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服務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項目服務採購合同書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項目服務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____及部份設備和輔材採購承包給乙方實施,為保障雙方的權益,確保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進度,使之儘快竣工。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範圍和內容

(1) 主要工程內容:

(2) 主要工程量:

第2條 工程施工依據:按相關規範、規程和客户要求

第3條 工程期限

3.1 本工程開工日期:xx年xx月 xx日,完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3.2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 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2個日曆日,施工場地未能交乙方使用、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乙方進場施工。

(2) 明確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者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3) 出現重大設計變更或提供的工程資料不準,需增加工程量或保護措施而影響到工程進度。

(4) 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鑑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

(5) 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6)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第4條 材料、設備供應

本工程所需的設備、插接件由甲方提供,線路敷設輔材由乙方提供,詳細見工程施工量表。

第5條 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由乙方參加承包競標中標合同總價(含税)為人民幣大寫: ,具體包括見後附報價單所列內容。

5.1 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 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發生變化;

(2) 重大設計變更;

(3) 在施工中新增減了工程量項目。

第6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6.1 合同簽約後,乙方按時進場正常施工兩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 。

6.2 本合同核定的工程量和應甲方要求進行調整並經甲方簽證認可的工程量及竣工資料就作為工程結算編制的依據。

6.3 結算依據:佈線和設備安裝完成,做好線路接頭、標籤,協助完成設備調試,竣工平面圖(走線圖)。

第7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7.1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部頒的有關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技術規範進行施工,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7.2 甲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7.3 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質量員、安全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7.4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定期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

7.5 工程驗收

(1) 工程竣工時,由甲方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2) 工程驗收以設計文件和部頒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為依據。

7.6 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7.7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乙方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8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返工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7.9 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

7.10 工程交工驗收後,乙方對所承包項目施工質量實行1年質量保證,所用的材料以廠家質量保證書為準。在保修期內由於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8條 施工設計變更

8.1 甲方交付的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8.2 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原則上須經設計單位及相關單位同意。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才予以實施。

8.3 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乙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確認:

(1) 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 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説明書不符;

(3) 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9條 雙方職責

9.1 甲方

(1) 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2) 審核乙方工程進度報,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3) 及時組織供應由甲方籌供的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4) 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確認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5) 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結算工程施工費和工程餘款。

9.2 乙方

(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甲方及有關單位;

(2) 在施工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強管理、杜絕工傷事故, 保證安裝的設備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由於乙方對施工安全管理不當,措施不力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 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安裝材料的保護措施和設備的管理;

(4) 定期向甲方報送工程施工進度及工程存在的問題;

(5) 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及部頒有關技術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6) 及時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7)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復。

(8)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條例》對本次的施工內容、佈防線路、預留擴展接口、通信及交換協議等執行保密,以確保工程中涉及到甲方用户單位機密以及自身工程技術機密的不對外泄漏。

第10條 違約責任與獎罰規定

10.1 乙方的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在限定時間內負責無償返工,返工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工程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工的,確因乙方原因造成,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0.3%支付甲方違約金。

(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施工中造成用户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攬全部責任。

10.2 甲方的責任:

(1) 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3) 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款等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其他事宜,根據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4)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項的0.3%作為滯納金。

第11條 不可抗力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相關條款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和對方諒解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或更改合同中的某些條款。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或者沒有必要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可由雙方協商解除。

第12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 向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13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合同章或公章)後生效。

13.2 本合同的複印件或傳真件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有關部門條例的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項目服務採購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範圍:見附件一。

二、服務標準:見附件二。

三、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四、服務費用:

五、付款方式: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若達不到本公司約定的標準或違反甲方工作制度,甲方有權給予處罰,罰款細則見附件三。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員工進行監督,對乙方不合格的員工提出調整,更換的建議,有權對乙方員工培訓進行監督指導。

(3)甲方有權對乙方日常工作人員的數量、質量、進行監督及檢查,如有不對將從當月的服務費用中扣除。

(4)當月的業務結束後,甲方對乙方業務完成質量進行確認,並且通過《質量評估表》對前一月的服務工作進行總結,經甲方總經理確認後方可給支付前一月服務費,如有罰款可在合同服務費用中扣除。

(5)乙方服務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標準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效果仍達不到標準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高質量的完成服務工作,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在工作過程中,造成甲方的財產損毀及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服務期間注意一切安全。

(4)乙方應安排管理人員負責參與工作人員的管理及與甲方的協調工作,對服務人員定期培訓,並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

(5)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形象,服務人員統一工裝,掛牌上崗。

(6)乙方服務人員在工作期間要遵守甲方工作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嚴守祕密、熱情服務。

