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精選12篇)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精選12篇)

承租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標的:地面停車位

1.租賃地址:

2.規格:平方米:

1.租賃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租金:**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一次付款計**元人民幣;

.每月**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車位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天;

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1.業主是已承租的形式買斷相應地下停車位在該期限內的使用權,期限為-*年。

2.承租期限為20年,另30年在協議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費續租到*年。

3.租賃費用不退還

4.業主不得將停產位轉讓、轉租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5.違反協議,扣除違約金叁萬元。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2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承擔,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後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誌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於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總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並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10%的違約賠償金。

第九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將其擁有之小區停車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編號、位置

停車位編號:

位置:

第二條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乙方須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如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後不再續租給乙方,甲方須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提前 向乙方提出不續租通知。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停車位的租金為每一車位每月人民幣 元。

租金支付方式為: 付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停車位;

2、 於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不得將停車位租給他人。

乙方責任:

1、 不得將停車位轉租給他人;

2、 承租的停車位只用於停放機動車輛;

3、 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4、 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日 小區 棟樓 單元 室 乙方(承租方): 小區 棟樓 單元 室

第五條 甲方免責

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或甲方沒有履行職責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丟失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其它

1、 因小區開發、規劃等原因須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於 日前通知乙方;

2、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儘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除本合同本條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或不履行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除退回(甲方違約)或沒收(乙方違約)已付租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 乙方應按時繳納停車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的,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仲裁不成的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4

甲方:

基本信息:

乙方:

基本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本人防停車位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人防停車位基本情況

位置及面積

本人防停車位位於,編號為,長米,寬米,高米,適於停放車輛類型為。

備案情況

本人防停車位使用方案已在備案,備案號為。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人防工程平戰結合備案證》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其他情況。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續租

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人防停車位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續租

租賃期間屆滿,甲、乙雙方可以續訂租賃合同,續租期限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租賃價格及支付方式

租賃價格

本人防停車位租賃價格共計元。

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價款。

2.按□年/□季度/□月付款的,具體方式為。

3.其他方式

第四條本人防停車位的交付

甲方應當於年月日前將驗收合格的本人防停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向乙方催收租賃價款。

2、租賃期內,甲方應履行維修義務,確保本人防停車位處於安全及適租狀態。

3、甲方應積極協調處理涉及本停車場及停車位的爭議糾紛。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合理使用本人防停車位,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人防停車位轉租或借與他人使用。

2、乙方應遵守本停車場的安全和使用管理規定,配合停車管理及服務工作

3、乙方不得改變本人防停車位的使用用途,不得危害本人防工程的平時使用安全和戰時防護效能。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總價款的%的違約金逾期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停車位,並要求乙方按照實際使用天數支付相應的價款,同時,按照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總價款的%的違約金逾期達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經支付的租金,並按照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合同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違約方按照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免責條款

合同期內,因國家戰備、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本人防停車場不能使用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視具體情況要求甲方退還剩餘價款、採取補救措施或待不可抗力因素結束後繼續租賃。

第八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人防停車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乙雙方約定,。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圖: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位於 停車場車位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經雙方一致確認,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條所述 車位,遵守本合同各條款內容並聲明所停車輛已經辦妥車輛保險手續。

第二條 車位用途

本合同所確定的租賃車位僅限於停泊車輛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三條 車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賃位於 固定停車位 個(以下簡稱“車位”)。

2、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第四條 車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車位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2、支付方式:

第五條 停車場及車位管理

1、租賃期間內,乙方享有使用與自主管理所租車位的權利和責任。

2、租賃期間內,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車場及車位的設備設施損壞,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六條 轉租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將其承租車位轉租給第三方。

第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使用車位時,因下列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因自然災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損失;

3、非甲方故意或過失的災害;

4、屬停車場正常為裝修、故障搶修而引起車位使用的中斷;

5、其他車位使用者給乙方造成損失。

第八條 如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可提出索賠:

1、未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

2、未按合同規定使用所租車位;

3、違反本合同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

4、對其他承租者或業主引起妨礙或危害;

