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精選20篇)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精選20篇)

乙方: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運〔 〕 號)《昆明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昆鐵辦〔 〕 號)《昆明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昆鐵辦〔 〕 號)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 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樑兩端各三塊橫隔板;樑兩端腹板中間各增設一塊橫向聯結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設橫向聯結板。

施工時間

㈡施工地段和內容

屬臨近營業線C類施工。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1.施工圖紙;

2樑體跨中橫向自振頻率和橫向振幅滿足《鐵路橋樑檢定 規範》要求;

3儘量控制新增聯結重量,減小加固後梁跨中的恆載彎矩;

4新增聯結按預應力結構考慮,應具有足夠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實施不影響線路的正常運營;

6加固工程採用的機具、設備應小型、輕便。

7採用《鐵路橋涵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TB10002.3- )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訓。

1.開工前乙方應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運輸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開工前,乙方施工、監理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內蒙古錫多鐵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訓,主要學習鐵道部、集團公司關於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 入場前,乙方施工防護員必須經過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知識和臨近營業線鐵路施工安全相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作業人員進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

㈡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5.乙方開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後安排現場施工安全監管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管。乙方安全、技術人員針此段施工對甲方施工監管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未進行技術交底嚴禁開工。

6.乙方指派的防護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的員工持證上崗。一經任用的防護員不得兼職,但也不能隨意更換。

7.乙方凡在區間,站內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進行各類施工時必須在相鄰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施工現場設現場電話防護員和現場施工安全防護員。

8.乙方駐站聯絡員必須攜帶插孔小電話。現場電話防護員防護攜帶信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和插孔小電話。現場防護員攜帶信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

9.甲方在臨近車站設置駐站聯絡員,施工前,甲方駐站聯絡員利用無線通訊設備與現場監管人員核對當日施工項目、施工里程、施工作業開始和結束時間、防護員數量、其他設備管理單位到場情況。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須根據現場施工情況為乙方配備足夠的施工監管人員。乙方所有施工必須在甲方的施工監管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施工,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場禁止施工,如乙方場擅自施工,甲方有權按照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1.乙方駐站聯絡員與現場(電話)防護員要執行3-5min聯繫制度,全面瞭解現場安全和防護情況。如施工現場發生危及行車安全時,現場防護員要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駐站聯絡員立即告知車站值班員,禁止向施工區間放行列車,現場防護員同時設置停車防護。

12.同一區間有兩處以上施工時,乙方駐站聯絡員按照施工地點相對營業線公里標進行編號,當列車由車站開車時,駐站聯絡員通知區間所有防護員,防護員按照遠近依次逐個進行聯控。列車通過施工地點時,該施工點防護員須利用無線通訊設備通知列車運行方向下一個施工點防護員。

13.施工結束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利用無線通訊設備與現場監管人員逐項核實,確認具備施工結束離場條件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和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離開行車室。

14.甲方根據乙方的施工範圍、施工地形、施工天氣等情況配備足夠施工監管人員,對施工安全進行全面監管。

15.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巡迴檢查,發現施工單位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責令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立即責令其停工,並督促整改。

16.乙方嚴格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表施工,絕對不能超出範圍施工,一經甲方檢查發現,責令其停止,不聽勸阻的,進行停工整頓,並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7.甲方為確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隨意跨越營業線,上下班和搬運材料時必須設專人防護,在確認無列車通過的情況下,最短的時間通過營業線線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運材料時,必須按甲方要求設置防護。搬運大宗材料時,必須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甲方根據作業量,合理安排現場施工監管員。

19.乙方在施工作業區段範圍內必須距營業線中心線不少於2.6m處設置安全防護繩,高度距施工線軌面40cm,所有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機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護繩侵入營業線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員、現場防護員在作業中或上下班途中絕對禁止走行營業線。

21.甲方施工監管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進行現場施工安全監控指導,確保行車安全。當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位時,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雙方均應配備現場安全監管人員對施工現場全過程監控檢查,避免操作不當和大意造成行車事故,乙方還必須配備施工現場防護員。安全監管和現場防護員應配戴“施工安全監管員”和“施工防護員”標誌牌。

23.乙方在施工中,應確保鐵路設備完好和行車安全。因乙方造成鐵路橋樑、線路涵渠設備損壞、道牀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負責恢復完好,並承擔全部費用。

㈢結合部安全

24.結合部施工時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照《橋隧大維修規則》《線路修理規則》要求辦理,避免兩不管等推諉扯皮的發生,確保結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專人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如果發現乙方不按設計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隱患及造成既有線橋涵設備質量降低時,應對乙方下發《施工安全停工整頓通知書》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針對整改的問題進行整改,當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改,乙方須無條件執行,並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同意復工後方可繼續施工。

26.乙方須嚴格執行“防洪”的有關要求和規定,不得擅自動用防洪設備,不得堵塞排水設備及排洪,防止洪水沖刷或浸泡線路設備,以確保施工地點排水暢通。防洪期間,施工地點前後200m範圍內的線橋設備乙方要執行“三檢制”,確保汛期設備安全穩定。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集通公司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制度。

2.雙方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甲方主管副段長、乙方項目經理任組長、甲乙雙方施工監管員、安全員任組員,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3.甲乙雙方定期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信息聯繫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4.當發現危及行車安全隱患、問題時,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並聯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㈡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便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及時予以答覆。

