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通用13篇)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1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號_____樓  乙方:(員工姓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錄用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員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及《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勞動合同。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通用13篇)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與任務  1.經考核現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_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據乙方專長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並接受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三條工作時間與報酬  

1.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甲方為國家交通特殊行業,因崗位工作特點(生產),如需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應服從公司需要。  

2.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確定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崗位工資為______元月(人民幣)。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第四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和甲方的39;各項規章制度,成績突出者嘉獎晉級,違紀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條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對具有本市勞動手冊和符合____市規定的員工,甲方按____市規定的基本標準為其繳納三金(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及失業金)。對原先無工作單位的外省籍員工購買社會綜合保險,同時辦理員工團體意外人身保險,不另報銷醫療費用。  

2.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協議:  

(1)甲方因機構變化,原崗位撤消,無適合崗位安排,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終止合同;  

(2)本合同訂立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合同期滿,雙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

第七條規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試用期間不合格者;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教育屢不悔改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4.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  

5.乙方主動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專項培訓費用,乙方應當歸還甲方,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單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大小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2.經甲方同意辭聘但未按規定按時交清公務與債權、債務手續的,甲方有權扣押畢業證(職稱證書)和扣發當月工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甲方出資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或規定的服務期內離(辭)職的,按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  

4.甲方資助乙方買房款的員工在規定的合同期或服務期內離(辭)職的,乙方須歸還所有款項。  

5.工作需要向甲方領取的服裝、工具及其他貴重物品在合同期滿或離(辭)職時須交還甲方,在使用年限內的應按甲方規定承擔相應的折舊費。  

6.因乙方的工作性質,雙方約定在合同期滿或離(辭)職後的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同行業或同專業的工作,否則應向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7.對於公司技術和非技術信息,資金、財務和經營數據;商業計劃、市場分析、未公佈住處____市場預測、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專有技術;公司人事和客户資源、政府接觸等;技術信息----設計方案、技術訣竅、技術數據和工藝流程等保密信息乙方有義務保守,因任何原因泄漏,公司就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警告、降級、降薪直至除名的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或其它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力。  

第八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現行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九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未經本人授權代簽的無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2

員工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在甲方首次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户籍類型(城鎮、農村):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如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1、在合同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需要,可變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職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乙方工作應達到完成下達銷售指標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週休息日為星期日。

第五條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依法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基本工資20______元/月,績效工資1000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第九條 根據本部門生產情況,甲方須向乙方保證工資年增長率不低於國家統計局上年社會公佈數字。

第十條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時,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公司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其他福利參照相關規定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連續曠工三天及三天以上,或經甲方調整工作崗位後三天不能到崗的,視為乙方自動離職;

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3、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5、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6、建設徵地農轉非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7、應徵服兵役的;

8、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先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二十二條第2、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並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三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名 稱:

乙 方 姓 名:

籤 約 須 知

一、本合同書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在簽訂本合同書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並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在簽訂本合同書時,雙方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確定簽訂勞動合同書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本合同書中約定,也可在本合同書後附頁説明,並雙方簽章認可。

四、本合同書應使用黑色、藍色鋼筆或水筆填寫,字跡清晰、公正,不得隨意塗改。

五、本合同書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應由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貳年備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性別:

現在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第四條 根據甲方日常管理及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種和崗位、薪資。

三、 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根據《民法典》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二)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工資 元/月。

(二)職務工資 元/月。

(三)午餐補貼 元/月。

(四)交通費補貼 元/月。

(五)全勤獎元/月。

(六)社保 元/月。

(七)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甲方因工作需要須乙方在特定節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應按照國家標準發放乙方加班費或值班費。

七、 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普通工種的,上崗前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行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 處分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給予乙方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和客户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由公司到相關部門辦理國家規定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職工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在合同屆滿三十日前續簽用工合同的,按新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泄露甲方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確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情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營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錄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户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機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於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知識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書範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聘用乙方為企業試用職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為3個月,自月 日起至 年月止。試用期 元。可分下列情況:

1、試用期表現突出,經考核後可提前轉正;

2、試用期滿如果能力尚不能勝任,將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試用期;

3、試用期間如因品行不良,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無故曠工者,將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試用期間,試用人員如因個人原因或其它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係的,可自由提出辭職在甲方找到員工頂崗後方可離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5、試用期前因任一方原因解除試用關係甲方將根據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二、乙方在甲方從事務,試用期工資為元,試用期間暫不享受正式員工的保險福利。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或無正當理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按違約處理。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帶任何人進入廠區和住宿區;

2、乙方在保守公司商業祕密的義務,應嚴格遵守“保密協議”;

