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服務合同書(精選3篇)

婚禮服務合同書 篇1

委託人(甲方):受託人(乙方):

婚禮服務合同書(精選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新郎)和(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市區路(街

四、婚禮服務項目

□策劃服務□司儀服務□攝像服務□攝影服務□化粧服務□鮮花服務□樂隊服務□場地服務□演出服務□婚車服務□□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元,大寫元(不含酒店場地費、電費、管理費、電梯費等)。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按服務費用總額的10%即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可抵作服務費用;

3、餘款元,應在慶典活動結束當天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5、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行業有關規範確定的標準。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任何一方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服務的,應以總服務費的1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含7日)要求取消服務的,應以服務費的30%作為違約金。

2、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服務結束,甲方足額支付乙方約定的總服務費用,本合同自動解除。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淄川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新郎)(新娘

電話:電話:

婚禮服務合同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以下事宜達成一致,制定本協議書如下: 一、新人概況

五、結款方式

所有費用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簽定本協議時預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定金。婚禮前七天策劃完畢經新人認可後再付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六、合同細則

1. 簽定本協議時甲方即付全額的50%作為定金,於婚禮前七天策劃完畢新人認可後剩餘50%的餘

款一次付清。

2. 簽定本協議後乙方即按本協議約定所有服務內容提前籌備,確保婚禮當天所有服務順利有序。 3.簽定本協議後乙方有提供給甲方優質服務的義務。甲方有享受乙方所帶來優質服務的權利。 4. 如因乙方過失造成甲方利益受損的,乙方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 婚禮策劃書或婚禮流程在合同簽定後如有調換或更改,以雙方最終協商確定為準。

6. 在簽定本協議之後,甲方不得因故取消,包含取消婚禮,取消已預定項目或自行調換婚期,否

則定金不退。(不可抗拒自然原因除外,如地震、霍亂、軍變等)

7.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制定協議附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自保存,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婚禮服務合同書 篇3

定單時間: 年 月 日 婚禮時間: 年 月 日 新郎: 新娘:

電話號碼: 酒店:

以下南充愛喜婚慶簡稱甲方,客户(新人)簡稱乙方。

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不包含酒店入場費)

2、本合同乙方簽訂後應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支付定金;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

4、服務費用總額的 % 元,應在酒店佈置完畢(及婚禮前一晚)付清。

5、剩餘費用

6、此合同價格不含税,如需發票,請在合同價格上增加8%的金額。

備註:如遇婚禮改期或由於新人單方面原因需解除合同,則扣除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賠償付給甲方。 主持服務

(1)甲方應根據乙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乙方選擇,主持人在婚禮主持時使用酒店音響, 如在婚禮主持期間,由於酒店音響出現斷頻,音質差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乙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甲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或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代租婚車服務

(1)如乙方所定車型由於車輛損壞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提供服務時,甲方應該提供車型級別相同或以上的車輛代為提供服務。乙方服務車輛費用應於當天早上領車時付清。

(2)代租服務費是甲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乙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另行支付。如遇提前提供婚車服務,按每小時加收100元費用。□□

婚車服務/裝飾婚車時間為: 月 日——月 日(冬季)AM8:00開始

月 日——月 日(夏季)AM7:30開始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乙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甲方。乙方領取碟片時間為攝像之日30天內。

(2)攝像師不配備攝像車。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甲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乙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甲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3)由於甲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甲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如遇提前提供攝像、攝影服務,按每小時加收費用100元。備註:請新人在簽字確認時,再次確認本人名字是否正確。同時為了保證您的利益,請仔細核對婚慶項目及內容,核對無誤後簽字,新人簽字後,所有內容只以正式合同為準。

攝像,攝影服務時間為: 月 日—— 月 日(冬季)AM8:00開始

月 日—— 月 日(夏季)AM7:30開始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地址:中國·南充·蓬安希望街(王子休閒會所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