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兒所保育員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 法人代表(負責人):
乙方(受聘人員):身份證號: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元人民幣 ,寒暑假無工資;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保育工作,刻苦鑽研業務,積極投入保育事業,提高為兒童服務的能力;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技術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四、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於從年 月 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日
託兒所保育員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蓋章)
乙方: (應聘方)
為進一步充實師資力量,搞好教學工作,開展好幼兒園的各項工作,經校領導班子商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保育員,聘期為20xx年2月15日至 20xx 年 6月30日。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考慮續聘乙方,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職責:
1、乙方待遇:每月基本工資為 1100元,崗位津貼每月100元,出勤獎100元。學期末不足一月按天計算工資。
3、甲方保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每月的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如因乙方身體和能力等自身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甲方可終止與乙方的工作合同。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工作制度,認真履行保育員工作職責。
2、服從園領導的工作安排,愛護幼兒園的聲譽,維護幼兒園利益。
3、每天按時上班,不遲到、早退、串崗、離崗。否則,每次扣發工資20元
4、有事必須先請假,請假要自己安排好代班人,否則,每天扣發工資50元。
5、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每發現一次扣100元。
6、高度重視幼兒人身安全,防止出現幼兒安全事故。凡因乙方原因而發生的幼兒摔傷、毆傷事件,視情節輕重每起扣發當月工資100元,如發生丟失、嚴重摔傷、燙傷等重大事故,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同,情節嚴重的移交上級主管部門和司法機關查處。
7、愛護幼兒園設施和物品,積極作好園內安全保衞工作。
8、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需要辭職的,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同樣,甲方不聘用乙方的,甲方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如違約的,各付對方一個月的工資作為違約金。
9、安全保障
(1) 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兒園負責。一是在幼兒園發生的;二是發生在工作時間;三是由於幼兒園的安全設施造成的。以上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2)發生下列安全事故的,幼兒園一概不負責。
①具備第一條的其中三個條件,但是由於自身操作不當引發的事故。
②不同時具備第一條中所含的三個條件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10、乙方在聘期內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11、本合同一式兩份,保育員、學校各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託兒所保育員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金盆鎮中心幼兒園
乙方(受聘教師):
甲方根據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幼兒園小班保育員,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20xx年 8 月 30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15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教育法規、教育教學業務等培訓及輔導;
2.甲方應每月按時支付工資。
3. 甲方應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4.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5.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6.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工作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户外活動與遊戲時間安全。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堅持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上班期間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8、乙方應遵守本園的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隨意請假。有特殊情況的,全期最多請假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一天。(特事特批,請假期間扣除當天的基本工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礦工論處,扣發本月全勤獎。
9、極力保障幼兒在園安全,因工作失誤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輕微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五次以上,扣發本月安全獎。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有違反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三)、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工作不負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7、私自扣留、挪用、侵佔甲方公物、財物的,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五)、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時,應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將視違約行為,將扣除一個月工資。
五、工資待遇
工資以月計算,達到標準班額的,按下列標準發放,每月基本工資600元,養老保險金300元,崗位津貼100元,全勤獎50元,如無重大安全事故獎50元,考核獎100元(另見考核方案)。
標準班額人數: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0—35人。 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未滿解除合同的,不發放工資。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一個月報酬。 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到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