2.向乙方提出有關技術資料,委派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協調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監管,同相關單位做好既有設備、設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單位提供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對施工防護人員進行培訓。

4.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關的施工安全監察員(按規定並註明職務、姓名),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

5.對乙方責任區段的設備、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下發營業線施工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

6.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責任區段,發現設備、設施不良和安全隱患時,立即責令其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並填發“施工停工整頓通知書”,督促整改。

7.對轄區內營業線、臨近營業線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法定程序審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責令停工。同時,除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罰外,及時上報情況。

8.甲方監管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攜帶施工監管指導書。

㈢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鐵路施工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認真組織學習並嚴格執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3.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4.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等,經常保持甲方的聯繫,根據施工項目、內容,主動與設備管理單位聯繫,進行現場調查,特別是對與之相鄰的既有線行車設備的對應里程、位置關係、運輸生產情況及地質、隱蔽設施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正確掌握第一手資料。

5.按規定編制臨近營業線施工方案,所編制的施工方案必須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內審,並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籤認,方案中對施工類別進行初步劃分。

6.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設備、設施的巡養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情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由於乙方未嚴格履行巡養、防護要求,造成行車事故及其他後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應立即進行整改,對當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8.在施工作業準備期間,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認真落實《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的各項規定。作業工具必須設置絕緣設施,嚴防聯電事故的發生。作業期間兩線間嚴禁存放工具材料,作業當中來車時必須停止施工,人員機具應撤到安全距離以外。

9.施工期間,各種機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畢後,認真對線上遺留的路料、機具進行清理,堆碼牢固、指派專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間使用大型機械設備時,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設置“一機一人”防護,現場防護員必須站在距離防護機械20m左右瞭望條件好的位置進行防護,來車時停止作業,並不得侵入限界。當客車接近施工地點1600-20__m前,貨車接近施工地段800-1000m前,必須停止作業,並將大型機械停止在距營業線鋼軌頭部外側3m外的地點。

11.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備足夠的防護備品及通訊設備。

12.計劃內施工,施工監管地點發生變化時,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6小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安排人員監管監控。

六、施工計劃的提報

營業線施工月度計劃和臨近營業線施工月度監督計劃提報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內容和提報時間進行提報。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鐵道部、昆明鐵路局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在施工中確保行車安全,保證鐵路設備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監督和配合費

施工安全保證金和配合費的數額和支付方法,按公司(內集鐵運[20__]342號)和集通鐵路集團公司施工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內集鐵安監﹝20__﹞130號)確定的辦法執行。

九、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內集鐵安監﹝20__﹞129號)執行或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雙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限結束後自行廢止。

4.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公司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各一份。

十一、附件:

1. 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此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通信段

乙方: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施工項目;

乙方施工地段內,有甲方管道及光纜,為確保光電纜安全,不造成損害,經雙方協商,特定如下協議:

1. 乙方在簽訂施工協議前,應提供施工圖及施工方案。雙方應共同勘察現場,明確施工範圍及甲方既有設備的現狀,經會商後,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提前48小時以通知書的方式,通知甲方。

3. 甲方派人配合,探測通信管線徑路。甲方人員到達現場勘察後,做相應的指導,由乙方人工找出通信管線或光電纜,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後,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

4. 在乙方施工範圍內,甲方既有光電纜的土層上,必須動土施工時,需在乙方光電纜切改完成後,方可施工。如暫時無法移設,採取防護方案時,必須徵得甲方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5. 乙方在施工的整個區段內,距離通信光電纜左右各2米範圍內,不得用機械施工。必須是甲方配合人員監護下,方可採用人工開挖的方式施工。

6. 乙方施工過程中,應避開甲方光電纜,不得佔壓光電纜徑路。如威脅通信管線、光電纜安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7. 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通信管線及附屬設施。施工與通信管線交越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通信管線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影響造成甲方設備切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8. 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後,不得隨意便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範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便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

9. 施工範圍內,所有因施工需要,造成通信管線外露的,其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施工結束前,必須在甲方監護人員配合下,由施工單位負責恢復原狀。

10.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配合人員的指揮,甲方配合人員不到場,不得擅自施工。同時,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強化教育,杜絕野蠻施工。

11. 在乙方施工範圍內,發生光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

1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協議,造成甲方光電纜中斷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13. 本協議簽訂後,具有法律效應,因施工造成甲方光電纜損傷中斷,執行該協議發生糾紛,交由鐵路運輸法院裁定。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自動失效。

甲方:通信段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為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操作人員安全施工協議書

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_______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

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説,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

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

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

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本協議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合同同時生效,雙方應恪守執行。如有違約,按本協議規定的職責各自承擔行政責任、經濟責任、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一、甲方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與權限:

1、甲方安全部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開工前由甲方技術人員負責向乙方交待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項。

3、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如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傷等及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作業場所,甲方技術人員應督促乙方制訂該項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並和安全部一起進行審查。

4、安全部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動態安全管理,發現有違章作業行為的,按甲方經濟責任制進行同等考核。

5、如乙方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苗子不斷,給予制止糾正,直到終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現場。

6、凡涉及運行設備或生產區域內的作業,負責按工作票管理制度辦理工作票手續。

7、當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員傷害時,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與權限:

1、簽訂合同時應制訂本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經甲方技術部門和安全部審查認可後落實執行。

2、工程開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該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甲方有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並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包括禁火區域內辦理動火工作票)。

3、對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應有專人負責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4、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並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學習,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行工作。

5、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中途增補或更換施工人員應報告安全部並進行安全教育。

6、工程負責人是該工程的第一安全責任者,並明確一名現場施工安全員,負責對現場的人身、設備安全進行監督。工程負責人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當施工中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的不安全情況,須立即報告甲方安全部。

7、對於發電廠的熱控、電氣、汽機本體、等生產設備以及技術監督、高壓試驗等工作,必須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包,不得轉包。同時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證,並且有效。

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包括甲方人員及其它的人身傷害)、設備事故,其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由於甲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影響乙方人員的安全施工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安全部提出考核意見。

10、凡與本協議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解決。

三、 其它

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自日起生效。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雙方需要協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安全部(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運〔20__〕190號)《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____鐵辦〔____〕____號)《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____鐵辦〔____〕____號)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____鐵路局廣通工電段橋樑加固二期工程。

二、施工方案

1.加厚樑兩端各三塊橫隔板;樑兩端腹板中間各增設一塊橫向聯結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設橫向聯結板。

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段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1.施工圖紙;

2.樑體跨中橫向自振頻率和橫向振幅滿足《鐵路橋樑檢定____________規範》要求;

3.儘量控制新增聯結重量,減小加固後梁跨中的恆載彎矩;

4.新增聯結按預應力結構考慮,應具有足夠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實施不影響線路的正常運營;

6加固工程採用的機具、設備應小型、輕便;

7.採用《鐵路橋涵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TB10002.3-20__)。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一)施工安全培訓。

1.開工前乙方應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運輸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開工前,乙方施工、監理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內蒙古錫多鐵路*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訓,主要學習鐵道部、集團公司關於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入場前,乙方施工防護員必須經過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知識和臨近營業線鐵路施工安全相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作業人員進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

(二)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5.乙方開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後安排現場施工安全監管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管。乙方安全、技術人員針此段施工對甲方施工監管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未進行技術交底嚴禁開工。

6.乙方指派的防護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的員工持證上崗。一經任用的防護員不得兼職,但也不能隨意更換。

7.乙方凡在區間,站內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進行各類施工時必須在相鄰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施工現場設現場電話防護員和現場施工安全防護員。

8.乙方駐站聯絡員必須攜帶插孔小電話。現場電話防護員防護攜帶信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和插孔小電話。現場防護員攜帶信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

9.甲方在臨近車站設置駐站聯絡員,施工前,甲方駐站聯絡員利用無線通訊設備與現場監管人員核對當日施工項目、施工里程、施工作業開始和結束時間、防護員數量、其他設備管理單位到場情況。

10.乙方在施工前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須根據現場施工情況為乙方配備足夠的施工監管人員。乙方所有施工必須在甲方的施工監管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施工,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場禁止施工,如乙方場擅自施工,甲方有權按照集通鐵路集*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1.乙方駐站聯絡員與現場(電話)防護員要執行3-5min聯繫制度,全面瞭解現場安全和防護情況。如施工現場發生危及行車安全時,現場防護員要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駐站聯絡員立即告知車站值班員,禁止向施工區間放行列車,現場防護員同時設置停車防護。

12.同一區間有兩處以上施工時,乙方駐站聯絡員按照施工地點相對營業線公里標進行編號,當列車由車站開車時,駐站聯絡員通知區間所有防護員,防護員按照遠近依次逐個進行聯控。列車通過施工地點時,該施工點防護員須利用無線通訊設備通知列車運行方向下一個施工點防護員。

13.施工結束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利用無線通訊設備與現場監管人員逐項核實,確認具備施工結束離場條件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和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離開行車室。

14.甲方根據乙方的施工範圍、施工地形、施工天氣等情況配備足夠施工監管人員,對施工安全進行全面監管。

15.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巡迴檢查,發現施工單位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責令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立即責令其停工,並督促整改。

16.乙方嚴格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表施工,絕對不能超出範圍施工,一經甲方檢查發現,責令其停止,不聽勸阻的,進行停工整頓,並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7.甲方為確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隨意跨越營業線,上下班和搬運材料時必須設專人防護,在確認無列車通過的情況下,最短的時間通過營業線線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運材料時,必須按甲方要求設置防護。搬運大宗材料時,必須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甲方根據作業量,合理安排現場施工監管員。

19.乙方在施工作業區段範圍內必須距營業線中心線不少於____m處設置安全防護繩,高度距施工線軌面____cm,所有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機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護繩侵入營業線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員、現場防護員在作業中或上下班途中絕對禁止走行營業線。

21.甲方施工監管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進行現場施工安全監控指導,確保行車安全。當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位時,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雙方均應配備現場安全監管人員對施工現場全過程監控檢查,避免操作不當和大意造成行車事故,乙方還必須配備施工現場防護員。安全監管和現場防護員應配戴“施工安全監管員”和“施工防護員”標誌牌。

23.乙方在施工中,應確保鐵路設備完好和行車安全。因乙方造成鐵路橋樑、線路涵渠設備損壞、道牀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負責恢復完好,並承擔全部費用。

