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24篇)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24篇)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陝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後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後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並徵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後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僱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係。

2、甲方發現乙方僱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僱用條件的僱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僱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僱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僱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僱用,

2、乙方僱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僱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僱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症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僱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僱用人員,在僱用前和解除僱用合同後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着“誰僱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僱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僱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後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後,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餘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複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着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後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後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櫃、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繫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後,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後,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原則的基礎上,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告知:承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治安保衞制度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並按安全生產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如實編制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條 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第四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風險告知: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承包人有權拒絕發包人及監理人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冒險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突發的地質變動、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礙等影響施工安全的緊急情況,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和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及時下令停工並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第六條 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國小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勞動安全法規,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甲、乙雙方協商,對乙方承建的酉溪鎮福源金城商住樓A、C棟工程,簽訂以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合同:

一、乙方應對工人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落實到人。乙方應班前班後對所屬工人進行學習和教育,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使工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珍愛生命的思想,強化安全施工管理和監督。

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指揮。甲方有權在施工現場對各班組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建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班組進行處理,直至其整改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對施工現場發現有不安全的隱患,有權停工整頓;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工人,有權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

三、乙方班組和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要向工人宣傳《安全生產紀律》、《十項安全措施》、《施工現場十不準》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講解建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使工人高度重視“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做好“三寶”、“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並達到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驗收標準,確保安全施工順利進行。

四、乙方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打赤腳、穿裙子和喇叭褲,在沒有防護設備的高空必須繫好安全帶。乙方應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進行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施工、安全標示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負責人同意。同時施工現場要教育工人嚴守安全生產紀律,對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的工人要嚴肅處理,即無安全帽的罰款20元,酒後杜絕上崗。

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新工人和學徒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懂得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堅決杜絕老弱病殘人員上崗,認真落實安全員和各種工人崗位責任制;同時,施工現場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安全員和班組長在施工現場每月搞一次安全大檢查,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學習,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以上規定必須絕對嚴格遵守,不得有誤,並嚴格按照《文明工地》的八條標準,搞好文明施工,向安全要效益,向安全要信譽。

五、若乙方有經濟處罰的,每月兑現,在各班組結算進度款中扣出,甲方作安全教育費用處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六、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現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7

委託單位(甲方):

監理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公安部關於《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託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

四、監理範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__,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託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託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覆、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籤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於委託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託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範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並報告委託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範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並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託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託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8

甲方(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本着自願、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

四、相關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並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並備案。

4.乙方應編制並提供的相關資料:(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衞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温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准;(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並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應事先提交申請,並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為、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採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後,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作業結束後,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上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説明。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9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某商場外牆裝修工程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並能滿足連鎖店統一裝修質量及經營要求,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1.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隱患,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全責。

2. 乙方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在不影響甲方商場經營情況下,方可施工(嚴禁商場營業時間發出設備噪音,如電鋸、風鎬、衝擊鑽等施工噪音設備)。

3. 乙方嚴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避免給商户或第三方造成成品損壞、物品破損及經濟損失(特別注重管道試壓、施工用水)及人員傷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全額承擔。

4. 施工人員進行高空作業必須攜帶安全帶,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5.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合理安排所有施工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多餘材料、建築垃圾應及時運輸到場外,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灑;如發現有直接向下拋灑的現象,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垃圾外運及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承擔。

6.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不允許乙方堆放在商場廣場四周,垃圾堆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與政府溝通,統一歸類堆放到政府指定區域且外運出場,費用乙方負責承擔。倘若乙方私自堆放建築垃圾且未外運出場,由此帶來的一切政府罰款及影響商場經營損失均有乙方負責承擔。

7. 如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 因乙方施工現場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擔相應賠償外,每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違約金;

9. 施工期間由於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範,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如通報批評、警告和罰款等,除承擔相應責任外,乙方每次支付甲方5000元的違約金。

10.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現象提出整改,乙方接書面整改通知後24小時內未採取相應整改措施,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

11. 乙方須每月組織一次施工安全檢查及安全教育,並在結束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

12. 為確保商場經營安全,乙方施工必須封閉式管理施工,施工人員進出只允許走安全通道,乙方自行安排現場安全保衞工作。

13. 嚴禁乙方18週歲以下、55週歲以上人員進場務工,禁止家屬及子女進入施工現場,禁止施工現場從事違法亂紀行為(如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嫖娼賣淫等)。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

14. 現場防火:

確定專人負責管理,開展消防安全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施工現場應有消防設施,“以防為主,以消為輔”。

施工現場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語、標誌牌、明確用火作業區。

用火作業區與建設工程的距離、材料堆場和倉庫與在建工程或其他區域之間的距離、臨時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高壓架空電線的水平距離、乙炔發生器與一切明火或氧氣瓶之間的距離,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規範的規定。

