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精選14篇)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精選14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於:____路___號___樓整層____北面間辦公室__號會議室及商鋪。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總共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擁有該房屋的完全產權,乙方應提供轉授權經營證明文件,包括被轉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公司執照複印件、企業代碼證複印件等,作為本協議。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為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營業職場等用途。

3、租賃期滿前個月,雙方再協商租賃事宜,乙方有有限租賃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起算日為:____年__月__日。

2、租金為每平方米元,月租金為___元,___大寫:個月租賃期的總租金為___元,大寫:本租賃期內,租金不做調整,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續租,則租金單價上調___%。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賃合同簽訂後,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前將該房屋交於乙方使用。

2、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無續租意向,乙方應在期滿___個月前通知甲方,並在____年__月__日前將房屋歸還於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繳納

水電費、暖氣費等相關費用:按國家標準由甲方代收。__年標準如下:即:冷水費___元噸計量器現讀數:電費___元度計量器現讀數:暖氣費___元平方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甲方在租賃期內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維修

3、甲方須按時將房屋交與乙方使用

4、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租賃房屋期內,水、電、暖氣等正常供應。

5、甲方負責保證租賃給乙方房屋的安全保證,如發生被盜,甲方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自主經營權

2、乙方在簽訂租賃協議的同時,必須遵守大廈管理的相關規定。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做好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房屋內設施和其設施的完好無損。

4、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違紀等行為,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裝修,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甲方有權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6、乙方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其他任何更改時,須經甲方同意。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甲方交房時的設備、設施在無損壞、清潔並適宜租用的良好狀況下交給甲方。

8、乙方可以在甲方指定的位置設立廣告牌,但乙方必須提前辦理好相關的城管等經營手續;乙方所做的廣告牌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如出現因廣告牌掉落等原因損壞車輛及傷及他人安全等事故,其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所做廣告牌字樣不能超過本大廈的廣告牌字樣。

9、租賃期間,所租賃房屋內的水電暖等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維修。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權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房屋損壞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移轉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2、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損失。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如在合同期內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或收回,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在租賃期,乙方不能向甲方及時繳納房屋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並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賠償責任。

6、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責任除外。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乙方如需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賃期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持有兩份,乙方執兩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經營範圍),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按季度每三個月支付,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季度房租,以後每季度租金其他應交納費用均在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後___天內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續租後房租按_________計算。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納費用超過10天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300%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八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_____,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_____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_____,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略)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略)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略)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略)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地點:?簽字地點:

注意事項: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4

出租房(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連同土地,____下同)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用,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   省、   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個月。

月租金為( 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按________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_的第________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牆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

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八、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九、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的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 的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契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契約或者解除契約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不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收取違約金。

十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l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付租金條款處理。

十三、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區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者裁決,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五、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後作為本契約附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所屬位於_________一樓的兩間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

每年租金為___萬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費(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賃期限

為______年整,從____________年二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__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賃該門面房用於經營餐飲,經營其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主題結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租給他方。

五、乙方在經營其間若經營不善,經甲方許可後可將該店轉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裝璜可由乙方自行轉讓他方,轉讓時間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經營期滿後需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若乙方停止續租或在合同期間提前終止本合同,則乙方的所有裝璜無條件留給甲方,乙方在提前終止合同行為中乙方所預交給甲方的房屋租賃費不予返還。

六、本合同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將該房屋收回,否則賠償乙方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6

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前門項目商鋪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定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 “項目”是指位於「 」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 “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於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 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築面積”。

(3) “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1.2 甲方作為商鋪的產權人,有權自行指定或委託商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統稱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承擔義務,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權利或承擔義務,視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為,乙方對此表示同意並接受。

第2條 租賃標的

2.1 承租商鋪位於該項目「」地塊「」層「 」號商鋪,為避免疑義,該商鋪當前的正式地址和編號是「 」號(郵編:「」)。商鋪的具體位置及範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 」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甲方指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實測數據為準。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 乙方對與商鋪相關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以及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及使用約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異議。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2.5 乙方在此確認,本合同所述的商鋪編號為甲方暫定編排,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編排或變更項目或項目內任何部分的名稱。對此乙方不持異議,也不影響本合同的實際履行。

第3條 租賃用途

3.1 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於商業經營活動。乙方應在 地塊房號為「 」名稱/商號對外進行直營店經營,並用於從事「 」經營項目,從事經營項目的品牌為「 」。

3.2 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經雙方確定的商號/名稱.經營項目或品牌。

3.3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 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並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並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第4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 」年「 」月「 」日,從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並且,除非另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4.3 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沒有重大違約的前提下給予乙方的優惠。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優惠,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標準向甲方補交該期間的全部租金。