(三)結合部安全

24.結合部施工時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照《橋隧大維修規則》《線路修理規則》要求辦理,避免兩不管等推諉扯皮的發生,確保結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專人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如果發現乙方不按設計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隱患及造成既有線橋涵設備質量降低時,應對乙方下發《施工安全停工整頓通知書》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針對整改的問題進行整改,當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改,乙方須無條件執行,並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同意復工後方可繼續施工。

26.乙方須嚴格執行“防洪”的有關要求和規定,不得擅自動用防洪設備,不得堵塞排水設備及排洪,防止洪水沖刷或浸泡線路設備,以確保施工地點排水暢通。防洪期間,施工地點前後200m範圍內的線橋設備乙方要執行“三檢制”,確保汛期設備安全穩定。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集*公司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制度。

2.雙方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甲方主管副段長、乙方項目經理任組長、甲乙雙方施工監管員、安全員任組員,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3.甲乙雙方定期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信息聯繫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4.當發現危及行車安全隱患、問題時,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並聯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便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及時予以答覆。

2.向乙方提出有關技術資料,委派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協調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監管,同相關單位做好既有設備、設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單位提供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對施工防護人員進行培訓。

4.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關的施工安全監察員(按規定並註明職務、姓名),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

5.對乙方責任區段的設備、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下發營業線施工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

6.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責任區段,發現設備、設施不良和安全隱患時,立即責令其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並填發“施工停工整頓通知書”,督促整改。

7.對轄區內營業線、臨近營業線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法定程序審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責令停工。同時,除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罰外,及時上報情況。

8.甲方監管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攜帶施工監管指導書。

(三)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鐵路施工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認真組織學習並嚴格執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3.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4.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等,經常保持甲方的聯繫,根據施工項目、內容,主動與設備管理單位聯繫,進行現場調查,特別是對與之相鄰的既有線行車設備的對應里程、位置關係、運輸生產情況及地質、隱蔽設施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正確掌握第一手資料。

5.按規定編制臨近營業線施工方案,所編制的施工方案必須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內審,並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籤認,方案中對施工類別進行初步劃分。

6.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設備、設施的巡養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情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由於乙方未嚴格履行巡養、防護要求,造成行車事故及其他後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應立即進行整改,對當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8.在施工作業準備期間,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認真落實《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的各項規定。作業工具必須設置絕緣設施,嚴防聯電事故的發生。作業期間兩線間嚴禁存放工具材料,作業當中來車時必須停止施工,人員機具應撤到安全距離以外。

9.施工期間,各種機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畢後,認真對線上遺留的路料、機具進行清理,堆碼牢固、指派專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間使用大型機械設備時,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設置“一機一人”防護,現場防護員必須站在距離防護機械____m左右瞭望條件好的位置進行防護,來車時停止作業,並不得侵入限界。當客車接近施工地點____m前,貨車接近施工地段____m前,必須停止作業,並將大型機械停止在距營業線鋼軌頭部外側____m外的地點。

11.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備足夠的防護備品及通訊設備。

12.計劃內施工,施工監管地點發生變化時,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____小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安排人員監管監控。

六、施工計劃的提報

營業線施工月度計劃和臨近營業線施工月度監督計劃提報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內容和提報時間進行提報。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鐵道部、昆明鐵路局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在施工中確保行車安全,保證鐵路設備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監督和配合費

施工安全保證金和配合費的數額和支付方法,按公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確定的辦法執行。

九、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_____執行或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雙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限結束後自行廢止。

4.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公司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了國家建設,根據工程需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後簽定如下租賃承包協議:

一、 甲方自__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租賃乙方挖掘機 PC220-7 型 1 台,承包土石方,預期 2 月。

二、 付款方式及工作時間:

1、乙方機械進場籤合同,工作5日內甲方首付___ 元整,其餘款到月結清,每天租金為___ 元整,甲方負責單程託運費___ 元整,本租金不含税收票據。工作時間不往下月累計。由於乙方的機械或司機原因造成的工時不足,按時扣費。

2、每月工作時間為 330 小時,每天工作時間 11 小時,超出時間按加班計算,加班費 100 元/小時,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現停工緻使工作時間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賃期間內,甲方未徵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機械進入甲方工地,甲方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並共同負責機械的安全,保證工程完工後機械人員安全離場。

2、甲方只供柴油,其餘付油由乙方負責。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油料,造成機械損壞,應由甲方修理。如挖鬥破損,由甲方協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屬於證照不健全、出現電纜、光纜、水道、軍事設施等影響施工,導致乙方機械人員被有關部門扣留甲方負責協調。

4、如果出現甲方資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照算工作日,停機兩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權把機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乙方機手應聽從甲方工地人員的指揮和安排,認真工作,合理施工,不聽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費用乙方自負。但甲方不得強行機手進行危險作業,否則乙方機手有權拒絕。

6、乙方應確保機械正常作業,圓滿完成任務。

7、甲方應確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維修保養機械時間。

8、由於乙方機械手違章作業不聽指揮造成的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在同等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可在甲方當地仲裁委員會解決。

五、本合同未經公證處公證,但經雙方簽字後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地 址: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乙方簽字: 地 址: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

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

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_________________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9

發包方(章) 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 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 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 堅持“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 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 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 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 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 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 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負責。