採購與易燃易爆物品有關的裝飾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合格證,採購員隨貨同行至倉庫。

施工現場有可能產生火源的工種,完成一道工序後應認真清理現場,杜絕火源。

寒冷季節防寒取暖的煤火爐,做到人離火滅,並有專人檢查。

嚴禁在生產區、樓地面亂生火堆。嚴禁竹、木製品倉庫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明火作業必須做好防火措施,如電焊、氧割、切割必須做防火處理,違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且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肇事單位全額承擔。

以上消防措施應有消防制度保證;木工加工棚、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應分別配備上二台以上掛式滅火器,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劑,同時配備消防砂帶和消防水池。

15. 治安綜合治理:

應有專職治安保衞人員,建立治安保衞制度,治安保衞制度涉及到乙方有關人員、班組長時,應明確職責,將責任分解到人。專職人員應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本工程施工階段嚴禁乙方現場施工各作業班組進入在建建築物內居住、生活(除甲方書面批准外)。

16. 安全文明:

各施工單位應當貫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商場內走道。施工機械進場時須經過安全檢查 ,經檢查合格後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 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地點,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御時的便利和安全。

施工場所應該保持清潔,走道要定期疏通,垃圾應該收集集中並定期清除。

施工現場應配備有急救箱。

在高温條件下施工應發放鹽汽水等清涼飲料。

轉動帶、明齒輪、砂輪等接近於地面的聯帶、轉軸、皮帶輪等危險部分都要設防護裝置。

機械操作者應經過專門培訓、持證者方可操作使用。

嚴禁酒後作業,違者出現事故責任自負,並罰款50-200元。

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50元/次。

施工區域內嚴禁隨地大、小便,吸煙,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

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者,處以300元罰款。

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300元/次。

17. 施工用電

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

電網內外都應有防護網和明顯標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和自動開關。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可能由於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電氣設備和線路都要符合規範要求並定期檢查。

電氣設備的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不懂電器設備而玩弄者,使用電爐,亂接亂掛電線出現事故,責任自負,並罰款50-200元。

各用電單位用電安裝及維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電工上崗證者不得進行該項工作。

用電單位對各自的用電線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若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發現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包括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飯煲)取暖、燒水、烹飪情況,責令停止使用,並處以50-500元罰款處理,該費用在各施工隊中扣除。

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及時制止,切斷。違者採取50-500元罰款處理。

夜間施工必須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施工作業區域的照明用電。

各施工人員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造成後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施工場地內所有電源線不得使用花線、單股線,一律使用具有防護套保護作用的導線或電纜線。接入電源必須使用插頭,不得直接用線頭插入插座內。

由於施工方違規用電或操作不當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全部由施工方負責。

甲方提供一個電源點,施工隊自行在施工現場內設立二級配電箱。主電源線在通過走道時應懸掛鋪設,嚴禁隨地而放,否則不予供電。

18. 施工現場人員嚴禁打架、鬥毆、偷竊、挪用、破壞他人財物等行為,違者將採取以下處罰措施:

各施工隊伍若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無論任何一方任何理由,只要動了手的都罰款5000元整。

各施工單位若發生相互偷竊行為,每人每次依據實際情況賠償被偷人財物,並追加罰款1000元。

各施工單位若發生偷竊甲方或土建、安裝施工單位財物行為,每人每次依據實際情況賠償被偷方財物,並依據甲方單位、土建單位、安裝單位現場管理條例加以處罰。

各施工單位不得挪用甲方現場材料及設備設施(如電線、照明設施、裝修材料等),違者罰款20__元並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各施工單位人員若發生破壞他人物品,據實際情況賠償被破壞人財物,並追加罰款20__元。

19. 對上級部門(業主、市級質檢部門等)對工地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整改,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誤使工地遭受處罰或罰款,全部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0.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結構進行拆除、破壞,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21. 所有對外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報建、備案手續均由乙方負責完工。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2.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自願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權利及義務,如有違約,同意按上述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3. 本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簽字生效,且作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繫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繫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主體結構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陝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後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後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並徵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僱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後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僱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係。

2、甲方發現乙方僱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僱用條件的僱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僱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僱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僱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僱用,

2、乙方僱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僱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僱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症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僱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僱用人員,在僱用前和解除僱用合同後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着“誰僱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僱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僱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後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後,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餘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複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過程中的絕對安全,依照國家和無錫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簽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影響施工的管線,鄰近建築物等的保護工作。

4、對乙方現場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本身應辦理的有關手續,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和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外牆塗料使用電動吊籃施工,每部吊籃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的專人負責控制,嚴格按吊籃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進場人員進場前要進行一次三級全面的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答卷備案)。必須具備高處作業條件方可進場作業。作業操作必須有內容詳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保證施工場地整潔,符合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履約與違約

