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交易基金合同彙編(精選3篇)

傳真交易基金合同彙編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傳真交易基金合同彙編(精選3篇)

乙方(投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辦理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採用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傳真交易申請包括認購、申購、贖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二、乙方必須是國家法律法規、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規定的機構投資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淨值為依據。

四、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户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五、乙方單筆贖回不得少於1000份基金單位,贖回後其交易賬户基金份額不得少於1000份基金單位。若贖回後交易賬户餘額不足1000份基金單位,甲方將視乙方自動贖回交易賬户的全部餘額,並對乙方該交易賬户的餘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六、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00-14:00將申請資料傳真至甲方。甲方的傳真、地址、電話等聯繫方式見附件,如有變化,甲方將提前予以公告,並以公告的新聯繫方式為準。

七、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基金賬户卡複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複印件。

八、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鑑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基金賬户卡複印件。

九、乙方發出傳真後,應打電話向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於傳真設備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十、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户文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乙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的十日內,將傳真原件,包括申請表原件、基金賬户卡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複印件郵寄到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甲方在受理業務三十日內收不到乙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_

附件(略)

甲方: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傳真交易基金合同彙編 篇2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或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或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上訴人_________因_________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一案,不服_____海事法院__海法限字第____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原審裁定理由、結果,上訴人上訴請求與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

本院經審查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裁定的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上訴理由成立的,則將上述裁定內容改為:“一、撤銷____海事法院___海法限字第____號民事裁定;二、駁回申請人__________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申請。”或上訴人為申請人時,改為“准許上訴人_______提出的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申請。”)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傳真交易基金合同彙編 篇3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協作的精神,合作完成______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______”(項目編號:______),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雙方負責人

1、甲方項目負責人為______。

2、乙方項目負責人為______。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均須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_____》《專利法》、《著作權法》、《關於國家科研計劃項目研究成果知識產權管理的若干規定》和其它國家科技計劃管理規定,約束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雙方共同組建技術團隊進行項目研發。

3、雙方需提供各自所聘任研發人員的個人信息,並保證信息真實有效。

4、未經合作雙方一致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與第三方合作。

5、研發項目報告由乙方提供,甲方給予材料。

三、研究成果歸屬

本研究所產生的成果及產權中的甲方完成部分歸甲方擁有,乙方完成部分歸乙方擁有。具體分配如下:

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單獨申報科研成果;乙方需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單獨申報科研成果;聯合申報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完成單位排序按照______方為第一完成單位,______方為第二完成單位排列,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方式進行。

2、論文發表: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乙方需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______方為(通訊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貢獻大小排名),______方為(通訊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貢獻大小排名)原則進行。

四、經費分配

1、項目經費統一由甲方進行統籌分配。

2、甲方撥付乙方經費總數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3、甲方撥付乙方經費方式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撥款比例分______次撥付。

五、保密約定

甲乙方及其有關人員均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科學技術部《科技保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承擔保密責任,採取保密措施。因申請課題的需要,各自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與本課題相關的技術資料、數據等所有信息,甲乙雙方負有為對方技術保密的責任,並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本協議服務項目涉及到的雙方的技術祕密成果,未經過對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包括數據、產品的技術、用途以及_____、視頻資料等),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1、如有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商議,也可以請求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申請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七、其他

1、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