7、 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 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 管理和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 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 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並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 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15、 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 通風 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衞生要求。

16、 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採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項目能安全優質的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為 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施工地點: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責任和義務

在進場高空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為了防止誤登,在禁止或不堅固的結構區域,甲方應在這種結構的適當地點掛上警告牌。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設備和施工過程負有監督與檢查的責應和義務。

2、 乙方安全措施與責任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在使用吊繩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安全帶的掛鈎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於零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需使用甲方或與甲方相關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乙方負責此項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1

公司剷車安全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甲方派遣乙方擔任甲方剷車的司機。為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剷車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工作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培訓,要求乙方遵守剷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

3.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4.甲方及其委託的公司管理人員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築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自己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和甲方委託公司的監督、檢查,對甲方和甲方委託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操作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及其甲方委託的公司,並積極配合調查

7.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保障後,先鳴笛,後起步。起步時不得突然加速,應平穩起步。

8.運載物料時,應保持動臂下鉸點離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將剷鬥提升到最高位置運送物料。

9.禁止在前後車體形成角度時鏟裝貨物。取貨前,應使前後車體形成直線,對正並靠近貨堆,同時使剷鬥平等接觸地面,然後取貨。

10.不準邊行駛邊起升剷鬥。剷鬥鏟裝貨物應均衡,不準剷鬥偏重裝載貨物。

11.駕駛員離車前,應將剷鬥放在地面,禁止在剷鬥懸空時駕駛員離車。

12.起升的剷鬥下面嚴禁站人或進行檢修作業,若必須在剷鬥起升時檢修車輛,應對剷鬥採取支撐措施,並保證牢固可靠。

13.禁止用剷鬥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14.在架空管線下面作業,剷鬥起升時應注意不要碰到上方的障礙物。在高壓輸電線路下面作業時,剷鬥還應與輸電線路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5.在為載重汽車傾卸物料,剷鬥前翻時不得刮碰車輛,卸載動作要緩和。

16.在卸車作業時,應注意剷鬥不要刮碰車廂。在推運或刮平作業中,應隨時觀察運行情況,發現車輛前進受阻,應審慎操作,不得強行前進。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發現乙方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委託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4.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委託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開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2

為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姓名) (姓名)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遵守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充分協調,就剷車承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1、工程名稱:鹽亭縣石牛廟鄉風華村、新田村村道水泥路。

2、工程地點:鹽亭縣石牛廟鄉風華村、新田村混凝土攪拌場。

3、承包方式及單價:甲方將鹽亭縣石牛廟鄉風華村、新田村混凝土攪拌場沙石上料業務交由乙方承攬包乾,負責到底。直到該工程順利完工。本工程為單價承包進行,由乙方將攪拌場沙石按相關技術規範安全鏟運到攪拌機料斗旁並安全上料。單價:每立方米8元,油料費用乙方自理。

4、設備數量:2台小型剷車

5、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範、規程、甲方技術條款等要求組織工作,保證施工質量。攪拌現場要特別注重上料安全,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凡因乙方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火災事故、機械設備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6、乙方不得中途退出,若乙方中途退出,則自行負責!甲方有權拒付任何錢款,並將追究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甲方在工程進行期間,每半月為乙方預付混凝土攪拌場沙石上料業務費用3000元,每一月為乙方預付混凝土攪拌場沙石上料業務費用6000元。預付費用在結算時從混凝土攪拌場沙石上料業務費用總金額中扣除!

8、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組織乙方進行收方。雙方無異議後,結算該工程混凝土混凝土攪拌場沙石上料業務費用,甲方一月內將扣除預付費用後的餘款全部付清給乙方。

9、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施工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設備、設施等。

3、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項目負責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

4、指定專人負責監管該項目的安全工作,並配合乙方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5、在易燃易爆、帶電運行、機械運作的危險區域內作業,事先要求和協助乙方制訂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7、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8、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9、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要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依照《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具體操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施工中,如因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負責對現場的緊急救險和處理,保護好現場。

6、乙方要保證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檢查工作。

7、乙方的施工管理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凡不瞭解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教育的人員,都不許參加施工。

8、乙方要做好現場工種的安全防護用具工作。

9、在出現安全隱患時,乙方要及時予以排除。

10、 本工程施工期間 由於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11、 本合同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12、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終止後本協議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5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1. 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 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3. 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進行,不準在高空操作。

4. 搬運鋼筋時起重臂和吊起的物重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時不準吊。

5.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6. 不得將鋼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也不得把工具、鋼箍、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板上,以免滑下傷人。

7. 綁紮圈樑、挑樑、挑檐、外牆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枱架和張掛安全網。

8. 斜屋面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在臨邊洞口,應配置防護網、防護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9. 隨身所帶的作業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防滑落傷人。

違章操作後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583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於磐石市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後,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並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XX公司(簽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福安街道新建村

聯繫人及緊急事件聯繫人:_______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7

甲方:工務段(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項目經理部

乙方負責京滬高速鐵路工程有兩個墩台臨近乙方管內的津霸鐵路既有線,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運輸及線路設備安全,嚴格執行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相關規定,本着共同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承台、墩台基礎及橋樑跨線施工

2、施工地點:

3、施工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在施工期間,每項具體施工項目凡影響既有線設備時,自影響之日起,包括施工範圍前後一百米線路設備的行車安全,均由施工單位負責,直至雙方驗收交接完成。

三、安全防範內容及措施

1、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各項施工安全協議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該項施工的設計文件、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等相關資料,並經甲方審查同意後,方可簽訂安全協議。

2、待安全協議簽訂後,乙方根據自己的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和影響範圍確定要點計劃並要點。在正式施工開始前72小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施工請求,並説明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範圍。甲方視乙方的要求,按時派員對其施工進行監護。

3、甲方施工前兩日十點前到車站登記。當天在施工前一小時派駐站員去車站進行要點登記,並按施工和站方要求籤妥手續,乙方應同時派駐站員協助甲方。

4、乙方要嚴格按批准的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執行有關技術標準、作業標準、工藝流程和卡控措施,嚴禁超範圍作業,確保工程質量。

5、甲乙雙方要根據自己的施工範圍和允許的施工條件,按規定要求設置各種防護信號,確保運輸安全,具體項目雙方協商後確定。

6、施工完成後,線路設備必須達到放行列車條件,並經甲方現場監護領導確認後,雙方駐站員方可消點開通線路。

7、乙方在施工期間,每天要堅持同甲方保持通信聯絡,保證信息暢通。

8、施工期間涉及到慢行及封閉的施工,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安規》和北京鐵路局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及線上施工有關安全規定要求,設置相應信號標誌,確保安全。

四、安全責任界定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體,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對因施工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包括因護欄拆除和移設造成的人身和行車問題)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列車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對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場擅自施工及違反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面責任。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甲方對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對不接受甲方監督造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面責任。甲方監護人員發現有影響線路安全的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整修,按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開具《營業線施工監護通知書》、如不聽從甲方監護人員的指揮進行整修則按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開具《施工安全處罰通知單》,並停止施工。

4、架樑期間甲方監護員晝夜值班,發現不良情況,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修。乙方接到監護人員的通知後要及時組織人力進行整修,施工中監護人員有權停止影響行車安全的一切施工,由於乙方不服從甲方監護人員監督造成的後果自負。一旦出現險情,雙方都應積極搶修,保證行車安全。

5、甲方委派有經驗的監護人員對乙方施工進行日常監護,並做好監護記錄。如發生監護不到位問題,按路局有關要求進行處理。

五、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

1、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作業存在安全隱患要責令乙方立即糾正。乙方若對甲方監護人員的建議和要求置之不理而造成嚴重後果或危及行車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除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以外並填發“營業線施工監護通知書”,按路局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因甲方監護不到位發生問題,按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六、其它有關事項

1、根據北京鐵路局京鐵師【20__】435號文件有關規定,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辦理安全責任交接。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的各項條款,如有違約,違

約方必須承擔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異議時,雙方應首先進行充分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仲裁。

4、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5、安全抵押金已交完。

6、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地鐵設施安全與運營安全,維護地鐵車站出入口正常通行與周邊的整潔衞生,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號線線鐵路保護區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業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位置:

1.3 施工作業內容與範圍:

1.4 作業期限:

1.5 車站或隧道內監測項目:

1.6 車站或隧道外監測項目:

1.7 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

二、安全施工條款

2.1通用條款

2.1.1 乙方單位應建立安全施工保障體系,實行安全施工崗位責任制。

2.1.2乙方應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分析與評估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對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及運營安全的影響。

2.1.3乙方應委託有資質單位承擔該項目施工,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不會對地鐵設

施與運營安全構成不利影響。

2.1.4 乙方應對施工作業影響的地下管線,尤其是鄰近地鐵設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氣管

線進行妥善的安全防護和監測,確保安全。

2.1.5乙方應根據地鐵結構、設備、設施和不同自然條件,針對性地制訂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保護及安全運營的各種應急預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變形等),得到甲

方審核同意,並報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6乙方應委託具有監測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受影響區域的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進

行監測,並將第三方監測單位資質材料報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7當監測值接近《地鐵安全保護第三方監測控制指標》規定的控制指標時,乙方應

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

2.1.8第三方監測需要在地鐵設施或地鐵內部布點監測的,必須得到甲方同意,並由甲

方人員陪同方可作業。

2.1.9進入地鐵內部施工作業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工作人員的

指揮;如乙方未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而產生的安全管理問題,由乙方負責。

2.1.10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繫、

管理、監督工作。

2.1.11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為,乙方應立即改正,並接受處理;乙方施工

作業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1.12乙方在現場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並保護好現場,接受調查處理。

2.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三、文明施工條款

3.1通用條款

3.1.1施工作業單位應建立文明施工保障體系,實行文明施工崗位責任制。

3.1.2施工作業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按照《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文明施工必須進行設計,得到甲方的同意。設計時要求:

施工作業的臨時設施、場地佈置、臨時道路、圍牆圍欄等不得影響地鐵出入口通行和地鐵乘客安全;

施工作業現場的污水處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鐵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等設施;

應設置必要的導向標誌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鐵乘客通行。

3.1.3乙方應在臨近地鐵車站出入口的現場周邊應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保證圍欄安全、穩固、整齊、美觀。

3.1.4乙方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與地鐵風亭、冷卻塔的淨距離不應小於5米,並滿足地鐵通風散熱要求。