5、人為造成公用設施的損壞;

6、利用所租車位進行任何違法活動;

7、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租賃期屆滿後的事項

1、乙方在退租前10日提出申請,經甲方驗收後辦理交接手續。

2、若乙方未按本條第1款辦理,則從合同終止第二日起至書面交接手續辦妥為止,乙方仍須按本合同約定租金價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項租金支付並不構成租賃延續。

3、若乙方未按本條第1款辦理,逾期7日(包括公共節假日),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留存於車位上任何車輛或物件,乙方應承擔甲方處置清理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外,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行為,應就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屬雙方的過失,應根據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10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動收回該車位。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管轄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取得一致,應提交車位所在地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判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相牴觸,以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就乙方需租賃小區停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後達成乙方租賃停車位的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供給市政小區停車位用於停放車型: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

二、使用期限及車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月租金: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費用。

三、甲方收取的停車費只限於該停車位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

四、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_____物業公司辦理租賃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

五、租約到期後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甲方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小區停放。

六、乙方承諾並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佔用道路或他人車位,凡進出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並憑_____小區車輛通行證出入,否則保安人員有權不予放行。若乙方車輛通行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公司報失,否則後果自負。

七、乙方聯繫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物業公司,否則後果自負。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異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地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規格:___________平方米:

1.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租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租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

a.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

b.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車位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1.業主是已承租的.形式買斷相應地下停車位在該期限內的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年。

2.承租期限為_____年,另_____年在協議有效的前提下,同意續租到__________年。

3.租賃費用不退還

4.業主不得將停產位轉讓、轉租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5.違反協議,扣除違約金__________元。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8

甲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_____期第_____號停車位,用於停放牌照號為: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_____車庫地下第_____號車位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停放約定的車輛,租賃費用為_____元,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遵守《陽光一百機動車管理辦法》,在租賃期限內聽從管理人員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單方通知物業公司註銷乙方該車輛授權入門卡信息。

第四條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對其約定停放的車輛已投保了機動車盜搶險、車損險及相關保險。車輛在車位停放過程中發生的損失由乙方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賠償。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甲方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在30天內繼續使用該車位。甲方按每月_____元退還乙方車位使用費餘額。

第六條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就續訂車位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未經協商或協商不成,本協議按約定終止。

第七條因乙方原因協議期滿後或合同解除後阻礙甲方使用該車位時,乙方應承擔每月300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 號停車位

第二條:租賃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此停車位租金是每月100元人民幣的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 元。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一次性付清。停車位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物所有權

在租賃物期間,停車位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停車位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在乙方租賃期間不得有對停車位進行銷售、轉讓、轉租等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權的行為。

第五條:租賃期滿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位,但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乙方有意續租,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第六條:雙方違約的處理

其中有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受損失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違約內容包括單方解除合同,擅自轉租、出售、拖欠水電管理費、改變用途、逾期交付車位,提前退租等)。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負責相應賠償。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雙方自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10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將其擁有之小區停車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編號、位置

停車位編號:

位置:

第二條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乙方須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如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後不再續租給乙方,甲方須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提前 向乙方提出不續租通知。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停車位的租金為每一車位每月人民幣 元。租金支付方式為: 付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停車位;

2、 於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不得將停車位租給他人。

乙方責任:

1、 不得將停車位轉租給他人;

2、 承租的停車位只用於停放機動車輛;

3、 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4、 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日 小區 棟樓 單元 室 乙方(承租方): 小區 棟樓 單元 室

第五條 甲方免責

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或甲方沒有履行職責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丟失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其它

1、 因小區開發、規劃等原因須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於 日前通知乙方;

2、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儘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除本合同本條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或不履行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除退回(甲方違約)或沒收(乙方違約)已付租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 乙方應按時繳納停車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的,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仲裁不成的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11

甲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擁有使用權的、適租狀態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簡稱:車位)租賃給乙方有償使用,乙方同意租賃車位並支付車位管理費和租金。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車位地址: 小區(簡稱:小區) 號車位。