3、在合同期內,甲方提供乙方住房,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包括水、電、燃氣、電話等費用,乙方有義務保護好住房內的一切用具,如有損壞,由乙方賠償。

六、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論,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本合同雙方嚴格履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書範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X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為:。

2、乙方應當按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應當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障。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在乙方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給乙方,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

2、社會保險按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3、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即行終止。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協調一致,本合同可終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員工手冊》有關條款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4)求職時對甲方提供虛假材料、證件、證明的;(5)被勞動收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本合同達成一致的;(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理期間歌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定裁減人員的;(5)四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達成一致意見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試用期內;(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賣給金和經濟損失。

2、如乙方成為甲方高層管理人員和掌握核心技術的科研人員,解除本合同,未按體合同約定 提前通知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本人當年兩個月工資。

3、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按《勞動法》和相關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規定給予補償。

4、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企業祕密和不正當競爭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資料和技術均屬保密範圍,其具體內容有:(1)甲方的生產技術資料;(2)甲方的供銷計劃,營銷網絡、政策;(3)甲方的管理制度、辦法;(4)甲方掌握的市場信息;(5)甲方的財務資料;(5)其他甲方明確需要保密的內容。

2、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應遵守公司的各項條款,嚴守祕密,如有違反,甲方將立即給予乙方除名處理,並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風險金,並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在服務期間應履行如下保密義務:(1)在家人、親戚、朋友的交談和通信、通電中,不涉及甲方祕密;(2)在公共場所不得談論甲方祕密;(3)未經上級領導批准,不得攜帶保密資料出公司;(4)不得打聽本人職責以外的公司祕密;(5)對已經泄密可可能泄密公司祕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糾正或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6)借閲和查詢祕密資料,要經過有關負責人批准,用後及時歸還。(7)妥病況保存祕密資料,不得隨意擺放,防止黴爛、蟲咬、丟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簽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20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於元人民幣,並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後,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後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佔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為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第六條4款,第六條7款(4)和(5)項解除勞動合同或依據第六條7款(1)項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於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户名單等商業祕密泄漏於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係的新僱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而產生的爭議),按20xx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和績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並且協商確定。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等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簽字

蓋章:

日期:年月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民法典》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民法典》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民法典》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民法典》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民法典》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民法典》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民法典》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民法典》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一、合同期限

從20x年1月10日起至20x年12月31日止,含試用期30天,本合同期滿,雙方未正式書面簽約,則雙方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和解除。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職務或工種。

2、乙方應履行甲方制度的崗位職責和流程要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執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崗位職責要求。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領取勞動報酬,其基本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2、每月20日前為甲方發放員工上月工資的日期,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

四、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制定崗位職責,公之於眾。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範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管理技能。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

2、甲方因調整生產、銷售管理任務和部門職能安排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或違約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及公司公示的其他通知、公告;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觸犯《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

(5)《勞動法》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乙方未按約定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自行離職或泄露甲方商業祕密、違反保密約定的一律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按勞動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若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例如培訓費、福利費、商業祕密損失等),甲方有權繼續要求乙方賠償。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節假日期間需要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要服從甲方安排,同時可領取居班費。

2、實行定額工資的甲方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可向當地基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申請應自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仲裁機構提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年齡:

家庭地址:

20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和政策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1.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1.2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___個月為試用期,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日止。

2.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乙方工作的地點是 。

2.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若無正當理由,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3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根據實際的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2.4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愛護設備及所使用的工具。

3. 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3.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 種形式執行。

3.1.1月薪工資制: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則加班費按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3.1.2計時工資制: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乙方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小時支付。

3.1.3計件工資制:按乙方崗位計件每月需完成_______位準客户,方有基本工資____________元。若無達成每月任務將無基本工資。

3.2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3.3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0日發放,乙方個人所得税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代扣代繳。

3.4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當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按有關規定轉移。

3.5乙方患職業病、因公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若因個人患病或非因公負傷,按國家和省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4. 勞動時間

4.1甲方實行國家法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雙方以後另有約定的按補充協議或規章制度執行。

4.2 甲方根據行業特點,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3乙方實行工作制,每週工作6天,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的時間補休。

4.4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

4.5乙方從事現場施工的,由於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每日工作時間有現場項目管理人員統一規定,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5.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以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下從事生產(工作)。甲方的勞動條件惡劣,嚴重違反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6. 勞動紀律

6.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忠於職守,勤奮工作,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6.2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污受賄,嚴懲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公司員工及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種種,甲方均有權立即予以開除,並不給予“經濟補償”(非9.1條範圍內)。乙方貪污受賄或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3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