3.1.5乙方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與車站出入口的距離應滿足地鐵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應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粉塵不影響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的正常通行與運行,否則乙方應採取灑水、場地硬化、通風措施,甚至停工處理。

3.1.7乙方應採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不影響地鐵乘客出行。

3.1.8乙方應採用措施搞好現場衞生,清理垃圾,施藥除“四害”,定期檢查環境衞生,維持地鐵車站出入口周邊良好的環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業圍檔導致地鐵乘客需要經過偏僻、狹長、視線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夜間增加現場安全保衞,確保地鐵乘客安全。

3.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四、雙方責任

4.1乙方責任

4.1.1乙方對施工中對地鐵既有結構損壞和由此造成的後果全面負責。要嚴格按審定的技術方案和範圍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監測方案,並根據監測結果優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雖經甲方技術審核,不減免乙方及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各方的任何責任。

4.1.3乙方須在施工期間制定可能影響車站運營安全及施工區域土建結構安全的應急預案,在發生可能危及地鐵安全的突發事件時,需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組織搶險工作。

4.1.4進入地鐵保護區範圍的施工,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施工監督、配合,由於乙方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4.1.5對地鐵運營有較大影響的施工,必須在“地鐵非營運”時間內進行,避免乘客投訴。

4.1.6因乙方責任造成地鐵設備設施損壞、影響使用性能的,乙方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原規格標準恢復,並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4.1.7乙方施工前須對地鐵既有管線調查清楚,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4.1.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要儘量減少施工作業噪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粉塵、震動對乘客的影響。

4.1.9在協議期內,施工單位應切實維護地鐵運營環境,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運營管理的行為,比如:施工人員到車站閒逛,大聲喧譁;通道打通時,未及時清理垃圾,乙方應立即改正,並接受處理。

4.1.10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須保證車站出入口建築物全部外露;施工圍擋保證站外地鐵客流通道最小寬度不小於5米;確保施工圍擋結構安全;地鐵客流通道地面必須硬化,確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駁應錯開施工,站內施工圍擋不得影響車站的整體美觀,圍擋應有防塵、降噪、防滲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閉期間應保證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地鐵車站要求,做好站內外臨時導向標誌的設置,並在相應出入口佈置安民告示。在車站出入口的站外明顯處佈置施工項目告示欄。封閉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報計劃經同意後方準施工。

4.1.13接駁和遷移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防盜措施,確保車站財產安全。

4.1.14地鐵車站出入口遷移施工封堵時間不得超過 無 天,每延誤 / 天按5000元人民幣處罰。

4.1.15地鐵車站出入口接駁施工時,圍擋佔用地鐵客流通道寬度不得大於1.0米,須在運營後進行圍擋施工,不影響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組織對施工項目竣工驗收時,將增加施工對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影響的驗收內容,並接受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和甲方的監督。

4.1.1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甲方責任、權利

4.2.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地鐵運營安全的隱患,有權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鐵既有設備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業前,甲方應對乙方作業負責人介紹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3甲方儘可能提供施工範圍內地鐵所屬設備、管線清單及佈置情況,如有疑問現場確認。

五、意外事件處理及賠償

5.1乘客投訴。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訴,由乙方以書面形式(經甲方審核後)給予乘客答覆。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損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鐵責任範圍內的乘客傷亡事件,由乙方負責賠償。

5.3乙方施工作業造成甲方設施損壞、設備丟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規定時間內維修好和賠償。

六、聯絡制度

6.1甲乙雙方對施工期間出現或可能出現的情況須互相及時通報,必要時召開雙方聯席會。

6.2雙方責任部門及聯繫電話:

甲方:港鐵(深圳)公司運營項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業全過程必須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的檢查與監督。

7.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地鐵設施安全與運營安全,維護地鐵車站出入口正常通行與周邊的整潔衞生,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號線線鐵路保護區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業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位置:

1.3 施工作業內容與範圍:

1.4 作業期限:

1.5 車站或隧道內監測項目:

1.6 車站或隧道外監測項目:

1.7 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

二、安全施工條款

2.1通用條款

2.1.1 乙方單位應建立安全施工保障體系,實行安全施工崗位責任制。

2.1.2乙方應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分析與評估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對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及運營安全的影響。

2.1.3乙方應委託有資質單位承擔該項目施工,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不會對地鐵設

施與運營安全構成不利影響。

2.1.4 乙方應對施工作業影響的地下管線,尤其是鄰近地鐵設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氣管

線進行妥善的安全防護和監測,確保安全。

2.1.5乙方應根據地鐵結構、設備、設施和不同自然條件,針對性地制訂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保護及安全運營的各種應急預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變形等),得到甲

方審核同意,並報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6乙方應委託具有監測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受影響區域的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進

行監測,並將第三方監測單位資質材料報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7當監測值接近《地鐵安全保護第三方監測控制指標》規定的控制指標時,乙方應

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

2.1.8第三方監測需要在地鐵設施或地鐵內部布點監測的,必須得到甲方同意,並由甲

方人員陪同方可作業。

2.1.9進入地鐵內部施工作業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工作人員的

指揮;如乙方未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而產生的安全管理問題,由乙方負責。

2.1.10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繫、

管理、監督工作。

2.1.11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為,乙方應立即改正,並接受處理;乙方施工

作業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1.12乙方在現場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並保護好現場,接受調查處理。