4.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商鋪。在乙方於租賃期限內遵守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後擬續租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至少「6」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甲方同意後乙方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九十天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其租金由雙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續租申請或者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將於租賃期限屆滿時終止。

第5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項下租金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和結算貨幣,乙方如使用外匯支付的,應自行兑換為等額人民幣後向甲方支付。由於外匯兑換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3 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後,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户,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户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户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户銀行:

開户名:

賬 號: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筆租金後,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税費。

第6條 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6.1 物業管理費

(1) 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 」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裝修期屆滿後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

(2)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後各期物業管理費應於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 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並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執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户,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户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 户 名:

開户銀行:

賬 號:

(5) 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後,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 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 乙方應於免租期屆滿後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於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 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並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 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7條 租賃保證金

7.1 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於乙方承租商鋪「 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 」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户(具體帳户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名下賬户(具體帳户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於 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後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 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 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衝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衝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衝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後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餘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8條 商鋪的交付

8.1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 」年「 」月「 」日,由於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 承租商鋪交付日前「 」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所載交付日前來辦理該承租商鋪的交接手續的,則應視為承租商鋪自交接日起已經交接給乙方使用。乙方應自交付日起承擔該承租商鋪的相應費用,免租期也不予順延。

8.3 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於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 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 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後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範並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 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並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後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第9條 商鋪的裝修

9.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 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裝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點進行,但應符合項目統一的風格。乙方進入商鋪開始裝修施工之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文件供甲方審查,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3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則經批准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4 如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或違反經甲方認可的裝修設計文件進行裝修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承租商鋪.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並恢復商鋪原狀,對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對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5 乙方應負責經過其裝修而添加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維修責任。因上述設施.設備的故障.損壞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損壞或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10條 商鋪的開業

10.1 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 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後,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後,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第11條 商鋪的營業管理

11.1 如乙方經營的行業.產品.商品.商號.服飾標誌或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特殊行業/專項批准.代理權.海關以及政府批准手續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則乙方應保證其獲得相關的批准.代理權或經營銷售許可,並在租賃期間持續合法有效。甲方不對乙方就該承租商鋪可利用作乙方所進行的經營行為獲得所需的經營許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諾及保證。

11.2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 」點「 」分至晚上「 」點「 」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並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於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 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 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譁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 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 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誌.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佈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條 商鋪的照管

12.1 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檢查.養護承租商鋪內的消防.空調等設施設備。如遇緊急情況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且不需賠償此等緊急事態給乙方造成的損壞,但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及時向乙方進行通報。

12.2 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牆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並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 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户.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牆,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 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台.露台(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築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 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採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招牌和廣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並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後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 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 對於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並完成相關的牆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 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4.1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後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 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 甲方應當對項目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於良好的適租狀態。

14.4 租賃期間內,如乙方經營商品或服務的品牌代理權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終止而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有關商品或服務時,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後續經營的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4.5 為更好開展經營活動,甲方可舉辦各種宣傳推廣活動(包括各種媒體的廣告宣傳.展覽.表演.贈品等),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項目內的公共區域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實施。

14.6 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註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衞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7 甲方可依據運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現行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

第15條 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5.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 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於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 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外牆.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 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佔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户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得宣稱或令顧客誤認為其與甲方關係屬合作.合營.合夥.聯營或關聯企業關係。

15.7 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外產生的債權債務.因質量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因侵權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及政府處罰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擔。

第16條 商鋪轉讓的特殊約定

16.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需通知乙方或徵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並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並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 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並不得撤銷。

16.3 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佔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 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係轉移手續。

第17條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7.1 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2) 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超過「30」日或累計達「60」的;

(3)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或未按時向甲方補足租賃保證金超過「30」日的;

(4) 未按3.1條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或發生14.4條約定情形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

(5) 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 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 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准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 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 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該商鋪的;

(3) 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 本合同的終止

(1) 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 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後,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 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 承租商鋪的返還

(1) 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後「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 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並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 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並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 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採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託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後,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18條 違約責任

18.1 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 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 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 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第19條 責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發性設施故障,包括但不限於空調.電力.煤氣等)致使公用設施停止使用時;

(2) 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設施.服務管道受損.毀壞而中斷使用或需中斷使用進行維修時;

(3) 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4) 由於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以及項目內.外不能歸咎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時;

(5) 由於乙方或項目內其它承租人及其相關人員或任何第三者人員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盪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徵收.徵用。

19.3 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於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後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後果減至最低限度。