6.3.1公司程序性文件,包括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文件。

6.3.2技術資料,包括軟件、硬件資料、集成電路及布圖、開發計劃及尚未上市的產品實物的照片、技術圖紙、技術數據、技術指標。

6.3.3公司經營計劃及指標,包括財務及運營數據。

6.3.4市場狀況,包括業務網絡、合作伙伴及客户資料。

6.3.5供應商資料、倉庫進料及成品數據。

6.3.6以任何形式存儲在各類住處包括電腦、網絡中的各種資料。

6.3.7其他不為公眾知曉可能影響公司聲譽和經營狀況的資料及信息。

7. 技術成果和非技術成果的歸在甲方工作期間乙方所開發的產品、發展的客户等技術成果和非技術成果歸屬甲方所有和享有;乙方所開發的技術和產品,能夠申請專利的,申請權歸屬甲方。

8.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簽訂

8.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

8.2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視為延續過去合同,延續合同的期限另行商定。

8.3乙方有下列情節之一,甲方可以解聘乙方:

8.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8.3.2曠工天數連續3天或一年累計7天以上。

8.3.3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8.3.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3.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8.3.6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8.3.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種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3.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工種的。

8.3.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3.10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尚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注:甲方按照本條款第8.3.7/8.3.8/8.3.9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8.4.1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8.4.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5乙方在勞動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簽合同的,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並於屆滿時辦理移交手續。乙方因其他原因終止合同關係,亦應辦理移交手續。

8.6有下列情節之一的,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6.1勞動合同還在履行中,在甲方從事重要工作崗位或擔任重要業務、開發任務,確實不能短期內離開的。

8.6.2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全部賠償的。

8.6.3乙方的工作(包括其掌握的資料、物品、款項等)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

8.7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8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以下若存在8.3.1及8.3.4兩種情況除外):

8.8.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8.8.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8.8.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8.8.4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時間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8.8.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 違約責任

9.1 甲方解除本合同,以下情況應依法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補償的標準為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六個月以內補給半個月工資)補給乙方一個月工資(以辭職者前12個月的平均薪資為標準),最多不超過12個月。

9.2乙方若提前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日向甲方申請解除勞動合同並完整地辦理離職及移交手續,甲方應付予乙方全部工資,乙方免予給付違約金。

9.3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根據損失的大小決定,如協商不能達成交由勞動仲裁部門調解。

10.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0.1根據公司生產經營需要,每週固定加班八小時,薪資中已含該固定的加班費,不再另計(如遇緊急生產需要甲方可以安排加班過調休)

11.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11.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11.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11.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13.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4.1本合同未盡事宜,等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依法簽訂的各項補充協商,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4.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4.3勞動合同塗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14.4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閲讀過本合同內容及合同中所涉及的相關規章制度並同意受期約束。

甲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傳媒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試用期滿,甲方正式聘用乙方。

第二條 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與服務期相一致。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訓考核及績效考核情況,參照乙方的專業知識、經驗、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 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經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週工作 5 天 ,( 40 小時)。

第七條 如由於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時,在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乙方必須配合。但是甲方要付相應的加班費,或是以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第八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法定節假日。乙方病假、事假需按甲方規定申請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開。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甲方確定為乙方按月發放每月工資 元

第十條 甲方確定的發薪日期為下一個月的5日,如遇發薪日為節假日,甲方將順延到最接近的一個工作日發薪。

五、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機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因乙方違反“員工規章制度”規定,根據該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乙方因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其他指定工作的;

6、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計劃發生變化而人員有多餘;

7、甲方宣佈解散或經營期滿。

第十二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勞動法所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喪失勞動能力;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超過30日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五條 若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按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款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之外,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接受培訓(含省內、外實習培訓),需要延長合同期限或另作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受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及培訓結束後工作不滿一年的,因乙方個人情況被辭退或自行離職,乙方應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協議。

六、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由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業務合作關係是甲方的重要財產之一。所以,無論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商業機密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經營的情況、價格信息、客户資料等公司信息。甲方全職及兼職人員的聯繫名單、市場開發方法及技巧、策略構思、財務、技術、人事、工資、獎金等資料信息。若乙方要求解除本勞動合同,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約提前通知期為2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信息不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

1、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甲方已通過合法途徑擁有了這些信息並應出示文件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

2、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該信息已能從公開場合中獲取。

第十九條 乙方若出現以下五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將視為乙方對甲方存在泄密行為: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或在本合同期內以全職或兼職的形式受僱於部分或全部經營業務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個人、公司或企業。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將甲方的商業機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給甲方內部不應涉及該商業機密的其他人員或任何第三方。

