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標準勞務協議書(精選3篇)

施工標準勞務協議書 篇1

派遣單位(甲方):

施工標準勞務協議書(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本合同期限為二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三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税。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

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佈死亡或者宣佈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户口落户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章):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標準勞務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户,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户。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户。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税。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標準勞務協議書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郵編

乙方性別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年月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共2頁,當前第1頁12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