(7)乙方服務人員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安全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在服務中必須加強勞動保護,如因乙方保護措施不當造成顧客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乙方需派有經驗之負責人常駐現場負責協調、管理、安排各項服務工作,如有更換應提前七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試用期為三個月,在試用期內若甲方對服務質量不滿意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七、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不遵守甲方工作制度達三次以上(含三次)時,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

(1)如一方決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隨意終止合同,視為違約。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人民幣。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九、本合同生效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後,以正式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此合同及副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服務採購合同書 篇3

甲方(採 購 人):

乙方(中 標 人):

根據 年 月 日 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為本項目中標人,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合同內容及期限

1.1服務名稱:

1.2服務區域(服務地點):廣西北海市 。(填寫A分標或B分標的服務區域)

1.3服務內容:北海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交通護欄的製作、施劃、安裝、維修以及交通信號燈的維修、系統調控等交通設施零星項目維護。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道路北海市交通設施維護服務項目。

1.4服務期限:本合同期限2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服務費及合同下浮係數:

服務費是完成項目的含税全包價,根據《北海市道路交通設施維護單價表》公佈的綜合單價下浮係數為: % 。所有價格變動的風險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 服務條款

乙方必須按《招標項目採購需求》、《服務方案》的服務響應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

4. 履約保證金

4.1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陸萬元(¥60,000.00元),應由乙方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前述規定的金額直接繳入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賬户,作為簽訂合同的必要條件。否則,不予簽訂合同。

4.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用於賠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4.3簽訂合同至合同期滿,中標人按合同履約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且無爭議的,由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如數退還(不計利息)。如乙方不按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履約,履約保證金按有關法規處理,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應及時到採購單位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手續,並提供履約保證金繳款憑據(複印件)及本單位開户銀行及賬號後,甲方以電匯或轉賬方式退還履約保證金。乙方不及時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手續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4.4在履約保證金退還日期前,若乙方的開户名稱、開户銀行、賬號有變動的,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中標人自負。

4.5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賬户為:

開户名稱: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開户銀行:交通銀行北海分行北部灣東路支行(交行東辦)

銀行賬户: 6060 0012 0150 29295

金額:陸萬元(人民幣)

5. 產權

5.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若有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或者其他權力,由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5.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服務費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 技術資料

6.1乙方負責收集交通設施維護所必需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6.2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7. 服務費支付

7.1結算手續:每月或每批次(10萬元以上的)結算1次,由中標供應商指定專人將交通設施維護報表資料及結算單送採購單位審核,符合規定的採購單位以轉賬形式結算。手續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採購單位不予辦理結算。

7.2結算價格:根據《北海市道路交通設施維護單價表》及中標下浮係數確定的綜合單價或採購單位根據市場價格波動確定的實時單價,按費用最低的原則支付服務費;《北海市道路交通設施維護單價表》》內容以外的交通設施維護項目,由採購方根據市場價格經有資質單位核價後確定支付服務費的金額。

8.售後服務要求

8.1乙方提供服務保證期限不少於兩年的技術諮詢。

8.2 在本合同第8.1項約定的服務保證期限內,乙方應對服務出現的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8.3 其他售後服務要求:詳見《招標項目採購需求》 、《服務方案》。

9. 雙方約定

9.1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招標文件的有關條款及中標承諾,接受甲方的項目委託。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接受甲方委託的,將視為違約並給予處罰。

9.2在接受委託任務時,乙方如認為甲方要求的項目價款、工期、質量等存在不合理之處的,可與甲方協商。

9.3 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的項目轉交第三方完成。

9.4乙方應嚴格按照投標文件承諾及合同要求開展工作,投入足夠的、合格的人員、機械、設備及材料,保證項目進度、質量。

9.5乙方必須在項目施工前與北海市交通警察支隊安全設施科進行工作對接,並接受他們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9.6乙方未制定完善的、嚴格的交通設施維護施工安全保障制度,未落實好交通安全防護措施,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與甲方無關,除另有責任方需賠償以外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 違約責任

10.1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賠償對方損失。

10.2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取消乙方服務中標供應商資格,並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全部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0.2.1甲方對乙方下達《交通設施維護整改通知書》累積達3次。

10.2.2未達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委託的交通設施維護項目轉交其他企業實施的。

10.2.3乙方實施的交通設施維護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良影響。

10.2.4乙方在本市無固定辦公及交通設施加工場所或上述辦公及加工場所未能滿足快速維護工作需要的。

10.2.5乙方在開展維護工作過程中,對維護工作的完成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次數達到3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項目合同。

11.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2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 訴訟

11.1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北海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3.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並經北海市政府採購中心確認後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列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標通知書》;

(2)《招標項目採購需求》;

(3)《服務方案》;

(4)甲、乙雙方商定經北海市政府採購中心確認後的補充協議;

(5)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採購人報北海市財政局一份、北海市政府採購中心二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訂地點:廣西北海市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