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精選22篇)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精選22篇)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佔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誌、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揚州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本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定製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物業公司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知道和監督。

二、 乙方應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定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同時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三、 嚴格按照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 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紀,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 施工現場不得亂潑水、亂扔垃圾,不準亂接電線,如有違反,物業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 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七、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可燃保温材料、吸煙等;在現場施工確須動火時,要持有操作證到物業公司安全協防部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並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現場,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九、 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一、 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十二、 乙方因裝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墜落等事故須負責修復,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在裝修活動中嚴禁出現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區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物業公司的檢查監督;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擔。

十五、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願意接受相應的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電務段

乙方: 工程項目部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車輛段遷建工程車輛段及引線工程

2、作業內容:管線遷改前期調查,現場挖探溝。K5+580m-K5+920m縱向挖探溝一道,橫向挖探溝三道;K4+700m-K5+47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50m一道,共九道;K3+500m-K4+700m縱向探溝一道,橫向探溝每隔30m一道,共四十道 (現場實際挖探情況由電務、通訊、供電等部門現場指認後確定) 。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

5、影響範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

2、施工責任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和規範: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第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__]第226號);

3、哈爾濱鐵路局《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__)12號;

4、《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20__;

5、《鐵路信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6、《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__;

7、哈鐵總[20__]33號《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8、《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

9、《信號維護規則》

10、建設單位批准的施工設計文件;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範內容:確保施工作業範圍內有關電務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信號電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明確電纜走向後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電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場勘察探測地下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察探測結果(無論有無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登記在《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籤認簿》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並留存。《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籤認簿》由施工單位建立;遇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

2、凡在局管內對營業線上、臨近營業線和鐵路保護區內動用營業線設備及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路外、局外單位施工及路外投資建設項目的各項施工均應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未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嚴禁施工,路局有關部門不得受理其提報的施工計劃。

3、對於時間跨度長的過渡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電務段施工配合籤認單》。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乙方與甲方協商簽訂《施工過渡期間電纜看護協議》。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認真核對施工計劃,提前對有關電務設備進行調查,並提出防護措施;

2、派專人進行配合,負責配合施工過程中的特殊問題指導;

3、配合人員提前40分鐘到達現場;

4、室內設電務聯絡員;

5、對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跟蹤落實;如發現乙方不按標準規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6、嚴禁施工單位點前施工,施工準備過量,發現立即制止。

乙方:

1、在甲方設備範圍內影響甲方設備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時於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關車間,並辦理《施工作業配合單》,無甲方簽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員不到場不準施工。

3、作業中遇有妨礙施工的電務設備,要及時通知電務人員處理,不得強行施工;

4、設備防護區5米內嚴禁大型機械和鎬動土作業,只能用鐵鍬作業。

5、嚴格遵守進入機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時間嚴禁進入機械室施工,機械室內嚴禁使用電焊及明火作業。

6、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甲方電纜中斷或其它故障,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7、在乙方施工範圍內,非乙方原因發生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並最大限度的給予支持。

8、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設備及附屬設施,施工與甲方設備交越時, 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電纜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區域內,需要甲方設備遷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並經路局批准後,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範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

10、影響施工的信號電纜未移設前,嚴禁進行相關施工動土作業。

安全分工:

甲方:

1、及時向乙方提供地下隱蔽設施準確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指派專人到現場會同乙方共同確認各種線、纜等設施的位置。

2、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3、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4、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認真執行配合單作業制度,嚴禁擴大作業範圍,並承擔擴大作業範圍造成的後果,開通銷記時徵得甲方同意。

2、沒有甲方人員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力和義務(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電務設備有關資料、數據,承擔資料、數據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2、提出確保電務設備不被損壞的施工要求,提供電務設備影響範圍,承擔影響範圍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3、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4、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5、參加車站組織的施工例會,明確施工安全注意事項;承擔甲方配合人員的自身安全責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業內容、作業範圍,並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雙方簽訂的配合作業單進行施工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護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承擔甲方監護區域內不聽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5、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供施工計劃,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進度變更時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擔通知甲方不及時影響施工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配合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哈爾濱鐵路局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的規定辦理,責任方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否則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1、雙方嚴格遵守營業線與運輸組織管理實施細則,雙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及施工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依據路局相關規定及設計批准的預算進行支付。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

九、本協議有關條款,遇有上級文件調整時,按上級最新文件辦理執行。本協議一式5份,經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後,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安全監察室審查。

十、本協議返回甲方並與甲方相關車間簽訂細化安全措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工程委託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於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範,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誌,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 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 ) 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 工程名稱:

二、 作業地點:

三、 爆破工期:共計 天,以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數量:

五、 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 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 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範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築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户關係,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6、按時按約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説明書》,並報公安機關批准後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燬或回運倉庫儲存,並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並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税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税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範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户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與本《爆破安全協議書》一併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 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7

總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業主指定擬由 投標承攬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為保證甲、乙雙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務,確保甲方施工現場的管理順暢和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團公司、城建建設公司制定頒佈的有關法律、法令、規範、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具備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的工程經營任務。