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終止。

2、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非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佔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誌、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4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市)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並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

四、違約責任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分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民法典》。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見附圖)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文件審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

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並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項目。

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

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衞生要求。

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

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

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

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

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

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

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

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

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33.模板製件安裝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

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

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

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e)達到設計高度後。

34.2.1.使用階段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

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

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検攀職墊鋪腳手板椃闌だ父擱柵椉艫凍鷗連牆杆棿蠛岣小橫杆椓⒏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

(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

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

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

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

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

強化安全意識。

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

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台、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鈎。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

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説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説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

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塔吊、電梯安裝要求37.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着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其他附着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38.宿舍安全要求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

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

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且單人單牀。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

集體宿舍內的牀鋪應有序安放,並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

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衞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項目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八、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_________(甲方蓋章)施工單位: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竣工時間:

施工採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週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週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牆、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設備,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衞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衞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等驗改工作,合格後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各自承擔由於防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7

甲方:乙方: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後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製、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於公佈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範》、《設計規範》、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繫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准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電報),於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塗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籤認、消點等聯繫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准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籤認後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繫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繫暢通,並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彙報進度,施工完成後,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誌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准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繫、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徵得車站同意並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後,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採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儘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8

甲方(業主/租户):

聯繫方式:

乙方(施工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户)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户)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户。

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

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煙,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温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

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户、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一、國際酒店(以下簡稱甲方)同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二、為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甲方負責提供施工人員作息場地、材料、設備的對方和使用場地。乙方進場後必須認真貫徹文明施工的精神,服從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三、乙方進場時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施工單位經營許可證的複印件。

(2) 現場施工負責人的委任書及身份證複印件、聯繫地址和電話。

(3) 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户口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和身份證編號。特殊工種人員的操作證複印件。

四、本次裝潢工程是在正常經營情況下進行的,為了確保客人安全和維持良好的經營環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必須佩帶“施工證”,上下樓層應走後扶梯。嚴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搶道。後樓梯嚴禁堆物,保持暢通。

(2) 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夜間不得進行有噪聲的、登高、動用明火等施工。

(3) 在休息場所,嚴禁酗酒、打鬥、賭博,禁止亂甩煙蒂和使用明火。

五、施工人員必須辦理“施工證”後才能進入客房區施工,“施工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花名冊進行發放,賓每人收取押金10元,在完工後退證時退還押金。

六、乙方在施工時必須認真貫徹勞動局和消防局有關安全生產、防火安全的有關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時嚴禁現場吸煙及使用易產生明火的電動工具,並做好防火、滅火等準備工作;電動移動工具、臨時電源、插座等必須完好無損。如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動用明火的管理規定:

(1) 動用明火(電焊、氣割等),必須辦妥動火證後才可動火。

(2) 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持證上崗。

(3) 申辦動火證前必須做好一切防火、滅火準備工作。如:在易燃物體周邊動用明火,要用難燃物阻隔、灑水等;在隔層內動用明火,要有難燃物遮擋和隔斷;在每個 動火點5公尺內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等。

(4) 每個動火點都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員不得在動火時離開現場;動火結束後,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消除隱患,在規定的守護時間後,確定安全後才能離開。

(5) 甲方如發現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時,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

八、高空作業管理規定:

(1) 高空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範:防止高空墜物等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 在建材吊運、安裝等作業時,現場地面要設置防護區域,增設安全監護人員,加強對行人的引導。

(3) 施工時需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工具要有防脱手墜落措施。

九、其它雙方需補充的條款:

如有造成人員傷亡(行人、施工人員及飯店職工)均由施工方負責。甲方有協助傷亡人員的搶救義務。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的,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訂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0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保證施工安全質量,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保障客户委託管理變電站設備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企業有關安全文明身產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工程項目概況

1.1工程項目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範圍:

1.4合同編號:

2、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3.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無人身輕傷事故。

3.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發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和考核事件。

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發生社會治安事件。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依據(包括但不限於)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3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4.4國家電監會《承裝(修、試)電力實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4.5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4.6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4.7甲方單位有關安全文明的規章制度。

5、協議內容

5.1.1甲方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專業施工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5.1.2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有協調、監督、管理責任。施工前,根據工作項目內容特點,組織乙方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闡明施工範圍內的危險源。乙方如對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存在疑問,甲方需聯繫客户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監督乙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及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並進行審核,做好備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對於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設施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並對乙方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施閉環管理。

5.1.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負責本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負責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進行必要的演練。

5.1.6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乙方進行事故應急處置。並按規定要求,向上級單位、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

5.1.7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標誌、安全通道、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並監督檢查乙方工作人員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

5.2乙方責任

5.2.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近三年安全施工狀況、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2.2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20人及以下必須設置兼職安全人員。安全員應培訓考核,有相關上崗證書和資質證書,乙方指派 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編制和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交甲方審核同意方可開工。

