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臨時工聘用合同範本

【篇一】

醫院臨時工聘用合同範本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聘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考試、考核合格及醫院院務會研究決定,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日日止,期限為。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崗位承擔工作,並服從甲方因為工作需要的臨時調整崗位。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每月輪休4天(春節及婚喪假除外),餘假不計算補助,不允許兩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連休。

4、乙方基礎工資同新聘正式職工標準,另加崗位提成,每增加一年工齡基礎工資遞增元/月(從年計算)。

5、乙方在簽訂合同後1月內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手續,本人不參保者其單位繳納部分不支付現金,合同期滿後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其他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6、上級人事部門辦理招工手續,如基本條件相符,可根據乙方表現,優先考慮,擇優錄取。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醫院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醫院因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國家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五、雙方協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聘用期間由於某種原因對甲方所造成的醫療差錯事故嚴格按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及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向甲方上繳元醫療風險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不再續聘時,且未對醫院造成損失的,將在2個月內退還,否則根據其損失酌情扣減,損失超過元者必須繳清,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3、甲方派乙方外出進修學習的人員,回院後必須在甲方工作滿五年,否則由乙方按200%賠償甲方進修期間所支付的所有費用並扣除全部押金,不服者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4、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間如上級政策有變動,按當時政策辦理。

5、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六、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篇二】

茲由(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職工(簡稱乙方),所聘職務:

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聘用時間:

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工期∕),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工資待遇

試工期間乙方工資按∕元/月發給,試工合格後,由甲方正式核定乙方月工資為元/月。同職工發放辦法。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未提前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違約方應賠償違約金元。

四、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給予乙方與本企業職工同等的政治待遇。

五、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分配,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企業的全面管理,保證完成任務,積極參加企業的各項公益活動。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條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人事、財務、乙方各一份。

八、本合同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

九、其他雙方協商事宜。

乙方為下崗職工或協保職工,甲方不再為其交納四金和承擔各種費用。

甲方領導簽字:乙方本人簽字:

甲方(公章):直系親屬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