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聘用合同模板【三篇】

【篇一】

教師聘用合同模板【三篇】

甲方(僱主):身份證號:乙方(僱員):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看護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務(室內保潔)。

二、服務時間

1.每天時分至時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為1000元/月,甲方於每月。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小孩;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子信箱:

乙方(輔導教師):

出生年月: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中心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籤以下合同:

第一條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師工作。如果職務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的工作職務。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第二條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工作目標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四條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中心教學任務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樹立中心形象。

第五條職業道德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中心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中心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六條工資待遇

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中心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工資=基本工資700.00元+獎金100.00—400.00元不等。獎金的發放主要依據教學態度、教學質量、招生表現、學生評議、家長評價以及中心負責人評議等。

第七條成果獎勵

1、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輔導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輔導教師,給予一次性獎勵,並頒發榮譽證書。

2、乙方在聘期內做出突出成績的,甲方應積極給予鼓勵或資助。

第八條中心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中心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中心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第九條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本中心到其他單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以協商為前提。

2、甲乙雙方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設備和財產。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5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2個月。終止日期為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

第三條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甲方於每下個月月1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國辦教師按縣政府會議紀要執行?本科元/月?專科及以下元/月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月。)

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2)第十六條。(3)第十七條。(4)第十九條(2)、(3)款。(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範》;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灤縣海陽私立學校(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