三、乙方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四、乙方應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用工的管理規定,對所用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教育,認真辦理上崗作業的有關手續。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續、聘用手續。根據工程需要臨時增補、調動人員出入現場,必須在進出場當日書面報告甲方(附名單),相關注冊手續在15日之內辦理齊全,凡屬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必須按制定的施工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執行。

六、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自有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七、乙方必須按《安全生產法》規定, 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和其它專職管理人員,對自己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對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

八、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隱患通知或函件,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規定進行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乙方對所屬施工作業必須進行定期檢查,並接受甲方以及上級單位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管理,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十、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施工時,不得隨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產、防護、設備設施。如屬於作業中非改動不可的、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拆改作業,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恢復。如有違反,乙方應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責。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由於甲方的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三、乙方在現場中如有電氣焊、明火作業或其他有毒、有害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乙方在此項作業中,必須設專人看護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業使用臨電設施,另行簽訂安全用電協議。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類施工輔助設施,由雙方生產、技術人員驗收後辦理正式移交手續,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乙方不得進行影響設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後,書面通知甲方,雙方驗收後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業中,甲乙雙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時),作業方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負責協調。流動作業時發現有上下交叉時,後開始作業方不得作業,待其作業結束或甲方協調後方可作業。

十七 、乙方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温物品,保健食品補助,由乙方按規定發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現場中根據需要為乙方提供施工臨設。如甲方不能提供時,乙方另建必須按甲方或建設方的要求設置,並在具體做法上不得違法和違章。

十九、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要嚴格執行甲方有關防火規定及標準,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大於60W的白熾燈;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源線、設備。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章,甲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由工地管理人員開具罰單。

二十一、 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受傷害人員單位應按北京市工傷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向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負責傷亡人員搶救、治療和有關善後處理事項。甲乙雙方各自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分清責任。並依照國家規定、經濟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的有關條款劃分責任,分別承擔事故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但善後及其它處理必須由受傷害人員所屬單位負責。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其使用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乙方職工與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必須按勞動仲裁程序處理。

二十三、乙方人員凡不在甲方工地內或在指定生產區域外發生的各類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二十四、乙方屬建設單位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且工程款結算不經總承包單位籤認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依照規定承擔傷亡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五、此協議自乙方進場後開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並退場後終止。

二十六、上述條款中涉及有關作業問題需由甲方協調時,乙方應書面送達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籤字及註明送達時間。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項,可以在協調會上講明並記錄,也可書面送達乙方。

二十七、本協議爭議解決方式:提交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8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衞生的生產指令。

四、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9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衞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範本推薦

為創造 商住小區有一個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對裝修施工隊伍實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請裝修經營管理處審批同意後,施工隊進入 商住小區之前必須簽訂本責任書,並履行如下義務及責任。

一、義務範圍:

1、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暫住證、技術上崗證等複印件各一張,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臨時出入證》。

2、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違章行為,還需交納施工出入證押金(50)元。待工程結束後施工人員若沒有發生違章事項,管理處回收《臨時出入證》並退還施工出入證押金。

3、施工隊必須加強內部管理,聘用證件齊全的專業人員施工作業。

4、嚴格遵守本物業管理各種規章制度,嚴禁在小區內無故逗留。

5、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不準騷擾其他住户,不得影響他人生活,施工時間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過程中,樓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牆面完好和整潔。

7、施工人員在裝修單位內過夜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須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8、施工人員必須加強消防管理,施工過程中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安全用電,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發現災情、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報告管理處。

9、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嚴禁在裝修單位內爭吵、打架鬥毆或從事、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二、違規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的,管理處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證押金。

2、施工過程中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或給他人財產、物品造成損害的,必須照價賠償。

三、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管理處和施工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業主簽章:

裝修施工單位: 監督單位:

施工單位責任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0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_________縣地區實際情況,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樓內牆面,天棚刮膩;鋼窗維護刷漆,辦公室、會議室門拆舊換新;地面鋪磚維修;衞生間整體改造;燈具等電器拆舊換新;線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開 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計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價款

(一)採用包工包料和總承包形式;

(二)合同價款:根據甲方現場工程量預估和定額預算,預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結算後一次付清剩餘70%工程款;

(三)具體工程內容:根據甲方按需求現場指定位置項目施工,最後以甲方現場工程簽證的工程量執行結算工程造價。

四、發包人(甲方)責任

依照合同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責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積極組織施工;

2、 保質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項目;

3、遵守施工現場環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創建安全文明施工達標工地。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支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嚴 格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強制性標準,工程質量標準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驗制度,未經質檢部門或 甲方、監理代表檢驗的隱蔽工程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嚴把質量關,應當檢驗而未進行檢驗的原材料 不準提前使用。(鋼材必須使用包鋼等大廠材料,水泥必須使用正規廠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開工後,按工程進度付工程總造價的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並結算後一次性付清70%。

八、質量保修

按照國務院1999年《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的規定負責。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因質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時交工,工期順延,情況嚴重的另行議定。

