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毀損、滅失的,若是由於定作人的原因導致承攬人逾期交付,則定作人承擔責任,否則,由承攬人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注意,如達不成仲裁協議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變更與解除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攬人各執一份。

定作人:(簽章)

地址:

承攬人:(簽章)

地址:

簽訂日期:

——年——月——日

貿易合同樣本 篇14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貿易合同樣本 篇15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為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為買方。

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 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説,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