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權合同

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權合同

出質人(甲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質權人(乙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序規定》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為了 ,甲方將其已註冊的使用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第 類 商品上的第 號 商標(專用期 )出質給乙方,作為擔保。

商標圖樣:

二、根據 商標評估機構的評估,該商標的實際價值為人民幣 萬元。

三、主債權的種類 、數額 、利率 、資金用途 、履行期限 。

四、甲方出質擔保的範圍為 。

五、出質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貸款的支付方式: 。

七、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出質商標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甲方可以將出質商標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但轉讓費不得低於該商標的評估價值。

無論轉讓或許可,甲方所得的轉讓費或許可費都應當用於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八、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債務,乙方有權將出質商標拍賣或者變賣,用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價款超過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九、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