2.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三、文明施工條款

3.1通用條款

3.1.1施工作業單位應建立文明施工保障體系,實行文明施工崗位責任制。

3.1.2施工作業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按照《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文明施工必須進行設計,得到甲方的同意。設計時要求:

施工作業的臨時設施、場地佈置、臨時道路、圍牆圍欄等不得影響地鐵出入口通行和地鐵乘客安全;

施工作業現場的污水處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鐵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等設施;

應設置必要的導向標誌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鐵乘客通行。

3.1.3乙方應在臨近地鐵車站出入口的現場周邊應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保證圍欄安全、穩固、整齊、美觀。

3.1.4乙方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與地鐵風亭、冷卻塔的淨距離不應小於5米,並滿足地鐵通風散熱要求。

3.1.5乙方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與車站出入口的距離應滿足地鐵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應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粉塵不影響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的正常通行與運行,否則乙方應採取灑水、場地硬化、通風措施,甚至停工處理。

3.1.7乙方應採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不影響地鐵乘客出行。

3.1.8乙方應採用措施搞好現場衞生,清理垃圾,施藥除“四害”,定期檢查環境衞生,維持地鐵車站出入口周邊良好的環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業圍檔導致地鐵乘客需要經過偏僻、狹長、視線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夜間增加現場安全保衞,確保地鐵乘客安全。

3.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四、雙方責任

4.1乙方責任

4.1.1乙方對施工中對地鐵既有結構損壞和由此造成的後果全面負責。要嚴格按審定的技術方案和範圍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監測方案,並根據監測結果優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雖經甲方技術審核,不減免乙方及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各方的任何責任。

4.1.3乙方須在施工期間制定可能影響車站運營安全及施工區域土建結構安全的應急預案,在發生可能危及地鐵安全的突發事件時,需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組織搶險工作。

4.1.4進入地鐵保護區範圍的施工,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施工監督、配合,由於乙方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4.1.5對地鐵運營有較大影響的施工,必須在“地鐵非營運”時間內進行,避免乘客投訴。

4.1.6因乙方責任造成地鐵設備設施損壞、影響使用性能的,乙方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原規格標準恢復,並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4.1.7乙方施工前須對地鐵既有管線調查清楚,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4.1.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要儘量減少施工作業噪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粉塵、震動對乘客的影響。

4.1.9在協議期內,施工單位應切實維護地鐵運營環境,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運營管理的行為,比如:施工人員到車站閒逛,大聲喧譁;通道打通時,未及時清理垃圾,乙方應立即改正,並接受處理。

4.1.10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須保證車站出入口建築物全部外露;施工圍擋保證站外地鐵客流通道最小寬度不小於5米;確保施工圍擋結構安全;地鐵客流通道地面必須硬化,確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駁應錯開施工,站內施工圍擋不得影響車站的整體美觀,圍擋應有防塵、降噪、防滲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閉期間應保證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地鐵車站要求,做好站內外臨時導向標誌的設置,並在相應出入口佈置安民告示。在車站出入口的站外明顯處佈置施工項目告示欄。封閉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報計劃經同意後方準施工。

4.1.13接駁和遷移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防盜措施,確保車站財產安全。

4.1.14地鐵車站出入口遷移施工封堵時間不得超過 無 天,每延誤 / 天按5000元人民幣處罰。

4.1.15地鐵車站出入口接駁施工時,圍擋佔用地鐵客流通道寬度不得大於1.0米,須在運營後進行圍擋施工,不影響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組織對施工項目竣工驗收時,將增加施工對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影響的驗收內容,並接受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和甲方的監督。

4.1.1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甲方責任、權利

4.2.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地鐵運營安全的隱患,有權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鐵既有設備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業前,甲方應對乙方作業負責人介紹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3甲方儘可能提供施工範圍內地鐵所屬設備、管線清單及佈置情況,如有疑問現場確認。

五、意外事件處理及賠償

5.1乘客投訴。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訴,由乙方以書面形式(經甲方審核後)給予乘客答覆。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損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鐵責任範圍內的乘客傷亡事件,由乙方負責賠償。

5.3乙方施工作業造成甲方設施損壞、設備丟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規定時間內維修好和賠償。

六、聯絡制度

6.1甲乙雙方對施工期間出現或可能出現的情況須互相及時通報,必要時召開雙方聯席會。

6.2雙方責任部門及聯繫電話:

甲方:港鐵(深圳)公司運營項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業全過程必須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的檢查與監督。

7.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橋樑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0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高處作業。並嚴禁酒後高處作業。

3.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4.施工場地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如在通風條件不好的場地施工時必須安裝通風設備,方能施工。

5.在塗刷或噴塗對人體有害的油漆時,需戴上防護口罩,如對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閉式眼鏡進行保護。

6.在噴塗硝基漆或其他揮發性、易燃性熔劑稀釋的塗料時,嚴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業需系安全帶。

8.操作人員在施工時感覺頭痛、心悸或噁心時,應立即離開工作地點,到通風良好處換空氣。如仍不舒服,應去保健站治療。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時嚴禁吸煙,浸擦過清油、清漆、油的棉紗、擦手布不能隨便亂丟,防護眼鏡。

10各類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違章操作後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