3、甲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與曾跟甲方了生過業務聯繫的任何客户聯繫,以提供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服務來承攬業務或誘使甲方的客户脱離甲方(承攬業務包括任何一種主動的或應對方要求的表明願意向曾與發生過業務聯繫的任何客户 甲方類似或相同服務的行為,如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未經甲方書面許可、複製、記錄任何在其被僱傭期內接觸到的本公司的商業機密。

5、在僱傭關係結束後(包括乙方離職和辭職後),乙方在三日內尚未將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財產返回給甲方。

第二十條 一旦乙方發生泄密行為時,乙方同意:(1)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即承擔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律師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2)由甲方追繳乙方因違反本章條款所獲得的收入;(3)並向甲方支付罰金一萬元人民幣。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規程。若由乙方違反某項規定或其工作失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費用由非違約方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而定。如果由於乙方的違紀,甲方對乙方作出開除、除名、辭退等導致雙方勞動關係消滅的處理,屬於乙方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內為甲方服務,若乙方在服務期內未經甲方許可,自行辭職或離職,或由於乙方符合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4、5款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壹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壹年但不滿貳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貳年但不滿叁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上述違約金須在乙方書面提交辭職報告、離職或被辭退後的一週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違約金後,甲方才能開始辦理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按下列勞動爭議程序處理:

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九、其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聲明,對《勞動合同》內容已完全明白瞭解,同意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的全部規定。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通過協商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甲乙雙方同意並遵守修改、調整或補充後的新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合同條款,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10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__]22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公司與公司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後,對公司和公司的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四條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在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五條公司在發展生產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

第六條公司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根據政府制定的工資指導線和本單位生產經營狀況,參照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定工資調整方案。工資調整方案應當徵求本單位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第七條公司每月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並提供工資清單,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條公司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應徵得工會同意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報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九條公司若發生生產經營困難,暫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經與工會協商一致,可延期支付職工工資,並將延期支付的時間告知全體職工,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依據國家、省、市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高於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㈠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㈡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的,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不少於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㈢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是指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後的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第十一條職工試用期工資支付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公司按照以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㈠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6個月的,由用人單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

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超過6個月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

㈢超過醫療期的,由於公司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能力鑑定的,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最高不超過公司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第十三條職工請事假的,公司可不予支付事假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的,視其提供了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公司依法執行《勞動法》及國務院頒佈的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十六條公司實行每日時至時(包括午間小時休息)工作制;每週和周為週休息日。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説明情況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工會及職工應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十八條公司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工會同意,可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集中休息時間,公司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休息時間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勞動者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十九條公司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公司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二十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公司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資為標準計發。

第四章勞動安全與衞生

第二十一條公司必須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衞生保護。

第二十二條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三條公司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職業病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四條公司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五條公司職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六條公司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二十七條公司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鑑定後待遇,按國家、省、市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繳納各項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公司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職工、職工親屬福利待遇的政策規定。

第三十條公司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三十一條公司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工會應協助公司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衞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協助公司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六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三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政策。

第三十四條公司禁止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公司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公司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公司依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第三十八條公司每年定期組織女職工和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章職業培訓和教育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實際,有計劃地、定期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衞生培訓。

第四十條公司對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必須在上崗前對其進行有關的職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四十一條公司對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十二條公司鼓勵職工參加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對於在自學中有突出成績的,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四十三條工會應會同公司教育職工以國家主人翁態度對待勞動,愛護國家和企業財產,組織職工進行業餘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

第四十四條工會應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八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嚴格執行《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勞動者的第一個工作日之前,以書面形式與之訂立勞動合同。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公司與職工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四十七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發展的實際,經與工會協商,合理確定訂立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第四十八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續訂的一般原則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第四十九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滿10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0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十一條公司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公司應當研究工會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職工認為公司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第九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考核獎懲制度。

第五十三條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在生產、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五十四條工會應根據政府的委託,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動模範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條公司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經過一定會議討論,並徵求工會意見,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職工,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章經濟性裁員

第五十六條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並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第五十七條公司裁減人員應提出裁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的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被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五十八條公司應將裁員方案徵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並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後,將裁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備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意見。

第五十九條公司正式公佈裁員方案時,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第十一章合同的期限、終止和續訂

第六十條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二章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

第六十二條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的本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本合同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本合同草案方獲通過。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後,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㈠公司因被兼併、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㈢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條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按規定的集體協商程序進行。

第十三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處理及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八條依法簽訂的本合同生效後,對公司和公司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必須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七十條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若需中、外文文本,應各一式三份。中、外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兩種文本如出現矛盾,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簽訂或變更後,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10日內,由公司一方將文本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後,應當自其生效之日起日內,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佈。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企業方:(蓋章)職工方:(蓋章)