十、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原則的基礎上,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告知:承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治安保衞制度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並按安全生產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如實編制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條 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第四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風險告知: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承包人有權拒絕發包人及監理人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冒險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突發的地質變動、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礙等影響施工安全的緊急情況,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和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及時下令停工並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第六條 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2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100元到1000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3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禮貌施工並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務必指定一名安全職責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務必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後務必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准,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務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後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燃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禮貌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職責: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過程中的絕對安全,依照國家和無錫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簽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影響施工的管線,鄰近建築物等的保護工作。

4、對乙方現場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本身應辦理的有關手續,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和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外牆塗料使用電動吊籃施工,每部吊籃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的專人負責控制,嚴格按吊籃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進場人員進場前要進行一次三級全面的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答卷備案)。必須具備高處作業條件方可進場作業。作業操作必須有內容詳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保證施工場地整潔,符合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履約與違約

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終止。

2、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非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5

甲 方(發包方全稱):

乙 方(承包方全稱):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本着自願、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前甸採暖工程修理(一階段)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

四、相關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並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並備案。

4、乙方應編制並提供的相關資料:(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衞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温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准;(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並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應事先提交申請,並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為、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採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後,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作業結束後,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上報。

第五條 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 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 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説明。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基層單位 燃氣中心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

協議雙方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竣工時間:

施工採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週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週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牆、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設備,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衞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衞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等驗改工作,合格後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各自承擔由於防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繫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繫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8

甲方(建設單位):代理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夥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築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築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籤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代理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為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範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説,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後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並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後,報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於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19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

2

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

3

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

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

4 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

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鈎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 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 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 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20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保證施工安全質量,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保障客户委託管理變電站設備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企業有關安全文明身產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工程項目概況

1.1工程項目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範圍:

1.4合同編號:

2、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3.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無人身輕傷事故。

3.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發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和考核事件。

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發生社會治安事件。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依據(包括但不限於)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3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4.4國家電監會《承裝(修、試)電力實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4.5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4.6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4.7甲方單位有關安全文明的規章制度。

5、協議內容

5.1.1甲方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專業施工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5.1.2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有協調、監督、管理責任。施工前,根據工作項目內容特點,組織乙方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闡明施工範圍內的危險源。乙方如對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存在疑問,甲方需聯繫客户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監督乙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及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並進行審核,做好備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對於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設施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並對乙方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施閉環管理。

5.1.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負責本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負責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進行必要的演練。

5.1.6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乙方進行事故應急處置。並按規定要求,向上級單位、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

5.1.7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標誌、安全通道、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並監督檢查乙方工作人員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

5.2乙方責任

5.2.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近三年安全施工狀況、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2.2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20人及以下必須設置兼職安全人員。安全員應培訓考核,有相關上崗證書和資質證書,乙方指派 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編制和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交甲方審核同意方可開工。

5.2.4乙方進入運行中的變電站施工時,必須先辦理有關手續,並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需借用或租賃,應辦理相關手續。工器具須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做到有據可查,並配合甲方開展進場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進入變電站內,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內。

5.2.8在變配電站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經許可後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險和違章作業。

5.2.9施工中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完好,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應帶絕緣手套,金屬外殼應接地。

5.2.10梯子應堅固完成,負荷使用標準,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運梯子時,應與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臨近帶電區域內,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5.2.11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捲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進行測量。

5.2.12乙方應編訂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台帳,施工班組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並做好書面記錄。

5.2.13工程施工現場應達到安全標準化要求,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2.1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應及時,並按規定報告相關安全監督和管理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做好事後處理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事件、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5.2.15乙方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變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備案。乙方變更施工方案、施工範圍,亦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經審核同意後實施。

5.2.15乙方從本單位到施工地點發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6其他

6.1本協議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簽定,則工程合同無效。

7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 (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21

以下內容就是20__年最新的亮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如果您還有什麼問題歡迎諮詢律師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鑑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項(如埋管、穿線、土方開挖、回填、調試及售後服務等等)。

5、設計規格、型號、數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付20萬元,餘款90天后一週內付清,如因甲方資金緊張,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則按當期貨款每月2%支付給乙方利息。

2、本工程結算方式

①採用包工包料,總價包乾。

②如有變更,增減工程量價格以附件清單價格為準。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説明文件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檢測報告、產品説明、出廠合格證及現場見證取樣報告,在驗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驗收相關的技術資料及竣工圖紙給甲方,方能驗收並辦理結算。

3、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滿後,乙方通過書面申請甲方複查,由甲方通知有關單位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圖紙如發生變更,經甲乙雙發協商增減造價解決。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權利和職責

①根據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順暢、通電、通水。

②合同簽訂3天內,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一套。

③甲方派駐的監督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乙方進行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④組織對工程的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理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①編制施工進度計劃,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如工程量修改簽證應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②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安裝、調試至正常使用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供售後服務。

③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質量要求

1、因產品本身質量及施工、安裝導致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甲方規定時間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安全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售後服務

LED燈頭、燈杆3年內保修,控制系統3年內保修。定期回訪,及時服務。質量問題在七個工作日內更換、修復,保證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①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繕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②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的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供熱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篇22

甲方(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本着自願、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

四、相關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並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並備案。

4.乙方應編制並提供的相關資料:(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衞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温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准;(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並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應事先提交申請,並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為、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採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後,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作業結束後,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上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説明。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