第20條 保險

20.1乙方應當於其開業(含試營業)後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並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複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21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2條 通知與送達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3 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後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繫方式或聯繫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採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第23條 公共區域的使用及該物業商業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 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准新名稱後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24條 附則

24.1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 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 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後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 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 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經營、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號共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________㎡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場所。

第二條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________人民幣第二年使用費用為________人民幣,第三年使用費為________人民幣第四年使用費用為________人民幣,第五年使用費為________人民幣。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的租金________人民幣,其餘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________%收取,如拖欠租金____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___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8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該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予以解除。並就解除商鋪租賃合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簽字生效後乙方在天內將鋪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退租時原有水、電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與相關費用結算清楚後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____________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所欠費用或損失。

六、乙方退租給他人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9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16日簽訂了一份深圳市房地產租賃合同書,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深圳市南路裙樓1-3層作為茶餐廳,面積為 平方米,承租期限自20xx年xx月31 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止。乙方於20xx年xx月1日正式進駐,同時進行了廳面裝修及廚房設備的更新,新增了水吧檔和麪檔,經過數月的努力,生意逐步走上正軌。20xx年xx月27日,甲方在沒有事先告知並與乙方協商的情況下,突然貼出裝修通知,並擅自於20xx年xx月1日開始全面裝修,使乙方的經營陷入困境,經濟損失巨大。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就上述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 甲方無條件退回乙方交納的xx萬元押金,此外再補償乙方xx萬元,作為因甲方突然裝修給乙方所造成損失的補償。乙方所置辦的廚具設備設施、餐具、傢俱傢俬等,由乙方全部搬走。

2、 無論甲方是否變更法人代表,雙方簽訂的原租賃合同書繼續有效,但合同期限順延,順延的期限為甲方裝修所需的期限,即自20xx年xx月甲方開始裝修之日起至甲方裝修結束、乙方恢復營業之日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則甲方應承擔賠償乙方xx萬元的違約責任。

3、 乙方在拿到甲方退還的xx萬元押金和xx萬元補償金後,應即開始安排員工疏散事宜。因近年底,甲方同意在不收取乙方租金的情況下,由乙方繼續經營一段時間,以免乙方提前解散員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因此發生的水電費及燃氣費用由乙方照交。乙方保證在甲方裝修二樓前兩日內清場完畢,不影響甲方的裝修進度。

4、 甲方承諾,在其裝修後,仍保留中餐部,餐廳面積擴大到450㎡左右,有8間包房,並繼續由乙方承包經營。如甲方確實對該餐廳進行了高檔裝修且面積有所擴大,在還可以繼續對外經營的前提下,乙方應繳納的租金自其重新開業後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每月3.5萬元計,直到合同期滿。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5、 甲方承諾,將於20xx年xx月1日正式開業。屆時,中餐部一切排風、通風、抽煙系統將安裝齊全並正常運轉,傢俱傢俬、廚具設備等一應俱全,乙方可直接使用,不需再繳納任何費用。如甲方確定於20xx年xx月1日正式開業並通知乙方,乙方須提前半個月到達,及時做好人員招聘、菜系出品、貨物購買、廣告單製作等前期準備工作。

6、 本協議作為原租賃合同書的補充。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7、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0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__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為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 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 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 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0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11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經紀人姓名(簽字):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附件一:該房屋的房地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該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設備的約定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____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____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户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____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區__路__街(巷、裏)__號__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__使用,房屋建築面積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屬文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月租金為__元

租金按__結算,由乙方在每__的第__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__幣)__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牆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

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八、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九、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的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__的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__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契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__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契約或者解除契約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不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__收取違約金。

十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__天內付清,否則按逾付租金條款處理。

十三、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區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者裁決,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五、本商鋪租房協議書樣本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後作為本契約附屬文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答章):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於 市 區 路 號,出租給乙方,總建築面積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確定,合同租賃期內租金為: 元 /月,租金每季度繳納一次,乙方應於每季度初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過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繳損失。 第四條 税費、保險費承擔房產税、契税等税金均由甲方繳納。需要保險的項目均由甲方自費投保。 第五條 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甲方將上述房屋級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內牆面、地面完好、門窗及玻璃無破壞(門窗把手均完好齊全),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並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後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該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六條 租賃用途乙方承諾,承租上述場地及其附屬物僅作為餐飲經營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上款約定的用途。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安全、衞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税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並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衞、市政、工商、税務、衞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有權將租賃物及使用權轉讓或轉租他人。 第九條 關於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為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於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台進行違章鑿、拆、搭、建。不得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範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範圍內整潔衞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並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章):

聯繫電話: 地址: 年 日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北京市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元整(¥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為元,第三年為元,第四年為元,……)

3.(或) 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