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聘用合同三篇

聘用合同

人員聘用合同三篇

甲方(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1)自 年 月 日起,為固定期限合同。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4)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 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根據教育系統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學期結束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和服務期內的大中專畢業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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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中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前的連續工齡視作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總經理聘用合同

聘請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為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總經理。

二、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擔保方式

風險抵押金。乙方須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當年度聘用經營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元,作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擔保。

四、權利義務

(一)甲方由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監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

1.對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並接受甲方董事會的監督。保證甲方安全生產,長效管理,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不得改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董事會同意;

4.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5.聘用經營期間,若以甲方的名義借貸,須經甲方董事會同意;

6.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7.應於每月7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甲方的財務報表;

8.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9.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 費用指標

乙方個人每月可列支經營管理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如超出,則從乙方個人的月收入中扣除。經營管理等費用具體支出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六、工資福利

聘用期間每年基本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含社會保險、福利等),按月平均預支,年終結算。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同時還可按公司年銷售額的________%分取報酬,年終結算。

七、 合同解除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後十日內不糾正的,或者甲方董事會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決議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後,甲方有權對於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甲方資產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移交程序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如一方單到期限方終止合同,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總經理聘任合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搞好甲方經營管理,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方股東會同意,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二、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必須完成下列經營目標:

總體目標:每年實現利潤_________元,今後年度每年遞增_________元,利潤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現。

分類目標:

1、客房部(含培訓中心)_________元/年;

2、餐飲部(含茶座)_________元/年;

3、桑拿部_________元/年;

4、水電部_________元/年。

三、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和利潤分紅四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報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紅利。

基本工資每月_________元,崗位工資每月_________元,效益工資按照當月每萬元營業利潤獎勵_________元計算,上述三部分當月考核兑現;紅利按照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提取後的淨利潤10%計算,逐月考核,年底決算後兑現。

四、乙方權力

總經理對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負責,享有下列權力: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2、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並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工作;

3、組織實施股東會和執行董事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4、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7、提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財務負責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由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9、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11、批准單筆_________元以下費用;

12、執行董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乙方職責

1、對完成公司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

2、全面執行股東會和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

3、擬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報股東會同意後監督實施;

4、協調公司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公司經營情況,接受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質詢並作出解釋;

6、接受公司執行董事、監事和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確定的其他職責。

六、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完成經營目標,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照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股東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對公司安全保衞負總責,因安全保衞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損失的,由股東會給予罰款、扣薪、責令賠償損失直至解聘的處理。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八、本合同聘任期限為一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條件延長一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