第二條、租金及車位管理費

1、租金

乙方按元/月給甲方支付租金,自車位交付乙方的次日開始計算,第一次支付租金至年12月31日(/6月30日),後期付款以半年/年(6個月/12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先付費後使用,各支付週期的租金均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租金到期前一週,甲方有義務提醒乙方到期交納下一期租金,乙方接到提醒後提前支付下一期租金。 乙方接到提醒仍逾期超過一週未繳納租金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使用權,本合同終止;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仍接收的,本合同繼續生效。

2、車位管理費 小區物業收取的車位管理費/物業費由乙方承擔,由乙方支付給物業公司。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乙方租賃期間的車位管理費,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後果應由乙方負責。

不屬於乙方租賃期間的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及時足額繳納,確保本停車位處於適租狀態。甲方逾期繳納或未繳納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不能收取乙方租金,直至甲方足額補繳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後方可開始計算和收取。

第三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期限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四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位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或物業公司索賠,甲方給與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使用方。

2、甲方負責確保擁有該車位使用權,並確保車位處於適租狀態。

第五條、提前終止

1、如甲方擬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減免乙方一個月的租金,甲方以此計算並在通知一週內支付剩餘時間的租金給乙方。

2、如乙方擬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自通知日後一個月的租金;甲方以此計算並在接到通知一週內支付剩餘時間的租金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延續 本合同屆滿前,乙方如需繼續租用,則應當在屆滿前一週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七條、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車位的優先購買權

如甲方擁有車位所有權,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出售車位時,甲方應至少提前30 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通知乙方,乙方享有本車位優先購買權。

乙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書面答覆甲方是否同意購買,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自行出售本車位。

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合同自行中止,乙方應當自接到通知10天內交還車位,甲方應減免乙方一個月租金,以此計算並於一週內支付剩餘時間的租金給乙方。

第八條、 違約及糾紛處理

1、雙方應付未付賬款,延期超過一週的,除需要支付對方款項外,違約方按xx年息計算支付賠償金給另一方。

2、合同執行期間如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條、未盡事項

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條、合同生效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

地上停車位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停車場車位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客户及租賃位置

乙方為甲方所管理大廈層客户,現租用甲方大廈停車場個停車位,租期為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此車位登記的車輛為,車輛牌照號碼為。

第二條車位租金

每個車位每月元,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交付首期車位租金元。

第三條、乙方應於每的前五日內按時向甲方交付當期車位租金,無論該車位是否使用或空置。

第四條、乙方如逾期未交納租金,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並收取相關費用:

1、未交付當期車位租金的車輛,禁止進入停車場。追索應付款項並以滯納天數計算每日加收所欠費用總額的0.5%。

2、乙方如果在應付款日起五日內仍未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另行出租乙方之車位,且不需通知乙方。

3、甲方為追索欠款而發生的額外行政、法律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乙方在本協議簽署的同時,應將車輛號牌、所有權人、保險單號碼等向甲方登記備案,乙方不得將車位轉租他人且只可停放已登記的車輛。乙方如需要變更該登記車輛,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在24小時內重新向甲方登記備案。

第六條、乙方車輛應停放在甲方指定的車位內,嚴禁隨意停放或佔用他人車位。

第七條、甲方負責停車場的管理,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並嚴格遵守停車場各項管理規定。

第八條、甲方有權根據大廈整體需求對停車場進行規劃和調整。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正常調整。

第九條、甲方只向乙方提供場地租用服務,甲方不負責乙方車輛損失、被盜等一切責任。乙方應自行在保險公司投保以確保乙方免於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發生的損失。

第十條、在停車場內嚴禁進行車輛維修及添加燃料等工作,如給停車場造成污染,乙方應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如乙方損毀了甲方停車場內的公共設施,均需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在協議期滿後,甲方有權調整車位租金價格,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三條、協議期滿乙方不再租用車位,應提前五日書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停車位,本協議到期後效力終止。

第十四條、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提前終止本協議或違反本協議內容任何一條的規定,均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一個月車位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