首席代表(簽字):首席代表(簽字):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發放。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勞動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XX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嚴格履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試用期滿,甲方正式聘用乙方。

第二條 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與服務期相一致。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訓考核及績效考核情況,參照乙方的專業知識、經驗、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四條 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經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週工作 5 天 ,( 40 小時)。

第七條 如由於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加班時,在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乙方必須配合。但是甲方要付相應的加班費,或是以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第八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法定節假日。乙方病假、事假需按甲方規定申請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開。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制。甲方確定為乙方按月發放每月工資 元

第十條 甲方確定的發薪日期為下一個月的5日,如遇發薪日為節假日,甲方將順延到最接近的一個工作日發薪。

五、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機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因乙方違反"員工規章制度"規定,根據該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乙方因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其他指定工作的;

6、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和生產計劃發生變化而人員有多餘;

7、甲方宣佈解散或經營期滿。

第十二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勞動法所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喪失勞動能力;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超過30日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五條 若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按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款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之外,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接受培訓(含省內、外實習培訓),需要延長合同期限或另作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受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及培訓結束後工作不滿一年的,因乙方個人情況被辭退或自行離職,乙方應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協議。

六、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由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業務合作關係是甲方的重要財產之一。所以,無論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商業機密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經營的情況、價格信息、客户資料等公司信息。甲方全職及兼職人員的聯繫名單、市場開發方法及技巧、策略構思、財務、技術、人事、工資、獎金等資料信息。若乙方要求解除本勞動合同,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約提前通知期為2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信息不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

1、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甲方已通過合法途徑擁有了這些信息並應出示文件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

2、乙方從甲方獲得信息時,該信息已能從公開場合中獲取。

第十九條 乙方若出現以下五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將視為乙方對甲方存在泄密行為: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或在本合同期內以全職或兼職的形式受僱於部分或全部經營業務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個人、公司或企業。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將甲方的商業機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給甲方內部不應涉及該商業機密的其他人員或任何第三方。

3、甲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正式許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與曾跟甲方了生過業務聯繫的任何客户聯繫,以提供與甲方類似或相同的服務來承攬業務或誘使甲方的客户脱離甲方(承攬業務包括任何一種主動的或應對方要求的表明願意向曾與發生過業務聯繫的任何客户 甲方類似或相同服務的行為,如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結束後,未經甲方書面許可、複製、記錄任何在其被僱傭期內接觸到的本公司的商業機密。

5、在僱傭關係結束後(包括乙方離職和辭職後),乙方在三日內尚未將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財產返回給甲方。

第二十條 一旦乙方發生泄密行為時,乙方同意:(1)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即承擔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律師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2)由甲方追繳乙方因違反本章條款所獲得的收入;(3)並向甲方支付罰金一萬元人民幣。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規程。若由乙方違反某項規定或其工作失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費用由非違約方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而定。如果由於乙方的違紀,甲方對乙方作出開除、除名、辭退等導致雙方勞動關係消滅的處理,屬於乙方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內為甲方服務,若乙方在服務期內未經甲方許可,自行辭職或離職,或由於乙方符合第五章第十四條第1、2、3、4、5款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壹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壹年但不滿貳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當乙方在甲方工作滿貳年但不滿叁年,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上述違約金須在乙方書面提交辭職報告、離職或被辭退後的一週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違約金後,甲方才能開始辦理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按下列勞動爭議程序處理:

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九、其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聲明,對《勞動合同》內容已完全明白瞭解,同意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的全部規定。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通過協商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甲乙雙方同意並遵守修改、調整或補充後的新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合同條款,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貿易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______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_文化程度:______籍貫:______省______市______縣(區)______鄉(鎮)______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______);非農業人口(______)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業務擴展需要,招(僱)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___工種。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工作安全、衞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工作和職工健康。 2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以下)不宜從事的工種。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工作、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現並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月有薪假為3天,因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__號為發薪日。

3.甲方應當根據公司的工程發展及乙方的業績優異程度、工作效率、在公司的表現程度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具體工資調整為:

(1)文員:每月______元;注:若有業務引進即加上本月提成(提成點為______%)。

(2)設計師:每月_______元加上本月所設計的業務提成(提成點為______%)。

(3)業務員:若是新員工每月______元加提成,_____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果有業績的即在原來的底薪上加______元,並升為正式員工:工資為_____元加本月業務提成,但每月要保證有一個業務來往。(注:以上工資的調整和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4.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經營、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賠償金額5000—10000元人民幣不等)。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之日起生效

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