5.2.4乙方進入運行中的變電站施工時,必須先辦理有關手續,並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需借用或租賃,應辦理相關手續。工器具須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做到有據可查,並配合甲方開展進場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進入變電站內,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內。

5.2.8在變配電站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經許可後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險和違章作業。

5.2.9施工中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完好,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應帶絕緣手套,金屬外殼應接地。

5.2.10梯子應堅固完成,負荷使用標準,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運梯子時,應與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臨近帶電區域內,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5.2.11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捲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進行測量。

5.2.12乙方應編訂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台帳,施工班組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並做好書面記錄。

5.2.13工程施工現場應達到安全標準化要求,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2.1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應及時,並按規定報告相關安全監督和管理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做好事後處理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事件、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5.2.15乙方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變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備案。乙方變更施工方案、施工範圍,亦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經審核同意後實施。

5.2.15乙方從本單位到施工地點發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6其他

6.1本協議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簽定,則工程合同無效。

7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 (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1

總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業主指定擬由 投標承攬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為保證甲、乙雙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務,確保甲方施工現場的管理順暢和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團公司、城建建設公司制定頒佈的有關法律、法令、規範、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具備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的工程經營任務。

三、乙方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四、乙方應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用工的管理規定,對所用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教育,認真辦理上崗作業的有關手續。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續、聘用手續。根據工程需要臨時增補、調動人員出入現場,必須在進出場當日書面報告甲方(附名單),相關注冊手續在15日之內辦理齊全,凡屬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必須按制定的施工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執行。

六、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自有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七、乙方必須按《安全生產法》規定, 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和其它專職管理人員,對自己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對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

八、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隱患通知或函件,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規定進行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乙方對所屬施工作業必須進行定期檢查,並接受甲方以及上級單位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管理,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十、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施工時,不得隨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產、防護、設備設施。如屬於作業中非改動不可的、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拆改作業,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恢復。如有違反,乙方應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責。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由於甲方的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三、乙方在現場中如有電氣焊、明火作業或其他有毒、有害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乙方在此項作業中,必須設專人看護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業使用臨電設施,另行簽訂安全用電協議。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類施工輔助設施,由雙方生產、技術人員驗收後辦理正式移交手續,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乙方不得進行影響設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後,書面通知甲方,雙方驗收後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業中,甲乙雙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時),作業方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負責協調。流動作業時發現有上下交叉時,後開始作業方不得作業,待其作業結束或甲方協調後方可作業。

十七 、乙方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温物品,保健食品補助,由乙方按規定發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現場中根據需要為乙方提供施工臨設。如甲方不能提供時,乙方另建必須按甲方或建設方的要求設置,並在具體做法上不得違法和違章。

十九、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要嚴格執行甲方有關防火規定及標準,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大於60W的白熾燈;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源線、設備。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章,甲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由工地管理人員開具罰單。

二十一、 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受傷害人員單位應按北京市工傷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向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負責傷亡人員搶救、治療和有關善後處理事項。甲乙雙方各自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分清責任。並依照國家規定、經濟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的有關條款劃分責任,分別承擔事故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但善後及其它處理必須由受傷害人員所屬單位負責。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其使用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乙方職工與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必須按勞動仲裁程序處理。

二十三、乙方人員凡不在甲方工地內或在指定生產區域外發生的各類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二十四、乙方屬建設單位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且工程款結算不經總承包單位籤認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依照規定承擔傷亡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五、此協議自乙方進場後開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並退場後終止。

二十六、上述條款中涉及有關作業問題需由甲方協調時,乙方應書面送達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籤字及註明送達時間。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項,可以在協調會上講明並記錄,也可書面送達乙方。

二十七、本協議爭議解決方式:提交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 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 ) 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 工程名稱:

二、 作業地點:

三、 爆破工期:共計 天,以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數量:

五、 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 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 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範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築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户關係,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6、按時按約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説明書》,並報公安機關批准後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燬或回運倉庫儲存,並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並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税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税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範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户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與本《爆破安全協議書》一併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 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3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建設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2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説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複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揮部備案。

第3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4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協調和管理,對違規、違章有權制止,限期整改,並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責成有資質單位或個人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各類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並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複印件交給甲方被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水、用氣等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9、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要求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並罰款。

1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政府、監理、甲方簽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同時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於管理不到位造成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簽訂施工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將取消其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6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成果責任期結束以後,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對外發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4

工程實施中為了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籤 定本安全協議。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1.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愛護甲方財產並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

3. 該項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操作人員上崗,必須規定使用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如果出現任何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 所有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其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所有安全防護措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5. 乙方必須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損壞甲方的機器設備,如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6. 甲方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幫助。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