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徒工勞動合同書範文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學徒工勞動合同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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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同意聘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協議。

1、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

中前 個月為試用期,甲方可根據乙方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試用期。

2、乙方作為學徒被聘用進廠後,甲方為乙方提供全方面的操作技術、操作理論、管理知識及安全方面的培訓。

3、乙方進廠後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天/月工作制, 包食宿,試用期滿後視實際情況定薪。

4、乙方需交付甲方培訓費800元,從每月薪資中扣除(每月扣200元,扣滿800元為止),該培訓費在本協議期滿後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5、乙方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後六個月內提出辭職,所交付的培訓費不予退還,如800元培訓未交付完的,需在離職薪資中扣滿;在試用期滿後六個月至本協議到期前提出辭職,所交付的培訓費退還一半。

6、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相關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因嚴重違反廠紀廠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被甲方開除出廠的,工資結算時所交付的培訓費概不退還,如800元培訓未交付完的,需在離職薪資中扣除;如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被甲方辭退的,所交付的培訓費不予退還。

7、甲方將根據乙方所學工種適宜性,為其購買意外保險,每年投保費為156元,甲方承擔60元,乙方承擔96元,每月在乙方工資中扣除8元。

8、乙方進廠後應嚴格遵守甲方各種安全管理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如

個人故意行為或違章作業造成之安全事故一律追究責任。

9、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擅自塗改的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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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名 稱:

法 人 代 表:

乙 方 姓 名:

身 份 證 號: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xx年xx月

籤 約 須 知

1,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

2,甲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乙方工作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應當由雙方按國家和本省規定繳納.

5,雙方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6,簽訂合同不得塗改,空白之處應儘可能協商一致後填寫,不用之處可以寫無或劃掉.

7,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 動 合 同 書